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顺丰控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21:31:3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16号),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7,337,311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4.0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179,636.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8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7)第745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
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马鞍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
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温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丰泰电商产
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预泰实业有限
公司、无锡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
司、江苏汇海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顺路物
流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财
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
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
下: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为: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余额(截止
2017年7月31
日,单位:元)

募集资金用途

1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4000025329200600460

工商银行深圳
车公庙支行
注①

1,300,000,000.00

航材购置及飞行支持项


2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121909472410808

招商银行深圳
车公庙支行

925,000,00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
丰无锡电商产业园项目、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上
海顺衡物流有限公司新
建厂房项目

3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44250100000700001005

建设银行深圳
华侨城支行

619,000,00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长
春顺丰电商产业园建设
项目

4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41008900040216841

农业银行深圳
国贸支行

846,999,974.09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郑
州顺丰电商产业园项目、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
丰速运南通区域航空枢
纽(二期)项目,以及支
付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各项




税费

5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79460188000171263

光大银行马鞍
山分行

669,000,00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智
能分拣合肥基地项目、中
转场建设项目中的温州
港陆电商产业园建设项
目、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
宁波快件转运中心项目

6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770569087719

中国银行深圳
黄木岗支行
注②

649,000,000.00

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下
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研
发项目

7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699916009

民生银行深圳
莲花支行 注③

719,000,00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
丰电商产业园义乌综合
服务中心项目、信息服务
平台建设及下一代物流
信息化技术研发项目

8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622-043685-011

汇丰银行深圳
分行

718,000,000.00

冷运车辆与温控设备采
购项目

9

顺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44301560044087260000

国家开发银行
深圳分行

1,386,000,000.00

航材购置及飞行支持项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余额(截止
2017年8月4
日,单位:元)

募集资金用途

10

顺丰航空有限公


4000025329200602787

工商银行深圳
车公庙支行
注①

0.00

航材购置及飞行支持项


11

温州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

79460188000172321

光大银行马鞍
山分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温
州港陆电商产业园建设
项目

12

合肥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

76700188003560263

光大银行合肥
阜南路支行
注④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智
能分拣合肥基地项目

13

宁波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

79460188000172403

光大银行马鞍
山分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宁
波快件转运中心项目

14

上海丰预泰实业
有限公司

121920337110909

招商银行深圳
车公庙支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上
海顺衡物流有限公司新
建厂房项目

15

无锡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

755934760610505

招商银行深圳
车公庙支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
丰无锡电商产业园项目

16

长春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44250100000700001085

建设银行深圳
华侨城支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长
春顺丰电商产业园建设




公司

项目

17

江苏汇海物流有
限公司

41008900040217641

农业银行深圳
国贸支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
丰速运南通区域航空枢
纽(二期)项目

18

郑州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

41008900040217658

农业银行深圳
国贸支行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郑
州顺丰电商产业园项目

19

深圳顺路物流有
限公司

622-140184-011

汇丰银行深圳
分行

0.00

冷运车辆与温控设备采
购项目

20

顺丰航空有限公


44301560044141700000

国家开发银行
深圳分行

0.00

航材购置及飞行支持项


21

顺丰科技有限公


774469280809

中国银行深圳
黄木岗支行
注②

0.00

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下
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研
发项目

22

顺丰科技有限公


611888606

民生银行深圳
莲花支行

注③

0.00

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下
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研
发项目

23

义乌市丰泰电商
产业园管理有限
公司

603888606

民生银行深圳
莲花支行
注③

0.00

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
丰电商产业园义乌综合
服务中心项目



注① :隶属于工商银行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工商银
行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 :隶属于中国银行上步支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
行上步支行签署
注③ :隶属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签署
注④ :隶属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根据光大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光大银
行合肥分行签署


2、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
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独立财务顾问
的调查与查询。独立财务顾问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授权独立财务顾问指定的独立财务
顾问主办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冠峰、李秋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傅承、吴宏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邓淑芳、李昊可以在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工作日期间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独立财务顾问指定的其他工
作人员向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
确定)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7、独立财务顾问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
财务顾问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同时向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书面通知
更换后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
的效力。


8、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或者向独
立财务顾问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独立财务顾问调查专户情形
的,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9、协议自公司(或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独立
财务顾问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
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独立财务顾问督导期结束(2019年12月31
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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