[提示]方大集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2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48,277,396股,占总股本的4.08%。 2、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7日(星期一)。 一、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和股本情况 2016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5号)核准,公司向7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2,184,931股,于2016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上市后股本总额变为789,094,836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7名认购 对象认购的32,184,931股自2016年8月1日起锁定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发行对象、价格、数量及锁定期期限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元, 除权除息前)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0 6,438,356 12个月 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0 6,438,356 12个月 3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60 3,219,178 12个月 4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60 3,219,178 12个月 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0 6,438,356 12个月 6 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4.60 3,219,178 12个月 7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60 3,212,329 12个月 合计 - 32,184,931 - 注:详细情况可参考公司2016年7月29日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 上的2015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 2017年4月11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89,094,83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7年5月17日实施完毕。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1,183,642,254股,上述7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由32,184,931股增加至48,277,396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7日(星期一);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8,277,396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4.0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对象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总 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无 限售条件股 份的比例 占总股本 比例 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 永安向日葵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71,918 71,918 0.006% 0.006%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甲秀老友1 号资产管理计划 811,644 811,644 0.072% 0.069% 财通基金-广发银行-宇纳定增4 号资产管理计划 92,466 92,466 0.008% 0.00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深圳瑞银金 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040 339,040 0.030% 0.02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开元定增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431,507 431,507 0.038% 0.036%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桂诚3号资产管理计划 92,466 92,466 0.008% 0.00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复华定增6号资产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 0.071%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复华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1,780 1,191,780 0.105% 0.101%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复华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431,507 431,507 0.038% 0.03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永安定增7 号资产管理计划 71,918 71,918 0.006% 0.00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金色 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561 133,561 0.012% 0.01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朴素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339,040 339,040 0.030% 0.029%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睿信定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 215,754 215,754 0.019% 0.01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广东辰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184,932 184,932 0.016% 0.01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 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 0.07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 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 0.07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 利15号资产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 0.071%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1101号资产管理计划 215,752 215,752 0.019% 0.01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大地期货有 限公司 92,466 92,466 0.008% 0.00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15 号资产管理计划 256,849 256,849 0.023% 0.02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56,850 256,850 0.023% 0.022%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15,754 215,754 0.019% 0.018%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北京亦庄国 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42,466 842,466 0.074% 0.071% 小计 9,657,534 9,657,534 0.852% 0.816%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建投 信托-中建投信托·涌泉30号(管 理增强型定增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513,697 513,697 0.045% 0.043%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深圳平 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27,396 1,027,396 0.091% 0.087%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 华安赢汇富80号资产管理计划 1,438,356 1,438,356 0.127% 0.122%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 华安赢汇富110号资产管理计划 616,437 616,437 0.054% 0.052%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6,061,647 6,061,647 0.535% 0.512% 小计 9,657,534 9,657,534 0.852% 0.816% 国机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828,767 4,828,767 0.426% 0.408% 常州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28,767 4,828,767 0.426% 0.408%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 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657,534 9,657,534 0.852% 0.816% 富国资产管 理(上海) 有限公司 富国资产-招商证券-富国资产- 长泰定增对冲2号资产管理计划 4,828,767 4,828,767 0.426% 0.408% 民生通惠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4,818,494 4,818,494 0.425% 0.407% 合计 48,277,396 48,277,396 4.258% 4.079% 三、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项目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749,068 4.20% -48,277,396 1,471,672 0.12%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49,749,068 4.20% -48,277,396 1,471,672 0.12%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893,186 95.80% 48,277,396 1,182,170,582 99.88%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629,966,404 53.22% 48,277,396 678,243,800 57.30%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503,926,782 42.57% - 503,926,782 42.57% 三、股份总数 1,183,642,254 100.00% - 1,183,642,254 100.00% 四、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新股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 况 在公司新股发行时,上述七名限售股股份持有人承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 配的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起始日期开始的十二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七名投资者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未发生 交易和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 保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认 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 反其在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 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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