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开开泰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8:03:41 中财网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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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06月
0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23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
12月
27日正式生效,
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
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
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将依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
险等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
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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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6月
27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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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目录

一、绪言
..........................................................................................................................6
二、释义
..........................................................................................................................7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3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9
九、基金的投资
............................................................................................................50
十、基金的财产
............................................................................................................65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66
十二、基金收益与分配
................................................................................................7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9
十六、风险揭示
............................................................................................................8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0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93
十九、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4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4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135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6
二十三、备查文件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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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一、绪言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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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开泰富开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
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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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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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及其后修订,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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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两类基金份额收取不同的认
/申购费、赎回费及

销售服务费


50、A类基金份额:指收取认
/申购费及赎回费,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类别。

51、C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
/申购费,但收取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类别。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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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号
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号五矿广场
C座
10层
邮政编码:
100010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
设立日期:
2013年
7月
16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邓彬
电话:
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850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7%;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
33.3%。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
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
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董事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部、市场部、固定收益投资部、权益投资部、研究部、交易部、基金运营
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法律合规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共十二个职
能部门。此外,公司还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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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杰先生,董事。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
记,总裁。曾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新疆分行、评审管理局等部门工作,长
期在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事管理工作。


张锡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台湾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常年在台湾地区金融机构从事基金投资和管理工作,经验丰富。

张志坚先生,董事。理学金融硕士,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在国家
开发银行资金局、香港分行长期从事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投资、交易和管理工作。


李鑫先生,董事。理学硕士。曾任国开证券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机
构发展与创新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在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金融研发中
心从事信贷管理、金融产品研发等工作,具有十年金融从业经验。


江志平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台湾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
经理,具有多年基金业务投资和营销管理经验。


刘建国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财会局、人事局工作,长期从事银行资金管理、人事管
理等相关工作。


刘迎生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金融服务和相关法律方面的工作。

李志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主任、教授,中国金
融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工作。

张景溢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台湾华威国际科技顾问股份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创始人,长期从事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工作。

2、监事
马红女士,监事会主席,会计师。曾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

理。

张雍川先生,监事。硕士,台湾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具有
多年投资管理经验,投资业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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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李峰先生,监事。法学硕士。曾在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安信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法律、金融工作。现任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
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郑文杰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李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瑜女士,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
经理,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客户二处工作。


张智先生,财务总监,兼任财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曾任国开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曾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
从事财务管理及资金交易相关工作。


肖强先生,督察长。法学学士,曾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交易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北京勤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国开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工作。长期从事证券研究、交易、基金管理等工作。


高海宁先生,总经理助理,兼任交易部总经理。经济学学士,曾在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银行业务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行业务部,国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工作。


洪宴先生,投资总监。硕士,曾任光大银行资金部投资交易处处长,货币与债
券交易副处长(主持工作),货币与债券交易业务副经理
/经理。



4、基金经理

洪宴先生,现任投资总监,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商
务统计与经济计量专业硕士,曾任光大银行资金部投资交易处处长,货币与债券交
易副处长(主持工作),货币与债券交易业务副经理
/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加拿大证券业协会(
CSI)衍生品交易资格(
DFC)认证,曾获
2010年及
2012年全
国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主管。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成员:

13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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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先生,总经理。

高海宁先生,总经理助理,兼任交易部总经理。

张智先生,财务总监,兼任财务部总经理。

洪宴先生,投资总监。

王俊峰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
肖强先生,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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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本基金管理人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

安全与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经营活动合
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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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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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
统。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监
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公司
对外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规。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机构和各级岗位,并渗透
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
必须独立地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稽核。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必
须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
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
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
定和行业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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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市场条
件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
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控制度体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
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


(1)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
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进行的细化和展开,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
的总览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运作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是公
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
的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管理制度、投资
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
术管理制度、紧急情况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

(4)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
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具体说
明,将内部控制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道程序。

5、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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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
织结构等内容。

(2)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不能达到内部控制目标的可能性。风险评估就是确
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哪些方面会偏离内部控制的目标,其实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3)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
制手段。公司目前制定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各岗位
职责明确,随业务发展持续完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
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
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
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
的经营信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每个员工应当清楚自己在内控中的职责,经营管
理层应当及时了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5)内部监控。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层层落实。



6、内部控制构成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两个层次构成。宏观控制是公司董事会
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从公司内控文化建设、治理机构设计、总体风
险识别、内控制度完善等角度对整体经营活动的控制;微观控制则是在宏观控制之
下,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从业务控制和组织控制两个相互交叉
的方面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业务的角度划分,公司的内部控制
可分为前线业务控制、中线业务控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公司的
内部控制由公司各级组织的自我控制和监督控制组成。公司内部组织包括总经理、
业务部门总经理、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等多个层次。



7、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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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层面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内控制度和政策进行审议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审议公司监察稽核和重大事项的审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进行了解和
掌握。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为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激励政策,批准公司员
工的薪酬激励政策和公司年度薪酬支出计划等与薪酬有关的重大事项。

(2)公司经营管理层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的职责为确立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计划、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
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审定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审批或协调与投资管理有关
的其他重要事项;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职责为拟订风险基本管理制度,确定具体风险
控制指标和监控管理办法对公司证券投资和基金运作的过程和程序进行监控和评
估,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并就公司的风险状况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汇报。

(3)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
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
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相关制度和章程,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督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
及时报告违规行为或事件,并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
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纠错防弊、堵塞漏洞。

(4)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和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和更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内部控
制的作业流程。

(5)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的风
险特别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
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6)公司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
的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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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
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
措施。对公司的前线业务、中线业务和后线业务均采取了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包
括:


(1)前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
资授权制度、归责原则、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
系、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
联交易审批制度等;


ⅲ)投资风险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完善且与业务相称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
人员安排、风险承受水平、风险度量及申报方法、买卖限额及持仓限额、定期检查
与报告制度等;


ⅳ)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
媒体关系维护、投资者服务等制度。



(2)中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基金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
割和会计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序、与托管行的互相
监督、信息披露规则等;


ⅱ)法律合规控制:包括规定公司合法合规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内控制度执行
情况的核查、施行合同管理和法律性文件审查制度等;


ⅲ)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制定公司监察稽核制度、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
制定清楚的职权范围、强化内部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监管动态和要求等;


ⅳ)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
和风控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
护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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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
程序、界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紧急事件处理、系统备份、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等;


ⅵ)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界定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
设立专门的负责人、界定岗位职责、禁止披露内幕信息、持续检查与评价制度等;


vii)风险管理控制:包括投资业绩归因分析、投资组合绩效评估、运作风险识
别及评估及定期通报与汇报制度等。



(3)后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
用印制度、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
考核制度、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
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ⅱ)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

绩效评估体系等。

9、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如下包括:


(1)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2)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3)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10、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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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
1987年
4月
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89.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
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7年
09月
0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
601998.SH、0998.HK)成立于
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
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
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中国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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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大,于
2005年
8
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

2006年
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
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
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关系。

2007年
4月
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同步上市。

2009年,中信
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金)
70.32%股权。经过近
三十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
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
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孙德顺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孙先生自
2016年
7月
20日起任中信
银行行长。孙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此前,孙先生于
2014年
5
月至
2016年
7月任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4年
3月起任中信银行执行董事;
2011

12月至
2014年
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
2011年
10月起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
2010年
1月至
2011年
10月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
委书记、行长;
2005年
12月至
2009年
12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
长;
1984年
5月至
2005年
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
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期间,
1995年
12月至
2005年
11月任中国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1999年
1月至
2004年
4月曾兼任中国工商
银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
1981年
4月至
1984年
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

孙先生拥有三十多年的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孙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经济
学硕士学位。


张强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张先生自
2010年
3月起任中信银
行副行长。此前,张先生于
2006年
4月至
2010年
3月任中信银行行长助理、党委
委员,期间,
2006年
4月至
2007年
3月曾兼任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先生
2000

1月至
2006年
4月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1990

9月至
2000年
1月先后在中信银行信贷部、济南分行和青岛分行工作,曾任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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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行副行长和行长。自
1990年
9月至今,张先生一直为
中信银行服务,在中国银行业拥有近三十年从业经历。张先生为高级经济师,先后
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
硕士学位。


杨洪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教授级注册咨询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供职于中国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997年加入中信银行,相继任中
信银行成都分行信贷部总经理、支行行长,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
部总经理、贵宾理财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行政管理
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年
8月
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6年末,中信银行已托管
119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
模达到
6.57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中
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
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风险
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对
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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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
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
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
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
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
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
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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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号
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号五矿广场
C座
10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
成立日期:
2013年
7月
16日
联系人:邓彬
电话:
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2)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
公司网站:
https://www.cdbsfund.com
交易网站:
https://etrade.cdbsfund.com/etrade
联系人:邓彬
电话:
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文化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传真:
010-65550832
客服电话:
955584
网址:
bank.e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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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馆斜街甲
1号泰利明苑
A座二区
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号
法定代表人:侯绍泽
联系人:芦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93
网址:
www.gkzq.com.cn
(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联系电话:个人业务:
95118,
400
098
8511企业业务:
400
088
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
399号明天广场
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999
公司网站:
www.shhxzq.com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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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联系电话:0571-87659056
网站:http://www.czbank.com

(6)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400-066-8586
网站:www.igesafe.com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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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袁冰昕
电话:
010-58170955
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0)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jjmmw.com;www.zlfund.cn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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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
021-54509998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服电话:
400-818-8000
网址:
www.myfund.com
(14)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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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佘晓峰
联系电话:
021-20691832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31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联系电话:
021-33323999
网址:
www.chinapnr.com

(18)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号文广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
021-20324158
网址:
www.dtfunds.com
(1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
021-52822063
网址:
www.66zichan.com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
021-2021360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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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网址:
www.ehowbuy.com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
95587、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网址:
www.fundzone.cn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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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24)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徐艳
客服电话:
021-20292031
网址:
8.gw.com.cn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2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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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
1号)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

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号
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号五矿广场
C座
10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

联系人:姚劼

电话:
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程红粤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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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程红粤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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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年
06月
06日证监许可
[2016]123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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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
1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并进入清算程序,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8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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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投资人可通过下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号4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号五矿广场
C座10层
电话:
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联系人:邓彬
网址:
www.cdbsfund.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www.cdbsfund.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

构”章节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投资人应当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
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

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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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
1号)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7年
2月
15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
记机构受理的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
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
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
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
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
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在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申购本基金份额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

40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赎回份额的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若当日
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
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
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和
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
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
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
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有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
不成立。


投资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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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
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
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1)投资人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
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
T+2日起(包括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
份额。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2)投资人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
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A类
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A类份额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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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前端)
M<100万
1.5%
100万

M<200万
1.2%
200万

M<500万
0.6%
M≥500万每笔
1000元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A、C类份额持有人收取不同的赎回费。



A类份额赎回费率: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
A类份额持有人收取
1.5%的赎
回费,对持续持有
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
7日但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
30
日但少于
1年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
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
1年但少于
2年的投资人收取
0.25%的赎回费,
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
2年的投
资人,不收取赎回费用。



C类份额赎回费率:对持续持有
C类份额时间少
30日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
回费,并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C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
30日的
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其余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后端)
持有期限
A类
C类
期限<
7日
1.5%
0.5%
7日
≤期限<
30日
0.75%
30日
≤期限<
1年
0.5%
0%
1年
≤期限<
2年
0.25%
期限

2年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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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个自然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总金额
=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总金额
/(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
=申购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
=(申购总金额
-申购费用)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1+1.5%)=
49,261.08元
申购费用=
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
49,261.08/1.0500=46,915.31份


44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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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46,915.31份
A类基金份额。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50,000/(1+0%)=50,000元

申购费用
=50,000-50,000=0元

申购份额
=5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资人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份
C类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
=赎回份额×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
T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
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
10,000×1.2500=12,500.00元

赎回费用=
12,500×0%=0元

净赎回金额=
12,500-0=12,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
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0元。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
/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包括该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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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者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