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收益宝: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二十二次)

时间:2017年08月19日 15:08:43 中财网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 要 提 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6】【98】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人购买本
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7日,有关基金的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2
二、释 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 49
七、基金的投资 ............................................................ 59
八、基金的业绩 ............................................................ 71
九、基金财产 .............................................................. 75
十、基金资产估值 .......................................................... 77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3
十三、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86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 87
十五、风险揭示 ............................................................ 93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7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10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9
二十、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0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1
二十二、备查文件 ......................................................... 123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
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募集的。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主要向投
资者披露本基金及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
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
资者缴纳认购和申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其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不时对
其作出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
基金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
公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有关服务机构、基金的
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
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
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
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
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 指《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


基金管理人 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它符合条
件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
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的条件可投资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募集期/募集期间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首日至募集结束日止的确定期间,具
体日期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
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
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向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来持有的开放式基
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和计划投资的基金,由销售机构于
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的一种投资方式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本基金对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用,该笔费用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
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等级 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对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
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级别。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
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达
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
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不
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


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摊余成本法 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每日计提收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
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
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有关基金信息披露的报纸
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
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
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
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刘郎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办公电话:+86 21 2326 1188

联系人:牛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股本结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权,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
33%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郎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湖南邵阳学院助教,东南大学系副主
任、副教授。1994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历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董事,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商学部主任,大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起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姜国芳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先后任
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组织处,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香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朱敏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8年起从事证券相关工作,先后任职于
万国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川上丰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90年4月至今在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


社(原三菱信托银行)任职,曾任投资企划部科长、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科长、次长、副
部长等。现任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海外资产管理部部长。


增田义之先生,董事,日本籍,硕士研究生。1989年4月至今在三菱UFJ信托银行株
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任职,历任资产运用部量化运用组科长、股票运用部次长、投
资工学研究所董事、指数战略运用部部长、资产运用部部长,现任受托财产企划部部长兼
资产运用部部长。


来肖贤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
业务总部投资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等。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
稽核总部副总监、公司督察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白虹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韩国釜山分行、万
事达卡国际组织、FEXCO国际商务等,2012年起任跨界创新平台(COIN)创始人兼CEO。


阎小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69年开始工作,1984年进入金
融行业,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等。2009年1月起退休。


张军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曾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日本长崎县立大
学、日本千叶大学、早稻田大学任教;此后曾任职于日本菱南开发株式会社。2001年至今
在中南大学任法学院教授,中日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南大学信托与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美法律交流基金会信托法委员会副主席。


2、监事会成员

徐志斌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曾任高盛集团环球控制部高级分析师、项目
经理、团队经理,高盛集团运营风险管理部欧洲区负责人、总监、执行董事,高盛集团市
场风险管理部执行董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业务总监、高级业务总监、
负责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杉崎干雄先生,监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8年4月至今任职于三菱UFJ信托银行
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历任投资企划部次长等职务,2014年4月起任受托财产企
划部副部长。



牛锐女士,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
会上海监管局、中金公司、国泰基金等公司。2013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


葛菲斐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职于行政管理总部,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现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监助
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刘郎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来肖贤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王伟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加入申万巴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
总监,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少华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入申
万巴黎基金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总部高级风险
分析师、总监,基金投资管理总部基金经理、副总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基金经理,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监。


张丽红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
理总部总监、首席财务官兼财务管理总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总部总监。


王菲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法律顾问等职务。

2004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叶瑜珍女士,硕士研究生,2005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分析师、
信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3年7月起任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申万
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
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丁杰科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金
融市场部,2015年12月加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


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臻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添利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邱伟先生,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鸣女士,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成先生,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源海先生,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

本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管理总部总监、
研究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等。


公司总经理为本委员会主席,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为本委员会召集人,投资管理总部
总监为本委员会秘书,负责协调统筹本委员会的各项事宜。


本公司董事长、督察长、监察稽核总部总监、风险管理总部总监作为非执行委员,有
权列席本委员会的任何会议。非执行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3)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
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与赎回业务或委托符合条件的
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办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业务或委托
符合条件的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分别进行证券投资;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 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10)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的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3)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
款项;

(14)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 面临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2)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于此承诺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2、 基金管理人承诺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
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体系设计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的设计基于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管理人
对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深入理解,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业务的理解和规划并借鉴
股东单位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长期的实践经验。


2、内控体系设计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注重于建立不同层次的风险控制和监察程序,
同时各业务部门和岗位均设立并遵循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率的工作流程。本基金管理人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在各项业务的运行过程中将发挥事前防范风险、事中监控和事后稽核
的作用。


(3)独立性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旗
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设立独立于各业务和管理部门的风险
管理总部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流程监控和风险管理。此外,更具独立性的督察长和监察稽
核总部,对各部门的业务开展进行合规监察,并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独立的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

为满足业务发展中风险控制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内部风险控
制部门、各职能部门的四级风险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
职能。


(1)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督察长。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核实公司作出的与其所管理的基金有关的重大投资决策是否符
合该基金的一般投资政策;检查和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以及公司遵守法律的情
况。督察长负责独立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报告。


(2)经营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
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的识别、监控与管理,对公司存
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法,组织实施风险应对方案等。


(3)监察稽核总部和风险管理总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对投资组合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的风险
管理进行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



(4)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流程,具体制定、组织实施并持续完善
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应对措施、控制流程、监控指标等,将风险管理的
原则与要求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并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

(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
质等内容;

(2)本基金管理人致力于营造一个强调内控和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

(3)本基金管理人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
行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和经营活动的监督,通过在董事会、监
事会层面建立专业化、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4)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评估考核、晋升、淘汰等人力资源管理
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
养;

(5)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贯穿于公司整体的、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层
内部控制防线,包括:

第一层:员工的自律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与监督;

第二层:严格的授权管理及等级监督制度;

第三层:独立于各部门、服务于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由风险管理总部对各业务部门实施
的日常常规风险检查;

第四层:服务于董事会的独立的合规监察与稽核;

(6)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有关部门和岗位之
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2、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包括风险鉴别和风险测算两大部分,是风险控制管理的前提;

(2)风险鉴别指公司需要确认并了解它所面临风险的特征;

(3)风险测算则在风险鉴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作出较为科学和准


确的估测;

(4)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从风险损失的领域进行划分,确认某项风险将导致公司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何组合损失;

(5)各部门应负责落实其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6)风险管理总部需要在预期风险损失发生的情景下,评估风险对各方面产生的冲击
效应。


3、控制活动

(1)严格的流程控制是公司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基础。


1)本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操作均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流程,主要的基本业务流
程包括:销售和基金募集管理流程、客户开户和注册登记管理流程、客户服务与客户关系
处理流程、投资决策管理流程、投资交易管理流程、基金清算与基金会计管理流程、产品
开发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流程、信息技术管理与操作流程、紧急应变程序、绩效评估与考
核程序、授权管理程序、风险控制流程和监察稽核程序等;

2)在主要基本业务流程体系的基础上,各部门结合基本业务流程和其部门、岗位的职
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涵盖操作细节的操作流程;在销售、注册登记、投资、交易、基金
清算及授权管理等重要操作流程设计与执行中应产生和保留详细的书面记录;

3)风险管理总部在日常业务运行过程中对操作流程的遵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记录;

4)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流程运作进行实时监控以保证本部门的工作严格遵守相
关业务流程;

5)监察稽核总部以定期稽核的方式检查各业务部门对相关流程运作与遵守情况,并对
该流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得到遵守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2)严格的分级授权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3)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
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4)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制定了岗位职责;

(5)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估和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项业务开展作出综合评价并对各部门
和岗位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6)制定切实有效的紧急应变制度,建立危机处理的机制,明确危机处理的程序。



4、信息沟通

(1)建立公司内部的信息沟通渠道,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
畅通;

(2)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3)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无法联络上级主管,可以越级汇报。


5、内部监控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体系,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总部,对公
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控制度落实。


(1)设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

(2)设独立于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的监察稽核总部,监察稽核总部通过定期稽核计划以
及不定期的抽查稽核实现对公司的内部风险监控;

(3)设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总部,该部门的工作主要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4)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对于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在具体的业务运营中,授权
管理、岗位间相互监督与相互制衡以及业务流程中跨部门之间的相互校验与会签制度的执
行将赋予各岗位具体的监督职能;

(5)督察长、风险管理总部和投资总监有权对整个投资交易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的在线
监控;信息技术总部在信息技术方面对这项实时监控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监控者根据其
授权范围和监控领域对于投资交易过程中的控制参数进行预设置;

(6)各部门在发现任何有违反内控原则的行为时,应立即根据报告流程逐级上报,遇
到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

(7)对于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视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程度进行
处理。对各项规定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将给予适当
表彰与鼓励。由于部门制度不合适或管理不完善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
司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
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09
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
选的5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


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
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
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
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
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
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
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
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
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
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
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
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
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
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
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
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刘郎

电话:+86 21 23261188

传真:+86 21 23261199

联系人:申浩波 李濮君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6 21 962299 或400 880 8588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738

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廉赵峰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6)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于慧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传真: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8)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联系人:陈秀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9)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0)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15-20、22-27层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服电话:021-96 2999/4006 962 999

联系人:李晨

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1)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传真:025-84544129

联系人:翁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2)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3)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4)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5)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6)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www.gf.com.cn



(1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网址:www.cs.ecitic.com



(18)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0)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1)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华

联系人:奚博宇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2)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3)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4)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5)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6)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7)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8)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29)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0)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梁微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31)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网址:www.962518.com



(32)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3)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邮政编码:31000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传真:021-80106010

客服电话: 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34)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5)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或400 888 8818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http://www.hx168.com.cn



(36)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 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7)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传真:0755-23838999

网址:www.fcsc.com.cn



(38)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史江蕊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9)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梁承华

传真:029-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站:www.westsecu.com



(40)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传真:010-85679203

网址:www.cicc.com.cn



(41)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传真:021-68776977-8951

网址:www.shhxzq.com




(42)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 83734659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43)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高国泽

客户服务电话:0871-3577930

网址:www.hongtazq.com



(44)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传真:010-2119660

网址:www.lxsec.com



(45)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46)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邮政编码:100101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服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站:www.e5618.com



(47)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代表法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传真:021-20515593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8)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85556100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49)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87107535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热线:4008005000



(50)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传真:010-88321819

网址:www.tpyzq.com



(51)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传真:029-81887060

网址:www.kysec.cn



(52)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53)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54)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5)名称: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56)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660526

传真:021-546605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7)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9)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单丙烨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0)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传真:0571-889102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0571-88920897

网站:www.5ifund.com



(61)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62)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63)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4)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招娣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65)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电话:86-010-58845304

传真:86-021-58845306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66)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67)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68)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69)名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8621-33323837

客户服务电话:400 820 2819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网址:www.chinapnr.com



(70)名称: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陈勇军

电话:0755-83999907-806

传真: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71)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72)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www.dtfunds.com



(73)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7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电话:18600280556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fund.jd.com/



(75)名称: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传真:021-63353736

网址:www.cmiwm.com



(7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二)注册登记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刘郎

电话:+86 21 23261188

传真:+86 21 23261199

联系人:李濮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86 21 31358666

传真:+86 21 31358600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86 -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姓名: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陈玲、赵钰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7月7日生效。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和赎回场所

1、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各基金销售代理人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见本基金管理人公
告。


本公司同时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其指定的基金销售代
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在
不对投资者的实质利益造成影响的条件下减少基金销售代理人或代销网点,并另行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本基金已于2006年7月14日起开始办理包括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


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投资者通过申万菱信网上直销平台可以申请快速赎回A级基金份额,每个自然日7×24小时接受投资者赎回申请,但交易日下午15:00以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处理。


4、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
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 “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投资者在全部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
全部结转,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剩余的基金份额必须足以弥补其
当前累计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部分赎回份额占投资者基金账户总份额的比例
结转当前部分累计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4、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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