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兰石重装: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69 公司简称:兰石重装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璞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红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 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的内容。 本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展望,系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判断和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 市场状况作出的预判和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做出的业绩承诺。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兰石重装、公司、本公司 指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兰石集团 指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公司 指 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公司 指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换热公司 指 兰州兰石换热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重工公司 指 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 检测公司 指 兰州兰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兰石研究院 指 兰州兰石能源装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金石投资 指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国投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大平台 指 产能与市场布局平台、资本运作平台、信息化管理 平台、技术研发平台 四大转型 指 由传统行业装备制造向新能源装备制造转型、由装 备制造向制造加服务转型、由国内市场向国内加国 际市场转型、由单一装备制造向工程总包转型 出城入园 指 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 新疆公司建设项目 指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产厂 房建设项目、青岛核电二期 指 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 产厂房投资项目 出城入园完善项目 指 兰石重装“出城入园”产业升级完善项目 晋昌源 指 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中温焦加氢 处理项目合同 凯德尼斯 指 凯德尼斯河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重油轻 质化项目 宣力环保 指 新疆宣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 项目 盘锦浩业 指 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芳烃项目 瑞泽石化 指 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兰石重装 公司的外文名称 Lanzhou LS Heavy Equipment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LSHE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璞临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军旺 周怀莲 联系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 道西段528号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 道西段528号 电话 0931-2905396 0931-2905396 传真 0931-2905333 0931-2905333 电子信箱 zqb@lshec.com zqb@lshec.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30314 公司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730314 公司网址 http://www.lshec.com 电子信箱 zqb@lshec.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兰石重装 603169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21,011,298.69 839,019,825.67 5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08,887.37 18,708,182.03 -3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1,729,620.77 13,555,548.11 -1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234,839.69 -340,389,399.61 -50.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86,851,125.30 2,984,776,821.08 0.07 总资产 9,052,072,419.78 7,503,963,966.07 20.6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9 0.0182 -34.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9 0.0182 -3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114 0.0132 -1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1 0.60 减少0.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0.39 0.43 减少0.0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6,065.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157,542.37 所得税影响额 -84,341.17 合计 479,266.60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炼油、化工、煤化工、核电、生物医药等能源行业高端压力容器、快速 锻压机组、板式换热器等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产品检测、维检修服务,以及石油化工工程 总承包。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制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装备制造业务和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两个方面。 装备制造业务由营销部门负责搜集信息,通过竞标、议标等方式获得合同订单;设计部门负责部 分装备的研发设计;技术部门负责转化图纸和编制工艺;采购部门按需采购原材料;生产运营部 门组织生产;营销部门负责产品售后及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项目由EPC项目管理部负责,通过 招标方式开展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等工作,并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管控。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上半年,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 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创新,经济运行稳中 向好态势趋于明显,与此同时,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的基础仍不稳固,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 依旧较大。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增速低位徘徊,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没有明显增速,行业内竞争持续 加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 随着国内国际经济下行触底,国家大力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及振兴实体经济政策的出台, 加大先进制造业扶持力度,高端装备业务发展迎来良好机遇,公司所处行业炼油、化工、煤化工、 光热发电、核电等用户也迎来了低成本投资的历史性机遇,加之“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实施、中 国制造2025、中国能源行业“十三五”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落地,我国煤炭深加工、 核电、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光伏产业等新能源领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同时,随着国内油 品质量升级、国内对清洁油品需求量的增大,使得传统能源行业存在升级改造需求, 这也将为公 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兰石”品牌 公司专注炼油、化工高端能源核心装备制造60余年,在炼油化工等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领域创 造了一个又一个国产化、大型化设备零的突破,用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国内炼化企业的装备配套 与技术更新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中国石化机械的摇篮和脊梁”。“兰石”品牌在业内树立 了良好的形象,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在国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并开始逐步 树立国际化的品牌形象。 (二)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雄厚的科研实力 公司拥有专业一流的研发机构和团队,构建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备科技 成果孕育、转化和量产能力。近年来,公司年均申请专利十余项,知识产权拥有量逐年递增,使 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石油炼化专用装备生产领域,通过对设备运用和制造工艺的优化, 形成了厚壁筒节的成型、螺纹锁紧环式换热器宽齿距大螺纹的整体加工、大直径厚壁反应器的现 场组焊等多项非专利技术;在快速锻造液压机组研发及生产领域,通过对国外技术的消化及创新, 形成了独有的大型设备机电液一体化集成技术;在板式换热器研发制造领域,相继完成了一系列 换热器产品的开发应用,全焊式板式换热器填补了中国板式换热器行业的一项空白,宽通道焊接 式板式换热器打破了国外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垄断, H450/H500系列大型板式换热器成功应用于多 个核电站。 (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队伍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公司拥有一批既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又具备专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主要管理人员在大型、 重型高压容器、液压机组以及板式换热器行业具有超过20年的实践经验,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 尤其在大型项目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经过多年的管理经验积累,秉承信息化引领管理的理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适应市场和国际化经营的管理体系,形成了完备的管理制度;推进实施ERP、 PLM、MES、SRM等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及水平;建立了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和先 进的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保障。 (四)深厚的文化底蕴 60余年历史沉淀的大型国企深厚的企业文化,公司在社会责任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获 得用户的充分信任,而不断传承下来的“钻无止境、炼就一流”的企业精神,“装备中国、造福 社会、共创未来”的企业使命,“育同业仰敬队伍、造用户首选品牌”的企业愿景共同形成了公 司最重要的竞争软实力,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完善的产能和合理的市场布局 公司拥有兰州新区高端能源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基地、青岛西海岸新区高端能源装备制造、研 发设计及出口基地、新疆哈密大型能源装备设计制造三大基地和超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移动工 厂,三大基地恰处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带。其中:兰州新区高端能源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基地 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钻石节点”,可为中西部地区炼油化工及煤化工企业就近提供高压容器 产品;青岛公司位于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内,紧靠青岛跨海大桥和港口,主要以国内大型、 重型装备及核电新能源装备为主,兼顾沿海、内陆及国外出口市场;新疆公司位于新疆哈密地区 哈密市工业园区,北邻霍连高速,以超大型煤制气、煤制油、煤焦油加氢用气化炉、费托反应器、 炼化加氢反应器等核心设备为主,兼顾煤化工配套设备,主要开拓新疆煤化工市场及中亚市场。 三大基地与移动工厂相结合,实现产能最佳配置,完善生产布局,使得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一流的装备能力 公司通过不断积累与更新,建成了大量大型、重型压力容器制造设施,通过公司出城入园产 业升级、青岛一期完善和二期核电厂房建设以及新疆基地的建设,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加快装备 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 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提高公司装备制造技术水平,部分设备制造(加工) 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自行研制的全液压大四辊卷板机为世界卷板能力最大的设备之一, 最大卷板宽度3米、最大卷板厚度280毫米,并购置了大量先进的其他大型设备:天然气加热炉 炉膛容积8米×9米×30米,最大载重1,200吨;100吨封头堆焊用大型变位机和多台瑞典ESAB 焊接机,可完成高压厚壁压力容器的自动焊接工作;90°弯管内壁堆焊机主要用于90°弯管的内壁 热丝TIG环向堆焊,采用机器人技术,实现8轴联动,可整体堆焊弯管的内径范围可达:φ250 毫米~φ800毫米;曲面板测量划线坡口数控切割机采用机器人六轴联动控制方式,测量精度在±0.5 毫米以内,可实现曲面板(球壳板)的精密划线、切割;9MVe直线加速器可满足不大于350毫 米厚度压力容器产品的无损检测。目前,公司具备单台设备1,200吨的起吊能力,生产基地具备 制造最大直径7米的容器产品,用户现场具备制造直径10米以上的容器产品,能完全满足炼油化 工企业所需的超大直径关键核心设备的承制。 (七)突出的大型设备现场制造组装及工程施工能力 公司拥有大量现场组装工艺设备,并自行设计制造了可移动式计算机控制燃油局部热处理炉, 通过多次现场制造施工,培养了一支能适应现场施工环境的大型装备现场组装技术队伍。子公司 重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机电液一体化集成技术,通过多个快速锻造液压机组的研制及普通水压机 的改造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机电液一体化大型装备现场组装技术队伍,在大型、重型容器的制造 和现场组焊及快速锻造液压机组的现场组装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大型、重型压力容器装 备已由单台产品制造向成套化迈进,并实现了EPC工程总承包,为客户提供从研发、设计、制造、 安装到售后技术服务的全过程解决方案。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世界经济趋于改善,国内经济也稳中向好,经济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加 快,产业结构升级、一带一路战略等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取得进展,高端制造成为实现经济发展的 新引擎。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仍不稳固,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依旧较大,国内经济新 常态发展走向深入,企业既面临结构增长的重大机遇,也面临下行压力的各类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全年经营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引, 锐意创新,通过品牌营销拓市场,多措并举抓落实,科技创新谋发展,提质增效破瓶颈,公司总 体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推进,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1、战略转型现成效,注入发展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晋昌源、凯德尼斯、宣力环保、盘锦浩业、兰石金化等5个EPC项目 有序推进,基于良好的项目运维能力,继公司与盘锦浩业签署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合同后,2017 年6月,公司再次与盘锦浩业签订160万吨/年加氢裂化及6万Nm3/h干气制氢、140万吨/年延迟 焦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达7.5亿元,该项目是公司从单一装备制造向工程总包转型 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多个EPC项目的承接与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品牌价值与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核心装备制造技术与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差异化 服务,上半年共承接检维修项目66项,累计发生产值约3410万元。圆满完成了“山东海丰螺纹换 热器现场检修指导”、“大连石化9台螺纹换热器检修”、“天津大港石化重整反应器检修”、“兰炼 换热器焊缝检修”、“湖北化肥厂脱重塔下段制造及现场总装” 等重点项目的检维修业务。 2、创新营销理念,市场开拓迈出新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低迷的行业现状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全体上下认真贯彻“前沿化营销、 精细化营销、系统化营销”的三位一体理念;采取与营销市场相适应的小分队分工负责的市场营 销模式,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并重点加强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大项目的开拓力度。报告期 内,继公司与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签订3.165亿元炼化一体化项目合同后,公司又与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同金额1.154亿元。凭借“兰 石品牌”、系统性的市场营销策略和产能扩充带来的规模经济优势,公司营销订货业绩较去年同期 有较大幅度增长,2017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订货22.30亿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84.64%,创 造同期历史新高,为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大力推进资产重组,拓展延伸公司产业链 为有效推动兰石重装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石化装备产业链全流程覆盖及业务的纵向一体化, 夯实EPC总包能力基础,进一步增强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石油化工甲级设计院瑞泽石化51%股权的各项工作。2017 年6月 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2017年6月27日,公 司提交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截止目前,重组各项工作处于有序推进中。 4、推进科技创新战略,技术发明取得新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战略,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继续加大 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力度,以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未来 发展夯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44项。目前已授权专利7件,其 中实用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同时,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兰石重装“重 型板焊式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球形储罐”两项产品获得甘肃省2016年度名牌产品称号。子公 司检测公司建立的“甘肃省机械装备材料表征与安全评价工程实验室”被省发改委认定为省级工 程实验室;子公司换热公司“热交换设备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被工信部列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 范项目,为后期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 5、基础管理持续改进,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基础管理工作流程、措施、制度得以优化完 善。同时生产管控力度持续加强,产品制造进度和生产控制水平不断强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三大基地”地域优势,形成产能互补效应;二是继续 推动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两化融合、数据的多地共享与可视化,为公司科学规范管理以及智能 制造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继续加强绩效考核力度,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四是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通过优化设计、采购、生产制造等环节,实行全员成本管控,挖掘 成本异常等工作,公司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321,011,298.69 839,019,825.67 57.45 营业成本 1,150,655,962.96 682,960,152.06 68.48 销售费用 33,001,395.70 25,171,291.89 31.11 管理费用 61,518,252.91 70,557,097.87 -12.81 财务费用 59,524,156.08 37,415,300.08 5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2,234,839.69 -340,389,399.61 -50.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011,024.67 -334,388,427.01 78.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8,872,385.01 -558,152,094.22 212.6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得益于上半年EPC总承包工程全面展 开,累计确认收入87,826.51万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受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步影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运输费用大幅增长导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因为按照财会【2016】22号将管理核 算的税金调入税金及附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源于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的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 EPC项目支出及产品订单增加所需配套采购上升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 本期公司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 上年年初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提前还贷且本期因生产经营及EPC项目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 322,324,006.63 3.56 119,718,186.89 1.60 169.24 主要系收到新疆宣力EPC项目支付承兑。 预付款项 741,390,985.16 8.19 249,063,776.38 3.32 197.67 主要系本期预付EPC项目工程款净增加34,640.68万元。 存货 2,857,800,443.09 31.56 2,014,033,132.92 26.84 41.89 主要系上半年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面展开,致使工程施工科目 净增加64,870.43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 41,243,084.75 0.46 29,494,042.33 0.39 39.84 主要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金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268,050,673.43 2.96 356,950,739.04 4.76 -24.91 主要系青岛二期核电项目厂房转固减少12,188.61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921,662.75 0.55 65,486,235.16 0.87 -23.77 主要系新疆公司收到采购设备及工程建设发票核销预付设备及工 程款净减少1,326.19万元。 短期借款 2,640,647,260.00 29.17 2,226,147,260.00 29.67 18.62 主要系生产经营及EPC项目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应付账款 1,237,215,137.58 13.66 725,783,771.12 9.67 70.47 主要系本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937,468,355.82 10.35 483,926,483.96 6.45 93.72 主要系本期新签设备供货合同及EPC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0,665,786.93 0.34 64,426,689.12 0.86 -52.40 主要系2016年末计提年终绩效工资于2017年1月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 9,104,130.38 0.10 2,960,714.92 0.04 207.50 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35,530,966.87 0.39 51,638,637.26 0.69 -31.19 主要系换热公司偿还借款0.14亿元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34,999,999.76 0.39 59,999,999.52 0.80 -41.67 主要系本期偿付融资租赁本金0.25亿元所致。 长期借款 300,000,000.00 3.31 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及EPC项目资金需要借入。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20,953,359.19 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及银行承兑保证金 应收票据 123,192,632.34 质押票据 合计 244,145,991.53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重工公司资本结构,扩大其业务经营规模,增强重工公司在EPC工程总承包市 场的竞争力。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重工公司进行增资,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120万 元对重工公司增加投资,增资后重工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10,00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 2017年7月,重工公司完成了与增加注册资本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着力推进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投入募集资金2,860.98 万元。其中新疆公司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23.24万元;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 目投入募集资金1,400.39万元;出城入园完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37.35万元,募投项目的资金投 入与建设工作均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 项目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 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 计划进度 投入进度 青岛公司专业核电装备生 产厂房建设项目 否 45,000.00 1,400.39 16,767.64 是 37.26% 出城入园完善项目 否 15,000.00 937.35 4,901.81 是 32.68% 新疆公司建设项目 否 35,000.00 523.24 15,231.13 是 43.52% 增发募投项目合计 / 95,000.00 2,860.98 36,900.58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期末总资产 (万元) 期末净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青岛兰石重 型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 A1 级、A2 级固定式高压容器(品种:第三类压力容器,高 压容器限单层)制造(具体经营范围、有效期以《特种设备制 造许可证》为准);压力容器、储罐、热交换器的制造(核安 全级别 2、3 级)(具体经营范围、有效期以《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为准)。炼油化工设备、通用 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30,000 100% 109,231.29 41,074.89 9,963.40 -822.91 新疆兰石重 装能源工程 有限公司 炼油、化工、煤化工、核电所需的装备及工程的设计、制造、 安装与成套服务;钻采及新能源装备及工程的设计、制造;货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000 66.67% 45,658.32 14,066.41 3,764.05 294.52 兰州兰石换 热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 各种换热设备系列的设计、制造、安装、咨询服务;机械零部 件的加工;换热设备的成套及环保设备设计、生产、安装;第 Ⅲ类低、中压容器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钢结构制造与安 装;管道安装。 8,200 100% 75,726.70 18,852.66 8,332.99 -921.12 兰州兰石重 工有限公司 机电液一体化锻压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 试及其成套与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 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10,000 100% 41,584.84 18,578.84 8,855.22 -909.89 兰州兰石检 测技术有限 公司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物理检测和化学检测;几何量、热学、力学、 电磁学等计量检定、校准及计量器具的修理;无损检测(RT、 UT、MT、PT、TOFD);环境保护监测;钢结构检测、建筑 工程质量检测;在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测;检测技术咨询 和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5,000 100% 9,556.16 3,874.36 1,115.26 -157.38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炼油及煤化工高端压力容器装备、锻压机组装备、板式换热器、核电新能源系 列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和咨询服务,属于装备制造业的范畴,主要为石油炼化企业、煤化工 企业、核电企业及钢铁、机械、汽车、国防工业企业等提供关键装备。石油、化工、钢铁等行业 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基础产品。石油、化工及钢铁等行业的发展受 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将直接导致这些行业的需求回落,进 而导致其新增投资减缓,对能源装备等机械产品的需求回落。因此,公司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若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2、市场风险 鉴于国家对装备制造业积极的政策扶持以及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近年来涉足压力容器、通 用机械制造的厂家不断增加。虽然在石油炼化设备及新型锻压设备制造等领域本公司具有较高的 行业知名度,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地位高,并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中短期内公司的 行业地位不会受到较大影响。但长期来看,随着高新技术产品不断涌现、行业市场的逐步回暖, 激烈竞争和盲目抢单现象会逐渐显现,公司面临竞争不断增加而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3、生产成本增大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大型、重型压力容器及锻压设备系列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并且对钢 材的质量要求非常高。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制定了极其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制度,以从源 头上保证产品质量。但钢材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生产成本、市场需求、国际金 属价格及市场短期投机等因素的影响发生波动,并有可能因此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 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销售收入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加之公司产品以销 定产,履行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在应收款回收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自身交货延迟、或受 部分客户项目暂停、资金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影响应收账款的回收,存在款项不能按时 收回的风险,加剧公司坏账发生的可能性。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7-03-13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29) 2017-03-14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05-03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临 2017-050) 2017-05-04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7-06-12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65) 2017-06-13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兰石 集团 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损害发行人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如 下:①兰石集团将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投入到兰石重装后,目前作为控股型公司存在,兰石集团控 制的企业中没有从事与兰石重装生产经营相同的产品、相类似或具有替代性的产品。②兰石重装 已经投资的项目,兰石集团承诺将不再投资相同、相似或具有替代性的项目。兰石集团也将通过 控制关系向所控制的子公司要求不投资与兰石重装投资项目相同、相类似、具有替代性的项目。 ③兰石集团承诺未来将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联营、合营、承包、租赁 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的方式)从事对兰石重装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兰石集团也将通过控制关系要求所控制的子公司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收购、联营、合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的方式)从事对兰石重装的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④如兰石集团及兰石集团的控股企业、参股 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与兰石重装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兰石集团将及时告 知兰石重装并尽力帮助兰石重装获得该商业机会。⑤兰石集团将充分尊重兰石重装的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兰石重装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兰石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兰石重装《章程》 的规定,促使经兰石集团提名的兰石重装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⑥如果兰石集 团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兰石重装所有,并向兰石重装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由此给兰 石重装造成经济损失,兰石集团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⑦本承诺效力持续至兰石集团不再对兰 石重装有重大影响时止。 持续至兰 石集团不 再对兰石 重装有重 大影响时 为止 否 是 股份 限售 兰石 集团 自兰石重装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兰石重装股份,也不由兰石重装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兰石重装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兰石重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根据财政部“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之规定,兰石重装发行并上市后,由兰石重装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014年10 月9日至 2019年10 月9日 是 是 股份 限售 兰石 集团 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10%。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2017年10 月9日至 2019年10 是 是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减持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 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兰石集团出售股票收益归兰石重装所有,兰石集团 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兰石重装指定账户,如因兰石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兰石集团将向兰石重装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怠 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兰石重装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月9日 其他 兰石 集团 兰石集团及其关联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保护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及工作指引,兰石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发生占用兰石重装 资金的情形。若兰石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给兰石重装及其投资者 造成任何损失及不良后果,兰石集团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向兰石重装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长期有效 否 是 其他 兰石 集团 2004年10月,兰石总厂将其持有兰石有限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兰石集团。2005年9月,兰石总厂 申请破产;2006年4月,兰石总厂破产程序终结。兰石集团出具承诺:如兰石重装因兰石总厂破 产而产生任何诉讼,兰石集团承诺将承担全部责任。 长期有效 否 是 其他 兰石 集团、 兰石 重装 及兰 石重 装董 事、监 事、高 级管 理人 员 为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发行人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计划预案。本预 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 三年内有效。 1、稳定公司股价的启动前提、稳定股价责任主体及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称“公司上市”)之日起3年内公司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载列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情形”, 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的调整),则应启动本预案规定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3)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 ①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②由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份;③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④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 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发行人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2014年10 月9日至 2017年10 月9日 是 是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 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 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金额三年累计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但不高于30,000万元。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由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份 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但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情形 仍存在,公司启动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程序以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自稳定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0个交 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社会公众股。发行人用以稳定股 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2)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 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2)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当年不低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 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3、股价稳定预案终止情形 (1)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 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公司应遵循以下原 则: ①单一会计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票支出已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则公司控股股 东本年度稳定股价措施不再实施。 ②单一会计年度,作为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发行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达到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则以通过公司回购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不再 实施。 ③单一会计年度,作为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如前述①、②项情形均已发生,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已实施,则除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行自愿提出增持计划,通过该种方式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不再实施。 4、惩罚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向投资 者公开道歉,且不参与发行人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的承诺,则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其承 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投资者公开 道歉,且当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50%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 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 级管理人员。 (4)如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 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 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其他 兰石 集团 2004年10月,兰石总厂将其持有兰石有限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兰石集团。2005年9月,兰石总厂 申请破产;2006年4月,兰石总厂破产程序终结。兰石集团出具承诺:如兰石重装因兰石总厂破 产而产生任何诉讼,兰石集团承诺将承担全部责任。 长期有效 否 是 其他 兰石 集团 在兰石重工取得自有“”商标前,兰石集团未将注册商标投入兰石重工,兰石重工没有自己 独立的注册商标,在过往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无偿使用兰石集团注册的“”商标。 2011年3月,兰石集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兰石重工”系列商标,并承诺商标注册成功后将无 偿转让给兰石重工专属使用。 无明确履 行期限 否 是 其他 兰石 集团 根据2013年8月2日兰石重装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出城入园项目建设框架 协议》,和2014年4月7日兰石重装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出城入园建设进展情况与 实施出城入园搬迁的议案》,结合目前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的进展,兰石集团对兰石重装出城 入园项目委托代建资产移交事宜做出承诺,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截止2014年12月12日,兰石集团已按承 诺实施出城入园项目资产移交,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城入园产业升级项目资产移交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6) 已完成 是 是 其他 兰石 集团 2014年8月1日,为减少和规范兰石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兰石重装之间的关联交易,兰石集团作为 兰石重装控股股东,就兰石重装委托子公司兰州兰石能源装备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从事进口钢材业 务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从做出承诺之日起2年内,在接受兰石重装的外贸进口代理业务时,按 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兰石重装进口所需的原材料,以市场公允的价格收取代理费用。在兰石重装 设立专门的外贸职能部门,并具有独立开展外贸业务的能力后,兰石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再接受兰 石重装的委托从事进口代理及相关外贸业务 已完成 是 是 股份 限售 金石 投资 金石投资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 价格;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进行减持;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 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9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 股份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如进行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 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公司出售股票收 益归发行人所有,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公司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015年10 月9日至 2017年10 月9日 是 是 股份 限售 甘肃 国投 甘肃国投所持兰石重装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2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量的10%。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 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其出售股票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且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怠于承担 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015年10 月9日至 2017年10 月9日 是 是 其他 承诺 其他 兰石 集团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我们全体省属企业承诺采 取以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市场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省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 定。 三、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 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长期有效 否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 请)方 应诉(被 申请)方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诉讼 仲裁 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诉讼(仲裁) 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是 否形成预计 负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兰石重装 抚顺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 公司物资供 应分公司 (简称“物 资供应分公 司”) 抚顺矿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 诉讼 请求判令合同欠款 363.60万元,利息 67.75万元 431.35万元 否 于2017年3 月13日调解 结案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 见:由物资供应分公司于2017年3 月支付63.6万元,2017年4月起每 月支付60万元,并于2017年8月 31日前付清。如物资供应分公司未 能如期付清,则由抚顺矿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 讼费由物资供应分公司负担 截止2017年6 月30日,被申 请方已向公司 支付243.6万 元。 兰石重装 新疆维美化 工有限责任 公司 无 诉讼 请求判令合同设备进 度款483.13万元,利 息70.26万元,及其 他损失及费用224.85 万元。 778.24万元 否 尚未开庭审 理 兰石重装 中钢设备有 限公司 无 仲裁 请求判令支付合同剩 余价款本金390万 元,利息43.57元 433.57万元 否 尚未开庭审 理 兰石重装 中国庆华能 源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 庆华能源) 无 诉讼 请求判令合同本金 2796.66万元,利息 142.22万元 2938.88万元 否 于2017年2 月24日调解 结案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 见:由庆华能源于2018年12月31 日前向兰石重装分两期支付全部合 同本金2796.66万元,诉讼费由庆华 能源承担;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因未到预定付 款时间,庆华能 源尚未向公司 支付款项 兰石重装 中国庆华能 源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 庆华能源) 无 诉讼 请求判令合同本金 246万元,利息21.85 万元 267.85万元 否 于2017年2 月24日调解 结案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 见:由庆华能源于2017年6月30 日前向兰石重装支付合同本金246 万元,并退还履约保函,诉讼费由 庆华能源承担,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公司强制执行 申请已获法院 受理 河北鑫海 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 兰石重装 唐山市 丰南区 世嘉筛 网厂 诉讼 请求判令兰石重装赔 偿其经济损失暂定 1000万元 1000万元 尚未开庭审 理 山东宝塔 能源有限 公司 兰石重装 无 诉讼 请求判令兰石重装赔 偿其经济损失合计 1181.79万元 1181.79万元 尚未开庭审 理 江苏华威 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重工公司 诉讼 请求判令兰石重工赔 偿其经济损失合计 409万元 409万元 已开庭尚未 判决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 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八、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九、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为 170,112.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0,044.00万元,关联销售30,068.00万元,向关联方拆借资金 120,000.00万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7,856.54万元,关联销售5,591.90万元, 资金拆借9,570.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10,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号 合同名称 对外签约 主体 合同对方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执行情况 1 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 期工程4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裂化 装置供货合同 兰石重装 浙江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 11,540.00 2017.03.30 执行中 2 160万吨/年加氢裂化及6万 Nm3/h干气制氢、140万吨/年延 迟焦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合同 兰石重装 盘锦浩业化 工有限公司 75,000.00 2017.06.13 执行中 (2)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未签订单笔金额超过10,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 (3)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10,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号 借款方 贷款方 合同金额 借款期限 执行情况 1 兰石重装 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城建支行 15,000.00 2017.1.13—2018.1.12 执行中 2 兰石重装 中国银行新区支行 10,000.00 2017.1.19—2018.1.18 执行中 3 兰石重装 中国银行七里河支行 15,000.00 2017.3.14—2018.3.13 执行中 4 兰石重装 甘肃银行新区支行 35,000.00 2017.2.24—2018.2.23 执行中 5 兰石重装 兰州银行文化宫支行 10,000.00 2017.5.24—2018.5.23 执行中 6 兰石重装 中国农业银行新区支行 10,000.00 2017.5.25—2018.5.24 执行中 7 兰石重装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10,000.00 2017.5.25—2018.5.24 执行中 8 兰石重装 中国进出口银行省分行 30,000.00 2017.4.1—2019.3.31 执行中 9 兰石重装 招商银行新区支行 17,000.00 2017.6.15—2018.6.14 执行中 10 兰石重装 招商银行新区支行 12,000.00 2017.5.25—2018.5.24 执行中 11 兰石重装 浦发银行七里河支行 15,000.00 2017.5.24—2018.5.8 执行中 十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将按照中共甘肃省委扶贫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紧 密配合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做好脱贫帮扶工作,配合兰石集团推动双联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落地生根。 十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继续推进并购重组瑞泽石化工作 为有效推动兰石重装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石化装备产业链全流程覆盖及业务的纵向一体化, 夯实EPC总包能力基础,进一步增强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石油化工甲级设计院瑞泽石化51%股权的各项工作。2017 年6月 12日,兰石重装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2017年6月27 日,兰石重装提交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截止目前,兰石重装完成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55 号)的回复,本次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 2、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12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 工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重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增资,有助于重工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融资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 3、再次签订盘锦浩业EPC合同 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盘锦浩业签署EPC 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合同金额7.5亿元。本合同是继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合同后,公司与盘锦 浩业签署的又一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4、终止柬埔寨EPC项目 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柬埔寨500万吨/年 炼油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合同签订后,公司基于合同的生效条件,积极协助业 主方办理融资与担保相关工作。由于诸多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综合评估各项风险因素后,为保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经与业主方协商,决定终止本合同。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8日召开 的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