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国联0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1:35:2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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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 号)
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 号15 层01-11 单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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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1381 号文批准。

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8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 亿
元。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2017 年一季度末的净资产80.32 亿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9.32 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截至
2017 年一季度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18%。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3 年。

6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50%-5.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形式向网
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
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
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10,000 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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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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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国
联证券、发债主体
指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 万元的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

本期债券 指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基础发行规模为8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 亿元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华英证券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
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合格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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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三)债券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8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
亿元。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
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8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
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 亿元的发行额度。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为3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
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
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八)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
的利率水平。

(九)起息日:2017 年8 月24 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 年至2020 年每年的8 月24 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 年8 月24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 年8 月24 日起至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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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3 日止。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
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十七)信用等级条款: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二十)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
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二十一)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二)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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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8 月21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信用评级报告
T-1 日
(8 月22 日) 簿记建档日
T 日
(8 月23 日)
确定票面利率及发行规模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
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
认购协议》
T+1 日
(8 月24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5:00 前将认
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8 月25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0%-5.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
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等材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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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 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
并为100 万元(1,000 手,10,000 张)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申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期债券的该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以下资料
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详见附
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机构投资者确认函(详见附件二);
(4)投资者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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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详见附
件四);
(6)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21-51785102、021-51785104
咨询电话:021-51785101、021-51785103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 年8 月23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8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10,000 手的必须是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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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 个交易日,即2017 年8 月23 日(T 日)至
2017 年8 月24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前开立证
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
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以下资料
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详见附
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3)合格机构投资者确认函(详见附件二);
(4)投资者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三);
(5)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详见附
件四);
(6)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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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
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
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

经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 年8 月
24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
格投资者全称”和“17 国联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开户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200 1618 6360 5251 4974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302000912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7 年8 月24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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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条款参见《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陈志颖、曹雪婷、刘嵩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 号
电话:0510-82832912
传真:0510-82833124
邮政编码:214121
(二)主承销商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 号15 层01-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项目主办人:勒成梁、汪漾
项目组成员:赵振宇、曹逸之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19 号15 层
电话:0510-85200761
传真:0510-85203300
邮政编码:214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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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消息
利率区间:4.50%-5.5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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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于2017 年8 月22 日(T-1 日)14:00
至16:00 时之间连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格机构投资者确认函、投资者证明材料、风险揭示书等材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21-51785102、021-51785104;咨询电话:021-51785101、021-51785103。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
批准,并将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发行的最终申购金额为本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申
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
承销商按照本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
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
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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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
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
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
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
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
登记号”。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期债券的该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

4、最多可填写5 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5、本期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应为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
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
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10 1,000
3.20 1,000
3.30 1,000
3.40 1,000
3.5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但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但高于或等于3.30%时,有效申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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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30%,但高于或等于3.2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20%,但高于或等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8、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在本发行公告公布的时间内将本表连同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
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
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
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及申购,以其他
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21-51785102、021-51785104;
咨询电话:021-51785101、021-5178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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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合格机构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
(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
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
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五、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
私募基金;
(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
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
2.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3.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注意: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在AAA 以下(不含AAA)的公

6
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
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
附件三:投资者证明材料
投资者类别 证明材料明细(加盖公章)
专业投
资者
标准金融
机构(证券/基
金/信托/保险/
期货/QFII/银
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
1、 营业执照;
2、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1;
其他机构
(非金融)
1、 营业执照;
2、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4、 两年以上投资经历证明文件;
5、 专业投资者告知确认书。

1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证
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8
附件四: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机构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机构)提供此份风险
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机构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
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
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
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
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
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
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
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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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
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
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
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
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贵机构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
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
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
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
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或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
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
(机构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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