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格林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12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为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万元,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 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 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 整计入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补足募集资金 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以前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8,757.6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1,843.47 -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3,600.00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46.29 - 合计 70,844.87 (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全部用完,且首发募集资金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99,980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0,429.8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1,685.66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771.27 - 利息收入(+) 943.41 - 合计 100,943.41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7年6月30日,首 次增发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股。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16日全部到位, 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验资报 告》。 2、以前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7,519.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77,556.1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1.37 - 合计 175,077.43 (2)2017年1-6月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0.05 - (4)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4.17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4000022529200594154 已注销 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 44201514500059108575 已注销 宁波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3070122000043460 已注销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 行 755904897810108 已注销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 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 行 755921552118802 0.00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 行 122904763510901 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支行 11014668681006 14.16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 44201514500059108620 0.00 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 行 755914684510502 0.01 合计 14.17 (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17,204,7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48110017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466.10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05,368.08 - 合计 210,834.18 (2)2017年1-6月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2,010.68 - 合计 12,010.68 (3)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40,023,831.32元。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 沙支行 4000022529200658848 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 行 11014860043008 2,815,968.4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 73070122000078589 14,135,930.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 刀支行 17565101040016795 已注销 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 背支行 44250100001809109181 已注销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 料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567768821998 118,922.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 刀支行 17565101040016878 6,698,010.60 合计 23,768,831.32 2.截止2017年6月30日,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理财本金(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利丰.360天 2,425.50 2016-12-29 2017-12-24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3.4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短期(不 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3.截至2017年6月30日,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期限 金额(万元) 起始日 终止日 利率(%) 平安银行海淀支 行 1年 3,900.00 2017-3-7 2018-3-7 1.95 宁波银行保安支 行 1年 5,300.00 2017-3-10 2018-3-10 2.00 合计 9,2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2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 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3月4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4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5月31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及实施超 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7月20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以及 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8月18日,保 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 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 田背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20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25日,荆门格 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2年12月17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5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 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6月26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 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 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 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8月22日,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原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开专户。后因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承销暨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 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三 家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4、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6月,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17年1-6月《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17年1-6月《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017年1-6月《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2017年1-6月,本公司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 是否发 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二次钴镍资源的 循环利用及相关 钴镍高科技产品 否 27,250.00 27,250.00 - 27,250.00 100% 2010年12月 4,511.21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27,250.00 27,250.00 - 27,250.00 100%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循环再造低成本 塑木型材和铜合 金制品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 2011年6月 90.00 是 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 与循环利用 10,000.00 10,490.00 - 10,348.25 98.65% 2011年6月 1,211.00 是 否 年产500 吨超细 钴粉 4,900.00 4,900.00 - 4,900.00 100% 2011年2月 4,106.56 是 否 废水、废气改造 与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 2011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13,6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6746.62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22,900.00 23,390.00 43,538.25 合计 50,150.00 50,640.00 70,844.87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合计43,594.87万元。 2、2010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 品”在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投入5000万元。 4、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沙支行5,000万元贷款。2010年4月2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借款。 5、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电子废弃物回 收与循环利用项目”,5月12日,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注册成立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增资,由江西格林美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90万元用于江西格林美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两项合计承诺投入10,490万元,截止本年末,实际 投入10,348.25万元。 6、2010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已使用 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1,000万元;2010年6月29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1,000万元;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1,600万元;2010 年5月1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2,000万元;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归还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3,000万元。 7、201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900万元用于“年产500吨超细钴粉”扩产项目,使 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投资建设“废水、废气改造与扩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分别投入4,900万元、3,000万元。 8、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6,6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本年度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本年度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以募集资金向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后,由荆门格林美以等额 的增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757.6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1、2010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43.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 预计效 益 项目可 行性 是否发 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 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 料的循环利用 否 70,000.00 70,000.00 - 61,172.73 87.39% 2015年12月 2,233.91 是 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 否 10,000.00 10,000.00 - 9,999.41 99.99% 2014年12月 1,950.00 是 否 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 否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100.0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9,771.27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 100,943.41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943.41万元,比募集资金总额多出943.41万元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014年2月11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至2014年1月31日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97,519,934.7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月31日后银行结算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92,834.27元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771.27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 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和“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219,770,097.77元、44,528,752.39元和140,000,000.00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404,298,850.16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因 截至2014年1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基本完工,进入生产调试阶段。募投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具体金额及原因说明如下:(1)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荆 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8,6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70,000万元,自有资 金投入18,600万元。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1,202.81万元,募集资金节余8,991.59 万元,主要是因为在项目投入过程中,增加了自有资金投入。(2)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 源循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完成投入10,490万元,非公 开发行募集投资投入10,000万元,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12.52万元,节余 募集资金7.28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所有募 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900余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无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881.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077.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4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 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 目 否 38,580.00 38,580.00 38,802.17 100.58% 2016年10月 96.90 不适用 否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 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 目 否 19,640.00 36,140.00 36,611.94 101.31% 2016年12月 36.90 不适用 否 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三 元电池材料项目 否 29,660.00 29,660.00 0.05 29,890.49 100.78% 2015年12月 8,503.82 是 否 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 是 16,500.00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 平台和技术孵化器基地项目 否 19,500.00 19,500.00 19,574.89 100.38% 2016年7月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1.37 50,001.37 50,198.00 100.39% 不适用 合计 173,881.37 173,881.37 0.05 175,077.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4]48110018 号),经审核,截至2014 年 5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475,198,674元,具体如下: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264,897,381.25 元,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71,453,479.80元,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 目59,130,185.11元,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12,608,803.96元,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器基地项 目67,108,823.88元,合计475,198,674元。 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475,198,674元。由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在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之内进行置换。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置 换募集资金共计475,198,67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因 银行专项资金户余额14.17元,结余资金为募投项目账户资金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无 附件四: 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5,789.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10.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844.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49%股权 否 38,587.50 38,587.50 6,120.53 32,366.18 83.88% 2015年10月 完成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24,441.23万元 是 否 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 循环利用有限公司49%股权 否 16,170.00 16,170.00 1,990.04 13,309.04 82.31% 2015年12月 完成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2,296.08万元 是 否 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 有限公司65%股权 否 19,500.00 19,500.00 3,900.00 15,600.00 80.00% 2015年10月 完成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1,767.83万元 是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90,500.00 70,500.00 7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1,963.07 91,031.75 0.11 91,069.64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56,720.57 235,789.25 12,010.68 222,844.86 94.51%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经本公司2015年11月 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对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两募投项目进行了调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 凯力克今年承诺10400万元,实际完成大幅度超出;二个德威公司承诺均为5000万元,该产品下半年较上半年市场旺盛,预期可以 完成全年的业绩承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48110044号),经审核,截至2015年11月15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54,661,010 元,具体如下: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35,161,010元,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65%股 权项目19,500,000元,合计54,661,010元。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置换募集资金总额54,661,01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银行专项资金户结余2,376.88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结余2,425.50万元,定期存款9,200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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