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普路通:2017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23日 19:03:13 中财网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

08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书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师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叶艳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
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陈书智


董事长


因公出差


赵野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
措施


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
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7
半年度报告
................................
................................
................................
................................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
................................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
................................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
................................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
................................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
................................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
................................
..........
1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
................................
..................
1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
17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
................................
..................
1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
................................
..............................
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
................................
..................
76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
/
本公司
/
母公司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
非公开发行股票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38.38
万股(含本数)
A
股股票之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股东大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内
/
本报告期





2017

1

1

-
2017

6

30



供应链管理





通过整合和优化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
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供应链运作成本,提升供应链参与企
业的竞争力


组合售汇





商业银行针对有进出口业务需求的企业推出的将远期售汇与存贷款
相结合的一项业务,旨在降低
企业的汇率风险和购汇成本。具体的
操作方式包括
DF
组合售汇、
NDF
组合售汇、
DF+NDF
组合售汇、
信用证组合售汇、期权组合售汇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普路通


股票代码


002769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普路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Prolto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prolt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书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倪伟雄


余斌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
创新中心
A

2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
创新中心
A

21



电话


0755
-
82874201


0755
-
82874201


传真


0755
-
83203373


0755
-
83203373


电子信箱


ir@prolto.com


ir@prolto.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6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6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24,028,765.41


1,524,726,131.45


4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009,224.21


113,706,951.77


-
1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89,759,735.09


108,429,158.54


-
17.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7,621,108.48


-
119,565,465.80


98.74%


基本每股收益(元
/
股)


0.25


0.31


-
19.35%


稀释每股收益(元
/
股)


0.25


0.31


-
1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8%


10.59%


-
3.1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3,396,187,722.40


15,237,797,457.96


-
1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74,280,107.03


1,188,156,830.51


7.2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03,281.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8,839.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4,953.05








合计


4,249,489.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6,309,737.53


公司为规避供应链管理业务对外支付中的外汇风险,在对外支付
货款时与金融机构签署一揽子合约,其中包括存款质押合约、贷
款合约、远期外汇合约、期权合约等。因此,本公司将该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



投资收益


11,845,921.93


同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如下:

1、ICT领域B2B服务平台

B2B是符合ICT领域客户需求的服务平台,可以针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最大程度的满足
客户对信息等环节的把控。公司依托ICT领域B2B服务平台,保证与客户的近距离的沟通,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促进
供应链管理领域的不断创新。


2、医疗事业服务平台

基于对医疗行业的深刻理解和精准的判断,公司以信誉度高且行业内实力较高的国内医院或医疗机构为主要客户,凭借
成熟的医疗器械供应链体系,整合医疗资源,为更多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融资租赁服务平台

公司凭借多年在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积累的经验及优势,延伸业务链,战略布局医疗器械融资租赁领域,将融资租
赁与现有主营业务相结合,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资金支付需求,进而完善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推动主业与融资租赁
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


4、跨境电商服务平台

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成长带来市场、产品、消费人群等的新变化,公司凭借最擅长的供应链管理方案能力,充
分利用前海自贸区的区位优势及政策优势,为客户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提供供应链方案设计,进出口通关,海外采购分销,
海外及保税区仓储、集运、配送,信息技术支持等现代物流服务。


5、全球交付平台

加快国内国外交付中心的网点布局,提升公司整体规模,打造“人才﹢服务﹢运营”的完整产业链,为公司未来全球交付
平台发展打下坚实、良好基础。


公司在国内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特别在ICT行业与医疗器械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
验。随着公司的长足发展,涉猎范围也越来越广,现已包括传统ICT与医疗B2B服务、跨境电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全球
交付平台等业务板块,已成为国内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
全性的控制
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
大减值风险


香港瑞通国
际有限公司


投资并购



185,077.38
万元


香港


自主经营





良好


8.62%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标准化与订制化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公司通过标准化与订制化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灵活应对各个行业不同的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服务
流程和组织部门架构来满足对客户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在不同行业有严格的业务执行流程。


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和供
应商等资源,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能够为客户提供结合其生产前端、销售后端等多方面的供应链咨询方案,解决客户运营发
展中的痛点、难点,直到满足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公司能与客户共同成长,实现客户
与公司的双赢。


2、强大的供应链研发协同管理系统支持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信息平台来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公司自主开发的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思维、“积木式”系
统架构以及云端数据库存储,通过贯穿公司各个部门来保证数据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增强信息的流通速度及部门的协作
能力。由于信息系统的扁平化设计,公司决策层能够对市场进行更为准确的分析,从而保证公司能够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公
司战略,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目前,公司针对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及全球交付平台也研发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平台。同时,公
司强大的管理团队支撑着公司服务的专业性。公司目前高管团队基本都在供应链行业从业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核心管理
团队成员都拥有将供应链管理理论应用到特定行业特别是电子信息行业及医疗器械行业的丰富经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公
司在供应链行业的领先地位。


3、专业的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广纳贤士。公司汇集了来自于同客户所在行业并拥有熟悉国际贸易、海关事务、物流管
理、保税区管理、外汇管理、涉外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的专业团队。此外,公司已在融资租赁、
跨境电商及全球交付平台方面汇聚了专业的人才资源,使公司在除传统的电子信息及医疗器械行业外,在其它业务发展方面
的人才布局也能够为公司供应链管理提供大力支持。此外,公司还有拥有强大的外脑智库,与香港城市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等院校陆续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4、潜在的优质客户资源

企业竞争方式的转变,使供应链管理成为成败的关键因素。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国际化的发展,企业原有的竞
争环境开始发生变化,原来的产品竞争、价格竞争逐步转变为品牌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竞争,进而导致原来的企业与企业的
竞争也开始发生变化,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在于企业的供应链是否足够完善。尤其是在快消品以及医疗、电子等更新频率较
高的行业。在此情况下企业为了能够有更多的精力去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开始外包部分业务,寻求供应链服务企业
的帮助。公司凭借在供应链行业多年的耕耘,积累了大量的潜在客户。随着企业之间竞争方式的转变,公司正逐步成长为需
要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客户的优先选择。


5、良好的银行信誉支持

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誉优势,与众多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拥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构筑了强大的资金实力,


在满足公司迅速扩张的同时,能够更好得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支付结算需求并支持客户对各项资金的需求服务。为了应对汇
率变动的风险,公司在收付货款过程中通过操作远期外汇合约进行组合售汇支付业务获得支付业务收益。由于采用组合售汇
方式,公司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单个客户支付外币规模小且不连续所产生的交易门槛问题,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升
供应链运营的效率,提高公司竞争力。


6、有效的风险管控技术

由于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常常涉及复杂的多节点、全流程业务运作,或大量的资金和高值的货物运作,供应链融资还广
泛涉及权利转让和资产支持的法律问题,面临着各种经营、运作、财务、投资、安全、汇率、法律、道德、政策、信用等风
险,必须结合不同行业及产品的特点和可能的风险特征,建立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公司针对不同客户进行有效分类评级管
理。由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历史交易情况、合约履行情况等风险控制指标,结合客户的业界口碑、行业前
景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评定客户资信等级,给不同等级的客户不同的交易条件和信用政策。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以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专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为导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结合其生产前
端、销售后端等多方面的供应链咨询方案,解决客户运营发展中的痛点、难点,为客户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更
好满足客户的需求。


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4,028,765.41元,同比增长45.86%;实现营业利润107,772,385.92元,同比下降
15.82%;实现利润总额112,726,828.09元,同比下降1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009,224.21元,同比下降
17.32%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参见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中的

一、概述


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224,028,765.41


1,524,726,131.45


45.86%


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



营业成本


2,086,713,214.51


1,413,245,270.17


47.65%


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



销售费用


20,607,734.97


18,962,126.24


8.68%





管理费用


49,323,710.75


39,455,373.74


25.01%





财务费用


24,755,060.46


295,356,495.75


-
91.62%


主要系组合售汇业务减
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18,717,603.88


20,554,580.36


-
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237,621,108.48


-
119,565,465.80


98.74%


主要系公司为支持业务
发展,营运资金投入增
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606,387.64


-
358,082.90


69.34%


主要系公司购买无形资
产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86,909,125.87


20,695,563.36


3,219.11%


主要系公司为支持业务
发展,筹集资金增加所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449
,317,494.43


-
95,513,702.92


-
570.42%


主要系公司为支持业务





加额


发展,筹集资金增加所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6,309,737.53


-
10,244,909.08


-
649.64%


主要系未到期的远期外
汇合约因汇率波动所致


投资收益


11,845,921.93


381,413,400.81


-
96.89%


主要系公司组合售汇业
务产品到期及本期同类
产品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224,028,765.41


100%


1,524,726,131.45


100%


45.86%


分行业


供应链管理服务


2,220,081,781.38


99.82%


1,523,436,382.55


99.92%


45.73%


其他


3,946,984.03


0.18%


1,289,748.90


0.08%


206.03%


分产品


供应链管理服务


2,220,081,78
1.38


99.82%


1,523,436,382.55


99.92%


45.73%


其他


3,946,984.03


0.18%


1,289,748.90


0.08%


206.03%


分地区


东北地区


25,430,594.66


1.14%


17,048,115.49


1.12%


49.17%


华北地区


614,976,246.05


27.65%


483,410,592.05


31.70%


27.22%


华东地区


256,844,569.91


11.55%


202,638,304.90


13.29
%


26.75%


华南地区


806,730,567.06


36.27%


563,360,738.89


36.95%


43.20%


华中地区


152,128,485.16


6.84%


76,759,592.64


5.03%


98.19%


西北地区


65,534,127.07


2.95%











西南地区


112,102,426.76


5.04%


75,298,435.38


4.94%


48.88%


境外


190,281,748.74


8.56%


106,210,352.10


6.97%


79.16%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
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供应链管理服务


2,220,081,781.38


2,086,700,815.72


6.01%


45.73%


47.77%


-
1.30%


分产品


供应链管理服务


2,220,081,781.38


2,086,700,815.72


6.01%


45.73%


47.77%


-
1.30%


分地区


华北地



614,976,246.05


567,409,566.46


7.73%


27.22%


29.56%


-
1.67%


华东地区


256,844,569.91


248,148,927.19


3.39%


26.75%


32.27%


-
4.03%


华南地区


806,730,567.06


779,655,069.45


3.36%


43.20%


47.43%


-
2.7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装
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
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大力拓展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货币资金


10,421,887,87
9.60


77.80%


15,115,678,551
.12


73.59%


4.21%





应收账款


873,778,702.0
6


6.52%


584,409,870.82


2.85%


3.67%





存货


254,619,547.8
1


1.90%


117,537,978.64


0.57%


1.33%





固定资产


6,925,315.94


0.05%


4,675,055.41


0.02%


0.03%





短期借款


6,689,197,687.
48


49.93%


9,431,109,614.
57


45.91%


4.0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7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
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港瑞通国
际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一般贸易及
服务


1
万港元


1,850,773,84
7.05


109,819,213.
09


1,690,850,94
1.97


59,780,223.5
1


49,871,644.1
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联动量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1
-
9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1
-
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幅度


-
25.00%





25.00%


2017

1
-
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动区间(万元)


11,744





19,574


2016

1
-
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5,65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且公司主
要客户自身销
售情况良好,但由于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的非公开发行已终止、





跨境电商等新业务规模尚不大、以及组合售汇产品收益不稳定等因素,公
司持谨慎态度。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对电子信息行业的依赖的风险

公司目前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电
子信息行业是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规模及潜力巨大;同时,电子信息行业市场响应
速度要求高、竞争激烈等特点也促使其通过供应链外包方式提升其供应链效率和竞争力,电子信息行业的供应链外包市场规
模巨大,但公司依然面临着因电子信息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而对公司盈利造成影响的风险。


2、公司组合售汇收益减少的风险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涉及大量境外采购的外汇支付业务,由于境外人民币远期外汇合约和境内人民
币即期汇率存在远期即期差,且境内人民币存款利率与境内境外外币贷款利率也存在利率差,为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通
过购买银行推出的无风险、固定收益的组合售汇产品完成外币货款支付。公司通过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进行货款结算可
取得无风险收益,虽然不会出现公司组合售汇收益亏损的情况,但由于组合售汇受人民币即期远期汇差及不同币种存款贷款
利率差影响,也会受到监管政策等客观因素影响,可能出现公司组合售汇收益减少的情况。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主要是由公司所处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特点所决定,与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情况一
致。公司作为“轻资产”公司,在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公司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进行货款结算降低外币货款
的支付成本,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余额较大,使公司资产和负债同时大幅增加,因此资产负债率较高;此外,报告
期内公司速动比率均超过1.0,具有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虽然正常情况下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并不会对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但仍存在某一时点公司大额集中支付且客户偿付发生大额违约时的短期偿债风险。


4、发展新业务短期收益较低的风险

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围绕生产型企业提供供应链B2B外包管理服务,现在凭借专注十年的供应链协作解决方案以
及顺应竞争趋势,公司逐渐拓展了例如跨境电商、融资租赁、全球交付平台业务等新业务模式。虽然新业务依托于供应链原
有方案及经验,或产生于其需求,但仍然存在发展新业务短期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募投项目,主要系为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募集资金7亿元人民币。2016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但鉴于审核通过后至领取核准批文过程中,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
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已于
2017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再融资政策法规变化、资本市场 环境等因素而作出的审慎决策。

为不影响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需求,除自有资金外,公司将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以支持和确保公司业务
的顺利开展。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整合知识与资源、设计出最好的供应链服务方案是公司的专业性所在,因此核
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公司为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了健全的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也
通过股权激励等员工持股方式强调了员工团队的积极性。但如果公司不能建立长期稳定、持续进步的人才体系,公司仍然存
在因人才流失而导致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



披露索引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5.05%


2017

04

17



2017

04

18



公告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

;
公告披露编号:
2017
-
009
号。公告
名称:深圳市普路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公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会


48.99%


2017

05

22



2017

05

23



公告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

;
公告披露编号:
2017
-
022
号。公告
名称:深
圳市普路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陈书智


股份限售承



一、如果证券
监管部门核
准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
事项,发行人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
除在本次发
行上市过程
中转让的老
股部分外,本
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二、如本
人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所
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价
格不
低于本
次发行上市
的发行价;发


2015

06

29



2018

6

29



正常履行中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
发行上市的
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
低于本次发
行上市的发
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
股票将在上
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自动
延长
6
个月的
锁定期。上述
减持价格和
股份锁定承
诺不因本人
不再作为公
司控股股东
或者职务变
更、离职而终
止。三、在前
述承诺禁售
期过后,在任
职发行人董
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
牌交
易出售
公司股份的
数量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
。四、上
述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
如果公司上
市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
理。



深圳市聚智
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



一、如果证券
监管部门核
准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
事项,发行人
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
除在本次发
行上市过程
中转让的老
股部分外,本
公司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


2015

06

29



2018

6

29



正常履行中





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二、
如本公司在
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所持发
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
行上市的发
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上
市的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
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

6
个月的锁
定期。上述减
持价格和股
份锁定承诺
不因本公司
不再作为公
司控股股东
或者职务变
更、离职而终





止。三、
上述
发行价指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
果公司上市
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处
理。



张云;赵野;
何帆;邹勇


股份减持承



如本人在上
述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所持发行
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
价;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本次发行上
市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上市
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将

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
自动延长
6

月的锁定期。



2015

06

29



2018

6

29



正常履行中





上述减持价
格和股份锁
定承诺不因
本人不再作
为公司控股
股东或者职
务变更、离职
而终止。



陈书智


股份减持承



如本人在上
述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
持所持发行
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
价;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
20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本次发行上
市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上市
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将
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
自动延长
6

月的锁定期。

上述减持价
格和股
份锁
定承诺不因
本人不再作
为公司控股
股东或者职
务变更、离职
而终止。



2015

06

29



2020

6

29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聚智
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



如本公司在
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减持所持发
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
行上市的发
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
上市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上
市的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
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

6
个月的锁
定期。上述减
持价格和股
份锁定承诺
不因本公司
不再作为公

控股股东
或者职务变
更、离职而终
止。



2015

06

29



2020

6

29



正常履行中


陈书智;深圳
市聚智通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1
、本人
/
本公
司目前不存
在自营或者
为他人经营
与发行人相
同的业务,也
不会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


2015

06

29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者间接从事
发行人现在
和将来主营
业务相同、相
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的业
务;
2
、本人
/
本公司将不
经营或投资
与发行人相
同或相类似
的产品,以避
免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
构成直接或
间接的竞争;
并保证本人
及与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不直
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或进
行与发行人
的生
产、经营
相竞争的任
何经营活动;
3
、本人
/
本公
司将不利用
对发行人的
控股及实际
控制关系进
行损害发行
人及发行人
其他股东利
益的经营活
动;
4
、本人
/
本公司将忠
实履行承诺
并保证确认
的真实性,如
果违反上述
承诺或者确
认不真实,本
人将承担由





此引发的一
切法律责任。




陈书智;深圳
市聚智通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实际
控制人陈书
智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聚智
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规
范与深圳市
普路通供应
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承
诺函》,承诺
主要事项如
下:

一、本人
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
及普路通的
《公司章
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
等有关规定
行使股东或
董事权利并
履行股东或
董事的义务,
在股东大会
以及董事会
对有关涉及
本人及所控
制的其他企
业与普路通
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
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

二、本人及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普路


2015

06

29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通发生的关
联交易确有
必要且无法
规避时,承诺
将继续遵循
公正、公平、
公开的一般
商业原则,按
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普路
通的《公司章
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
等规定履行
合法程序,依
法签订协议,
保证交易价

的透明、公
允、合理,并
督促普路通
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
害普路通及
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三、如果本人
及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违
反本函所作
承诺及保证,
将依法承担
全部责任,并
对由此造成
普路通及除
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
以外其他股
东的损失承
担连带赔偿
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深圳市普路
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
公司;陈书
智;深圳市聚
智通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张云;赵野;
何帆;邹勇;
徐汉杰;师帅


IPO
稳定股价
承诺


深圳市普

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普路通




公司


)拟申
请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
股票并在中
小板上市(下


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


),
为维护公众
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如果首次公
开发行上市
后三年内公
司股价出现
低于每股净
资产(指上一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如果公
司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则相关的
计算对比方
法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
处理,下同)
的情况时,将
启动稳定股


2015

06

29



2018

6

29



正常履行中





价的预案,具
体如下:
1.

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具体

件(
1
)预
警条件:当公
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

120%
时,

10
个工作
日内召开投
资者见面会,
与投资者就
上市公司经
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
略进行深入
沟通;(
2
)启
动条件:当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
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
相关稳定股
价的方案,并
应提前公告
具体实施方
案。

2.
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
施当上述启
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条件
成就时,公司
将及时采取
以下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
定公司股价:

1
)由公司
回购股票(
a

公司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
回购股份,应
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

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与
回购有关的
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
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b
)公司股
东大会对回
购股份做出
决议,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c
)公司为稳
定股价之目
的进行股份
回购的,除应
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
符合下列各
项:

公司用
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
累计不超过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
的总额;


司单次用于
回购股份的
资金不得低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d
)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
后,公司股票
若连续
5
个交
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
资产时,公司
董事会可以
做出
决议终
止回购股份
事宜。(
2
)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增持

a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在符
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与上
市公司股东
增持有关的
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所
规定条件的
前提下,对公
司股票进行
增持;(
b
)控
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承
诺单次增持
总金额不少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c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
人承诺单次

/
或连续十
二个月增持
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
;如上述第
2
)项与本项
冲突,则按照
本项执行。


3
)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
a
)在
公司任职并
领取薪酬的
公司董事(不
包括
独立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
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与
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有
关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条
件的前提下,
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

b
)有义务
增持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其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
少于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年度
薪酬总和的
20%
。(
4
)其
他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





易所规定允
许的措施。公
司控股股东、
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若
届时未履行
上述承诺,将
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依
法承担责任;
由此给发行
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向
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
(
仲裁
)
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
(
仲裁
)
进展


诉讼
(
仲裁
)
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
(
仲裁
)
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苏州新硕特光电
有限公司诉深圳
市普路通供应链
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隆鑫科技
有限公司、梁伟、
张峰买卖合同纠
纷案


392.3





审理中


对公司无重大影









不适用


超联科技(国际)

限公司、超联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
诉深圳市普路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香港瑞
通国际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案


1,679.08





审理中


对公司无重大影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