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视源股份: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7号)核 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6元,募集 资金总额771,93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0,881,6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于2017年1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 年度上半年,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8,206.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795.98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2.52 万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296.26万元,资金余 额合计为 31,381.90 万元,分别存放于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蓄能大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交通银行广州东 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 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广州视源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蓄能大厦支行 699068216752 12,790.42 广州视睿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3602090729200262840 16,502.71 广州视源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广州东圃支行 441160301018800011677 1,800.21 广州视源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珠支行 120908257010701 288.56 合计 —— —— 31,381.9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是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目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处,其中南京、杭 州、太原、北京和武汉五个办事处,现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 四个办事处。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状况及营销网 络建设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区域营销及售后技术服务网络平台,提升公司的品牌 影响力,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次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仅涉及 部分以购置方式设立办事处的地点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交互智能 平板产品扩建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2017年0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1,795.9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 鉴证,出具了《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 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29号。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各募集项目的实施情况继续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18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088.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06.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002.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 心建设项目 否 31,594.18 31,594.18 178.39 18,917.3 59.88% 是 否 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 建项目 否 18,617.75 18,617.75 453.82 2,223.29 11.94% 是 否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3,750.12 3,750.12 679.18 1,966.78 52.45% 是 否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否 17,126.11 17,126.11 16,895.15 16,895.15 98.65%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1,088.16 71,088.16 18,206.54 40,002.52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71,088.16 71,088.16 18,206.54 40,002.5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目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处,其中南京、 杭州、太原、北京和武汉五个办事处,现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四个办事处。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状况及营销网络建设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区 域营销及售后技术服务网络平台,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次交互智 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仅涉及部分以购置方式设立办事处的地点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的 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17年02月16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1,795.9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关于广州 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29号。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085.64万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96.26万元后,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1,381.90万元,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 期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继续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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