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统股份: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7-04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00元,共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13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21,581,351.4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422,772,017.98元,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为0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987,279.81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4,796,613.2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 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 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5个募集 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兴 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报告期末,母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乌 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689、 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 行中山三角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账户无余额。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公司与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金额 利息收入 净额 已使用金 额 存储余额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乌鲁木 齐人民路支行 991902306510503 4,870.05 3.56 4,873.61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乌鲁木 齐人民路支行 5731200001839300000539 4,814.73 44.10 4,858.83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分行 651100861018010045765 234.69 5.71 0 240.4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分行 651100861018010045516 8,947.32 3.02 8,950.34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分行 651100861018010045689 4,516.70 40.68 4,557.38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米泉市 支行 107615723365 7,809.14 333.17 8,142.31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米泉市 支行 108215723281 6,628.12 59.22 6,687.34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乌鲁木 齐分行 147000062986400 4,481.39 3.72 4,485.11 - 中山银河管道有限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中 山三角支行 44322501040010116 4,870.05 21.79 4,891.84 - 天津河海管业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 津宝坻支行 0302096129300302854 5,402.11 9.62 5,311.52 100.21 四川国统混凝土制 品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四川省 分行 511607017018010051212 4,481.39 36.17 4,517.56 - 天津河海管业有限 公司 工商银行天津开 元支行 0302096329100016652 7,933.70 9.94 7,804.69 138.95 中山银河管道有限 公司 兴业银行中山沙 溪支行 396040100100014327 2,015.66 8.94 2,024.60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 司 农行法库县支行 06155001040015944 13,469.85 19.09 13,488.84 0.10 合计 80,474.90 598.73 80,593.97 479.66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 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目前具备国家级技术中心 的资格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 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本报告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影 响,天津公司区域市场的跟踪项目未达预期,合同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在报告期 天津河海公司处于不饱和生产状态,由此影响单位固定成本相对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1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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