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夏快线: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5:04:11 中财网
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3日
证监许可[2016]2824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另外,本基金在符合一定
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买卖的投资人而言,交易费用和二
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由于货币基金的每日收益有
限,交易费用会降低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另外,二级市场的价格受供需关系的影响,可能高
于或低于基金的份额净值,形成溢价交易或折价交易。当溢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
高于面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资收益减少,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高于面值的价格卖出本
基金,投资收益增加;当折价交易时,买入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面值的价格买入本基金,投
资收益增加,而卖出份额的投资人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卖出本基金,投资收益减少。由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对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总量控制,所以投资人可
能面临无法及时赎回本基金的风险。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赎回,
可卖出;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T+2日起方可卖出和赎回。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7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2%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10%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10%

青岛海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8%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硕士,高
级经济师。曾任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
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兼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董事,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在中
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
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等。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
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
理。



沈强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
委员会主任。曾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总经理,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


葛小波先生:董事,硕士。中信证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葛先生于2007年荣获全国
金融五一劳动奖章。


汤晓东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摩根大通、荷兰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
中国证监会等。


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兼任北京建设(香港上市)、华夏幸福基业、中海油海洋工程、东兴证券、中兴通讯
等五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贾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兼任东莞银行独立董事。

曾任职于北京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美国纽约中国物产有限公司(外派工作),曾担任中国银
行信托咨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卢森堡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意大利代表处首席
代表,中银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银行重组上市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上市办公室总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德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兼任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朗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
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
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项目经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华盛顿总部)
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
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
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李一梅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基金营销部总经理、
营销总监、市场总监,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周璇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公司。


李红源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曾任中国北方光学电子总公司信息部职员,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教育局职员、主
任科员、规划处副处长、计划处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经济运营
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巡视员兼副主任。


吕翔先生:监事,学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曾任国家
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副主任科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张伟先生:监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兼任山东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山东省济青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财
务科职员,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汪贵华女士:监事,博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财政部科研所助
理研究员、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李彬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部执行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
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
部高级副总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会
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曲波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2003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交
易管理部交易员、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现金
管理部总经理、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25日期间)、华夏
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9月11日至2014年7月25日期间)等,现
任现金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月18日起任职)、
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5日起任职)、华夏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2014年7月25日起任职)、华夏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13日起任
职)、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9日起任职)、华夏沃利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月13日起任职)、华夏惠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2月10
日起任职)。


3、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成员:汤晓东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会永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曲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范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刘明宇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


柳万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张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8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78号

联系人:秦湘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招商证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二十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
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A类AA级券商。招商证券具
有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拥有多层次客户
服务渠道,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拥有200家批准设立的证券营业部和11家证券
经纪业务管理分公司,同时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全资拥有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
货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参股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
服务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公司将以卓越
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推动证券行业进步,立志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
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金
融企业。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多人具备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验,以及大型IT公司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经验,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
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100%,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
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
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除此之外,招商证券于2012年10月获得了证监
会准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试点的正式批复,成为业内首家可从事私募托管业务的券
商,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截至2016年三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18只公募基金。


招商证券托管部于2015年4月通过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ISAE3402鉴证服务,
成为业内第一家通过ISAE3402认证的券商托管人和基金外包服务机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执行有效。


(3)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
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和效
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最高风险
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偏好、容忍度和经济资本等风
险限额配置方案,拥有公司重大风险业务和创新业务项目的最终裁量权。风险管理部、法律
合规部及稽核监察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监察稽核人员,
在托管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商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
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
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
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
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
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
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
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
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李一梅

网址:www.ChinaAMC.com

2、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599

联系人:钱达琛

网址:www.hysec.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1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网址:www.sw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联系人:庞晓芸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网址:www.dxzq.net.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尹旭航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1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2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2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田芳芳

网址:www.xsd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2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联系人:薛津

网址:www.dts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2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网址:www.gl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33830395

联系人:石静武

网址:www.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2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2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21-68405273

传真:021-68405181

联系人:张同亮

网址:www.cnh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2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马跃进

电话:0791-86283080

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俞驰

网址:www.g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

(3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3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联系人:唐岚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1754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址:www.jy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3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网址:www.sc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3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8076

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刘熠

网址:www.tebo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3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3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9)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4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4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3、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交易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力求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绝对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信用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等的综合
判断,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风险收益、估值水平特征,决定基金资产在债券、银
行存款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基金将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流动性分析、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
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三、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基金根据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情况,结合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期限等因素的分
析,以及对整体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较高


投资价值的银行存款进行投资。


四、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灵活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会造成短期内市场失衡;
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
定市场机会。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研究其中的规律,据此调整组合配置,改
进操作方法,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预测资产池未
来现金流变化,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
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
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072,569,278.24

65.03



其中:债券

1,072,569,278.24

65.0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7,037,295.55

26.5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9,050,432.11

8.43

4

其他各项资产

563,399.51

0.03

5

合计

1,649,220,405.41

100.00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6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4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58.5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6.0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5.8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9.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01

-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超过240天的情况。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49,816,347.43

3.0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7,428.10

0.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97,428.10

0.6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012,755,502.71

61.44

8

其他

-

-

9

合计

1,072,569,278.24

65.06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
率债券

-

-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20052

17广发银行
CD052

1,600,000

158,298,168.65

9.60

2

111718102

17华夏银行
CD102

1,500,000

149,489,058.31

9.07




3

111709121

17浦发银行
CD121

1,200,000

118,699,417.23

7.20

4

111609266

16浦发CD266

1,000,000

99,855,752.32

6.06

5

111715032

17民生银行
CD032

1,000,000

99,167,140.96

6.02

6

111720048

17广发银行
CD048

900,000

89,022,555.15

5.40

7

111711120

17平安银行
CD120

700,000

69,761,560.55

4.23

8

111719077

17恒丰银行
CD077

500,000

49,826,161.18

3.02

9

111717017

17光大银行
CD017

500,000

49,734,429.93

3.02

10

111707079

17招商银行
CD079

400,000

39,639,342.42

2.40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
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
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
“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


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
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
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5.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5.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63,399.51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63,399.51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5.9.4.1本报告期内没有需特别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5.9.4.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段

净值

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标准差


2016年12月29日
至2016年12月31


0.0581%

0.0194%

0.0111%

0.0000%

0.0470%

0.0194%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3月31日

0.7681%

0.0027%

0.3329%

0.0000%

0.4352%

0.0027%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
券商佣金、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支取,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
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2)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基金份额
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



(3)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
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替代及其
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4)申购金额、赎回金额的的计算方式:

申购金额的的计算方式:

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按比例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5)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
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7)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开市前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9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折算与上市交易”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八)在“十、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
按有关规定编制。


(九)增加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
托管人复核。


(十)更新了“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二)增加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涉及本基金
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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