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 证协发[2016]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宏 信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15.4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无效报价后将配售对象的 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 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 照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 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 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截至 2017 年 8 月 7 日(T-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农副食品加工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81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5.4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额为 32,200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15.46 元/股、发行数量 2,5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8,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预计 6,452.83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2,197.17 万元, 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136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 行人股票简称为“中宠股份”,股票代码为“002891”,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无流通限制 及锁定安排。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5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 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下网上回拨情况 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7 年 8 月 4 日(T-4 日)完成。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报价、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15.4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7 年 8 月 10 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09:30-15:00。网下 申购简称为“中宠股份”,申购代码为“002891”。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 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5.46 元/股,申购数量应为 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 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 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 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 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 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年 8 月 8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票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 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 者为单位,按其 2017 年 8 月 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 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 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 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超过 500 股必 须为 500 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 一,即 10,000 股。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 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 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 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 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 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 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 (四)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刊登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证券日报》上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交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中宠股份 指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宏信证券 指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发行 1,5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网下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 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 格,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按照确定的定价原则,将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后,根据剩余报价 确定的所有可参与申购的全部报价 T 日/申购日 指 2017 年 8 月 10 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500 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为 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15.46 元/股。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 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 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 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仍然申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 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T+1 日)刊登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告》”)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发行安排 T - 8 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周 一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核查材料 T - 7 日 2017 年 8 月 1 日 (周 二 ) 网下投资者提交资质核查材料 T - 6 日 2017 年 8 月 2 日 (周 三 )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 12:0 前);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12:0 前) T - 5 日 2017 年 8 月 3 日 (周 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 - 4 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截止时间为 15:0 ) T - 3 日 2017 年 8 月 7 日 (周 一 )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申购量 T - 2 日 2017 年 8 月 8 日 (周 二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7 年 8 月 9 日 (周 三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网上路演 T 日 2017 年 8 月 1 0 日 (周 四 )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 13:0 - 15:0 ); 网上申购配号 ; 确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2017 年 8 月 1 1 日 (周 五 ) 刊登《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7 年 8 月 1 4 日 (周 一 )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 ) T+3 日 2017 年 8 月 1 5 日 (周 二 )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7 年 8 月 1 6 日 (周 三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如出现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 投资者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六)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七)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初步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7 年 8 月 3 日(T-5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T-4 日),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 3,81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091 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拟申购数量总和 为 3,644,430 万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关联方核查和私募基金备案核查。经核查,有 76 家投资者管理的 106 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 有 16 家投资者管理的 16 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范围。上述 92 家网下投资 者管理的 122 个配售对象的申报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申购数量为 72,800 万股。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投 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1”的部分。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 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 3,72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969 个配售对象符 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8.78 元/股-16.77 元/股,申 购总量为 3,571,630 万股。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投资者报价情况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5.46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15.46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5.46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5.46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 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 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 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 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 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下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高 于 15.46 元的初步询价报价作为最高报价予以剔除,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6 个 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为 3,4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 拟申购总量的 0.093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 余的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做剔除。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加 权平均值(元/股) 15.4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5.46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 加权平均值(元/股) 15.46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15.46 (三)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6 元/股。发行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 除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的 3,71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958 个配售对象为本 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 3,565,230 万股。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四)与行业市盈率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1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截至 2017 年 8 月 7 日(T-3 日),中证指数发布的“农副食品加工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6.81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5.4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 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 围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未入围的 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9:30-15:00 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申购价格 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15.46 元,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配售对象在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 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参与本次申购。配 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应与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并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 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资金等信息, 以及列表公示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拟 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 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1、认购资金的缴付时间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需在 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16:00 前到 账。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 2、应缴纳认购资金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资金的缴付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①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一致。若从非备案账户划款,则认购资金划付无效。 ②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 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 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有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股票的 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9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 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 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 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 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751696821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司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为: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信息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 况。 ⑤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 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 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 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2017 年 8 月 16 日(T+4 日)在《发行 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 购资金金额,2017 年 8 月 16 日(T+4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 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T+3 日)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 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 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资金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 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和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5.46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9:15-11:30、 13:00-15:00)将 1,000 万股“中宠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 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申购简称为“中宠股份”;申购代码为“00289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年 8 月 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可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7 年 8 月 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 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 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 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 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 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7 年 8 月 8 日(含 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 日申购多只新 股。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投资者需于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的日 均市值在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 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 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 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 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 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 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本次网上发行,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做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7 年 8 月 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 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 委托。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证券 公司申购新股。投资者通过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助委托的,应 当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 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 500 股确定 为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 号码认购 500 股新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 年 8 月 10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 年 8 月 11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 年 8 月 11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 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8 月 14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的情形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 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或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T+3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17 年 8 月 16 日(T+4 日)公告《发行结 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的处理 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和网上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票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终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 股票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股票,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7 年 8 月 16(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不足 10 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 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 的;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9、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 令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 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 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 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蒲昌路 8 号 电 话:0535-6726968 传 真:0535-6726968 联 系 人:史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3 层 电 话:010-64083779、64083781 传 真:010-64083738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9 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申报价 格(元) 拟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89903098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2026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89905607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金尊安 31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89912464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星辉祥祺祥祺 3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647 15.460 380.0000 有效报价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互利 2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019901368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25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67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26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89913787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27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89913794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28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89913794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29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89913772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15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682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16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683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17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71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18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681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新享 19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71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明曜 2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90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质享 11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431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1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创盈质享 1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79900102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2792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1770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31531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4183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89902938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06912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5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2625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6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2625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7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2625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2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8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2699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9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2707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10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2739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35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92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30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237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31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220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4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61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5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61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5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8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6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2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3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7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8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8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9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3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17 号 019901346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18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7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19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7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0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6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1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105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2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1033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3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111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4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24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1053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3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60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7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7171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8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711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2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631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6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706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49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7091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84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4100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52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8001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54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70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5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70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38093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安享 73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4001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0102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1895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联定新 3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899131126 15.460 480.0000 有效报价 6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4353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自营账户 089902338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15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27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31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1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48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56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63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9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79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96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82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9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295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49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007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89913528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睿元 305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0899141502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029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19901391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030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199013914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7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522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199014330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502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19901435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542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19901433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036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899144123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睿元 009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019901435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3577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5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89904185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公司 自营账户 8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4062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恒泰恒鑫 13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019901382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恒泰证券信心增强 6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4155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8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41449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9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投资账户 0899059387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9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14282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9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0899035188 15.460 600.0000 有效报价 9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西证券智享 1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05 15.460 200.0000 有效报价 9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西证券智享 2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521 15.460 200.0000 有效报价 9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西证券智享 3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0199013717 15.460 200.0000 有效报价 9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