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威星智能:2017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18日 20:02:32 中财网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5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文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智园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蓝献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本报告。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可参见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第十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7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2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4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158
第十二节其他报送数据 ........................................................................................... 158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际控制人



黄文谦先生

中国燃气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00384.HK),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
然气运营服务商

港华燃气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01083.HK),是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内
地经营燃气业务的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华润燃气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01193.HK),是华润集团在中国内地经营燃
气业务的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昆仑能源



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旗下从事城
市燃气运营业务的公司

新奥能源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HK),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
然气运营服务商

中燃荣威



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基表



用于计量气量的膜式燃气表或者流量计

智能燃气表



在基表基础上附加电子控制装置的膜式燃气表或流量计

电子式燃气表



无机械字轮计数,流量信号采集采用电子方式实现的燃气表

超声波燃气表



使用超声波技术进行流量计量的燃气表

无线远传表



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通过无线射频通讯方式远程传输信号,

具有数据处理与信息存储等功能的智能燃气表

有线远传表



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通过有线方式远程传输信号,具有数据

处理与信息存储等功能的智能燃气表

IC卡智能燃气表



在基表上加装含IC 卡控制器所组成的一种具有预付费功能的燃气
计量装置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威星智能

股票代码

002849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威星智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 Viewshine Intelligent Met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Viewshine.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黄文谦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妍

池佳磊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
号 6号楼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
号 6号楼

电话

0571-88179003

0571-88179003

传真

0571-88179010-8000

0571-88179010-8000

电子信箱

zhangyan@viewshine.cn

chijialei@viewshine.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6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6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5,837,574.98

173,586,225.82

1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506,494.18

18,918,311.42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8,863,304.83

16,451,738.35

14.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5,069,875.54

-33,316,174.93

-95.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55

0.2911

-15.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55

0.2911

-15.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3%

7.92%

-3.4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678,099,566.53

467,796,621.91

4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6,588,054.26

277,613,873.02

86.08%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86,666,7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25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79,738.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6,954.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3,504.00



合计

643,189.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专业致力于为城市燃气行业提供智能计量终端及燃气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领先的城市燃气行业智能燃气表和系统平台供应商之
一。公司目前拥有3大产品平台,智能产品平台、计量产品平台以及软件产品平台,向城市
燃气运营商提供用气计量智能终端、运营管理(抄表、结算、收费、设备管理、用气分析等)
和数据及其他服务。


产品平台

产品名称

智能产品平台

IC卡燃气表

远传燃气表(无线远传燃气表、有线远传燃气表

和物联网远传燃气表)

计量产品平台

超声波燃气表

软件产品平台

智能燃气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聚焦于国内外客户和核心产品,在充分市场调研和行
业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自身优势,面向燃气运营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的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研发符合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发展的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设
计的成熟度和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加强销售及运营计划管理,持续打造智慧工厂,提升公司精益
化制造能力,根据销售订单科学安排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优化生产工艺,实现产能和效率的提
升,保证订单交付的及时性,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的进步,智慧燃气步入发展快车道,互联网+燃气是行业技术


升级和管理创新发展的未来趋势,也将引发燃气行业的信息化改革,从而带动智能然气表行
业进入加速扩张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创新,新技术产品化进程持续推进。公司通过开展燃
气行业大数据分析研究,推动物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应用;公司牢牢把握“煤
改气”等政策脉搏,明确产品市场定位,积极推广新一代电子式超声波计量产品的市场运用;
公司面向中小燃气公司的需求,开发基于云工程、云服务的燃气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为客户
提供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公司加快建设智能化布局的数字化工厂,实现从物联网技术研究到
产品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制造。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产品
获得了港华燃气、华润燃气、昆仑能源和中国燃气等主要燃气集团的认可,广泛应用于广州、
深圳、杭州、济南、苏州、佛山、常州等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并出口至俄罗斯等国家,
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货币资金

比期初余额增加94.05%,主要系收到募投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

比期初余额增加53.69%,主要系当期销售增加,未到结算期的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比期初余额增加161.95%,主要系因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比期初余额增加139.19%,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及个人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期初余额减少63.58%,主要系预付软件款结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品牌优势

公司已成为国内知名的智能燃气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与港华燃气、华润燃气、中国燃
气、新奥能源、昆仑能源等大型燃气集团及杭州天然气、深圳燃气、佛山燃气等城市燃气运
营商均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的威星牌智能燃气表被认定为杭州名牌产品,产品
系列覆盖齐全,产品广泛应用于全国数百个城市燃气运营商,并出口至俄罗斯等海外国家,
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


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按照计量器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

公司各类燃气表的质量控制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了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公司还参与了膜式燃气表、IC卡燃气流量计、超声波燃气表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编制
工作。公司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贯彻零缺陷质量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
力和水平,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3、建设智慧工厂

公司顺应国家智能制造2025的战略规划导向,在智能制造方面积极规划,持续投入,不
断推进智慧工厂的建设进程,在电子装配、产品防护、成品装配等工序流程基本实现了自动
化生产和自动化检测。公司力争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的生产模式,进一步提高产品
质量与生产效率,减少低附加值的人工投入,降低制造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4、团队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协作高效,凝
聚力强。上市后,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构建和完善人才梯队
建设,优化组织结构,为公司注入新活力。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了员工凝聚力,以
满足企业的快速发展需求。


5、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在嵌入式软件开发、模拟与数字通讯技术应用、机械与电子设计、
系统软件开发等核心技术方面具备了丰富的积累与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的技术研发保持一
贯的创新性和进取心,紧跟行业技术革新前沿和发展方向,保持对新技术的前瞻性、敏感性。

公司在LoRaWan、NB-IoT等技术的产品化应用进程中不断突破,相关产品已在部分燃气公司进
行试挂。公司对自主研发的智能燃气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不断完善与推广,并在此基础上


打造致力于服务中小燃气公司的专业智慧燃气云平台。此外,公司拥有的超声波计量技术,
随着技术成熟度提高和制造成本降低,市场应用前景也进一步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其中包括软件著作权5项,实用
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


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取得专利知识产权情况汇总

序号

知识产权名称

知识产权类型

1

威星燃气云管理系统软件[简称:YGP] V1.0

软件著作权

2

威星统一消息推送服务系统软件{简称:UMPS] V1.0

软件著作权

3

威星燃气表远程抄表前置机系统软件[简称:燃气表抄表前置机] V1.0

软件著作权

4

威星燃气通APP软件(Android版)[简称:威星燃气通] V1.0

软件著作权

5

威星燃气通APP软件(IOS版)[简称:威星燃气通] V1.0

软件著作权

6

一种光电收发管驱动电路

实用新型专利

7

一种字轮计数装置

实用新型专利

8

超声波一体化燃气表

外观设计专利

9

民用铝壳IC卡燃气表

外观设计专利

10

工商业IC卡球阀控制器

外观设计专利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燃气管理软件、智能燃气表计量终端及
新一代超声波计量仪表等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内领先的智能
燃气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5,837,574.98元,同比增长12.82%,
营业成本134,746,263.96元,同比增长15.10%,销售费用22,226,762.17元,同比增加6.26%,
管理费用19,616,640.53元,同比增长3.23%,财务费用-1,865,271.54元,同比减少1537.56%;
实现营业利润16,275,795.63元,净利润19,506,494.18元,同比增加3.1%。总体而言,公司
经营有序,业绩稳中有进。


2017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处于转型升级的换档期,供给侧改革优化国民经济产出结
构。从天然气行业趋势来看,目前天然气使用占一次性能源消耗比例仍较低,受到清洁能源
推广、煤改气等政策的推动,行业整体发展前景可期。作为天然气终端消费的上游,智能燃
气表行业竞争激烈,竞争对手不断涌现,但公司始终坚持“工匠精神”,重视技术研发和产
品质量,不断追求卓越。


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与港华燃气、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能源、昆仑能源五大燃
气集团有良好合作关系。除五大燃气集团之外,公司继续积极开拓进取,布局战略大集团客
户和区域集团客户,提升有效市场覆盖率。从销售结构看,随着远传燃气表和电子式超声波
燃气表销量增加,客户对于无线远传、物联网、超声波计量等新技术应用的认可度正在逐渐
提高。公司将继续深耕细作,以威星的技术、产品、专业化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满意
度。


中国燃气集团是公司战略投资者,也是重要的核心客户。公司拟与中燃慧生活(中国燃
气集团旗下公司)合资建厂,此举将促进与中国燃气战略合作的深化落地,发挥公司技术创
新优势,有利于双方在智慧能源领域的深入探索。从长期看,能够助推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
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打造品牌效应,与中国燃气集团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在国家智能制造2025的战略规划下,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的生产模式将是未来的制
造业改造升级的主流方向。公司以实现智能制造、打造智慧工厂为目标,在焊接、涂漆、总
装线物料转运等工序流程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和自动化检测,随着改造项目进度的推进,生产


效率和产品质量将会进一步提高,减少低附加值的人工投入,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竞争力。


在内部组织优化方面,公司明确了战略规划目标,对管理绩效进行了细致梳理和科学论
证,进一步推进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落地。威星与国内知名管理咨询公司合作,提高管理决
策的效率,提升员工积极性,为公司创造价值。


2017年上半年,威星成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在下半年工作中,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在市场端积极开拓进取,在研发端追踪行业
前沿、持续创新,加强内控合规,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95,837,574.98

173,586,225.82

12.82%



营业成本

134,746,263.96

117,062,711.76

15.11%



销售费用

22,226,762.17

20,916,018.77

6.27%



管理费用

19,616,640.53

19,003,718.91

3.23%



财务费用

-1,865,271.54

121,314.39

-1,637.55%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发生
额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121,715.48

3,078,331.80

1.41%



研发投入

11,229,440.57

10,091,494.89

1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5,069,875.54

-33,316,174.93

-95.31%

主要系上半年公司业务
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应
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
目的增加金额大于应付
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
的增长金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1,440,365.04

-19,841,456.08

-8.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02,331,536.41

-221,125.01

91,600.97%

主要系公司收到募集资
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115,821,295.83

-53,378,756.02

316.98%

主要系公司收到募集资
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95,837,574.98

100%

173,586,225.82

100%

12.82%

分行业

仪器仪表

195,837,574.98

100.00%

173,586,225.82

100.00%

12.82%

分产品

IC卡智能燃气表

112,516,069.07

57.45%

117,951,609.30

67.95%

-4.61%

远传燃气表

53,677,705.14

27.41%

39,823,438.22

22.94%

34.79%

电子式燃气表

25,498,493.64

13.02%

9,267,430.68

5.34%

175.14%

材料外卖

3,848,976.33

1.97%

6,054,328.04

3.49%

-36.43%

其他

296,330.80

0.15%

489,419.58

0.28%

-39.45%

分地区

华东地区

82,613,259.87

42.18%

60,815,947.32

35.04%

35.84%

华南地区

70,550,366.72

36.02%

69,794,271.90

40.21%

1.08%

东北地区

3,231,688.41

1.65%

3,039,049.55

1.75%

6.34%

华北地区

18,814,413.65

9.61%

16,847,795.77

9.71%

11.67%

西北地区

4,606,329.09

2.35%

5,705,559.82

3.29%

-19.27%

西南地区

3,964,876.04

2.02%

2,986,426.48

1.72%

32.76%

华中地区

12,001,656.39

6.13%

13,816,261.51

7.96%

-13.13%

海外地区

54,984.81

0.03%

580,913.47

0.33%

-90.53%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

3,508,570.03

15.51%

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相应的
坏账准备增加

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收入

6,357,438.53

28.10%

主要系政府补助中的软件产
品即征即退

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支出

5,024.50

0.02%



具有可持续性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货币资金

237,942,579.31

35.09%

65,540,396.86

14.92%

20.17%

主要系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

212,813,682.67

31.38%

170,785,052.43

38.88%

-7.50%



存货

110,596,174.73

16.31%

106,044,241.56

24.14%

-7.83%



投资性房地产

9,784,403.31

1.44%

8,826,512.32

2.01%

-0.57%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25,013,949.41

3.69%

27,111,803.85

6.17%

-2.48%



在建工程

45,537,835.36

6.72%

28,945,836.42

6.59%

0.13%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2.28%

-2.28%

主要系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威星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抵押,抵押物账面原值1169.90万元,账面价值978.44万元,借款金额400万元,借款到期日
2017年7月22日。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04.6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9.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9.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261,733,73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180,556.69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241,553,179.3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07,055.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227,046,12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7〕35号)。2、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7年JG0406期”产品,产品成立
日为2017年4月18日,到期日为2017年7月18日,年化收益率为3.95%。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13,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283,750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于2017年7月18日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7,764

17,764

3,186.49

3,186.49

17.94%

2018年
12月31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15

3,215

766.23

766.23

23.83%

2018年
12月3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

2,000

1,966.99

1,966.99

98.35%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979

22,979

5,919.71

5,919.71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22,979

22,979

5,919.71

5,919.71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截至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8,895,667.76元。该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文号为“ 天健审〔2017〕
666 号”的鉴证报告。2017年3月公司完成了募投资金项目资金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2017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司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于2017年4月18日起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000万元购买其保证收益型产品。2017年7月18日到期赎回,赎
回本金13,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283,75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2017年8月19日

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information/companyinfo_n.html?brief?szsme002849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8月19日

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information/companyinfo_n.html?brief?szsme002849

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8月19日

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information/companyinfo_n.html?brief?szsme002849



8、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0.00%



10.00%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3,333.24



3,666.56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3333.2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截止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略有增

长。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行业周期性风险

智能燃气表行业的市场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程度及城市燃气行业基础设施建设
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增速平稳,国家政策积极推广天然气的使用,燃气基础设施
建设日益完善。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将有回落的趋势,
可能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从而影响智能燃气表的市场需求。


为应对行业发展周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紧跟行业
政策的变化,密切关注市场变革,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新动向。


2、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城镇燃气管网建设不断推进,阶梯气价改革也陆续在多个城市实施,智能燃气表的
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与此同时,市场规模的扩大吸引
着国内外竞争者不断进入本行业,现有的行业内竞争者也不断加大投入,智能燃气表行业的
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市场占有率,公司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毛利率
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开拓,以差异化的市场战略发掘新增需求;充分考虑燃气公司对于客服管理、
云系统的增值服务需求,提供一体化智能燃气计量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粘性与满意度。


3、产品质量风险

智能燃气表属国家强制性检定产品,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一定影响。公司销售的智能燃气表都已取得防爆许可证,在此基础上,公司会继续深化质
量检测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产品质量导致的用户投诉等问题,避免可能对公司的品牌、


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4、其他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
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
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69.28%

2017年04月14日

2017年04月14日

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sme/bulletin_detail/true/1203299953?announceTime=2017-04-15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黄文谦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

2017年02月
17日

三十六个月

严格履行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所持
有的上述股
份。


范慧群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所持
有的上述股
份。其中,本
人通过2014
年12月增资
取得的发行
人股份自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上述股
份。


2017年02月
17日

三十六个月

严格履行

深圳市中燃
科技有限公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
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企业
所持有的上
述股份。


2017年02月
17日

三十六个月

严格履行




马善炳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所持
有的上述股
份。发行人上
市后6个月
内,如发行人
股票价格连
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如前
述期间内发
行人股票发
生过除权除
息等事项的,
发行价格应
相应调整),
本人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
月。


2017年02月
17日

十二个月

严格履行

杭州颐丰睿
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
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

2017年02月
17日

十二个月

严格履行




回购本企业
所持有的上
述股份。


陈智园;顾劲
松;胡良传;李
祖光;周斌超;
徐光华;方炯;
韦航;吴正祥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所持
有的上述股
份。


2017年02月
17日

三十六个月

严格履行

张妍;赵彦华;
范慧珍;郭亚
翔;胡国忠;蓝
献琴;卢迪;莫
春强;钱维钧;
田伟;王震;许
国寅;余庆竹;
俞东敏;俞纲

股份限售承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所持
有的上述股
份。


2017年02月
17日

十二个月

严格履行

黄文谦

股份减持承


"前述三十六
个月锁定期
满后,在本人
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
数的25%;申
报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申报离职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发行
人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发行人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得超过
50%。


范慧群

股份减持承


"前述十二个
月锁定期满
后,在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25%;申报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申报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出售发行人
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50%。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深圳市中燃
科技有限公

股份减持承


"自三十六个
月锁定期满
后2年内依法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
届时发行人
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自锁
定期满后1年
内减持股份
不超过本企
业届时所持
发行人股份
的30%,自锁
定期满后3年
内累计减持
股份可达到
届时本企业
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
100%。


马善炳

股份减持承


"前述十二个
月锁定期满
后,在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申
报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股
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发行
人股票总数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的比例不得
超过50%。


杭州颐丰睿
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股份减持承


"自锁定期十
二个月满后1
年内减持股
份不超过本
企业届时所
持发行人股
份的50%,自
锁定期满后2
年内累计减
持股份可达
到届时本企
业所持发行
人股份的
100%。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张妍;赵彦华

股份减持承


"前述十二个
月锁定期满
后,在本人担
任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
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申
报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股
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发行
人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得
超过50%。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陈智园;顾劲
松;胡良传;李
祖光;周斌超

股份减持承


"前述三十六
个月锁定期
满后,在本人
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25%;申报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申报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出售发行人
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50%。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范慧珍;郭亚
翔;胡国忠;蓝
献琴;卢迪;莫
春强;钱维钧;
田伟;王震;许
国寅;余庆竹;
俞东敏;俞纲

股份减持承


自上市后十
二个月锁定
期结束,股票
解锁后,本人
保证减持时
将遵守中国
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
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如
未履行上述
承诺出售股
票,本人将该
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所有,且保证
在接到董事
会发出的收
益上缴通知
之日起20日
内将收益交
给发行人。


方炯;韦航;吴
正祥

股份减持承


"自三十六个
月锁定期结
束,股票解锁
后,本人保证
减持时将遵
守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
规定。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浙江威星智
能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承诺

(一)发行人
上市后股利
分配政策 1、
利润分配政
策的宗旨和
原则公司实
行连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利
润分配应重
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并坚
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
顺序分配的
原则;(2)存
在未弥补亏
损,不得向股
东分配利润
的原则;(3)
同股同权、同
股同利的原
则;(4)公司
持有的本公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司股份不得
参与分配利
润的原则;
(5)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
方式;(6)充
分听取和考
虑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要
求。 2、利润
分配政策公
司利润分配
政策为按照
股东持有的
股份比例分
配利润;可以
采取现金、股
票或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
利润。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
能力。公司可
以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公
司主要采取
现金分红的
股利分配政
策,即公司当
年度实现盈
利,在依法提
取法定公积
金、任意公积
金后进行现
金分红;若公
司营收增长
快速,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
股利分配之
余,提出并实
施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

3、利润分配
的条件(1)
现金分红的
比例在满足
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
下,如公司外
部经营环境
和经营状况
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公
司每年以现
金形式分配
的利润应当
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百
分之二十。

(2)在满足
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情况
下,公司实施
差异化现金
分红政策:①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②公司
发展阶段属
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
达到40%;③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股东
大会授权董
事会每年在
综合考虑公
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根据上
述原则提出
当年利润分
配方案。(3)
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的利




润分配。本次
发行上市后,
公司应当及
时行使对全
资或控股子
公司的股东
权利,根据全
资或控股子
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确
保子公司实
行与公司一
致的财务会
计制度:子公
司每年现金
分红的金额
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百
分之二十,并
确保公司有
能力实施当
年的现金分
红方案,该等
分红款在公
司向股东进
行分红前支
付给公司。

4、利润分配
应履行的审
议程序(1)
公司利润分
配预案由董
事会提出,并
应事先征求
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的意
见。董事会制
定具体的利
润分配预案
时,应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
配预案中应
当对留存的
当年未分配
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
原则进行说
明,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
独立意见,监
事会应对利
润分配预案
提出审核意
见。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
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
配预案经二
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审核
同意,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
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外
部监事和公
众投资者的
意见。(2)利
润分配预案
应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




过后方能提
交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
在审议利润
分配预案时,
须经全体董
事过半数表
决同意,且经
公司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同
意。监事会在
审议利润分
配预案时,须
经全体监事
过半数以上
表决同意。

(3)股东大
会在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
时,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表
决同意;股东
大会在表决
时,应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
台。(4)公司
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方
案作出决议
后,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红
股)的派发事
项。 5、利润
分配政策的
调整公司将
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确定
的现金分红
政策以及股
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
案。如因外部
经营环境或
者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而需
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尤
其现金分红
政策的,应以
股东权益保
护为出发点,
在股东大会
提案中详细
论证和说明
原因;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
须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批
准,独立董事
应当对该议
案发表独立
意见,股东大
会审议该议
案时应当经
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股东




大会进行审
议时,除现场
会议外,还应
当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
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外
部经营环境
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的较
大变化”是指
以下情形之
一:①国家制
定的法律法
规及行业政
策发生重大
变化,非因公
司自身原因
导致公司经
营亏损;②出
现地震、台
风、水灾、战
争等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
并不能克服
的不可抗力
因素,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
影响导致公
司经营亏损;
③公司法定
公积金弥补
以前年度亏




损后,公司当
年实现净利
润仍不足以
弥补以前年
度亏损;④中
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其他
事项。 6、公
司未分配利
润的使用原


黄文谦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1、除威星仪
表外,本人没
有其他直接
或间接控制
的企业。 2、
本人目前不
存在自营、与
他人共同经
营或为他人
经营与威星
仪表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
形,与威星仪
表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

3、在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威星仪表
股份期间,本
人及本人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不采
取参股、控
股、联营、合
营、合作或者
其他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威
星仪表业务
范围相同、相
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的业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务,如本人或
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
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威星
仪表主营业
务发生同业
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人将
立即通知威
星仪表,并将
该商业机会
给予威星仪
表,以确保威
星仪表及其
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

4、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
则因此而取
得的相关收
益将全部归
威星仪表所
有;如因此给
威星仪表及
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
人将及时、足
额赔偿威星
仪表及其他
股东因此遭
受的全部损
失。


深圳市中燃
科技有限公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威星
仪表《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股东
大会对有涉
及本公司事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项的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
表决的义务;
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威星
仪表的资金、
资产的行为;
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威
星仪表向本
公司提供任
何形式的担
保;在双方的
关联交易上,
严格遵循市
场原则,尽量
避免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
发生;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
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将遵
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
原则,并依法
签订协议,履
行合法程序,
按照威星仪
表《公司章
程》、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审
议程序,保证
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威
星仪表及其
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鲍立威;陈智
园;范慧群;顾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本人将严格
按照《公司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劲松;胡良传;
黄文谦;江海
燕;金容仲;李
祖光;马善炳;
徐光华;尤敏
卫;张凯;张妍;
赵彦华;周斌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
规定行使权
利;在股东大
会对有关涉
及本人事项
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
履行回避的
义务;杜绝一
切非法占用
发行人的资
金、资产的行
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
发行人向本
人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
在关联交易
上,严格遵循
市场定价原
则,尽量避免
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
遵循市场公
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履
行合法程序,
按照《公司章
程》、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
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
发行人的合
法权益。


杭州颐丰睿
投资管理合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本企业将严
格按照《公司

2017年02月
17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伙企业(有限
合伙)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
规定行使权
利;在股东大
会对有关涉
及本企业事
项的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
的义务;杜绝
一切非法占
用发行人的
资金、资产的
行为;在任何
情况下,不要
求发行人向
本企业提供
任何形式的
担保;在关联
交易上,严格
遵循市场定
价原则,尽量
避免不必要
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
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
易,将遵循市
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
则,履行合法
程序,按照
《公司章
程》、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
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
发行人的合
法权益。


陈智园;范慧

IPO稳定股价

(一)启动稳

2017年02月

三十六个月

严格履行




群;顾劲松;胡
良传;黄文谦;
江海燕;金容
仲;李祖光;马
善炳;徐光华;
张妍;赵彦华;
浙江威星智
能仪表股份
有限公司;周
斌超

承诺

定股价措施
的条件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如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
连续20个交
易日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以下简
称“启动条
件”),则公司
应按本预案
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二)
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 1、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增持(1)自
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后三
年内触发启
动条件,为稳
定发行人股
价之目的,应
在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
定且不应导
致发行人股
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对
发行人股票
进行增持。

(2)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
制人承诺①
单次合计增
持股份总金
额不少于发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