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雄韬股份: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21:33:18 中财网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境外投资与发展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下属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
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为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
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
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公告日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712,500万
元,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7.3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

雄韬实业成立于2003年12月10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美元200
万元,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常兵,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大
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11号办公楼及8号厂房,经营范围为设


计开发、生产经营纳米铅酸蓄电池、电源零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
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7%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6,006,466.74元;
负债总额167,272,707.55元;净资产48,733,759.19元,资产负债率77.43%。2017
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36,006,033.18元,净利润-804,589.94元。


目前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2、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

雄瑞贸易成立于2008年5月9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华农,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水头社区雄韬厂办公楼
103(办公住所),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5,616,971.25
元;负债总额270,309,425.83元;净资产5,307,545.42元,资产负债率98.07%。

2017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19,332,333.78万元,净利润-4,797,695.99元。


目前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3、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雄韬锂电成立于2003年8月14日,目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9号
厂房北栋 1、2、3、4 层,法定代表人王克田,经营范围为开发、销售锂电池及
相关材料和零配件(不含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锂电池
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9,085,092.36元;
负债总额155,223,804.44元;净资产33,861,287.93元,资产负债率82%。2017
年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109,973,029.4元,净利润16,784,491.35元。


目前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三、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
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
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
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担保额度的基
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7.18%。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712,500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3,938.05 万元的387.36%;实际发生的担
保数额为68,1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对外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被担保方为江山租赁),其余
全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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