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东江环保: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2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关于核准东 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 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价格为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774,150.14 元,实际募集资金1,012,225,849.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4月20日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2017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2017上半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666.97万元,其中使 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11.13万元,使用超募资金金额355.8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1,113.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 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景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 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中信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2000367981000153 - - -(注)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 城支行 78230188000115032 6,459,769.65 2,224,178.03 8,683,947.68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0020038130012 - -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337130100120008888 - 54,153.57 54,153.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景田支行 755901603510804 2,023,496.37 377,356.18 2,400,852.5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红树湾支行 2000007377666 - -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西乡支行 7440810182600025911 - -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337130100100130849 - - -(注) 合 计 8,483,266.02 2,655,687.78 11,138,953.80 (注:因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 三、2017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222.58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6.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485.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378.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1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期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 项目(注1) 否 15,366.95 15,366.95 - 15,929.44 103.66% 2015年12月 - - 否 2、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 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是 8,032.45 1,911.77 - 1,911.77 100.00% 2012年12月 188.25 是 否 3、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注2) 是 6,000.00 1,459.48 - 1,157.13 79.28% 2017年12月 - - 否 4、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注3) 是 5,993.17 3,340.05 - 3,340.05 100.00% 2016年10月 - - 否 5、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311.13 2,054.03 102.70% 2017年06月 - - 否 6、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 理基地项目 是 6,690.93 4,380.00 - 4,380.00 100.00% 2013年8月 1,475.46 是 否 7、深圳下坪填埋场二期项目结余 资金变更用于收购南昌新冠和合 肥新冠股权(注4) 是 - 6,120.68 - 6,120.68 100.00% 2015年12月 300.06 否 否 8、研发基地项目部分资金变更用 于韶关绿然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 用项目(注5) 是 - 4,540.52 - 4,540.52 100.00% 2017年12月 - - 否 9、龙岗工业危废基地项目剩余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 - 2,310.93 - 2,310.93 100.00% - - - 否 10、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剩余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 - 3,006.45 - 3,006.45 1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083.50 44,436.83 311.13 44,751.00 - - 1,963.7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期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超募资金投向 1、设立江门项目公司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2015年7月 4,355.18 是 否 2、收购控股子公司韶关绿然少数 股权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 - - 否 3、建设深圳市河道淤泥福永处理 场二期项目 否 7,000.00 7,000.00 - 6,999.90 100.00% 2013年8月 - 是 否 4、增资全资子公司韶关绿然 否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 - - 否 5、建设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处 理项目(注6) 否 7,000.00 7,000.00 355.84 6,595.66 94.22% 2016年08月 -341.00 否 否 6、投资厦门绿洲公司(注7) 否 12,539.08 12,539.08 - 12,539.08 100.00% 2014年12月 853.65 否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9,600.00 9,600.00 - 9,600.0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6,000.00 6,000.00 - 6,000.0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7,139.08 57,139.08 355.84 56,734.64 - - 4,867.83 - - 合计 - 101,222.58 101,575.91 666.97 101,485.64 - - 6,831.6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1.公司于2016年8月将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桑德(天津)再生资源公司。 注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为顺应公司对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采取的“总体规划、分散建设、集中管理”的发 展策略,保障技术与生产联动机制的实施,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592.05万元用于总部研发基地中的检 验试验室后续设备购置及安装,分散至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及清远市处理基地的中试项目及成果转化区 项目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因公司研发中心原计划大型设备采购有所延迟,导致设备安装、投入使用计划 及项目方案未及时完成,预计2017年12月完成。 注3.2014年10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 (交安监发(2014)211号),明确规定截止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并进一步强调了 严格运输车辆准入、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等要求,新增危险品运力审批的难度加大。鉴于上述危险品道路运 输管理政策的变化,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有所延缓。另因日常废物运输监管中,全国各地 对危废运输车辆牌照按属地原则管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无法统一由本公司或惠州运输公司购置,本公司 与其他异地分子公司只能当地自主购置运输车辆方可顺利取得运输牌照,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基于 上述监管政策及危废运输环境发生变化,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最大化考虑,本公司及惠州 运输公司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06.45万元(含利息)用于本公司及惠州运 输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4.2017上半年度因生产成本增加以及取气效果不佳影响效益,故南昌新冠和合肥新冠未达到预期项目 效益。 注5.韶关绿然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预计2017年实现项目投产。 注6.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整体处理工艺需进一步加强优化,效益尚未充分体现。 注7.2017上半年度厦门绿洲未完成预期利润主要是国家自2016年1月开始下调废旧家电拆解补贴单价直 接影响公司收入及利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2年5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其中9,6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 使用超募资金15,6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2年10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东江环保(江 门)工业废物处理建设项目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建设此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 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投资设立江门项目公司。 3.2012年10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张国颜所持韶关绿然再生资 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9,500.00万元收购张国颜持有的韶关绿然40%的股权,其中5,000.00 万元来自超募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款5,000.00万元。 4.2012年11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市 河道淤泥福永处理场二期工程——污泥固化填埋区工程”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建设此 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对此项目投资6,999.90万元。 5.2013年1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韶关绿然再生资 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增资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7 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支付全部增资款。 6.2013年6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罗湖区餐 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投资建设此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 已使用超募资金对此项目投资4,515.84万元。7.2014年6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了《关于增资并收购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339.08万元(含利 息)增资并收购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投 资款14,373.58万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2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采取增资的方式由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400.00万元向惠州 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该项目。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该部分 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本公司、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 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400.00万元对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 和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已对该项目投资合计3,340.0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截至2012年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1,258.03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清远市东江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投资6,633.48万元;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 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投资1,911.77万元;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投资10,777.27万元;危 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投资883.58万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投资539.87万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 512.06万元。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71.6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4,860.7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已按照原有投资进度完成项目投资建设,项目产生结余资金 2,489.26万元(含利息)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严格管控成本、优化工艺流程, 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设备采购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2013年2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 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惠州市东江运输有限公司均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本公司2014年5月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单 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研发基地建设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总额2,489.26万元(含利息)用于本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中, 分散至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及清远市处理基地的中试项目及成果转化区项目将不再使用 募集资金,将该部分募集资金4,873.35万元(含利息)以向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 司增资的方式,投入至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的重金属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 3、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该项目原计划建设四台1兆 瓦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并于2012年12月完成两台发电机组的建设和运行。按照两台发 电机组253万元/年的承诺效益,2013年和2014年该项目已实现承诺效益。但随着深圳 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产生及收集总量不断增加,下坪填埋场主管部门经过总体评估,基于 提高填埋气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及建设低碳节能和生态环保城市之考虑,研究决定 在确保满足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8台机组的发电用气量需求的前提下,将剩 余填埋气用于制取民用天然气改扩建。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深圳 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原计划用于建设剩余两台1兆瓦发电机组及配套 设施的募集资金6,403.63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收购南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 权和合肥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2014年12月该等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南 昌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营南昌麦园垃圾处理场填埋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合肥新冠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营合肥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气一期及二期发电项目。本次收购将进一步 拓展公司垃圾填埋气收集、综合开发利用及填埋气发电业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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