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恒泰艾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7年08月15日 15:21: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7-09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4日下午14:00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
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3日--2017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
月3日15:00至2017年9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30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北京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永


丰路与北清路十字路口往南800米路东)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
三)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恒泰艾普(上海)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
2、《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0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3.0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03、债券期限及品种

3.0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3.05、募集资金用途


3.06、承销方式

3.07、担保方式

3.08、偿债保障措施

3.09、决议有效期

3.10、上市安排

4、《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恒泰艾普(上海)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贷
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00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3.01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3.02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03

3、债券期限及品种



3.04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3.05

5、募集资金用途



3.06

6、承销方式



3.07

7、担保方式



3.08

8、偿债保障措施



3.09

9、决议有效期



3.10

10、上市安排



4.00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4层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17年9月
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
4号楼4层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
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4日


附件一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




联系人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泰艾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股东大会依照
委托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视同
由本人的代表自行投票。


提案
编码

议案内容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恒泰艾普(上海)公司向招商银
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2.00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
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00

《关于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10)

3.01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3.02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03

3、债券期限及品种









3.04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3.05

5、募集资金用途









3.06

6、承销方式












3.07

7、担保方式









3.08

8、偿债保障措施









3.09

9、决议有效期









3.10

10、上市安排









4.00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
项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7

2.投票简称:恒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9月3日15:00至2017年9月4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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