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白云山: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20日 18:32: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7-04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传真或电邮的
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执行董事刘菊妍女士、王文楚
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执行董事程宁女士、副
董事长陈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姜文奇先生
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储小平先生代为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执行董事程宁女士和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吴
长海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第一项至第三项及第五项至第十项议案;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第四项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储
小平先生、姜文奇先生、黄显荣先生和王卫红女士就该项议案进行回
避表决:


一、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时,同意授权财务副总监姚智志女士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一
同签署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关于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内
容修订的议案;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集团”)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新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要求,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本
集团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
进行调整。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科
目,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本集团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当期与前期所有者权益、净利
润不产生影响,相关报表已按照要求进行调整披露。

四、关于2017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外部监事酬金的议案;
(1)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含兼任本公司董事会辖下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香港或国内人士每年酬金为每人人民币10万元
(含税);
(2)本公司外部监事每年酬金为每人人民币5万元(含税)。



五、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关于终止本公司第一级美国证券存托收据计划(ADR)的议
案;
本公司于2002年6月3日与存托银行纽约梅隆银行(前称“纽
约银行”)及持有人签署存托协议,并根据存托协议成立了发行代表
H股的第一级美国证券存托收据的计划(“该计划”)。

纽约梅隆银行于2017年5月22日向本公司发出了辞任函。根据
存托协议,该辞任将于本公司委任继任存托银行并由继任存托银行根
据存托协议接受任命时生效。考虑到该计划存托的H股数量不多,存
托凭证于美国场外交易市场进行的交易数量较少且不活跃,本公司不
准备另行任命继任存托银行,并同意终止该计划。按照有关安排,该
计划终止日期预计为2017年11月。

七、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债务融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九、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
年度审计师,费用为人民币243万元;
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
年度内控审计师,费用为人民币35万。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而按照相关规定自2017年5月23日起开展整
改工作并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本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发布公
告,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续聘其为本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与
2017年度内控审计师两项议案的审议(详见本公司公告编号为
2017-025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38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获准自2017年8月10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
券业务。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本公司董
事会拟重新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和2017
年度内控审计师。

上述第九项和第十项议案将提交本公司最近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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