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景顺180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7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月21 日证监许可【2012】10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5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是上证180等权重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180等权重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两者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目标相似。 两者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存在如下差异: 在投资方法方面,本基金属于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不低于 90%的基金资产投 资于上证180 等权重ETF,并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本基金可以以成份股实物形式申购及赎 回上证180等权重ETF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证180等权重ETF基金份额; 而上证180 等权重ETF 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不低于95%的基金资产投 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 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上 证180 等权重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180等权重 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此外,上证180 等权重ETF 符合上市条件申 请上市成功后,投资者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卖上证180 等权 重ETF 的基金份额。 在申购赎回方式方面,本基金与其他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一样,不安排上市交易, 因此投资者只能用现金方式申购及赎回本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申购与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而上证180 等权重ETF 属于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上证180 等权重ETF基金份额均采用实物申购赎 回方式,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申购、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 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由于本基金与上证180等权重ETF 在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均存 在一定差别,因此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与上证180 等权重ETF 的表现完全一致,两者的 业绩表现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差异。产生业绩表现差异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采用现金方式,为支付现金赎回款,相比上证180等权重 ETF,本基金需要保留更多的现金资产; (2)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采用现金方式,在利用到账的申购资金投资上证180等权 重ETF过程中,市场波动等原因会造成本基金与上证180等权重ETF表现的差异; (3)本基金为应对投资者以现金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而进行的证券交易需支 付一定的手续费,此等费用将影响本基金相对于上证180等权重ETF的表现。 (八)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 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其 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 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九)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 6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51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 64 十、基金的投资 ................................................... 6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74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 76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7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 78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1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8 十九、风险揭示 ................................................... 91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 9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5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4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3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27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28 一、绪言 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合同 指《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 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同年8月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 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2004年6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 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基金管理人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指直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 统;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 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 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 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目标ETF 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简称ETF),该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 数相同,并且,该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 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 金选择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为目标ETF; ETF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 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募集结束,基金管理人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 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 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基金合同终止之间,基金存续的不定 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含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依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上证180等权重指 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 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 而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 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 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目标ETF份额、银行存 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资 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 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 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对于该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且 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 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 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 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 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 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江西财经大学教师,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 主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会计师,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 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 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 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 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9月起,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蛇口支行会计、工程管理部员工、人力资源部干部,新江南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5 月起担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许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工程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台 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汇丰银行中国区财资部;也曾担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等职务。2009年3月 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 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 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 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 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 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李翔先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 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研究总 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亚洲(除日本外)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高级副总裁,友邦保 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2014年4月加入本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 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康乐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 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奇伟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实业部高级项目 经理,长盛基金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 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 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年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 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徐喻军先生,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年3月加入 本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职务;自2014年4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具有7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无。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兼任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领 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时间 江科宏 2012年6月25日-2014年4月18日 徐喻军 2014年4月19日-至今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 周伟达先生,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余广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陈文鹏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黎海威先生,量化及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研究部总监; 杨鹏先生,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收 入;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 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 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 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 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 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为,并 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i)承销证券; (ii)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iii)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iv)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v)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vi)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vii)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viii)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ix)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 算。 4、内部控制体系 I、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i)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 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并批准公司内 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 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 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 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 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 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 他职责。 (ii)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 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 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 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 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 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 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 理委员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iii)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 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 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 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 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 决定;考核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iv)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 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 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v)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 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 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 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 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 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 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 办公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II、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 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III、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 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 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 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 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 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 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过 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 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 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 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 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 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 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 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1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74只, 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话:(0755)82370388-1663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4008888606 网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 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9)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夏瑞洲 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银行网址:www.czbank.com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银行网址:www.psbc.com (1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邮编:321015)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徐晓峰 电话:0579-83207775 传真: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400-711-6668 银行网址:www.jhccb.com.cn (1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许洪明 联系人:陈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62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银行网址: www.bojx.com (14)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传真:010-84596546 客服电话: 95352 网站:www.bsb.com.cn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葛晓亮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姣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17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1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媛 电话:021-63898952 传真:021-68776977转8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2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朱晓超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传真号码:010-85657357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8400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30)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64788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3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王巨明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3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林松 联系人:袁艳艳 电话:0592- 3122703 传真: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dkhs.com.cn (3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林凌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18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3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755-88394666 传真: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3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陈攀 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3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75-9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4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18A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41)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晶晶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67525 网址:www.5irich.com (42)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联系人:胡明会 电话:010-59200855 传真: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4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号2号楼B座6楼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13636316950 传真:021-62990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4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4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法定代表人:张欢行 联系人: 李昭琛 电话:010-82244185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4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薛长平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4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50)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姜颖 电话:010-56409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5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2)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5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2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裴小龙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5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茹、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5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 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孔繁 电话:18672739925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5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60) 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6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 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62)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6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010-57298634 客服电话:4006236060 传真:010-820558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64)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65)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66)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67)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68)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291 网址:www.cmiwm.com (69)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7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 0618 518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7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72)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王旋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0 客服电话:4007-999-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73)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74)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551 传真: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75)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1号楼美盛中心2405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1号楼美盛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石磊 联系人:付俊峰 电话:0371-61777528 传真:0371-61777560 客户服务电话:0371-61777552 网址:http://www.hexinsec.com/ (76)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65983311 传真: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7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网址:www.fund.jd.com (78)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封路977号1幢B座812室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电话:1590213530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87172 网址: www.998fund.com (7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王峰 电话:028-84252474 传真:028-8425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8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联系人: 朱学勇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8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 义雪辉 电话:021 - 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83)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309 法定代表人: 张秋林 联系人: 张秋林 电话:010-64108876 传真:010-64108875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fund.qiushicaifu.com (84)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话:0755-82370388-1902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曹竞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月21日证监许可[2012]103 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2年5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共募集244,522,615.24份。 (二)基金类型 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标的指数 上证180等权重指数 (五)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最低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 (八) 本基金与目标 ETF 的联系和差异 本基金是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两者的标的指数一致,均为上证180 等权重指数;本 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两者投资目标相似。 两者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存在如下差异: 在投资方法方面,本基金属于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 投资于目标ETF, 并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本基金可以以成份股实物形式申购及赎回目标 ETF 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ETF 基金份额;而目标ETF 属于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不低于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 策略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在交易方式方面,本基金为目标ETF 的联接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而本基金的目标ETF 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目标ETF 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申购赎回目标ETF 的基金份额。此外,目标 ETF 符合上市条件申请上市成功后,投资者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二级市 场买卖目标ETF 的基金份额。 在申购赎回方式方面,本基金与其他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一样,不安排上市交易, 因此投资者只能用现金方式申购及赎回本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申购与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而本基金的目标ETF 属于交易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目标ETF 基金份额均采用实物申购赎回方式,申购 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申购、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 额确定。 由于本基金与目标 ETF 在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别, 因此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与目标ETF 的表现完全一致,两者的业绩表现可能会出现一定 的差异。产生业绩表现差异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采用现金方式,为支付现金赎回款,相比目标ETF,本基金 需要保留更多的现金资产; (2)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采用现金方式,在利用到账的申购资金投资目标ETF 过程 中,市场波动等原因会造成本基金与目标ETF 表现的差异; (3)本基金为应对投资者以现金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而进行的证券交易需支付 一定的手续费,此等费用将影响本基金相对于目标ETF 的表现。 (九)募集方式和场所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加或减少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十)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 (十一)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十二)认购安排 1. 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具 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 并披露。 2. 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 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本基金代销网点 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中 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十三)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1、面值: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2、认购价格:初始面值 3、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1.00% 100万≤M<500万 0.60% 500万≤M<1000万 0.30% M≥1000万 1000元/笔 4、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 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 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四)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6月20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基金 账户(已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重新开户),然后办理基金认 购手续。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方式及确认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 准。投资者可以自T+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 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4、认购限制 (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2)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 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具体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 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十五)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 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提前结束募集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同时本基金目标ETF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前 提下。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提前结束募集时,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自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6月25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或者目标ETF募集失败的,则本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