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春风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1:00:58 中财网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原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
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
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3.6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8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8日
(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
到早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将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2017年8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10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3.34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09
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春风动力”,股票代码为“603129”,该代码同时
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2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
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
德邦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
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
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
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
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39.99%。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8月3日(T-3日)完成。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3.6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
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
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3.63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
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5,433.4242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4,649.056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0,784.3676万元,未超出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8月8日(T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8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1“网下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
“有效”的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
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13.63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
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300万股。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
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附表里备注是否为“有效”均不得再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
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
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
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
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8日(T日)09:30-11:30、13:00-15:00。


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8月4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
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8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
(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
市值合并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000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8月1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
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
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8月10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
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
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


足额认购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8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8月8
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
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2,000.34万股
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
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7月31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春风动力

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

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1,33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




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2,000.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
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2017年7月31日(T-6日)《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
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的满足《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要求的持
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T日

指2017年8月8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日(T-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
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收到2,810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47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
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3.36元/股—136.63元/股,申报总量为1,641,400万股。

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2,810个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5,473个配售对象是
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479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或者属于禁止配售对象,为不符合要求的
报价,予以剔除。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总体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4,994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购总量为1,497,700万股。相关配售对象涉及的私募投资基
金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
登记和备案程序。


符合要求的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股)

13.66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
位数(元/股)

13.63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3.63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3.63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至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
按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
排序,报价与发行价格相同的配售对象不进行高价剔除。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3.63元/股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
除,剔除数量为1,500万股,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0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3.6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3.6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3.6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
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3.63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
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13.63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剔除报价


最高的部分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13.63元/股的2,50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986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
1,495,30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
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
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
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四)与行业平均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
代码为C37)。截止2017年8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7倍。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16年摊薄EPS(元)

2017年8月3日前20个交易日
(含8月3日)均价(元/股)

市盈率

PII.N

北极星

3.37(美元)

91.73(美元)

27.22

7272.T

雅马哈摩托

180.48(日元)

2,861.71(日元)

15.86

603766.SH

隆鑫通用

0.94

7.45

7.93

000913.SZ

钱江摩托

0.72

16.61

23.07

均值

18.52



数据来源:WIND、上市公司年报

本次发行价格13.6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33.34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2,000.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13.6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495,300万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5,433.4242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约4,649.056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0,784.3676万元。发行费用
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7年7月31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
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8月8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
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
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
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7年8月9日(T+1日)在《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7月31日
(T-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德邦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17:00前)

2017年8月1日
(T-5日)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中午12:00前)

2017年8月2日
(T-4日)

初步询价日(通过申购平台 9:30-15:00)

2017年8月3日
(T-3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申购平台 9:30-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2017年8月4日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
数量




2017年8月7日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17年8月8日
(T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2017年8月9日
(T+1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8月10日
(T+2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2017年8月11日
(T+3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2017年8月14日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
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会连续三周公
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
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上交所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
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5)若中止发行情况发生时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
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4,986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495,300万股。具
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
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
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8月8日(T日)9:30-15:00通过上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申购
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
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
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8月8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7月31日(T-6日)刊登的《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


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8月10日(T+2日)刊
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8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
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
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
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
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
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8月10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
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注意资金
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
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
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
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
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
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129,若不
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12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浙江春
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
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协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2017年8月14日(T+4日),上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
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
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
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7年8月8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1,333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2017年8月8日(T日)09:30-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333万股“春风动力”股票输入其在上交
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63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
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春风申购”,申购代码为“73212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8月4日(T-2日,含
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网上申购。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
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
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8月4日(T-2日,含)
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
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7年8月8日
(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7年8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
可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
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对于
申购数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
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需于2017年8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
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8月8日(T日,含
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七)申购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3、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5、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
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对于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新股申购,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
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
予确认。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不需进
行摇号抽签,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则由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
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8月8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
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8月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8月9日(T+1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8月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8月10日(T+2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8月10日(T+2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8月11日(T+3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人(主
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7年8月10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和网下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协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
体情况请见2017年8月14日(T+4日)刊登的《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能中止本次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
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8月14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116号

联系人:周雄秀

电话: 0571-89195143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联系人:股票销售部

电话:021-38655057、38655059

发行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附表1:网下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表

序号

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号

申报价格
(元)

申报数量(万
股)

备注

1

雷敬国

雷敬国

A672716178

136.6300

300

高于发行价

2

徐鹏

徐鹏

A106603190

26.8500

300

高于发行价

3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B881646861

13.6700

300

高于发行价

4

肖峻

肖峻

A724222062

13.6700

300

高于发行价

5

戴卫纲

戴卫纲

A181242644

26.8500

300

高于发行价

6

蔡莉萍

蔡莉萍

A102261661

13.6300

300

有效

7

周仁瑀

周仁瑀

A166138600

13.6300

300

有效

8

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D890006086

13.6300

300

有效

9

吴伟明

吴伟明

A129390944

13.6300

300

有效

10

王旭秋

王旭秋

A181545945

13.6300

300

有效

11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B882665216

13.6300

300

有效

12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
公司

B882807575

13.6300

300

有效

13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9884766

13.6300

300

有效

14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


B880243063

13.6300

300

有效

15

宋盛

宋盛

A352685524

13.6300

300

有效

16

李兴田

李兴田

A299983175

13.6300

300

有效

17

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


B880859843

13.6300

300

有效

18

周霞

周霞

A258190623

13.6300

300

有效

19

陈华明

陈华明

A570833217

13.6300

300

有效

20

叶林富

叶林富

A188753947

13.6300

300

有效

21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D890766597

13.6300

300

有效

22

黄济强

黄济强

A257837866

13.6300

300

有效

23

刘占梅

刘占梅

A279116773

13.6300

300

有效

24

张达

张达

A463079761

13.6300

300

有效

25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D890777425

13.6300

300

有效

26

刘玮

刘玮

A268026119

13.6300

300

有效

27

马兆辉

马兆辉

A464760682

13.6300

300

有效

28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信璞投资-价值精
英1号基金

B883319494

13.6300

300

有效

29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信璞投资-302

B888480363

13.6300

300

有效




基金

30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信璞投资-余粮
100基金

B888465177

13.6300

300

有效

31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信璞投资-301
基金

B888520333

13.6300

300

有效

32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信璞投资-深蓝
100基金

B888434914

13.6300

300

有效

33

陈惠芬

陈惠芬

A565077327

13.6300

300

有效

34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B880809547

13.6300

300

有效

35

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万能-个险万能

B881145255

13.6300

300

有效

36

吴锦文

吴锦文

A125617297

13.6300

300

有效

37

汪建斌

汪建斌

A804881396

13.6300

300

有效

3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

B882333306

13.6300

300

有效

39

何雪萍

何雪萍

A253419682

13.6300

300

有效

40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B882258881

13.6300

300

有效

41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盈宝对冲基金

B880747782

13.6300

300

有效

42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B881247670

13.6300

300

有效

43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账户

B880787494

13.6300

300

有效

4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882617522

13.6300

300

有效

45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B881626950

13.6300

300

有效

46

侯其明

侯其明

A119177386

13.6300

300

有效

47

蔡志双

蔡志双

A318098921

13.6300

300

有效

48

姚雅芬

姚雅芬

A444864461

13.6300

300

有效

49

韩江鸣

韩江鸣

A122461516

13.6300

300

有效

50

马亚红

马亚红

A560660792

13.6300

300

有效

51

许加元

许加元

A221767555

13.6300

300

有效

52

李敏

李敏

A224702626

13.6300

300

有效

53

吴志坚

吴志坚

A459747955

13.6300

300

有效

54

曹昱

曹昱

A105002498

13.6300

300

有效

55

林汉

林汉

A300881810

13.6300

300

有效

56

宛侎仁

宛侎仁

A250339472

13.6300

300

有效

57

庄良金

庄良金

A432881834

13.6300

300

有效




58

林芳

林芳

A796913390

13.6300

300

有效

59

陈锋榕

陈锋榕

A444706011

13.6300

300

有效

60

苏丽

苏丽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A467415715

13.6300

300

有效

6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0020263

13.6300

300

有效

62

陈群

陈群

A401017410

13.6300

300

有效

63

姜霞

姜霞

A322873870

13.6300

300

有效

64

王贺

王贺

A372119035

13.6300

300

有效

65

郭轶娟

郭轶娟

A216731085

13.6300

300

有效

66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
公司

上海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


B881963409

13.6300

300

有效

67

姚寅之

姚寅之

A175447472

13.6300

300

有效

68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
自营投资账户

B880859607

13.6300

300

有效

69

徐东左

徐东左

A126896200

13.6300

300

有效

70

孟庆亮

孟庆亮

A806569372

13.6300

300

有效

71

杨伟

杨伟

A782626238

13.6300

300

有效

72

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


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B881169259

13.6300

300

有效

73

赵建平

赵建平

A102641219

13.6300

300

有效

74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D890738918

13.6300

300

有效

75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3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B881444230

13.6300

300

有效

76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稳健1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B880933422

13.6300

300

有效

77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3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B880939020

13.6300

300

有效

78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双盈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B880939046

13.6300

300

有效

79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稳健5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B880942031

13.6300

300

有效

80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稳健3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B880941988

13.6300

300

有效

81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稳利2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B880942049

13.6300

300

有效




82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上海久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久铭稳健19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B880958480

13.6300

300

有效

83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B880568573

13.6300

300

有效

8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D899878498

13.6300

300

有效

85

熊进

熊进

A462079682

13.6300

300

有效

86

姚铮

姚铮

A186628340

13.6300

300

有效

87

陈燕

陈燕

A447158848

13.6300

300

有效

88

王德志

王德志

A438995607

13.6300

300

有效

89

冯美娟

冯美娟

A422117385

13.6300

300

有效

90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B880873229

13.6300

300

有效

91

赵向军

赵向军

A251640957

13.6300

300

有效

92

朱丽红

朱丽红

A188163273

13.6300

300

有效

93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D890777069

13.6300

300

有效

94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9898838

13.6300

300

有效

95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D890733316

13.6300

300

有效

96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鑫富1号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B881087088

13.6300

300

有效

97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060190

13.6300

300

有效

98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040019

13.6300

300

有效

9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065116

13.6300

300

有效

10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B888330908

13.6300

300

有效

101

汪梦德

汪梦德

A165671003

13.6300

300

有效

102

白兆凤

白兆凤

A446904209

13.6300

300

有效

103

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B880257156

13.6300

300

有效

104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B880820959

13.6300

300

有效

105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B882991374

13.6300

300

有效

106

鲍佳溶

鲍佳溶

A493646616

13.6300

300

有效

107

徐晓

徐晓

A101346044

13.6300

300

有效

108

张莉

张莉

A319273922

13.6300

300

有效

109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

B881309451

13.6300

300

有效




110

李洪义

李洪义

A265683865

13.6300

300

有效

1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789812

13.6300

300

有效

11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九
组合

D890086065

13.6300

300

有效

11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
券投资基金

D890711314

13.6300

300

有效

11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9905546

13.6300

300

有效

1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000205

13.6300

300

有效

11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001691

13.6300

300

有效

11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B882033689

13.6300

300

有效

11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基金新赢3号资产管理
计划

B880643580

13.6300

300

有效

11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D890001706

13.6300

300

有效

12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0039115

13.6300

300

有效

12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


D890713196

13.6300

300

有效

12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890808501

13.6300

210

有效

12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D890793510

13.6300

300

有效

12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混合型组合

B883307976

13.6300

300

有效

12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中证500组合

B880389398

13.6300

300

有效

12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D890273976

13.6300

300

有效

12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D890766204

13.6300

300

有效

12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D890021269

13.6300

300

有效

12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