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重工: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年一期审计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16日 17:30:58 中财网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集团公司”)以船重资.2005.663 号文件批准,由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和
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设合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集团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
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7,182.74 万元,其中集团公司出资 255,760.74 万元,占公司
注册资本的 75.85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出资 34,029.00 万元,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 10.09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 32,60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66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出资 14,793.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388%。2009 年
7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集团公司以国拨资金形成的资本公积 34,631.63 万元转增
对公司实收资本,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71,814.37 万元,其中集团公司出资
290,392.37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8.1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出
资 34,029.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15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 32,600.00 万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76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出资 14,793.00 万元,占公司注册
资本的 3.979%。

2010 年 4 月 20 日,根据经集团公司船重规.2010.364 号文件批准的军民分线重组方案,
公司以与军品及非船业务相关的资产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
司。经集团公司船重资.2010.391 号文件批准,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2010 年 4 月 27
日,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股东变更为集团公司。2010 年
5 月 5 日,经集团公司船重资.2010.4
37 号文件批准,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8.101%
的股权转让给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至此,本公司成为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的
子公司。

2011 年 1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6 号)
批准,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船舶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办理完成工商注册
登记手续,至此,本公司成为中国重工的全资子公司。

2014 年,中国重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以前年度拨付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对本公
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52,000.00 万元。

2016 年,中国重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854,000.00 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007824602894,法定代表人:刘征。注册地址:大连市


西岗区沿海街 1 号。

经营范围: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销售;
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玻璃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及其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
售;钢材、木材的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科研论证、技术咨询;专利、非专利技术及
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船舶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的对外派遣、输
出;对外产业投资和引进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劳务;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汽
车大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搬运装卸、道路运输、土石方运输;工
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5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
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
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25“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
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4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4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本公
司主要从事船舶制造、修理改装及海洋钻井平台制造业务,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
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臵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臵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臵该项投资时转入处臵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
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臵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臵价款与处臵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臵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
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
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2)。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
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
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
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
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
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
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
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
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
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融资保理应收款项
组合

融资保理应收款项

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中国重工范围内关
联方组合

往来单位性质

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保证金、备用金及职
工借款组合

款项性质

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0.50

1-2 年

5.00

5.00

2-3 年

10.00

10.00

3-4 年

20.00

2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
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以计划成本核算的存货,对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
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
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公司船舶建造业务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进行核算,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
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建合
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
结算价款的部分在存货中列示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建合同已结算
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在预收款项中列
示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尚未完工款”。

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
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单个
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
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4、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臵组应当确
认为持有待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臵组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非流动资产
或处臵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处臵该非流动资产或处臵组作出决议,
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本公司已
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臵组。在特定情况下,处臵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商誉等。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臵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
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并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产”。持有待售的处臵组中的负债,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臵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
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臵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
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臵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
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臵计划的一部
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
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
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
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臵后的剩
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臵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
入当期损益。



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臵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臵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
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
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
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
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
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3%-5%

2.38--4.85

机器设备

12-16

3%-5%

5.94--8.08

电子设备

6-10

3%-5%

9.50--16.17

运输设备

8-12

3%-5%

7.92--12.13

其他

8-15

3%-5%

6.33--12.1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1。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
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及海域使用权、软件系统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20、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


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
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
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
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1、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
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
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
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
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
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
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
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
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
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


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
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
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
面价值。


25、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
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
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通常,船舶建造合同在建造进度达到下水阶段即可合理预计合
同结果;首制船舶或特殊船舶,按实际情况确定何时可以合理预计合同结果。合同完工
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舰艇建造合同在建造工
序达到特定工序节点即可合理预计合同结果,合同完成情况按照业主方实际确认的节点
进度作为完工程度。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
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
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
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
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
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


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
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
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
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本公司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
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本公司
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
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根据其性质按照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
额后如有结余的,确认为资本公积。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8、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
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
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
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9、专项储备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所从事的业务类别,以上年营业收
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
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
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
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
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0、套期会计

为规避汇率风险,本公司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
本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公司的套期均为现金流量套期,对确定承诺的外
汇风险进行的套期,本公司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处理。

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
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
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属于有效套期的部
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将在该项资产或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
公司预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则将不能
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则将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如果预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
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情况外,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已行使或不
再符合套期会计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利得或损失,将在预期交易发生并计入损益时,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损益。如
果预期交易不会发生,则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立即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
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
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
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
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
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24、“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
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
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
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
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
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


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
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
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
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
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
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
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
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
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
估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
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7)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
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
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臵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
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
成本的预测。




(8)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
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

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
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
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产生影响。

(11)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
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
因素。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
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
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2)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
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
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
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
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
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3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6、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详见下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15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结构制作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业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舾装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2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5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5

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5

秦皇岛山船重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5

秦皇岛山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销远洋船财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0]54 号)文件的规定,从 1999 年 12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对中国
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签订的建造内销远洋船合同,在交船并缴
纳增值税后,由中央财政按内销远洋船不含增值税价格的 17%给予财政补贴。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销远洋船财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12
年的通知》(财税[2009]95 号)文件的规定,将上述内销远洋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
长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 2009 年经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09 年度起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2012 年及 2015 年经复审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
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经国家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自 2013 年度起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6 年经复审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继续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4 年经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自 2014 年度起至 2016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为 2014、2015、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4 月,附注中期末指 2017 年 4
月 30 日,本期特指 2017 年 1-4 月。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7.04.30

2016.12.31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95,858.33





36,949.01

人民币





95,858.33





36,949.01

银行存款:





35,902,129,152.01





34,862,413,897.88

人民币





31,387,124,723.66





31,283,350,084.67

美元

612,202,709.32

6.8931

4,219,974,495.62

472,675,117.89

6.9370

3,278,947,292.82

欧元

39,171,452.68

7.4945

293,570,452.11

41,049,272.86

7.0368

299,938,826.91

日元

23,540,001.00

0.0620

1,459,480.62

2,981,434.23

0.0596

177,693.48

其他货币资
金:





3,688,646.84





15,724,857.37

人民币





3,688,474.44





15,724,683.66

美元

25.01

6.8931

172.40

25.00

6.9370

173.43

欧元







0.04

7.0368

0.28

合计





35,905,913,657.18





34,878,175,704.2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注 1:本公司 2017 年 4 月 30 日货币资金中,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金额为


1,721,160,785.32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85,611,365.59 元),主要系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为规避船舶进度美元结算款的汇率波动
风险以定期存单向银行质押以取得美元借款所致。

注 2:本公司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保函保证金存款等。其
中:使用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88,646.84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15,724,857.37 元),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存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


2、应收票据

种类

2017.04.30

2016.12.31

银行承兑汇票

24,222,387.29

37,149,402.20

商业承兑汇票

171,393.00



合计

24,393,780.29

37,149,402.20



(1)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类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63,570.00



合计

1,363,57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2017.04.30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5,429,712.47

5.34

77,659,576.00

81.38

17,770,136.4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0.00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1,584,811,582.52

88.68

181,998,809.89

11.48

1,402,812,772.63

中国重工范围内关
联方组合

34,123,065.28

1.91





34,123,065.28

融资保理应收款组


72,778,258.43

4.07





72,778,258.43

组合小计

1,691,712,906.23

94.66

181,998,809.89

10.76

1,509,714,096.3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787,142,618.70

100.00

259,658,385.89

14.53

1,527,484,232.8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类

2016.12.31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5,429,712.47

4.69

77,659,576.00

81.38

17,770,136.4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0.00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1,484,857,115.08

72.97

168,473,181.79

11.35

1,316,383,933.29

中国重工范围内关联方组


63,851,006.54

3.14





63,851,006.54

融资保理应收款组合

390,637,296.81

19.2





390,637,296.81

组合小计

1,939,345,418.43

95.31

168,473,181.79

8.69

1,770,872,236.6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034,775,130.90

100.00

246,132,757.79

12.10

1,788,642,373.11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加坡泰山海运公司

59,889,439.53

59,889,439.53

100.00

注 1

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物资贸易
有限公司

35,540,272.94

17,770,136.47

50.00

注 2

合计

95,429,712.47

77,659,576.00







注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船重工”)原应
收新加坡泰山海运公司船舶维修款人民币 6,694.07 万元,根据山船重工、泰山石化集团
有限公司以及新加坡泰山海运公司于 2012 年签署的还款协议,由泰山石化集团有限公
司代新加坡泰山海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2014 年 11 月,根据经百慕大法院批准的泰山
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重组计划,山船重工上述债权预计获得清偿比例为 10%,山船重
工已按照个别认定法对于上述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2016 年度,山船重工收
回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 705.13 万元。

注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务公司”)
年末应收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 3,554.03 万元,由于东北特钢集团
大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组,大连船务公司预计该项债权清偿率为 50%,大
连船务公司对于应收该公司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予以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②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17.04.30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682,237,032.13

43.05

3,409,444.11

0.50

678,827,588.02

1 至 2 年

532,324,161.63

33.59

26,616,208.07

5.00

505,707,953.56

2 至 3 年

129,754,774.71

8.18

12,975,477.48

10.00

116,779,297.23

3 至 4 年

69,460,843.39

4.38

13,892,168.68

20.00

55,568,674.71

4 至 5 年

91,858,518.23

5.80

45,929,259.12

50.00

45,929,259.11

5 年以上

79,176,252.43

5.00

79,176,252.43

100.00



合计

1,584,811,582.52

100.00

181,998,809.89

11.48

1,402,812,772.63



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续):

账龄

2016.12.31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886,299,418.46

59.69

4,256,914.84

0.50

882,042,503.62

1 至 2 年

223,540,167.22

15.05

11,176,802.76

5.00

212,363,364.46

2 至 3 年

132,992,388.70

8.96

13,299,238.87

10.00

119,693,149.83

3 至 4 年

69,534,904.20

4.69

13,906,980.84

20.00

55,627,923.36

4 至 5 年

93,313,984.07

6.28

46,656,992.05

50.00

46,656,992.02

5 年以上

79,176,252.43

5.33

79,176,252.43

100.00



合计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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