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陕西煤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11:31:12 中财网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及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
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若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
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
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
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
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凡欲认购
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
门对
本期
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
本期
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期
债券依
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
本期
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
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观经济、金融政
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
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煤炭采
掘与销售。

2014
年,

结构性过剩
,全国煤炭价格低位运行,
2015


,在煤
炭市场去库存化难度大、消费增幅小、进口煤储蓄大幅增加和水电增发带来的电
煤消耗减少的背景下,煤炭价格在低位运行中又出现下滑。自
2016

4
月以来,
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
煤炭价格
一路攀升
,但由于公司业务单一,如果煤炭价格
转向
下跌,将对公司的盈利
构成压力。




、发行人
2015
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
-
23.50
亿元,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的主要原因是

宏观经济不景气、煤炭市场下游需求下滑、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等
因素的影响,
导致发行人毛利润同比下降
26.3
%
,同时,发行人的营业税金及
附加比上年同比上升
52.21%
,销售费用同比上升
9.50%
,财务费用上升
27.13%


发行人的收入和毛利润下滑,同时费用上升,导致发行人
2015
年度出现较大幅
度亏损。

面对煤炭市场新的变化,发行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统筹内外部发
展要素,严控成本费用,深化内部改革
,

陆续剥离了一批亏
损煤矿,实现落后
产能的退出。

2016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43.80
亿元;
2017
年一季度,发行
人实现净利润
39.85
亿元。

虽然随着各项管理举措落地,发行人已实现扭亏为盈,
但如果未来国内煤炭
价格转跌
,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
受到一定影响。



发行人已按照《
管理办法
》的规定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
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及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按照《
管理办法
》的要求,聘请华泰联合
证券担任
本期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并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
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交易
/
转让条件,发行
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应按法律、法规和规则的
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公告,说明事项起因、状态及其
影响,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



事件进展和结果;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煤炭市场供求失衡、煤炭价格走低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
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1
亿
元、
-
8.89
亿
元、
82.67
亿
元和
33.19
亿
元。未来,
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仍将受到来自煤炭价格、行业市场需求、经济周期等多种因
素的影响,进而出现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联合信用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
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


该级别
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
违约风险极低。考虑到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和


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
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
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期

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
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
联合信用
将对受评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
联合信用
将持续关注受评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
大事项以及受评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
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

联合信用
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
联合信评网站(
ww.lianhecreditrating.c
om.cn
)和
上交所
网站
予以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
本期
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
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期
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本公司为
本期
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本期
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2010
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我
国煤炭行业兼并重组进度进一
步加快。目前在我国主要煤炭大省中,山西、河南
已基本完成煤炭行业整合,陕西、内蒙古等则在加速推进区域内煤炭行业整合。

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方面,陕西省确定了“稳定渭北、积极建设彬长、重
点开发陕北”的富有弹性的整合开发战略,充分考虑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差异,以
满足各地区的实际开采需要以及当地群众的生活需要为原则加以区别整合。发行



人作为陕西省内煤炭生产龙头企业,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煤炭资源储量达
163.50
亿吨,可采储量达
109.57
亿吨
,资源优势十分明显。未来若陕西省煤炭行业整
合政策出现调整,有可能对发行人的资
源储备与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05
亿元、
56.45
亿元、
45.23
亿元和
53.93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34%

5.89%

4.83%

5.40%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52.65
亿元、
44.0
亿元、
57.67
亿元及
74.35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85%

4.59%

6.16%

7.45%


随着煤炭价格回暖和煤炭销量的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
据均有所增加


2014
-
201
6
年,应收关联方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3
5.23
%

46.28
%

52.93%
,关联方公司已经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提了相应的坏账
准备,若未来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尤其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则会对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97.73
亿元、
160.95
亿元、
138.06
亿元和
142.23
亿元
,占资产总额的
10.86%

16.80%

14.74%

14.24%
,如在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停滞或在建工程转固后计提折
旧,可能对发行人
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目 录




..
..
..
..
2
重大事项提示
..
..
..
..
4


..
..
..
..
8


..
..
..
..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15
二、
本期
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
..
16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
..
..
19
四、
本期
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
19
五、认购人承诺
..
..
..
..
23
六、发行人与
本期
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
24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
..
..
25
一、与债
券相关的风险
..
..
..
..
25
二、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
..
..
27
第三节
发行人及
本期
债券的资信状况
..
..
..
34
一、
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3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34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
36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
39
一、增信机制
..
..
..
..
39
二、偿债计划
..
..
..
..
39
三、具体偿债安排
..
..
..
..
39
四、偿债保障措施
..
..
..
..
40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
..
..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43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4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
..
..
4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
..
4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49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
..
..
..
49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
..
..
..
50
七、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
..
52
八、发行人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
64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
70
十、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
..
..
73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及竞争情况
..
..
..
97
十二、发展战略目标
..
..
..
..
110
十三、公司治理情况
..
..
..
..
113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
..
118
十五、发行人独立情况
..
..
..
..
118
十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
..
..
119
十七、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
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
136
十八、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
..
136
十九、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
关系管理
..
..
13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141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
..
141
二、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变化
..
..
..
149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
..
150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
15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151
六、有息负债分析
..
..
..
..
182
七、
本期
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
183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185
九、资产权利限制情况分析
..
..
..
18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187
一、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额
..
..
..
187
二、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
..
187
三、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
18
四、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
..
18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
..
189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
..
189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
..
189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
19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署
..
..
..
19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
..
..
20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
21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
..
..
226
一、备查文件内容
..
..
..
..
226
二、查询时

..
..
..
..
226
三、查阅地点
..
..
..
..
226

释 义


本募集
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
/
本公司
/
公司
/
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陕煤集团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东


小保当矿业、小
保当矿井




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

铜川矿业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韩城矿业




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

澄合矿业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蒲白矿业




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

黄陵矿业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彬长矿业




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

陕北矿业




陕西陕煤陕北矿业有限公司

运销集团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渭管输




陕西神渭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公司




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新煤化




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红柳林矿业




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

柠条塔矿业




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张家峁矿业




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

红柠铁路公司




陕西红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神南产业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神南矿业公司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神南矿业公司

府谷能源




陕煤化集团府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文家坡矿业



陕西彬长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




交易中心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株洲洁净煤



株洲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三峡集团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中国三峡总公司更改后名称

三峡资本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


铜川煤业



陕西铜川煤业有限公司

韩城煤业




陕西韩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澄合煤业



陕西澄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开发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陕西有色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鼓集团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
公司


绵阳基金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黄河矿业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
本次
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陕西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
7
年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发行人本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陕西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本次债券的
公开
发行
(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
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
/
最近三
年及一期





2014
年、
2015
年、
2016


2017

1
-
3



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3
月末


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

债券而制作的《

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2017
年公司债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华泰联合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国开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其
中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事务所
/
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
/
评级机构
/
联合
信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

/
债券登记托
管机构
/
登记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余额包销





各承销商按《承销协议》以及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的
承销金额承担
本期
发行的风险,即在划付日前认购全部各
自承销金额中未售出的
本期
债券,并按时、足额划付与各
自承销金额相对应的款项,且在有承销商未完全履行前述
划付义务的前提下,由其他承销商按承销团协议的约定认
购未按前述规定获得认购的
本期
债券,并由主承销商按

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规定向发行人划付募集款项净额


《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承销团





主承销商为
本期
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
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债券持有人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


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
日(不包括法定假
日,即不包括中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人民币元


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
206

2

15
日颁布并自
207

1

1
日起
施行的
1
项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
解释和其他规定的统称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
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
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中,如部分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取万位数存在尾数差异,则该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财务数据的货币单位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xi Coal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杨照乾


注册资本:
10
亿
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8

12

23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邮政编码:
710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石敏


联系电话:
029
-
8172581


传真:
029
-
8172581


互联网址:
ww.shxcoal.com


《营业执照》注册号:
61010168082


组织机构代码

68158517
-
0


所属行业:煤炭
开采和洗选业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经营、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经营);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
营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章需行政审批的,
凭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经营)。




二、
本期
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6

28

发行人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通过了《关于
<

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
>
的议案》

同意一般及无
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在授权范围内
办理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



基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2016

8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316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
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发行人将根
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各期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
、债券名称:
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
债券
(第一期)




2
、发行
规模
:本次
债券

发行
规模
不超过
40
亿
元(含
40
亿
元)
,拟分期发
行,本期为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

发行
规模
10
亿元。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
债券面值
1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期限:
本期
债券
发行
期限为
3






5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
10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追加不超

10
亿元的发行额度。



6
、债券形式:
本期
债券为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
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
等操作。



7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

债券为固定
利率债券,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8
、发行方式:
本期
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的方式公开发行。



9
、发行对象:
本期
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
1
、起息日:本

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8

10
日。



1
2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
。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

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
3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1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
4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8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
5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
6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
7
、担保情况:
本期
债券无担保。



1
8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
排:
本期
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
、信用
等级
:经
联合信用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
A
A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
A
A
A




2
0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1

承销方式:
本期
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
2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3
、拟上市地:
上海
证券交易所。



2
4

上市交易安排:
本期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

交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
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本期
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



2
6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偿还金融
机构
贷款




2
7


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
A
A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
A
A

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
债券新质押
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
8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
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日期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8

7
日。



2
、发行首日:
2017

8

9
日。



3
、预计发行期限:
2017

8

9
日至
2017

8

10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安排向
上交所
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
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照乾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2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
新区锦业一路
2



电话:


029
-
8172581


传真:


029
-
8172581


邮政编码:


7107


联系人:


石敏




(二)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





层(
01A

02

03

04
)、
17A

18A

24A

25A

26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6



电话:


010
-
5683930


传真:


010
-
5683950


邮政编码:


10
32


项目负责人:


李航
、张欣


项目
组成员



万方、闫洪霞、

智星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国开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宝荣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1
-
9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国家开发银行大

7



电话:


010
-
5178903


传真:


010
-
5178903


邮政编码:


1037


项目负责人:


沈忱、
张延冬


项目
组成员



何磊、傅勖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
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郭斌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158
号远
洋大厦
4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08






电话:


010
-
664137


传真:


010
-
6641285


邮政编码:


1031


经办律师:


易建胜、郭一达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吕桦


住所:


西安市高新路
25
号希格玛大厦三、四层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
25
号希格玛大厦三、四层


电话:


029
-
8827591


传真:


029
-
88275912


邮政编码:


71075


签字会计师



高靖
杰、邱程红
、安小民、曹爱民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金善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PIC
大厦
12



电话:


010
-
85172818


传真:


010
-
85171273


邮政编码:


102


项目负责人:


杨世龙





经办人:


杨世龙、高鹏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第五
层(
01A

02

03

04
)、
17A

18A

24A

25A

26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6



电话:


010
-
5683930


传真:


010
-
5683950


邮政编码:


10
32


联系人:


张馨予、李想




(八)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第一期)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锦业一路支行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
2



电话:


029
-
87413506


传真:


029
-
87413506


负责人



赵金亮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
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黄红元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电话:


021
-
6808





传真:


021
-
6804868




(十)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总经理:


聂燕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陆家嘴东路
16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



电话:


021
-
387480


传真:


021
-
58754185




五、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包括
本期
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
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
本期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
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本期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期
债券均视作同
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
上交所
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
发行人

本期
发行的有关
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99.72%
的股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4,80
股,除
此之外,
发行人与
本期
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经办人
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价格变动一般与利率水平变
化呈反向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国民
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
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
本期
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
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
能使
本期
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
本期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
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
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
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
本期
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
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者应知悉所面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
其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
本期
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
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产品相当的收益。随着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扩张和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持续发展,流动性风险可能会趋于降低。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
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
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
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
本期
债券本息,
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
本期
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
本期
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
本期
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
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
行,进而影响
本期
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较强,能够按时偿付债
务本息,且发行人在近三年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
任何严重违约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
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不可控的市场环境
变化等客观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
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恶
化,进而影响债券本息的偿付。



(六)
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
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

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
资者提供一个规避
风险的参考值。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
联合
信用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A
。但是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保
证主体信用评级和
本期
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
/

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造成不利影响。






本期
债券无担保发行的
风险



本期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公司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
可能影响
本期
债券本
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
发行人
相关

风险


(一)财务风险


1
、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41.50
亿元、
325.1
亿元、
331.32
亿元和
12.74
亿元。

公司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煤炭生产与销售业务,营业收入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及价格情况。市场煤炭需求和价格
的大幅波动,导致包括公司在内的煤炭企业的经营业绩相应大幅波动。如果未来
我国煤炭市场整体需求放缓、煤价

跌,将可能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造成较大负
面影响。



2

偿债能力
波动
的风险


2014
-
2016
年公司

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分别为
86.48
亿
元、
25.97
亿
元和
89.86
亿
元,
波动较大,
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5
年受
煤炭市场
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毛
利润大幅下滑


2016
年,受公司剥离亏损煤矿、加强成本管控、煤价回升等影
响,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有所提高。

如未来煤炭价格转跌,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
债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3
、存货跌价的风险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4.06
亿
元、
11.16
亿
元、
8.60
亿
元和
15.10
亿元


存货金额相对较大,受政策、行业、市场等因素
的影响,产品价格可能会有较大
波动,未来发行人的存货可能存在一定的贬值风
险。



4
、资产流动性偏弱的风险


受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资较大的影响,公司资产流动性整体偏弱,
2014
-
2016
年末

2017

3
月末
,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92.82
亿
元、
179.07



亿


234.26
亿


295.89
亿元
,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1.42
%

18.69%

25.0%

29.63%

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74

0.54

0.69

0.84
,速动比率分别为
0.69

0.50

0.67

0.80



未来
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出现大幅下降,
流动比例和速动比

降低,
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5

2015
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
2015
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
-
23.50
亿元,出现较大幅度亏损的主
要原因是

宏观经济不景气、煤炭市场下游需求下滑、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等因素
的影响,导致发行人毛利润同比下降
26.3%
,同时,发行人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比上年同比上升
52.21%
,销售费用同比上升
9.50%
,财务费用上升
27.13%
。发
行人的收入和毛利润下滑,同时费用上升,导致发行人
2015
年度出现较大幅度
亏损。面对煤炭市场新的变化,发行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科学统筹内外部发展
要素,严控成本费用,深化内部改革
,
并陆续剥离了一批亏损煤矿,实现落后产
能的退出。

2016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43.80
亿元;
2017
年一季度,发行人
实现净利润
39.85
亿元。虽然随着各项管理举措落地,发行人已实现扭亏为盈,
但如果未来国内煤炭价格转跌,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
受到一定影响。



6

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受煤炭市场供求失衡、煤炭价格走低影响,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性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1
亿
元、
-
8.89
亿
元、
82.67
亿
元和
33.19
亿
元。未来,公司

经营性现金流仍将受到来自煤炭价格、行业市场需求、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进而出现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7
、应收
款项
回收的风险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05
亿元、
56.45
亿元、
45.23
亿元和
53.93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34%

5.89%

4.83%

5.40%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公司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52.65
亿元、
44.0
亿元、
57.67
亿元及
74.35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5.85%

4.59%

6.16%

7
.45%
。随着煤炭价格回暖和煤炭销量的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
据均有所增加。

2014
-
2016
年,应收关联方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35.23%




46.28%

52.93%
,关联方公司已经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提了相应的坏账
准备,若未来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尤其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则会对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8
、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且波动的风险


政府补助是公司营业外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公司所属煤矿的财政补
助、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资金等。

2014
-
2016
年及
2017

1
-
3
月,发行人获得

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0.24
亿元、
1.30
亿元、
0.57
亿元和
0.06
亿元
,占当期营业
外收入的
48.15
%

76.51
%

70.13%

45.82%
,报告期政府补助金额和波动较大。

若未来政府补助减少,则
可能
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9

在建工程余额逐渐增大的风险


2014
-
2016
年末及
2017

3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97.73
亿元、
160.95
亿元、
138.06
亿元和
142.23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10.86%

16.80%

14.74%

14.24%
,如在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停滞或在建工
程转固后计提折旧,可
能对发行人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

经济
周期
风险。



煤炭作为国家最为重要的基础能源,随着中国经济步入增速换挡的新常态,
宏观经济景气程度直接影响煤炭市场的需求状况
,如果未来经济
持续低位运行

将直接对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国家
正在进行经济
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
,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主要煤炭消费行业增速放缓,
对煤炭需求的增速也可能下降,因此,对煤炭行业发展将造成一定的影响。



2

煤炭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煤炭采掘与销售。

2014
年,因
结构性过剩,全国煤
炭价格低位运行,
2015
年度,在煤炭市场去库存化难度大、消费增幅小、进口
煤储蓄大幅增加和水电增发带来的电煤消耗减少的背景下,煤炭价格在低位运行
中又出现下滑。自
2016

4
月以来,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煤炭价格一路攀升,
但由于公司业务单一,如果煤炭价格转向下跌,将对公司的盈利构成压力。




3

成本上升风险


受生产要素价格上涨、运输价格调整、安全生产投入和环保投入的持续增加、
减量置换政策以及国家和地方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生产、销售
成本存在上升风险。

若公司不能较好地控制成本,将对公司
的利润及经营业绩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4

运力不足的风险


从全国情况来看,煤炭产品主要依靠铁路运输,然而,受西部省区煤炭
产地
较为集中的
影响,运输环节对煤炭市场的制约进一步凸显。尽管公司正积极打造
现代物流平台,建设五大区域社会物流中心,但由于西部地区铁路运力的
制约

外调煤炭中,更多的增量只能靠汽车运输来解决,这不仅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不
确定性,而且加大了煤炭运输成本,但对煤价上涨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总体来
说,如果不能保证充足的运力将会对企业煤炭产品销售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5

市场风险


虽然供给侧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
煤炭行业
总体
供大于求、结构性过剩的
态势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如产量集中释放,
煤炭企业将可能
继续
面对量




货款回收难度加大的风险;同时,煤炭进口量依然较大,使国内煤炭市
场竞争更为激烈,市场竞争风险增大,这都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6

新能源替代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传统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同时新型清
洁能源开发、利用的研究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水能、石油天然气、风能、核能
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已得到大力开发利用,对煤炭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此外,
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高,对能源清洁性的
要求也逐步提高,煤炭行业面临发
展洁净煤技术和开发煤炭替代产品的形势。若清洁能源得以广泛应用,公司的盈
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7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除出售自身生产的煤炭,也外购煤炭进行销售。

2014
-
2016
年及
2017

1
-
3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28.49
%

24.69
%

27.04
%




25.96%
。如果公司前五大客户大幅减少购买量,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
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8

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等内容。目前公司
制定了《关
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截至
2016

12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
账面
余额为
48.58
亿元
,其中
应收
账款
关联方余额为
25.71
亿
元,占比为
52.93
%


201
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331.32
亿
元,其中因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营业收入
70.57
亿
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
1
.
30
%
。但是未来若出现关联交易有失公允,则可能损害公
司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

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
2017

3
月末,陕煤集团持有公司
63.69%
的股份,为公司
的绝对控股
股东。陕煤集团可以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方
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作为控股东,陕煤集团的利益可能会与中小股东
的利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
、子公司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下属子公司和矿井
较多。

截至
2017

3
月末,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就已达
1
5
家,各级子公司延长了公司的管理链条,增大了
公司的管理半径与管理难度,若子公司出现经营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稳定
造成不利影响。



3
、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
作、互相制衡、各司
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
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
、安全生产风险


近年来,全国各地煤矿事故频发,煤矿安全隐患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
司一直将生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建设投入,但煤矿仍
存在瓦斯、透水等事故风险。若发生安全事故,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周边煤矿发生开采事故会对发行人的煤炭开采业务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

发行人煤矿的安全隐患。政府若责令发生开采事故的煤矿及周边煤矿停产进行
安全检查,或出台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则可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加大公
司的合规成本,影响公司盈利及偿债能力,存在一定风险。



(四)政策风险


1

煤炭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国务院
2016
年初下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计划未来
3
-
5
年内将再退出煤炭产能
5
亿吨左右,减量重组产能
5
亿吨左右。国
家能源局
2016
年指导意见指出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
63%
以下,煤炭产量控制在
36.5
亿吨左右,上述政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部分煤炭生产
企业和新建项
目核准等产生影响。



2



政策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部分税费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
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如果政府进一步增加煤炭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水土
流失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地方政府增加相关税费征收
等,将可能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带来负面影响。



3
、环保监管的风险


煤炭行业受日益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的监管,有关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
通知》等。

公司对环境的污染主要为煤泥、煤矸石、煤粉煤灰、废水、废渣和废



气等,对环境污染严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重点实施监控的对象。

我国政府目前
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同时颁布并执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
准。尽管近年来本公司为遵守环保法规而支付的成本有
所提高,该项支出预算仍
可能不足,而需要花费更多的支出,有可能给
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带
来负
面影响。



4
、行业资源整合政策风险


2010
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我国煤
炭行业兼并重组进度进一步加快。目前在我国主要煤炭大省中,山西、河南已基
本完成煤炭行业整合,陕西、内蒙古等则在加速推进区域内煤炭行业整合。在煤(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