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安信鑫发优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8:33:18 中财网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年 6月 30日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3年
11月
4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3]1401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年
12月
3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
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属于预期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中等的投
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6月
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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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部分绪言 ....................................................................................................................... 3
第二部分释义 .......................................................................................................................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32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43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5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5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4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74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9
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0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1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83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85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86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7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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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一部分绪言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以及《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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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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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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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提供基金销
售服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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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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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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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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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8.7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19.71%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5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

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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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
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有色部
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五矿
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
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绵阳市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五矿资本(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隆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日本五
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
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五矿金牛进出口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五矿鑫
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代永波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深国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
总裁、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深圳市帕拉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董事等职。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庞继英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国
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裁,中国人民银行条法
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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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华林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79年毕业于厦门
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历任武汉大学经济系讲师,保险系副教授、副系主任、主任,保险
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保监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
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等职。现任武汉大学风险研究中心主
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任,中农信
(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
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长、香港企
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五矿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
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五矿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五矿资本(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隆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理、南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证券股份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


蒋牧人先生,监事,法律硕士。历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中信建投证券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廖维坤先生,职工监事,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工程师,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
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任安信乾盛
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财务人员,汉唐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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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部交易主管。


3、公司高管人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高级经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金部执行经理,南方证
券行政接管组成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董事。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
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信基金
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乔江晖女士,督察长,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长、副处长,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蓝雁书先生,理学硕士。历任桂林理工大学(原桂林工学院)理学院教师,华西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研究员、证券投资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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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安信基金筹备组基金投资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3年
12月
31日至今,任安信鑫
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4月
15日至今,任安信动态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5月
20日至
2016年
7月
12日,任安信
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11月
2日至今,任安信新常态
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委员: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龙川先生,统计学博士。历任
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美国)量化投资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首席研究员、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
资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
(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

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杨凯玮先生,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新竹交通大学管理学双硕士。历任台湾国泰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合高级专员,台湾中华开发
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交易员,台湾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台
湾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长,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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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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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
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以达
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
制制度。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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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
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
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
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
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3)控制活动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
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
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
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
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
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
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
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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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原有的内
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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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88年
7月
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亿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9]363号

联系人:周小磊

联系电话:(010)6516956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年,是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我国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本
154亿元。二十多年来,广发银行
栉风沐雨,艰苦创业,以自己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见证了中国经济腾飞和金融体制改革的
每一个脚印。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银监复
2016[232]号文),广发银行主要股东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年
8月
29日完成与
CITIGROUP INC.(花旗集团)及
IBM
CREDIT LLC(IBM信贷)的股份转让交易。目前,中国人寿持有广发银行约
67.29亿股,
持股比例
43.686%,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股东。


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广发银行总资产
20475.92亿元、总负债
19416.18亿元、实现
营业收入
553.18亿元、拨备前利润
364.43亿元。据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6年全球银行排
名,本行按一级资本列第
86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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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客户
营销处、保险与期货业务处、增值与外包业务处、业务运行处、内控与综合管理处,部门全
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部门负责人蒋柯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从事托管工作十七年,托管经验丰富。

曾担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处长、全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全
球资产托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务。曾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聘任为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
作小组组长。2015年
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任广发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现
主持部门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5月
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363号。截至
2016年
12月末,托
管资产规模
20,429.55亿元。建立了一只优秀、专业的托管业务团队,保证了托管服务水准
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线,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客户特定资产
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托管、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信托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QDII托管、交易资金托管、专项资金托管、中介资金托管等,能为托
管产品提供全面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设监控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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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
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
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
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
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资
产托管业务基金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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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陈思伶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民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站:www.gdb.com.cn
(3)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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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站:www.gtja.com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站:www.htsec.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www. citics.com
(9)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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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站:www.zxwt.com.cn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站:www.zszq.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 www.citics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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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
(16)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qh168.com.cn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站:www.dxzq.net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6666号东北证券
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站:www.nesc.cn
(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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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3)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号明天广场
2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4)五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层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站:www.wkzq.com.cn
(25)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310号
3层、11层西、12层东,
18层
法定代表人:陈忠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0-999或者 0571-85801071
网站:www.zdqh.com
(2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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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站:www.hx818.com

(2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3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大厦
E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3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32)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69号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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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穆宏轩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7575
网站:www.taixincaifu.com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3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35)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5号楼
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030
网站:www.bzfunds.com
(3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室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站:www.qianjing.com
(3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8)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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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
18号东方科技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站:www.jfzinv.com

(3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
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0)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站:www.shengshiview.com
(41)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5号曙光大厦
C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洪少猛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站:www.5ilicai.cn
(4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站:www.jincheng-fund.com
(4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fundzo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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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站:www.dtfunds.com
(45)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站:www.qiandaojr.com
(4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 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网站:fund.jd.com
(4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48)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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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5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第七幢
23层
1

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站:www.buyfunds.cn

(5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
(5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53)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6号物资控股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54)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www.igesafe.com
(5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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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65
传真:0755-82560289
联系人:宋发根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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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周道君
联系人:李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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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
2013年
11月
4日经中国证监会[2013]140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募
集期从
2013年
12月
11日起至
2013年
12月
27日止,共募集
550,793,391.48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
10,149份。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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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3年
12月
31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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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
点名单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相关内容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
他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
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4年
3月
6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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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
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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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含申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
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份基金份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6、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人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
结算手续,投资人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
的登记结算手续。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
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七、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1.00%。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用)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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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
售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T)赎回费率(%)
T<7天 1.50%
7天≤T<30天 0.75%
30天≤T<180天 0.50%
180天≤T<365天 0.20%
365天≤T <730天 0.10%
T≥730天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天的投资人收
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30天(含 30天)但少于 90天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75%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90天(含 90天)但少于 180天的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5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180天(含 180天)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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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假定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元,某投资人本次申购本基金
25万元,对应的
本次申购费率为
1.00%,该投资人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250,000/(1+1.00%)=247,524.75元

申购费用=250,000-247,524.75=2,475.25元

申购份额=247,524.75/1.052=235,289.69份

即:投资人投资
25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元,可得到
235,289.69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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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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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
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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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本基金已于 2014年 3月 6日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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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已于
2014年
3月
6日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公告。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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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以风险管理为基础,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丰富有效的投资策略,力争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基准的绝对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
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全部权
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旨在追求绝对回报,注重风险控制,通过严谨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精选策

略控制下行风险,因势利导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用全球化的视角分析中国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和阶段特征,通过宏观基本面定性和定量研

究,结合政策因素、市场情绪与估值因素等对比分析大类资产风险收益比,合理分配各大类
资产配置比例,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具体包括:

(1)宏观因素:分析主要宏观经济数据、金融数据变化路径,主要包括
GDP增速、工
业增速、投资增速、物价指数、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等,遵循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和现实
约束,据此合理推断对各大类资产的可能变化和影响。

(2)政策因素:紧密跟踪经济体制改革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区域规划发展政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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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财政政策等,尤其注意经济转型期的政策动向。


(3)市场情绪与估值因素:不仅要横向、纵向比较相对估值水平和绝对估值水平高低,
同时关注成交量、新开户数、基金仓位水平等情绪变化对估值的影响,在大类资产配置间寻
找相对的估值洼地。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灵活采用类属配置、久期
配置、信用配置、回购等投资策略,选择流动性好、风险溢价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和信用
质量较高的品种,实现组合稳健增值。


(1)类属配置
从当前宏观经济所处环境和现实条件出发,深入分析财政货币政策取向、流动性供求关
系和利率走势等,比较到期收益率、流动性、税收和信用风险等方面的差异,在企业债、公
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债、地方债、央票等债券品种间选择定价合理或
低估的品种配置,其中也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比例分配等,以分散风险提
高收益。


(2)久期配置
及时跟踪影响市场资金供给与需求的关键经济变量,分析并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
合等,在利率水平上升时缩短久期、在利率水平下降时拉长久期,从长、中、短期债券的价
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配置

ROE、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分析债券主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
合担保条款与担保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独立、客观地评估主体违约风险和债项违约风险,
在承担适当风险的条件下积极参与有较高收益率的信用债投资。同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建
立信用评级预警制度,及时跟踪影响信用评级主要因素的变化。


(4)回购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情况下,通过合理质押组合中持仓的债券进行正回购,用融回的资金做
加杠杆操作,提高组合收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适当时点和相关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融
券回购,以增加组合收益率。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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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
1号)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本基金将拆分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结合
基础证券的估值与波动率水平,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方法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估
算,重点投资那些正股盈利能力好、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同时充分利用转股价
格或回售条款等产生的套利机会。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在基础资产类型和资产池现金流研究基础上,分析不
同档次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资
产的合理配置,同时注意流动性风险,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量规模,对部分高质量的
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增厚。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秉承价值投资理念,深度挖掘符合经济结构转型、契合产业结构升级、
发展潜力巨大的行业与公司,强调上下游产业链实地调研对研究逻辑和结论的验证;同时从
中国资本市场行为特征出发,灵活运用多种低风险投资策略,把握市场定价偏差带来的投资
机会。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注重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采用安信基金三因素分析方法研究上市公司投
资价值,即从盈利模式、竞争优势及其行业发展环境等三方面剖析与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挖掘现金流量状况好、盈利能力强、价值低估、成长性好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定性分析:A.是否具有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内部是否有与之匹配的管理运行体(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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