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圣邦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世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 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8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圣邦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圣邦有限 指 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香港圣邦 指 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鸿达永泰 指 北京鸿达永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珺霖 指 哈尔滨珺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宝利鸿雅 指 北京宝利鸿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弘威国际 指 Power Trend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弘威国际发展有限公 司) 台积电、TSMC 指 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长电科技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富微电 指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宇芯 指 宇芯(成都)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模拟芯片 指 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被称为模拟芯片。模拟信号是指 用电参数,如电流和电压的值,来模拟其他自然量而形成的电信号, 模拟信号在给定范围内通常表现为连续的信号。模拟芯片可以作为人 与设备沟通的界面,并让人与设备实现互动,是连接现实世界与数字 虚拟世界的桥梁,也是实现绿色节能的关键器件。 信号链 指 参与从信号的接收、放大、转换、传输、发送,一直到对相应功率器 件产生执行的一整套信号流程中的所有相关部分。 电源管理 指 具有对电源进行监测、保护以及将电源有效分配给系统等功能的组 件。电源管理对于依赖电池电源的移动式设备至关重要,可有效延长 电池使用时间及寿命 无晶圆厂半导体公司 指 企业只从事集成电路研发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分 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也称为Fabless半导体公司。 BCD工艺 指 一种单片集成工艺技术。这种技术能够在同一芯片上制作Bipolar(双 极性晶体管)、CMOS(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和DMOS(双扩散 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器件,因而被称为BCD工艺。 WLCSP 指 Wafer Level Chip Scale Package,晶圆级芯片尺寸封装,是一种尺寸较 小的封装形式,通常封装面积与芯片面积的比率小于1.2。 ERP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是一种主要面向制造行 业进行物质资源、资金资源和信息资源集成一体化管理的企业信息管 理系统,有助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圣邦股份 股票代码 30066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圣邦股份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世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勤 赵媛媛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3层 3-1301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3层 3-1301 电话 010-88825397 010-88825397 传真 010-88825736 010-88825736 电子信箱 inverstors@sg-micro.com inverstors@sg-micro.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5,262,940.79 206,954,798.18 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514,324.47 30,299,908.73 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29,717,348.28 29,350,716.80 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734,484.93 11,902,930.06 74.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19 0.6733 -19.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19 0.6733 -1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0% 12.06% -2.6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829,737,764.42 391,826,033.18 11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00,159,015.56 262,659,757.67 166.5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7.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173,001.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109.95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7,342.91 合计 2,796,976.1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模拟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模拟芯片,覆盖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两大领域,拥 有千余款可供销售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通讯、消费类电子、工业控制、医疗仪器、汽车电子等众多领域,终端客户近两千家。 公司属于无晶圆厂半导体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上述应用领域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对公司产品的需求相对平稳,公司营收及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其 中有近4成的营收来自于通信类产品市场。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956.64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115.9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 购买研发测试设备所致。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53.58万元,较上年年末减少80.21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形资 产摊销所致。 在建工程 无重大变化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0,162.67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4,411.79万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存货 存货期末余额未7,581.8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1,801.4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增 加备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7,989.73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37,527.30万元,主要原 因为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 全性的控制 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 大减值风险 圣邦微电子 (香港)有限 公司 全资子公司 11,656.94万 元 香港 自主经营 良好 14.10%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高性能模拟集成电路产品的开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持续推出新产品的同 时,电路设计技术、产品性能品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实力稳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共推出15款新产品,新增授权发明专 利5项,新增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获得授权专利31项(其中19项为发明专利),已登记的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68项。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授权日 终止日期 1 一种DCDC转换器 发明 201410643908.4 2017.1.4 2037.1.3 2 单电感正负电压输出装置 发明 201410429174.X 2017.1.18 2037.1.17 3 一种LED驱动的控制装置和控制方法 发明 201410584906.2 2017.1.18 2037.1.17 4 降压DC-DC转换器的控制电路 发明 201410508690.1 2017.2.8 2037.2.7 5 自适应阈值短路保护电路 发明 201410547466.3 2017.5.17 2037.5.16 6 一种集成电路基板 实用新型 201621401379.8 2017.6.27 2027.6.26 这些新产品和新专利反映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专注于技术创新,加强自主研发与成果转化的实力与成果,有助于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营收的成长打下基础。公司会持续密切关注市场的发展变化及新兴应用,提前布局、积累相 关技术,以求准确及时地把握住商机。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逐步呈现出多功能化、高端化、复杂化趋势,更多的新产品采用更先进的制成和封装形式,如具有更 低导通电阻的高压BCD工艺、WLCSP封装等。公司芯片产品对抗干扰特性和可靠性、生产的良率及稳定性等指标一向有严 格的要求,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外同行业的一流水平,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对传统及新兴市场的推广力度,公司在智能手机、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继续跟进,在工业、医 疗、汽车电子领域积极拓展,协助重点客户进行产品研发。同时,公司产品在物联网、智能家居、无人机、共享单车等领域 的推广取得了良好进展,产品逐渐得到客户的认可,并进入批量销售阶段,促进了公司营收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 售总收入22,526.29万元,同比增长8.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1.43万元,同比增长7.31%。 具体来说,各方面的经营情况如下: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密切关注新的技术方向和技术需 求,持续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5款新产品的研发,涵盖信号链及电源管理两大产品领域,并申请了 11件相关技术专利。 随着物联网、智能家居等新市场的发展,各类智能设备对芯片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根据相关市场的需求变化趋势,并 基于公司芯片产品高性能、低功耗、小尺寸、高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优势进行了相关芯片新产品的规划,并展开了相 应的研发工作。 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宣传和拓展的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以上市为契机,继续深化与 平面媒体及互联网新媒体的合作,全方位提升公司产品宣传力度。 经营管理方面,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将更多的职能模块及 流程纳入到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25,262,940.79 206,954,798.18 8.85% 营业成本 122,551,851.62 124,498,451.01 -1.56% 销售费用 18,366,554.29 15,990,650.23 14.86% 管理费用 40,728,712.06 30,819,691.23 32.15%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加 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 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702,256.57 -3,635,450.15 -174.33% 主要原因系汇率变化, 相应汇兑损益变化所 致。 所得税费用 5,555,957.46 4,415,309.83 25.83% 研发投入 30,439,882.84 23,453,625.50 29.79%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加 大了研发投入,研发人 员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0,734,484.93 11,902,930.06 74.20% 主要原因系本年销售收 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相 应收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77,453,969.23 -3,316,731.68 11,280.30% 主要原因系对部分闲置 募投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07,048,257.61 -39,938,746.24 -1,119.18% 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募 投资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44,117,869.85 -27,482,807.31 -260.53% 主要原因收入增加及收 到募投资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电源管理产品 128,464,865.17 79,367,789.96 38.22% 4.47% -4.10% 5.52% 信号链产品 96,798,075.62 43,184,061.65 55.39% 15.25% 3.46% 5.09% 总计 225,262,940.79 122,551,851.62 45.60% 8.85% -1.56% 5.75% 分地区 大陆 74,069,954.17 36,893,389.47 50.19% 60.72% 52.58% 2.66% 香港 136,494,346.65 78,879,230.39 42.21% -11.81% -18.94% 5.08% 台湾 10,728,565.50 4,620,547.41 56.93% 210.35% 289.83% -8.78% 其他 3,970,074.46 2,158,684.35 45.63% 50.88% 18.18% 15.05% 总计 225,262,940.79 122,551,851.62 45.60% 8.85% -1.56% 5.75%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301,626,699.62 36.35% 187,480,408.36 58.76% -22.41% 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 37,035,258.79 4.46% 22,996,319.71 7.21% -2.75% 主要原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存货 75,818,937.86 9.14% 73,237,806.07 22.95% -13.81% 主要原因为公司增加备货所致。 固定资产 9,566,443.14 1.15% 6,106,494.36 1.91% -0.76% 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研发测试设备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79,897,326.47 45.79% 4,612,920.06 1.45% 44.34% 主要原因为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 财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700.5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3.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69.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6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00.5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 年 5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8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009.8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此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110ZA4088号”《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 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并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已累计 投入资金为人民币5,269.75万元,其中1、信号链类模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2,001.73万元;2、电源管理类模拟芯 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2,225.24万元;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042.78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源管理类模拟芯 片开发及产业化项 否 16,398.17 16,398.17 793.68 2,225.24 13.57% 0 0 否 否 目 信号链类模拟芯片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否 16,870.2 16,870.2 852.02 2,001.73 11.87% 0 0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7,432.18 7,432.18 108.28 1,042.78 14.03% 0 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700.55 40,700.55 1,753.98 5,269.7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0 0 0 0 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0 0 0 0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0 0 0 -- -- -- -- 合计 -- 40,700.55 40,700.55 1,753.98 5,269.75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均处于建设过程中,故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金额为5,009.8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4088号”《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亦庄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 名称 关联关 系 是否关 联交易 产品类 型 委托理 财金额 起始日 期 终止日 期 报酬确 定方式 本期实 际收回 本金金 额 是否经 过规定 程序 计提减 值准备 金额(如 有) 预计收 益 报告期 实际损 益金额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北京 亦庄支 行 无 否 结构性 存款 23,500 2017年 06月26 日 2017年 09月26 日 协议约 定 是 254.96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北京 亦庄支 行 无 否 结构性 存款 8,500 2017年 06月27 日 2017年 09月27 日 协议约 定 是 92.22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北京 光华路 支行 无 否 结构性 存款 5,000 2017年 06月26 日 2017年 09月26 日 协议约 定 是 54.24 合计 37,000 -- -- -- 0 -- 401.42 0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审议委托理财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期 (如有) 2017年06月07日 审议委托理财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 期(如有) 2017年06月23日 委托理财情况及未来计划说明 公司将根据未来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管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 滚动使用不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限额,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终端客户对产品个性化需求的不断提高,模拟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所涉及的技术不断更新换代,新技术、 新产品不断涌现,产品科技含量和持续创新能力日渐成为模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始终 处于技术创新的前沿,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进程,模拟集成电路企业才能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模 拟集成电路开发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关注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新的产品线,或者后续研发投入不足等,可能导致 公司不能持续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公司则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公司的产品 也可能因无法满足新的市场需求而出现毛利率大幅下降,甚至被市场所淘汰。 2、新产品研发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的营收及利润成长主要基于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因此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需要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 入。公司新产品的研发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新产品的开发周期较长,通常需要一年至数年的时间,在产品立项阶段,存在对市场需求及发展方向判断失误的风险, 可能导致公司新产品定位错误; (2)存在对企业自身实力判断失误的风险,主要是对技术开发能力的判断错误引起的,可能导致公司研发项目不能如期完 成甚至中途停止; (3)在新产品上市销售阶段,存在因产品方案不够成熟、应用环境变化等因素引起的市场开拓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导致产 品销售迟滞,无法有效的回收成本,并有可能影响公司新产品的后续开发规划。 为降低新产品开发风险,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可行性评估制度及技术研发管理流程,所有研发项目的启动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前 期市场调查、分析和收益评估,进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后方可实施,同时对于在研项目实施严格有效的进程管理。 3、人才资源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公司对技术人员持续进行培训,使其技术开发能力不断 提高,同时采取多种激励措施来稳定和扩大核心技术团队,但同行业竞争对手仍有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来吸引公司技术人 才,或公司受其它因素影响导致技术人才流失,因而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面对这一风险,公司一方面将扩大招贤纳士力度,积极从外部引进各层次人才,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完善培训机制,使技术 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公司将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加企业凝聚力,并通过包括薪酬、员工福利、股权激励 在内的多种差异化的激励措施来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 4、供应商、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供应商为晶圆及封测厂商。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是IC设计行业的特点之一,其上游行业尤其是晶圆代工行业集中度极高, 根据IC Insights发布的2016 McClean Report,台积电销售额超过全球全部晶圆代工厂的一半,且为第二名的五倍之多。 公司供应商较为集中,2017年1至6月公司向台积电、长电科技、通富微电和成都宇芯等四家主要供应商采购的合计金额 为14,925.05万元,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99.42%。其中,晶圆主要向台积电采购,2017年1至6月采购金额为7,065.57 万元,占同期晶圆采购金额比例为99.50%。尽管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为行业内具备成熟工艺和产能充足的知名厂商,公司也 已与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也在尝试开发其他供应商,但仍不排除这些供应商因内外部原因 导致其无法按时交货,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公司已与北高智、威健、茂晶、新得利、棋港等资深电子元器件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2017年1至6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2,963.9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55%。公司的客 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5、原材料及封测加工价格波动风险 晶圆和封测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晶圆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由于晶圆加工对技术水准及资金规模的要求极高,专业晶圆制造商的选择较为有限,导致公 司原材料供应渠道较为集中,公司与全球知名晶圆制造商台积电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公司向其采购晶圆的 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行业内封装厂的特点,从中择优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封测厂商长期合作,并通过版图设计改进、优化封装测试程序、 选择最优封装类型来降低总体封测成本,但作为芯片设计企业,封测成本仍是公司最主要的成本。如果未来公司合作的封测 厂商的加工收费标准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模拟集成电路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诸多国内企业试图进入这一领域,行业内厂商则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 极进行市场。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00% 2017年01月13日 上市前未披露 2016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100.00% 2017年03月14日 上市前未披露 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5.00% 2017年06月23日 2017年06月23日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公告编 号为2017-013,公 告名称为《圣邦微电 子(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北京宝利鸿 雅投资管理 股份限售承 诺 自圣邦股份 在中国境内 2017年06月 06日 2017年6月6 日--2020年6 正常履行中 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鸿达 永泰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哈尔滨 珺霖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弘威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 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之 日起36个月 内(以下简称 “锁定期”),不 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 或者间接持 有的圣邦股 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圣 邦股份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月6日 CV VI HOLDING,LIMITED、 HONOUR BASE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IPV CAPITAL I HK LIMITED 股份限售承 诺 自圣邦股份 在中国境内 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 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之 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已经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圣 邦股份的股 份,也不由圣 邦股份回购 该部分股份。 2017年06月 06日 2017年6月6 日至2018年6 月6日 正常履行中 SPM Capital, LLC、北京高 迪达天投资 管理中心、北 京金华添达 投资管理中 心、北京盈华 股份限售承 诺 自圣邦股份 在中国境内 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 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之 2017年06月 06日 2017年6月6 日至2018年6 月6日 正常履行中 锐时投资管 理中心、华扬 兴业有限公 司、鹏成国际 有限公司、青 岛恒升广茂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 本企业已经 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圣 邦股份的股 份,也不由圣 邦股份回购 该部分股份。 北京宝利鸿 雅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鸿达 永泰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哈尔滨 珺霖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弘威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 股东一致行 动承诺 支持和巩固 张世龙的控 制权,宝利鸿 雅、哈尔滨珺 霖和弘威国 际为鸿达永 泰的一致行 动人,于其持 有圣邦股份 期间,在股东 大会行使股 东的表决权、 向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行 使提案权、行 使董事、独立 董事及监事 候选人提名 权等有关经 营决策事项 时作出与鸿 达永泰相同 的意思表示, 保持一致行 动,即不作出 与鸿达永泰 意思表示相 悖或弃权的 意思表示,促 使并保证所 推荐的董事 人选在圣邦 股份的董事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会行使表决 权时,与鸿达 永泰采取相 同的意思表 示。 CV VI HOLDING, LIMITED、 IPV CAPITAL I HK LIMITED、北 京宝利鸿雅 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北京鸿达永 泰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卞晓蒙、 哈尔滨珺霖 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弘威 国际发展有 限公司、李书 锋、林林、林 明安、刘明、 公司、王涌、 张海冰、张 勤、张世龙、 张绚、赵媛媛 分红承诺 根据2013年 11月30日发 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 分红》(中国 证监会公告 [2013]43号), 本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将于本公司A 股挂牌上市 之日生效的 《公司章程 (草案)》。为 维护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承诺 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 (草案)》规 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包括 现金分红政 策)履行利润 分配决策程 序,并实施利 润分配。发行 人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 人、发行人持 股5%以上的 股东、发行人 全体董事、发 行人全体监 事承诺将从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维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 角度,根据 《公司章程 (草案)》中 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包 括现金分红 政策)在相关 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 上进行投票 表决,并督促 公司根据相 关决议实施 利润分配。 北京鸿达永 泰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 日,本公司未 控制除圣邦 股份以外的 其他企业。 二、本公司自 身没有以任 何形式从事 与圣邦股份 及其下属企 业的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三、 如圣邦股份 之股票在境 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则本 公司作为圣 邦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将 采取有效措 施,并促使本 公司自身、本 公司将来参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与投资的企 业采取有效 措施,不会在 中国境内和 境外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任 何与圣邦股 份或其下属 企业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或于 该等业务中 持有权益或 利益,亦不会 以任何形式 支持圣邦股 份及其下属 企业以外的 他人从事与 圣邦股份及 其下属企业 目前或今后 进行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 争或者可能 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 及以其他方 式介入(不论 直接或间接) 任何与圣邦 股份或其下 属企业目前 或今后进行 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 者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 或活动。四、 凡本公司自 身、本公司将 来参与投资 的企业有任 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参与 或入股任何 可能会与圣 邦股份及其 下属企业的 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 动,本公司自 身以及本公 司控制的企 业及其下属 企业会将该 等商业机会 让予圣邦股 份或其下属 企业。五、凡 本公司自身 及本公司将 来参与投资 的企业在承 担科研项目 过程中形成 任何与圣邦 股份及其下 属企业的主 营业务相关 的专利、技术 并适用于商 业化的,其将 优先转让予 圣邦股份或 其下属企业。 张世龙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一、本人自身 没有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 圣邦股份及 其下属企业 的主营业务 构成或可能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 活动。二、如 圣邦股份之 股票在境内 证券交易所 上市,则本人 作为圣邦股 份的实际控 制人,将采取 有效措施,并 促使本人自 身、本人将来 参与投资的 企业采取有 效措施,不会 在中国境内 和境外以任 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 任何与圣邦 股份或其下 属企业主营 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 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或 于该等业务 中持有权益 或利益,亦不 会以任何形 式支持圣邦 股份及其下 属企业以外 的他人从事 与圣邦股份 及其下属企 业目前或今 后进行的主 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者可 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 动,及以其他 方式介入(不 论直接或间 接)任何与圣 邦股份或其 下属企业目 前或今后进 行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 或者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三、凡本人自 身、本人将来 参与投资的 企业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 从事、参与或 入股任何可 能会与圣邦 股份及其下 属企业的主 营业务构成 竞争关系的 业务或活动, 本人自身以 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及其 下属企业会 将该等商业 机会让予圣 邦股份或其 下属企业。 四、凡本人自 身及本人将 来参与投资 的企业在承 担科研项目 过程中形成 任何与圣邦 股份及其下 属企业的主 营业务相关 的专利、技术 并适用于商 业化的,其将 优先转让予 圣邦股份或 其下属企业。 北京鸿达永 泰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圣邦微电 子(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 IPO稳定股价 承诺 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如非 因不可抗力 因素所致,公 司A股股票 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 司上一年度 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上一年度 末审计基准 日后,因利润 分配、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 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 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 整),则公司 将于第20个 交易日收盘 后启动稳定 公司股价的 措施并发出 召开临时董 事会的通知。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wen li 其他承诺 公司实际控 制人张世龙 的配偶Wen Li承诺:“一、 本人持有的 持股实体的 股权/权益,自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圣邦股份 2012年5月 24日成立之 日起至圣邦 股份本次就 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 上市向中国 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审核 期间,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持股 实体股权/权 益。 公司 其他承诺 关于对承诺 履行约束措 施的承诺: “如果本公司 在《招股说明 书》中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 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其将 采取如下措 施:1、及时、 充分披露其 承诺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 原因;2、向 投资者提出 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的权 益;3、将上 述补充承诺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或替代承诺 提交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 议;4、如果 因发行人未 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发 行人将依法 向投资者赔 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 监督管理部 门或其他有 权部门认定 本公司未履 行相关承诺 事项后10个 交易日内,公 司将启动赔 偿投资者损 失的相关工 作。(2)投资 者损失根据 与投资者协 商确定的金 额,或者依据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 确定。 公司、张世 龙、张勤、林 林、张海冰、 林明安、张 绚、卞晓蒙、 刘明、赵媛 媛、王涌、李 书锋 其他承诺 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 司即期收益 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为保 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 公司做出如 下承诺:未来 将根据中国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出台 的具体细则 及要求,积极 落实《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13]110号) 的内容,继续 补充、修订、 完善公司投 资者权益保 护的各项制 度并予以实 施。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忠实、 勤勉地履行 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 益,尽最大努 力确保公司 签署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 行,并就此作 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 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 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 益。(2)承诺 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 束。(3)承诺 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 其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承诺由 董事会或薪 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5) 承诺未来拟 实施的公司 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 北京鸿达永 泰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北京 鸿达永泰投 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作 为圣邦微电 子(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圣邦股份”) 的控股股东, 如果本公司 在圣邦股份 《招股说明 书》中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 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其将 采取如下措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施:1、通过 圣邦股份及 时、充分披露 其承诺未能 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圣邦股 份及投资者 提出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 3、 将上述补充 承诺或替代 承诺提交圣 邦股份股东 大会审议;4、 如果因本人 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所 得收益将归 属于圣邦股 份,如果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 投资(1)在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部门 认定本人未 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后10 个交易日内, 本人将启动 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 工作。(2)投 资者损失根 据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 金额,或者依 据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 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 额确定。 张世龙、张 勤、林林、张 海冰、林明 安、张绚、卞 晓蒙、刘明、 赵媛媛、王 涌、李书锋 其他承诺 作为圣邦微 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圣邦股份”) 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如果本人 在圣邦股份 《招股说明 书》中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 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其将 采取如下措 施: 1、通 过圣邦股份 及时、充分披 露其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2、 向圣邦股份 及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 权益; 3、将 上述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 诺提交圣邦 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4、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如果因本人 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所 得收益将归 属于圣邦股 份,如果致使 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 投资(1)在 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部门 认定本人未 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后10 个交易日内, 本人将启动 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相关 工作。(2)投 资者损失根 据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 金额,或者依 据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司 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 额确定。 北京宝利鸿 雅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鸿达 永泰投资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哈尔滨 珺霖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弘威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 诺 本公司/本企 业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拟进行有限 度股份减持, 每年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 过上一年末 所持股份数 量的25%,且 如果预计本 公司/本企业 未来三个月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内公开出售 解除限售存 量股份的数 量合计超过 圣邦股份届 时股份总数 的1%,将不 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 转让所持股 份,减持价格 不低于圣邦 股份A股上 市发行价(若 圣邦股份股 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除 权、除息调 整)。 CV VI HOLDING, LIMITED;HONOUR BASE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IPV CAPITAL I HK LIMITED 股份减持承 诺 本公司/本企 业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拟进行有限 度股份减持, 第一年减持 股份数量不 超过所持股 份总数量的 50%,且如果 预计未来三 个月内公开 出售解除限 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 超过圣邦股 份届时股份 总数的1%, 将不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 2017年06月 06日 长期有效 中竞价交易 系统转让所 持股份,减持 价格不低于A 股上市发行 价(若圣邦股 份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 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