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南航二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二号SPV 公司”)、南航五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五号SPV公司”)、 南航六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六号SPV公司”)、南航七 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七号SPV公司”)、南航八号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八号SPV公司”);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为二 号SPV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7,747.7万美元, 为五 号SPV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5,836万美元, 为六号 SPV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3,549万美元, 为七号SPV 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3,553万美元, 为八号SPV公 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3,565万美元(合计提供担保金 额累计不超过24,250.7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实际为 二号SPV公司、五号SPV公司、六号SPV公司、七号SPV公司、 八号SPV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为 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 1,898.9万元和137.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降低飞机租赁成本,公司同意为五家全资SPV公司提供担 保:为二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7,747.7万美元的担保; 为五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5,836万美元的担保;为六号 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3,549万美元的担保;为七号SPV公 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3,553万美元的担保;为八号SPV公司提供 金额累计不超过3,565万美元的担保。上述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不超 过24,250.7万美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1日以董事 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1、公司同意为五家全资SPV 公司提供担保:为二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7,747.7万美 元的担保;为五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5,836万美元的担 保;为六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3,549万美元的担保;为 七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3,553万美元的担保;为八号 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3,565万美元的担保;2、授权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签署相关意见书、法律合同及担保文件。 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参加董事 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南航二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 2、名称:南航五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 3、名称:南航六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 4、名称:南航七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 5、名称:南航八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 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二号SPV公司、五号SPV公司、六号SPV公司、七号SPV 公司、八号SPV公司为本公司于2017年5月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Special Purpose Vehicle)。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公司均未实际开 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二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4 Limited、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5 Limited、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6 Limited、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7 Limited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8 Limited 及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55 Limite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488.4万美元 (被保证人: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4 Limited),688.2万美元(被保证人: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5 Limited),688.2万美元(被保证人: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6 Limited),799.2万美元(被保证人: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7 Limited),466.2万美元(被保证人: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28 Limited),4,617.5万美元(被保证人: Celestial Aviation Trading 55 Limited)。(租期内的应付租金金额) 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租赁项下的义务全部解除为止。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的债 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SPV 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公司需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和义 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务。 (二)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五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ORIX Aviation Systems Limite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5,836万美元(租期内的应付租金金额) 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租赁项下的义务全部解除为止。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的债 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SPV 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公司需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和义 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务。 (三)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六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BOC AVIATION PTE. LT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3,549万美元(租期内的应付租金金额) 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租赁项下的义务全部解除为止。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的债 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SPV 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公司需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和义 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务。 (四)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七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BOC AVIATION PTE. LT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3,553万美元(租期内的应付租金金额) 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租赁项下的义务全部解除为止。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的债 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SPV 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公司需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和义 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务。 (五)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航八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BOC AVIATION PTE. LTD.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金额:3,565万美元(租期内的应付租金金额) 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租赁项下的义务全部解除为止。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的债 务(如租金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SPV 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公司需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和义 务,承担起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二号SPV公司、五号SPV公司、 六号SPV公司、七号SPV公司、八号SPV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 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飞机租赁成本,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号SPV公 司、五号SPV公司、六号SPV公司、七号SPV公司、八号SPV 公司的重要决策和日常经营均在公司的绝对控制下,可提前预见并 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 同意本公司为五家全资SPV公司提供担保:为二号SPV公司提供 金额累计不超过7,747.7万美元的担保;为五号SPV公司提供金额 累计不超过5,836万美元的担保;为六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 超过3,549万美元的担保;为七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 3,553万美元的担保;为八号SPV公司提供金额累计不超过3,565 万美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飞机转租赁业 务,从而降低飞机租赁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 担保对象二号SPV公司、五号SPV公司、六号SPV公司、七号 SPV公司、八号SPV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有效 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坏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3、本公 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本 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 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4,585.80万元和 3,448.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0.801%和0.080%;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 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8,291.77万美元,占本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84%。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 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197,700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58%。本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厦门航空逾期担保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036.6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意见 4、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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