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神思电子:2017年半年度报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6 2017年 08月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继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华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 管人员 )李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现阶段,公司须防范下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1、研发、营销人才,特别是高 端人才不能及时到位、支撑不足,导致公司战略规划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 2、 公司现在的业务范围由身份认证升级扩展到行业深耕与智能认知,产品技术含 量与复杂程度均提升到新的高度,如果产品 /方案质量出现系统性的缺陷,或者 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将会发生拖累公司年度计划并对品牌造成 不利影响的风险。 3、随着合资、并购进程加快,分支机构增加,如何能长期做 到资源共享、理念趋同、步调一致、协同发展,也是对公司管理层严峻的考验, 应对处理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1 第五节重要事项 .........................................................................................................2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5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3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0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41 第十节财务报告 .........................................................................................................42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109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本公司、神思电子、公司指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神思投资指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神思旭辉指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朗方指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指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指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指 2017年 1-6月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神思电子股票代码 30047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神思电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ynthes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继春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程林岩李宏宇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 699号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 699号 电话 0531-88878969 0531-88878969 传真 0531-88878968 0531-88878968 电子信箱 security@sdses.com security@sdses.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6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6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6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48,353,429.52 117,983,637.98 2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21,865.94 8,015,375.95 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8,361,769.73 6,676,871.27 2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5,412,344.84 -55,358,881.84 -54.29%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545 0.0501 8.7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0545 0.0501 8.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5% 1.96% 0.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50,568,549.39 509,947,048.31 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01,197,791.96 402,075,926.02 -0.2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19.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887.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035.79 合计 360,096.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依据 2016年制定的 “从行业深耕到行业贯通、从身份识别到智能认知 ”升级战略与年度计划,进一步把公 司的主营业务明确区分为三个梯次:第一个梯次为身份认证业务,包括传统的以窗口柜台验证机具为主的线下身份认证业务 以及正在开发架构的线上互联网身份认证业务;第二个梯次为四项行业深耕业务,分别为移动展业、银医自助、便捷支付、 计算机视觉业务;第三个梯次为智能认知(商业人工智能)业务,具体包括行业服务机器人、银医自助设备智能升级以及智 能行业知识管理系统。报告期内三个梯次主营业务分述如下: (一)身份认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为金融、公安、通信、社保、医疗等行业用户提供各种形态的身份认证产品并保持行业前列地位。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身份认证业务在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1)按照国家主管部委要求,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启动 已经销售的身份验证终端适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产品升级服务工作。据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2017年6月15日公告, 公司首批入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功能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产品名录。( 2)按照主管部门部署,公司组织精干研发力量,全 面启动身份验证机具增加指纹比对功能的资格复审与产品检测、认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全国范围内身份认证增加指纹验证 的产品换代机会奠定基础。( 3)按照年度规划,公司在选定区域承建养老资格互联网认证平台建设项目,着力推动泛行业 互联网身份认证业务的落地成单。 (二)行业深耕业务 依据升级后的战略规划,在针对行业深耕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持续研究开发投入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汇聚各方面资 源,重点推动移动展业、银医自助、便捷支付与计算机视觉等四项行业深耕方案的优化、完善与落地实施,分述如下: 1、移动展业 公司的移动展业产品包括安全加固平板电脑、多功能配套终端与配套的管理软件,主要用于各类银行移动信贷、开卡、 理财、营销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推动 2016年中标 /入围邮储、浦发等 8家总行、省级农信、城商行的续采、小批量试用、接 口调试,努力争取中标新的银行入围选型,并且先后中标交通银行总行与恒丰银行总行。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便 携式发卡机、便携发卡配套终端等差异化智能便携设备的开发,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移动展业产品线的宽度,提升了公司在该 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 2、银医自助 公司的银医自助产品包括两类终端设备与配套管理软件,其中各型银医自助设备为就医者提供自助注册、挂号、预约、 充值 /缴费、打印、查询等项功能,另一类诊间支付终端提供在医生台席上的缴费功能(兼容就诊卡、银行卡、社保卡、身 份证)。 2016年四季度通过成立公司控股的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使该项行业深耕业务加速落地。报告期内, 银医自助业务在山东、浙江、河北、江西、安徽、吉林等省区快速推进,新辟三甲 /二甲医院客户四十余家。与此同时,报 告期内完成创新型医院手术室自助更衣设备的研发并上线试用。银医自助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3、便捷支付 公司的便捷支付系统由综合支付服务平台与小额聚合支付终端组成,可应用于各类零售市场、便利店、医院、公交、出 租等场所,其代表性产品是公司首创的小额聚合支付电子秤,兼容二维码(微信、支付宝、建行等)、 NFC手机、 “快闪 ” 银行卡。小额支付电子秤生成动态二维码,避免了贴画二维码易篡改的弊端,该设备经银联认证许可,无需手工输入交易金 额,收入自动转入卖家银行账户,兼顾各方利益符合普惠金融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小额支付电子秤兼容二维码支付的 软硬件升级,在山东、辽宁、广东、江苏、内蒙等省区继续与银联、商业银行合作推进便捷支付电子秤的小批量应用,公司 或第三方机构继续在济南、青岛开展分润运营试点,积累数据,探讨与优化商务与合作模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现金收购,发挥福建朗方在非现金聚合支付模块及专业自 助设备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以及资质、市场资源,可以强化公司在重点领域的布局,抢占自助售货机、自助终端市场,有助于 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盈利能力。 4、计算机视觉 公司的计算机视觉产品,基于1:1或1:N的人脸识别与车型、车牌识别技术,主要应用于反恐、安保、实名办税、实名 入住、实名考试、建筑工地实名管理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依托由神思电子控股的神思依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 推进人脸、车牌/车型识别与云计算的深度融合,打造以“差异化终端+系统平台”为形态、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计算机视觉解 决方案。报告期内,由闸机、专用手持终端与软件平台组成的治安卡口人证同一认证系统,在新疆、河北、山东、福建等省 区获得批量应用;由专用终端与管理平台组成的宾旅馆人证同一实名入住系统在新疆、河北已经批量上线。报告期内,考试、 办税人证同一认证配套专用终端持续采购。 (三)智能认知 /商业人工智能业务 根据 2016年确定的战略升级规划,报告期内公司研究院努力为金融、医疗、安防等行业客户架构基于行业知识库的智能 认知解决方案,公司第三个梯次的主营业务重点聚焦行业服务机器人、银医自助设备智能升级与智能知识管理系统,分述如 下: 1、行业服务机器人 基于多年金融、安防、医疗等行业的服务经验以及对潜在行业需求的深入理解,公司利用智能认知分析技术研发的行业 服务机器人,报告期内分别参展 IBM 2017论坛、 2017(第十六届)南京安防展、第七届国际警用装备展。报告期末,公司 金融行业智能服务机器人 “小神 ”开始在济南的银行网点试点应用,可以提供迎宾引导、 VIP识别、业务咨询、理财建议、风 险提示、智能提醒、趣味互动等服务,可在一定程度上分流银行网点人工值守压力、提升服务质量。 2、自助设备智能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将智能认知技术与自助设备有机融合,使新一代的银医自助设备具备语音会话、语义理解能力,能够基 于医疗知识库进行流畅的人机会话,能完成语音导诊、健康咨询等个性化服务。报告期末,新一代的智能银医自助设备已在 南昌三甲医院开始试点。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 “Watson Build全球合作伙伴人工智能商业应用挑战赛 ”,与来自香港、台湾、北京、上海、广州等 地的多家 IBM合作伙伴同台竞技,神思电子 “Watson+银医自助设备智能升级 ”商业方案技术及应用多方面有突破,成功入围 中国分赛区前五强。 3、智能知识管理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与包括公安、社保和电子制造业等行业客户共同开发智能知识管理系统。通过对客户服务系统的智 能化升级,可以辅助客服人员提高应答精度与效率,改进服务质量,降低人力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当地公安系统完成了 警务智库的一期建设,在当地企业集团分公司建设的智能客户服务中心已经上线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完成对百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参股增资。百应科技应用机器学习、智能搜索技术,打造客服 领域的 “智慧大脑 ”,在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集团与分公司已有成熟应用。整合百应科技,可以有效增强智能知识库建设能 力,加快公司智能认知解决方案在金融、公安、社保、医疗等存量行业客户中落地实施的步伐。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对深圳市知付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神思旭辉的少数股东以知识产权对神思旭辉进行增资。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行业深耕产品采购规模扩大,募集资金产研、营销网络建设支出, 同时支付上年度现金股利及对福建朗方投资。 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银医自助、计算机视觉业务尚未到货款回收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幅 较大。 预付款项报告期内,公司模块采购及计算机视觉、银医自助业务方面的预付采购增加。 应收利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期初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公司备用金借款、投标保证金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深圳市知付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商誉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股权份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因非同一控制控股合并确认可抵扣亏损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明显变化,保持了在目标行业与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比较优势,具体描述请参见公 司2016年年报。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 2016年确定的 “从行业深耕到行业贯通,从身份识别到智能认知 ”的战略升级规划,身份认 证业务继续拓展,行业深耕业务持续发力,智能认知业务按计划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148,353,429.52元,同比增 长25.74%,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721,865.94元,同比增长 8.81%。报告期内,行业深耕业务增长较快,收入占比由 2016 年上半年的 12.08%提升到 52.88%,平均毛利率为 48.49%,比身份认证业务的毛利率 26.43%高出约 2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 公司持续引进研发、营销、管理各方面优秀人才,智能认知 /商业人工智能项目研发投入较大,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较 快,净利润增速低于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巩固在传统身份识别领域的前列位置,着力推动互联网身份认证业务 报告期内,身份认证领域的行业格局符合公司的分析判断,身份验证机具增加指纹比对功能的升级换代尚未出现刚性 需求。随着竞争的加剧,以窗口柜台身份证阅读机具为主的传统身份认证业务收入 6,770万元,同比下降 34%,毛利率基本 稳定。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身份认证业务在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1)按照国家主管部委要求,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启 动已销售存量身份验证终端适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产品升级服务工作。据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2017年6月15日公告, 公司首批入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功能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产品名录。( 2)按照主管部门部署,公司组织精干研发力量,全 面启动身份验证机具增加指纹比对功能的资格复审与产品检测、认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全国范围内身份认证增加指纹验证 的产品换代机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3)按照年度规划,公司在选定区域承建养老资格互联网认证平台项目,在互联网身份 认证解决方案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増植行业深耕产业厚度,提升营收和利润占比 报告期内,第二梯次的行业深耕业务快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 7,845万元,同比增长 450%以上,收入已占到公司全部营 业收入的 52.89%,并且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已成为公司营收和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四项行业深耕业务分别讨论分析 如下 : 1、移动展业 报告期内, 2016年中标 /入围邮储、浦发等 8家总行、省级农信或城商行,分别处于续采、小批量应用、接口调试或等待 系统商平台优化阶段。与此同时,公司中标交通银行总行、恒丰银行总行移动展业项目入围选型,并完成便携发卡终端、便 携发 Key终端的开发,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移动展业产品线的宽度。报告期公司移动展业产品实现收入 1,344万元,毛利率保持 在32%左右的水平,收入同比增长 37%,低于预期,主要原因是已经中标 /入围的多数银行项目启动速度普遍迟于常规。展望 后市,随着银行业务 “网点智能自助化、业务营销移动化 ”的转型加快,各大银行开始规模缩减柜员,柜员走出网点转向移 动营销岗位,将会提升银行移动展业市场的整体规模和进展速度,该项行业深耕业务下半年可预期会有较高速度的增长。 2、银医自助 公司 2016年第四季度成立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并形成一定批量销售的银医自助业务,报告期实现收入 4,198万元,占到公司第二梯次主营业务的半数以上,并且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报告期内,神思旭辉新拓展医院客户数量 50 多家,其中包括山东省立医院等区域的标杆三甲医院,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与此同时,神思旭辉践行行业深耕与行业 贯通的理念,深挖医院科室需求,完成了面向手术室信息化管理的手术自助更衣系统的开发与首单合同签订。银医自助与医 疗行业深耕业务,已经成为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支点。 3、便捷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支付行业最新动态,完成小额支付电子秤兼容二维码的升级,二维码支付平台、便捷支付 APP 应用上线,继续配合建行 “菜篮宝工程 ”在辽宁、江苏、广东、内蒙等省小批量试用,济南、青岛继续自营试点。报告期公司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便捷支付收入 342万元,低于预期,究其原因,产品与市场成熟度均有所拖后。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现金收购,其在非现金聚合支付模块及专业自助设备等方面的技术优势、资质与市场资源,可以强化公司 在自助售货机、银医自助以及其他自助终端等重点领域的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及盈利能力。通观后市,已经成熟 量产的聚合支付电子秤适于全国百万量级的菜蔬、水产商户,国家已经启动无现金试点城市建设规划并倡导普惠金融,阿里 也已经启动无人零售商店计划,公司拥有银联认证资质的聚合支付模块原则上可以嵌入所有带支付功能的自助设备,所以公 司的便捷支付产品可以期待具有较好的后续市场前景。 4、计算机视觉 报告期内,公司计算机视觉类产品,已经在公安、税务、教育等行业批量商用, 2017年上半年实现收入 1,960万元,同 比增长 465%,毛利率提升 10%以上,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公司的计算机视觉产品除了在实名办税、实名入住、实名考试、 建筑工地实名管理等领域都已实现批量商用之外,由闸机、专用手持终端与软件平台组成的治安卡口人证同一认证系统,助 力新疆反恐、铁路安保与环京护城河工程,在维护社会治安环境、查验重点人员与抓获潜逃多年嫌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产生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增加智能认知(商业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加快行业落地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增加智能认知(商业人工智能)方面的研发投入,以研究院为主重点开发行业服务机器人、自助设备智 能升级与智能知识管理系统,公司第三个梯次的主营业务分别进入试点应用阶段: 1、行业服务机器人 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服务机器人样机性能逐月提升,先后参加了 IBM 2017论坛、 2017(第十六届)南京安防展、第 七届国际警用装备展。报告期末,公司金融行业智能服务机器人 “小神 ”开始在济南的银行网点试点应用,可以提供迎宾引导、 VIP识别、业务咨询、理财建议、风险提示、智能提醒、趣味互动等服务,可在一定程度上分流银行网点人工值守压力,提 升服务质量。 2、自助设备智能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使新一代银医自助设备具备语音会话、语义理解能力,能够基于构建的医疗知识库进行流畅的人机 会话,具备语音导诊、健康咨询等功能。报告期末,智能银医自助设备已在南昌三甲医院开始试点。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 “Watson Build全球合作伙伴人工智能商业应用挑战赛 ”,与来自香港、台湾、北京、上海、广州等 地的多家 IBM合作伙伴同台竞技,神思电子 “Watson+银医自助设备智能升级 ”商业方案技术及应用多方面有突破,成功入围 中国分赛区前五强。 3、智能知识管理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与包括公安、社保和电子制造业等行业客户共同进行智能知识管理系统的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当 地公安系统合作开发的警务智库完成了一期建设,在当地企业集团分公司建设的智能客户服务中心已经上线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 4项(发明 2项、实用新型 2项),专利提交 6项(外观 4项、发明 1项、实用新型 1项)。 (四)按照五项标准推进并购重组,审慎驱动外延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业务协同、技术先进、业绩成长、优势互补、团队兼容”5项标准,加速整合外部资源,在 三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1、公司变更募投资金用途收购了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6%的股权,借助福建朗方在融合支付解决方案领域的技 术储备和丰富市场经验,增强了公司便捷支付板块的技术实力。 2、公司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目前各项工 作稳步推进。 3、报告期末公司基本完成对百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参股增资。百应科技应用机器学习、智能搜索技术,打造客 服领域的 “智慧大脑 ”,在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集团与分公司已有成熟应用。整合百应科技,可以有效增强公司智能知识库 建设能力,加快公司智能认知解决方案在金融、公安、社保、医疗等存量行业客户中落地实施的步伐。 综上所述, 2017年上半年是公司战略布局加速落地的阶段,在保持第一梯次的身份认证业务继续开展的同时,第二梯次 的四项行业深耕业务在加速成长,第三梯次的三项智能认知 /商业人工智能业务也在逐步落地,并购重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随着公司第二梯次产品(行业深耕)的快速放量和第三梯次产品(智能认知)的逐步落地,公司的营收和利润将进入快速发 展通道。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否 参见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中的 “一、概述 ”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48,353,429.52 117,983,637.98 25.74% 报告期内,公司银医自助、计算机视觉等行业 深耕产品实现批量商用,呈现增长势头,营业 收入较上期有所增加。 营业成本 90,805,005.43 84,288,822.53 7.73% 报告期内,公司银医自助、计算机视觉等行业 深耕产品包含创新元素,具有较高差异化程度 与技术门槛,毛利率高于公司身份认证产品, 因此营业成本增幅小于营业收入。 销售费用 18,699,541.43 12,694,908.08 47.30%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增加三位一体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投入,加大各类展会等市场推广投入, 同时职工薪酬增加。 管理费用 23,367,698.58 17,196,592.48 35.89%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公司职工人数 与薪酬增加。 财务费用 -472,104.08 -1,303,073.97 -63.77%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存款较上期减少,利息收 入减少。 所得税费用 2,907,720.96 458,793.33 533.78%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同时有 2家控 股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导致所得税费用 增加。 研发投入 12,910,621.86 9,163,487.98 40.89%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行业深耕产品及智能认知 的研发投入。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5,412,344.84 -55,358,881.84 -54.29%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工资、期间费用增加,行 业客户直销比例增加,政府补助及利息收入减 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025,115.72 -9,722,194.80 38.03%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对深圳市知付汇通科技有 限公司的投资款。 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0,305,387.50 -24,000,000.00 142.9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增加外部借款。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 加额 -81,132,073.06 -89,081,076.64 8.16%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上期对外投资款,增加外 部借款,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 年同期增加。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身份认证 67,699,222.57 49,806,468.60 26.43% -33.71% -33.58% -0.54% 银医自助 41,981,528.53 20,534,908.57 51.09% 100.00% 100.00% 51.09% 计算机视觉 19,597,046.00 9,632,487.22 50.85% 464.22% 377.21% 21.39%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118,125,338.73 21.46% 175,540,270.17 38.75% -17.29% 报告期内,公司行业深耕产品采购规模 扩大,募集资金产研、营销网络建设支 出,同时支付上年度现金股利及对福建 朗方投资。 应收账款 126,499,574.62 22.98% 78,170,862.71 17.26% 5.72% 报告期内,行业客户直销比例增加,公 司银医自助、计算机视觉等业务尚未到 货款回收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存货 121,079,535.93 21.99% 70,440,456.88 15.55% 6.44%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银医自助、计算机 视觉等行业深耕产品的生产投入。 固定资产 71,351,105.23 12.96% 72,436,208.77 15.99% -3.0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变动不大。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3.63% 3.63%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增加银行贷 款。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无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1,025,115.72 9,722,197.80 13.4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主要业 务 投资方 式 投资金 额 持股比 例 资金来 源 合作方 投资期 限 产品类 型 预计收 益 本期投 资盈亏 是否涉 诉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福建朗 方信息 技术有 限公司 计算机 软、硬件 产品开 发、生 产、销售 与服务。 增资 8,382,6 60.00 66.00% 变更募 集资金 用途 袁金 颖、陆 剑林、 林勇沁 长期不适用否 2017年 03月 31 日 合计 -- 8,382,6 60.00 -- - - - 0.00 0.00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265.4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9.7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65.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4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956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40万 元,扣除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774.5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65.46万元。 募集资金主要投入的项目:神思智能身份认证终端与行业解决方案产研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10,300.00万元人民币;营 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4,965.46万元人民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0.00万元人民币。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资金 2,899.73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365.73万元。其中,神思智能身份认证终端与行业解决方案 产研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8,137.85万元;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2,237.88万元;收购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66%股权累计投入 9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 2,000.0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神思智能身份认证 终端与行业解决方 案产研建设项目 否 10,300 10,300 1,070.43 8,137.85 79.01% 253.18 4,019.86是否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 建设项目 否 4,965.46 2,985.46 839.3 2,237.88 74.96%是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 2,000 2,000 2,000 100.00%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265.4 6 15,285.4 6 1,909.73 12,375.7 3 -- 253.18 4,019.86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否 合计 -17,265.4 6 15,285.4 6 1,909.73 12,375.7 3 -- 253.18 4,019.86 -- 未 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 XYZH/2014JNA4013-9号鉴证报告审核,截止 2015年 6月 18日本公司累计投入 4,455.96万元。 2015年 8月 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年第 五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将募集资金 4,455.96万元置换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对应的原承变更后项目本报告期实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诺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际投入金额际累计投入 金额 (2) 资进度 (3)=(2)/(1)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现的效益计效益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收购福建朗 方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66%的股权 营销服务体 系升级建设 项目 1,980 990 990 50.00% 2017年 05 月 31日 64.3是否 合计 -1,980 990 990 -- 64.3 -- 变 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 (分具体项目 ) 一、变更原因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于 2014年立项,原计划通过该项目充分 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现有营销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升级建设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平台, 包括在相应城市租赁和装修场地、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设备、购置服务器等信 息系统建设、配备必要的营销服务人员、为各地建立和配备备品仓库等。然而随着公 司战略升级与业务的发展,营销服务体系架构与设施配备做了相应的优化与调整,项 目实际投入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公司 “从行业深耕到行业贯通、从 身份识别到智能认知 ”的发展战略,利用福建朗方在非现金支付及专业自助设备等方 面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强公司便捷支付、银医自助等重点工作的布局,抢占自助售 货机、自助终端市场,因此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福建朗方 66%股权。 二、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 3月 29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 3月 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市场变化,顺应了目前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3)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市场变化,顺应了目前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 势,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4)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思电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神思电子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5)2017年 4月 21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神思旭辉医 疗信息技术 有限责任公 司 子公司 医疗行业 IT 解决方案的 系统提供商 和服务商 50,000,000.0 0 93,498,176.3 5 32,092,782.1 6 32,250,161.0 6 5,459,868. 28 4,543,505.8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期较短,影响较小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知付汇通股权对外转让完毕,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神思旭辉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神思依图(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对 2017年 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研发、营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不能及时到位、支撑不足,导致公司战略规划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虑及此,公 司加大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招聘、引进人才力度,已有部分急需的研发、营销人才到位并发挥作用。 2、公司现在的业务范围由身份认证升级扩展到行业深耕与智能认知,产品技术含量与复杂程度均提升到新的高度, 如果产品 /方案质量出现系统性的缺陷,或者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将会发生拖累公司年度计划实现、对品牌 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鉴于此,公司从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1)强调抓大放小、聚焦业务重点;( 2)强调工匠精神、打造 精品;( 3)完善三位一体的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技术响应与售后服务质量。 3、随着合资、并购进程加快,分支机构增加,如何能长期做到资源共享、理念趋同、步调一致、协同发展,也是对 公司管理层严峻的考验,应对处理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公司在严格按五项标准推动并购重组、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 重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以及公司治理大纲的输出与协调沟通。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 比例 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9.27% 2017年 03月 03日 2017年 03月 03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7-019) 2016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55.22% 2017年 04月 21日 2017年 04月 21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7-049) 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4.59% 2017年 05月 05日 2017年 05月 05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7-055) 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5.92% 2017年 05月 26日 2017年 05月 26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7-063)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作承诺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承 诺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 ”或者 “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公司作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 不侵占公司利益。 2017 年 04 月 11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 陈德展 ;程林岩 ; 丁晓东 ;关华建 ; 姜彦福 ;焦静 ;井 焜;宋弋希 ;孙 涛;王继春 ;王树 昆;王伟 其他承 诺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 ”或者 “公 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017 年 04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 履行 中 承诺 江海 ;缪蔚 ;齐 心;王永新 ;赵明 其他承 诺 鉴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 ”)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因诺微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因诺微 ”)的 66.2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作为因诺微的股东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 一,现就本人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 重声明如下:一、本人已向神思电子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 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 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 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 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神思电子 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 年 04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 履行 中 王继春其他承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 ”或者 “公 2017长期正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诺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 不侵占公司利益。 年 04 月 11 日 履行 中 陈德展 ;程林岩 ; 丁晓东 ;关华建 ; 姜彦福 ;焦静 ;井 焜;宋弋希 ;孙建 伟;孙涛 ;王继 春;王树昆 ;王 伟;夏伟 ;赵爱波 其他承 诺 鉴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拟 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 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本公司及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 年 04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 履行 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王继春 股份限 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上市 之日 起三 十六 个月 内 正在 履行 中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 售承诺 自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上市 之日 起三 十六 个月 内 正常 履行 中 北京同晟达信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济南优耐特投 资有限公司 ;李 连刚 ;天津清瑞 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王廷山 股份限 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 /企业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公司 /企业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上市 之日 起十 二个 月内 履行 完毕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减 持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 行价,减持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届时发行人总股本的 3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内 正常 履行 中 天津清瑞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股份减 持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 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 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内 履行 完毕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0%。 北京同晟达信 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股份减 持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 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 12个月内, 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60%,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 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9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内 正常 履行 中 济南优耐特投 资有限公司 股份减 持承诺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在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 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 12个月内, 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40%,锁定期满后 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比例 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8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锁定 期满 后两 年内 正常 履行 中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稳定股 价承诺 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当发行人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由其对发行人股份进行增持,承诺的具体内 容如下:如果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在其 A股股票正式挂 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 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 人最近一期末已披露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 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 “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条件 ”),神思投资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 价稳定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3个 交易日内,神思投资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 诺,以及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发 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方 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神思投 资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采取稳定 股价措施,神思投资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发行人股份方式稳定股价。神思投资 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提 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 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 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上市 之日 起三 年内 正常 履行 中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神思投资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神思投资从发行人所获得 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10%。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的,神思投资可不再增持发行人 股份。神思投资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 神思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 价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公 司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以及公司实际 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如公司依照各方协商确定的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 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 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决定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公司将在 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 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后的 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 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 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公司应在 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 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报送 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 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 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按 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 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但如果公司股价自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披露 之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加权平均价格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上市 之日 起三 年内 正常 履行 中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量)高于每 股净资产,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 案。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 件,则公司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向社会公众 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承诺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在发行 人 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发行人将要求新 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 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发行人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 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发行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继春、关华 建、宋弋希、陈 德展、姜进、王 伟、焦静、王廷 山、孙涛、井焜、 程林岩 稳定股 价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本 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以及发行人实 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协商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 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 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 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本人在担任发 行人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 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 10%。如在发行人披露非独立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后发行人股价连 续 3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加权 平均价格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数 量),本人可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 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 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上市 之日 起三 年内 正常 履行 中 神思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填补被 摊薄即 期回报 的措施 和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鉴于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大幅增加,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投入周期,募集资金产生 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和不确定性,这些因素可能 会在短期内影响本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形成 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本公司承诺,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采取 如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强化和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升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本公司承诺:(1)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在募集资金的使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用、核算、风险防范等方面强化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 依照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科学、 合理地投入使用;(2)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签订和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证依法、 合规、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3)在符合上述募集资金管 理要求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资产价 格、资金成本等多种因素,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方案开 展进一步科学规划,以最大限度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本公司承诺: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牢牢把握市场契机,视项目 具体需要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期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 项目建设等措施进行积极布局;募集资金到位后,在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定的前提下,并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科学、合理运 用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地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力求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 3、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加强品牌建设和管理,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司承诺:(1)将依托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推 动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2)同时,借助 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深度开展自身品牌建设和管理,有 效提升本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着力打造公司的品牌价 值和核心竞争力。 4、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 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承诺:将依照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积极推进实 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 展规划需要,紧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并充分考 虑投资者利润分配意愿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对投资者的回 报机制,确保及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 易承诺 控股股东神思投资出具《关联交易承诺书》,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 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 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 诚信和勤勉责任。(2)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 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 “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 ”),今后原则上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 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 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 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 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 以外的利益或收益。(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神思股份造成 损失,本公司将向神思股份作出赔偿。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王继春 避免同 业竞争 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截 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 /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 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二、本公司 /人承诺, 本公司 /人在作为神思股份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期间, 本公司 /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 /人、 本公司 /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 本公司 /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 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活动。三、本公司 /人承诺,本公司 /人在作 为神思股份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公司 /人及 本公司 /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神思股份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 /人将按照神思股份的要求,将该等商 业机会让与神思股份,由神思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 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神思股份存在同 业竞争。四、本公司 /人承诺,如果本公司 /人违反上述声 明与承诺并造成神思股份经济损失的,本公司 /人将赔偿神 思股份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重 大遗漏 等情况 的承诺 关于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等情况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 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神思投资将依法购回已转 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 “已转让的原 限售股份 ”)。神思投资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个交易日内 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 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发行价格与二 级市场价格孰高原则确定。若神思投资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神思投资将依法履行要约收 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3、若有权部门认定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神 思投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 实意思表示,神思投资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神思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重 大遗漏 等情况 的承诺 关于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等情况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有权部门 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后 3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依据发 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孰高原则确定。 4、若有权部门认 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上述承诺为本公 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山东神思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 社会保 障承诺 若发行人被追溯到任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经有 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以及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 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公司将全额承 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 以及发行人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如违反相应承诺,发 行人可从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中扣除相关金额。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王继春、关华 建、宋弋希、陈 德展、王伟、姜 进、姜彦福、王 树昆、丁晓东、 夏伟、赵爱波、 孙建伟、焦静、 王廷山 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重 大遗漏 等情况 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 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5 年 06 月 12 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 不适用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 “非标准审计报告 ”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