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旭光电: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8:05:59 中财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就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6]1322号文《关于核准东旭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非公
开发行1,104,928,4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6.29元/股,该等股
份已于2016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0,492,845

12

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33,545

12

3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0,492,845

12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287,758

12

5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2,575,516

12

6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979,336

12

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391,096

12

8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11,287,758

12

9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287,758

12

合计

1,104,928,457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26日为非交易日顺延);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104,928,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为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9家特定投资者。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的比
例(%)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质押的股份
数量(股)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7,949,126

7,949,126

0.25

0.16

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1,796,502

31,796,502

0.98

0.64

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492,846

10,492,846

0.32

0.21

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14,149,444

14,149,444

0.44

0.29

0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794,913

794,913

0.02

0.02

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3,179,650

3,179,650

0.10

0.06

0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538,951

9,538,951

0.29

0.19

0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1,589,825

1,589,825

0.05

0.03

0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的比
例(%)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质押的股份
数量(股)

9

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
兴全睿盈特定策略1号特定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179,650

3,179,650

0.10

0.06

0

10

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
兴全睿盈特定策略2号特定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543,720

2,543,720

0.08

0.05

0

11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
兴全睿众21号特定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

1,589,825

1,589,825

0.05

0.03

0

12

兴业全球基金-农业银行-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中国
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策略产
品(个分红)委托投资

7,949,126

7,949,126

0.25

0.16

0

13

兴业全球基金-农业银行-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中国
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策略产
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

7,949,126

7,949,126

0.25

0.16

0

14

兴业全球基金-宁波银行-
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
托·涌泉30号(管理增强型
定增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1,430,841

1,430,841

0.04

0.03

0

15

诺安基金-工商银行-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9,825

1,589,825

0.05

0.03

0

16

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
定增稳利6号资产管理计划

3,974,563

3,974,563

0.12

0.08

0

17

诺安基金-民生银行-诺安
金狮86号资产管理计划

794,913

794,913

0.02

0.02

0

18

诺安基金-建设银行-利安人
寿-诺安定享7号资产管理计


4,769,475

4,769,475

0.15

0.10

0

19

诺安基金-兴业证券-南京
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0,492,845

110,492,845

3.41

2.24

0

2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
券投资基金

1,589,825

1,589,825

0.05

0.03

0

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179,650

3,179,650

0.10

0.06

0

22

国寿安保基金-渤海银行-

96,979,336

96,979,336

2.99

1.96

0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无限售条
件股份的比
例(%)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质押的股份
数量(股)

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
托·至诚192号东旭光电定
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3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110,492,845

110,492,845

3.41

2.24

48,492,845

24

鹏华基金-宁波银行-大业
信托-大业信托·东旭光电
定增II号单一资金信托

111,287,758

111,287,758

3.44

2.25

0

25

中欧盛世资产-宁波银行-
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
托·至信208号东旭光电定
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1,287,758

111,287,758

3.44

2.25

0

26

申万菱信资产-招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信托-瑞华定增
对冲基金2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111,287,758

111,287,758

3.44

2.25

0

27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


110,492,845

110,492,845

3.41

2.24

110,492,845

28

中信建投基金-华夏银行-
西藏信托-西藏信托-顺景
5号单一资金信托

222,575,516

222,575,516

6.87

4.51

0

合计

1,104,928,457

1,104,928,457

34.11

22.37

158,985,690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0,231,847

34.42

-1,104,928,457

595,303,390

12.05

1、国有法人持股

43,988,269

0.89

0

43,988,269

0.89

2、其他内资持股

1,656,243,578

33.53

-1,104,928,457

551,315,121

11.1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654,982,828

33.50

-1,104,928,457

550,054,371

11.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60,750

0.03

0

1,260,750

0.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9,697,136

65.58

1,104,928,457

4,344,625,593

87.95

1、人民币普通股

2,989,697,135

60.52

1,104,928,457

4,094,625,592

82.8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50,000,001

5.06

0

250,000,001

5.06

三、股份总数

4,939,928,983

100.00

0

4,939,928,983

100.00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的9名投资者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锁定期自2016
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9名股
东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泰安尔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
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
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结论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建华 武健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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