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15日 15:37:48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

● 被担保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航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
最高不超过2.4亿美元,约为人民币16.08亿元(每份担保不超过
6,000万美元)。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提供的担保额为5,500
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69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和公司控
股子公司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
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898.9万元和137.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批准授权,厦门航空于2017年8月14日与建信津五十二
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建信公司”)签订4份《担保合同》,
分别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4架B737-800飞机(国籍登记
号B-1445、B-1446、B-1447、B-1328)租赁合同(“飞机租赁合
同”)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每份《担保合同》生效期间,厦门航空在6,000万美元的最
高余额内,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飞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
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决策程序
2017年5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
过以下议案: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
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7
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
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17年6月30日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内
为河北航空及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及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之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7年
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3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6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
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 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售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工商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99.47%,沈阳中瑞投资有限
公司持股0.53%。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截至2017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13.92

4,762.97

负债总额

2,748.67

2,708.63

银行贷款总额

208.11

196.74

流动负债总额

2,138.42

2,172.36

资产净额

1,965.25

2,054.33



2016年1-12月

2017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7.38

1,014.01




净利润

133.78

89.08



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55%股
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
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河北航空99.47%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
根据厦门航空与建信公司签署的4份《担保合同》,厦门航
空为河北航空与建信公司签订的4架飞机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
义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租赁期结束后六个月。

3、担保金额
每份担保金额封顶为6,000万美元,并按照被担保人履行飞
机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河北航
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河北航空的融资成本,
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
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34,585.80万元和
3,448.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0.801%和0.080%;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限
公司、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有
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8,291.77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84%;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
北航空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6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85%。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
空逾期担保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036.6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
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担保合同》
3、河北航空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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