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永东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7:32:19 中财网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74

2017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东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梦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蔡靖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十、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5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2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永东股份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橡胶协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炭黑分会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

本报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山西省环保厅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东科技、全资子公司



山西永东科技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可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诺博科技



山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永东股份

股票代码

00275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永东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ONGDO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东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巍

贺乐斌

联系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工业园区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工业园区

电话

0359-5662069

0359-5662069

传真

0359-5662095

0359-5662095

电子信箱

zqb@sxydhg.com

zqb@sxydhg.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6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6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56,660,015.18

463,597,615.79

8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5,299,800.34

22,118,211.28

33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96,097,833.03

24,574,527.50

29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70,553.69

61,494,138.38

-10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91

0.0996

33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18

0.0996

323.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3%

2.55%

6.9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11,122,635.68

1,078,178,583.45

4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83,668,175.69

917,015,786.73

18.1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6,666.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9,322.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376.50



合计

-798,032.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焦油加工及炭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炭黑为公司的主要产品。


炭黑是碳元素的一种,以纳米级粒径、无定形碳形式存在,是有机物(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
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热分解而得的产物。炭黑是人类最早开发、应用和目前产量最大的纳米
材料,被国际化学品领域列为二十五种基本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之一。炭黑工业对汽车产业、新能源
产业以及提高民用生活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炭黑的主要成分是碳,其基本粒子尺寸在10-100nm之间,因此具有良好的橡胶补强、着色、导电或抗
静电以及紫外线吸收功能。炭黑作为一种功能材料,能够赋予其他材料或制品一些特殊的使用性能,在许
多领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炭黑在粘度、着色力、分散性、光泽度及导电性等方面的性能会随着其结
构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从而适用于不同的需求及环境。炭黑是橡胶补强填充剂,是仅次于生胶的第二位橡
胶原材料,同时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紫外光屏蔽剂、抗静电剂或导电剂,广泛应用于塑料、化纤、油墨、
涂料、电子元器件、皮革化工和干电池等很多行业,炭黑作为高纯碳材料还可以用于冶金及碳素材料行业
中。


1、主要产品介绍

炭黑的分类

炭黑按主要用途分类可分为橡胶用炭黑、导电炭黑和色素炭黑等。


(1)橡胶用炭黑

橡胶用炭黑按造粒方式分类,可分为干法造粒炭黑与湿法造粒炭黑两类。


干法造粒是采用干法造粒机对炭黑进行造粒,粉状炭黑在滚动中,利用分子间力的作用形成球状颗粒。

这种粒子的硬度低,单个粒子的平均硬度一般在15克以下。包装和运输后粒子的破损较为严重,细粉含量
平均为15-20%。


湿法造粒是把粉状炭黑和适量的水及粘结剂在造粒机中混合、搅拌形成球形状颗粒,再经干燥除去水
分得到最终的颗粒状产品。湿法造粒的炭黑,单个粒子的平均硬度一般在35克以上,使得炭黑粒子在运输
过程的破损大幅度减少,使用前可以保持炭黑细粉含量在7%以下,有效地解决了炭黑使用过程中粉尘对环
境的污染。


湿法造粒炭黑具有密度高、强度大、便于储存运输、环境污染小的特点,符合我国炭黑生产新工艺化、
生产装置环保化的发展要求。湿法造粒的炭黑粒子在混炼胶中的分散性好,可满足大型炼胶装置如子午线
轮胎生产线的投料需求。


按炭黑填充轮胎胶料的性能分类,炭黑可分成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两大类。硬质炭黑又称胎面炭黑,
炭黑原生粒子的粒径一般为15nm到45nm之间,它们可以和橡胶分子形成有效的化学键,能显著提高胎面
胶的强度、抗撕裂性能和耐磨性能,多用于轮胎的胎面胶。按照ASTM的分类方法,N100(包括N115等)、
N200(包括N220、N234等)、N300(包括N326、N375、N339等)系列为硬质炭黑。软质炭黑又称胎体


炭黑,在橡胶中的补强效果较差,在很大程度上起填充作用,多用于轮胎的胎侧胶和内胎胶,炭黑原生粒
子的粒径一般为45nm以上,最大可达100nm以上,能显著改善胶料的粘弹性、耐曲绕性并能起到填充作用。

按照ASTM的分类方法,N500(包括N539、N550等)、N600(包括N650、N660等)、N700(包括N762、
N774等)系列为软质炭黑。


(2)导电炭黑

导电炭黑是一种高性能炭黑,可以赋予材料更好的强度、韧性等技术指标,具有低电阻或高电阻性能,
可赋予制品导电或防静电作用。其特点为粒径小,比表面积大且粗糙,结构高,表面洁净(化合物少)等。


导电炭黑加入绝缘聚合物(塑料、橡胶)形成的导电网络临界浓度比一般炭黑大的多,电阻系数比一
般炭黑小的多。导电炭黑的加入,使原本为绝缘物的塑料、橡胶体积电阻率显著下降。


导电炭黑是半导体材料,具有较低的电阻率,能够使橡胶或塑料具有一定的导电性能,用于不同的导
电或抗静电制品,目前,公司生产的导电炭黑主要用于电力电缆屏蔽材料。


(3)色素炭黑

色素炭黑是着色颜料用炭黑,按着色强度(或黑度)和粒子大小一般分为高色素炭黑、中色素炭黑、普通
色素炭黑和低色素炭黑四种,主要由接触法和油炉法生产。色素炭黑的黑度直接与炭黑的粒径相关,粒径越
小,其表面积愈大,炭黑的黑度越高。色素炭黑主要用于油墨、油漆等行业。


煤焦油加工产品概述

煤焦油加工产品是冶金、化工、医药、橡胶、轻纺、建材及交通等行业的重要基础材料。随着近年来
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煤焦油加工产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得到了不断
的开发和推广,使煤焦油加工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煤焦油是以芳香烃为主的有机混合物,含有1万多种化合物,可提取的约200余种。目前,有利用价值
且经济合理的约50余种,其深加工所获得的轻油、酚、萘、洗油、蒽、咔唑、吲哚、沥青等系列产品是合
成塑料、合成纤维、农药、染料、医药、涂料、助剂及精细化工产品的基础原料,也是冶金、建材、纺织、
造纸、交通等行业的基本原料,许多产品是石油化工中无法提取、合成的。


目前,我国煤焦油加工工艺主要是脱水、分馏等工艺。近年来随着煤化工技术水平提高,我国煤焦油
加工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其中在煤焦油加工分离技术研发上取得了较好的科研成果,为煤焦油加工产
业提供了技术支撑。


利用煤焦油加工联产炭黑的产业链条优势明显,也是炭黑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通过对煤焦油的精制,
提取出轻油、工业萘、洗油等部分化工产品后,剩余部分生产炭黑,既提高了煤焦油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
也提高了炭黑产品的稳定性,同时为高品质特种炭黑的研发和生产奠定了基础。


主要煤焦油加工产品如下:

(1)蒽油

蒽油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涂料、
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产品的生产制造。


(2)工业萘

工业萘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增塑剂、
橡胶防老剂、染料中间体、医学卫生材料。在新兴精细化工行业中,还用来生产苯酐、萘酚、萘胺、扩散
剂、减水剂、分散剂、2,6-二烷基萘、2,6-萘二甲酸、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H-酸等化工产品。



(3)酚油

酚油是煤焦油蒸馏时切取的170-210℃的馏出物,主要组分是酚类、砒啶碱、古马隆和茚等,洗后用于制
取古马隆-茚树脂,也可作为燃料油使用。


(4)洗油

洗油馏分是煤焦油蒸馏中切割温度范围最宽的一个馏分,切割温度范围通常230-300℃,由二环和三环
芳烃、杂环芳烃化合物构成,从洗油中还能分离得到萘、甲基萘、联苯、苊、芴等产品。洗油主要用于煤
气洗苯,配制防腐油、生产苊、喹啉、联苯、吲哚、扩散剂、减水剂等,也是工业设备及机械设备的清洗
剂。


(5)改质沥青

改质沥青常温下为黑色固体,在一定的温度下凝固成很脆的具有贝壳状断口的固体,沥青组分大多数
为三环以上的芳香族烃类,还有含氧、氮和硫等元素的杂环化合物和少量高分子炭素物质。主要用于电解
铝行业生产预焙阳极块,制造高功率电极棒,也可作为电极粘结剂。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了64,347,438.99元,主要是本期炭黑八线、九线工程等建设项
目投资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业链优势、生产组织优势、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区位优势
和产品优势等方面,具体如下:

1、产业链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当地资源优势,致力于建设完整的产业链条,通过一体化经营实现资源、能源
的就地转化。目前,公司已实现了“煤焦油加工-炭黑制造-尾气发电”的产业链条。


公司通过对煤焦油的深加工提取较高附加值的化工产品,不但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而且为公司向


精细化工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保证了用于炭黑生产原料油的稳定性,为产品质量稳定提
供了可靠的保障。


2、生产组织优势

公司各业务环节在工序、空间上紧密衔接,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时,由于公司煤焦油加工厂、炭
黑厂、自备电厂等生产部门之间的空间距离较近,在小范围内可以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从而为公司降低成
本,确立竞争优势创造了良好条件。


公司各主要产品的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公司拥有自备电厂,用电不受供电峰谷限制,保证了公司
的平稳生产。


3、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
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公司在同行业内具有
如下技术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煤焦油基导电炭黑生产技术,经山西省科技厅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技术的
运用改变了我国该类产品由外资企业主导的局面。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导电炭黑的行业标准,公司自行制定
了导电炭黑企业质量标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导电炭黑行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针对炭黑生产的技术特点,对原料油进行两级预热,提高了油品的雾化程度;对炭黑产品进行超
细粉碎和分级,降低了炭黑产品筛余物;通过对炭黑进行隔绝空气的高温热处理,研制出高化学纯净度的
炭黑产品;采用低气流流速,研制并生产高比表面积的高品质炭黑产品。


长期以来,公司致力于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和高效利用,逐渐摸索出一条不可再生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
循环经济模式。公司通过技术积累和创新,提升了煤焦油领域开发利用的水平,为煤焦油加工及炭黑制造
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一定示范作用。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累计获得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为公司技术水平的
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盈力能力。


4、成本优势

(1)原材料成本

原材料成本是炭黑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也是影响炭黑产品毛利率的最重要因素。根据炭黑分会的统
计,炭黑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焦油等原料油,约占生产成本的80%左右。公司地处山西省南部,紧邻焦
煤主产区,周边遍布焦化企业,煤焦油资源丰富,运输半径小,运输成本低,使得公司煤焦油采购供应充
足且具有成本优势。


(2)燃料成本

公司位于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周边分布有多家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
量的焦炉煤气,焦炉煤气资源充足,且这些焦化企业自身对焦炉煤气的利用率较低。公司在使用天然气作
为燃料的同时,采购周边焦化企业的焦炉煤气并铺设管道直接引入公司生产线,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燃料成
本。


(3)动力成本

公司建有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在炭黑生产的同时实现了公司生产及办公生活用电的自供,大量节约了
公司的用电成本。


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利用炭黑生产尾气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并直接驱动炭黑生产用风机,可同时供


多条生产线用风,既利用了剩余的炭黑尾气,又提高了设备的利用效率。


5、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山西南部地区,交通便利、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铁路、公路运输条件较为优越;山西省作为
煤炭资源大省,具有丰富的煤焦油资源,为公司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供应保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均可
就近采购,区位优势明显。


根据2009年《山西省煤化工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新型煤化工产业被列为山西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支
柱产业之一。以煤化工路线研发及生产具有较高附加值及利用价值的高端煤化工产品是山西省煤化工产业
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具有较高的资源利用效率及独特的产业链条结构,为区域循环经济、能源就地转化
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发展模式。


6、产品优势

在高端产品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导电炭黑产品经鉴定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国外产品相比性价比
优势明显,有助于公司的市场开拓。


由于导电炭黑的特性,下游企业对该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有着较高的要求,屏蔽材料生产企业
在采购前都会进行严格质量检验,只有在质量稳定的情况下,才会长期采购。公司经过长期的努力,在导
电炭黑市场上已取得了客户的普遍认可。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7年上半年,炭黑行业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经受了重重考验,逐步走向稳中趋好。在这个过程中,
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主动防范和化解各种生产经营风险,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突破
口,更加注重节能和环保,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不断增强竞争优势,实现了稳步增长。


进入2017年以后,国内高温煤焦油市场涨不停歇,一季度整体上涨幅度约为30.46%,进入二季度以后,
煤焦油价格短暂回落之后,延续了上涨的态势,加之环保压力依旧存在,在环保及成本的双重压力下,企
业开工难以提升,煤焦油产量不乐观,价格不断的上涨,货源紧张形势依旧,导致炭黑企业成本压力大幅
度增加,为了减少亏损,确保炭黑企业微薄的利润空间,炭黑价格跟随煤焦油价格也进行了调整,况且受
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开工率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炭黑品种出现紧缺,货源紧张也促使了炭黑价
格的上调。


报告期内,2017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6,660,015.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79%;营业利
润人民币112,980,538.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0.24%;利润总额人民币112,197,882.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99,800.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0.87%。截至2017年06月30日,
公司总资产1,611,122,635.68元,同比增长4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83,668,175.69元,
同比增长18.17%。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建设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
目”。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累计获得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为公司技术水平的
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盈力能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856,660,015.18

463,597,615.79

84.79%

主要系下游销售市场向
好,销量、价格均有增
长所致。


营业成本

641,710,113.76

360,756,940.21

77.88%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
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
致。


销售费用

67,548,336.36

51,939,091.14

30.05%

主要系销量增加导致运
输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20,852,818.38

21,019,625.17

-0.79%



财务费用

2,641,612.50

-340,721.72

-875.30%

增加短期借款满足流资
需求,利息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6,898,081.72

3,903,213.76

332.93%

本报告期收入、毛利率
都有增加,利润总额增
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170,553.69

61,494,138.38

-108.41%

本公司在经营结算中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较多,
本报告期增加短期借款
用于购买商品支付现
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增幅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95,242,702.03

-17,858,242.09

1,553.26%

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
金额较大,因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理财资金尚未收
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73,977,933.43

-42,028,043.59

-989.83%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发
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导
致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73,554,327.93

1,608,091.11

4,474.01%

详见经营活动、投资活
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的变动原因。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856,660,015.18

100%

463,597,615.79

100%

84.79%

分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

856,660,015.18

100.00%

463,597,615.79

100.00%

84.79%

分产品

炭黑产品

572,423,498.68

66.82%

311,733,190.51

67.24%

83.63%

煤焦油加工产品

284,236,516.50

33.18%

151,864,425.28

32.76%

87.16%

分地区




国内

714,768,711.51

83.44%

389,698,400.74

84.06%

83.42%

国外

141,891,303.67

16.56%

73,899,215.05

15.94%

92.01%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
制品制造业

856,660,015.18

641,710,113.76

25.09%

84.79%

77.88%

2.91%

分产品

炭黑产品

572,423,498.68

408,359,383.78

28.66%

83.63%

71.44%

5.07%

煤焦油加工产品

284,236,516.50

233,350,729.98

17.90%

87.16%

90.38%

-1.39%

分地区

国内

714,768,711.51

537,020,932.62

24.87%

83.42%

77.44%

2.53%

国外

141,891,303.67

104,689,181.14

26.22%

92.01%

80.15%

4.86%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提高,主要系下游销售市场向好,销量、价格都有增长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09,315.07

0.10%

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而取得的理
财收益。


不确定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不确定

资产减值

7,286,374.34

6.49%

系公司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
提坏账准备金所致。


不确定

营业外收入

339,176.64

0.30%

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


不确定

营业外支出

1,121,832.83

1.00%

主要系罚款支出等。


不确定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货币资金

197,835,410.24

12.28%

101,310,925.04

9.91%

2.37%

公司本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
资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274,865,862.70

17.06%

164,665,348.82

16.11%

0.95%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结算资金占用相
应增加。


存货

171,190,735.60

10.63%

116,998,086.23

11.45%

-0.82%



固定资产

337,415,765.60

20.94%

353,990,620.68

34.63%

-13.69%

总资产增幅较大,固定资产变动不
大。


在建工程

83,249,626.22

5.17%

15,928,669.77

1.56%

3.61%

本期炭黑八线、九线工程等建设项目
投资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80,000,000.00

4.97%



0.00%

4.97%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增加短期借款满
足流资需求。


应付债券

257,511,421.63

15.98%



0.00%

15.98%

公司本期发行可转债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受限制情况:本公司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3,304,187.55元,系在兴业银行晋城支行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时缴存的保证金。


应收票据受限制情况: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质押于兴业银行晋城支行作为公司对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
质押物。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质押于兴业银行晋城支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金额33,810,000.00
元。


固定资产受限制情况:期末有账面价值11,398,465.73元的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受到限制,系为本公司短
期借款设定抵押担保的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短期借款"披露。


无形资产受限制情况:公司将部分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取得的短期借款设定抵押担保,已设定抵押的土
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1,468,399.59元,抵押担保情况详见附注"短期借款"披露。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883.1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80.5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646.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包含炭黑第四生产线、炭黑第五生产
线、炭黑第七生产线和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其中炭黑第四生产线、炭黑第五生产线和炭黑第七生产线工程已完工并
投产,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投资建设活动已经正常开
展。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2万吨/年炭黑及
18,000KW尾气发电
项目



19,077.82

19,077.82

2,012.10

19,077.82

100.00%



4,205.71

不适用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
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
项目



32,805.28

32,805.28

2,568.43

2,568.43

7.83%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1,883.10

61,883.10

4,580.53

31,646.25

--

--

4,205.71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61,883.10

61,883.10

4,580.53

31,646.25

--

--

4,205.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中的
18MW炭黑尾气发电部分,由原“1*6MW+1*12MW发电机组”和配套“2*65t/h中温中压锅炉”变更为
“3*6MW发电机组”和配套“3*35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该变更部分属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
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的内部组成部分的微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1、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
额总计116,808,863.49元,公司已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以募集资金将该部分自筹资金
予以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
专字第10010174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予以验证。


2、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金额总计11,352,209.18元,公司已于2017年05月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以募集资
金将该部分自筹资金予以置换。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中兴华报字(2017)第010106号"《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验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正在建设中的"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
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本期无其他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08月2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山西永东科
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化工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技术咨
询;化工生产专
业设备的研发、
技术服务;货物
进出口。


12,000,000

12,001,377.78

11,998,592.78

0.00

-965.81

-965.8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0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永
东科技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是化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生产专
业设备的研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62.94%



211.48%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万元)

13,000



15,400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44.1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由于公司产能增加,产销量增长;

2、市场回暖,价格回升。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炭黑制品及煤焦油加工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煤焦油、蒽油等原料油,约占全部生产
成本的80%以上。报告期内,煤焦油及蒽油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导致公司营
运资金占用、存货价值波动、收入波动和毛利率波动等风险。


二、未来焦炉煤气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使用焦炉煤气节约了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焦炉煤气采购量呈现上升趋势。目前,公司的焦
炉煤气全部由永祥煤焦及其子公司晋华焦化供应,公司对永祥煤焦及晋华焦化的焦炉煤气采购具有依赖
性。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较低的焦炉煤气采购价格和较为稳定的焦炉煤气供应量,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
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原料煤焦油的供应风险

煤焦油的销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不同地域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煤焦油价格水平相差较大,这也造
成不同地区炭黑企业的生产成本差异较大。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煤焦油采购主要来源于周围县市的焦
化企业,同时也向煤焦油价格较低的陕西、宁夏等地区进行采购,原料煤焦油成本相对较低。如由于政策
因素或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煤焦油价格剧烈波动或者公司无法维持低成本煤焦油的采购量,将对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毛利率、净利润等多项指标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炭黑行业总体形势是稳步向好发展,炭黑产量和销售量实现了快速增长,生产规模不断提
高,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大型炭黑企业纷纷扩大产能,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整体行业产能大于需求,一
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的竞争风险。同时,随着我国炭黑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并逐渐参与高端产品市场的
竞争,一些国际炭黑企业也增加了对国内的投资,促使高端炭黑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若公司的生产工艺
及研发水平不能满足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市场竞争力存在下降的可能性。


五、对下游相关行业的依赖风险

橡胶用炭黑主要用于生产轮胎,约占炭黑总使用量的67%。因此,炭黑行业的发展与轮胎行业息息相
关。近年来,受到国内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和全球轮胎产业向中国转移的双重拉动,国内轮胎行业保持了持
续快速增长,从而带动了国内炭黑行业的发展。由于炭黑生产企业对轮胎行业依赖度相对较高,轮胎行业
的波动将对炭黑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从而引致对下游行业相对依赖的市场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2015年1月6日,根据《关于山西省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有效期三年,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
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公司正在开
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工作,在认定结果未出之前暂时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将
根据认定结果及时调整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东良、靳彩红。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
发生,且公司自设立以来也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但上述股东可
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
利益。


八、环保风险

化工行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一直以
来非常重视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未来国家
环保标准的提高将导致公司环保成本的增加,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九、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伸风险

公司结合产业链结构优势,通过技术积累与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换并成功研制出了导电炭黑等高附
加值产品,未来公司还将继续深化自身研发优势,延长产业链条,开发出具有更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系
列产品。但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进度及新产品开发难以完全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排除存在公司的
技术开发及产业链延伸的领先优势无法长期保持的可能性。


十、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煤焦油等原材料具有易燃性,且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此,公司
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
进行。


十一、存货的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占报告期末存货余额的90%以上,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
煤焦油和蒽油价格存在波动,造成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也随之波动,为避免存货价格波动可能造成的风
险,主要存货的账龄基本保持在1-3个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将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同时如果商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
于公司的波动,公司还将面临一定存货跌价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股市风险

由于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还会受到利率、汇率、宏观经济、通货膨胀和
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等因素相关。因此,股票市场
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带来相应的投资风险。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60.79%

2017年01月16日

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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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61.80%

2017年04月07日

2017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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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

72.96%

2017年05月19日

2017年05月20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靳彩红;刘东良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
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2015年05月19日

2018-05-19

正常
履行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
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不减持;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


刘东杰;刘东秀;
刘东玉;刘东梅;
刘东果;刘东竹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东
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承
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除委托刘东良行
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
权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刘
东杰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不减持。


2015年05月19日

2018-05-19

正常
履行


刘东良;靳彩红;
刘东杰;刘志红

股份限售
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刘东良、靳彩红、
刘志红和刘东杰承诺上述锁定
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刘志红承诺其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015年05月19日

2018-05-19

正常
履行





刘东良;靳彩红;
刘东杰;刘志红;
刘东秀;刘东玉;
刘东梅;刘东果;
刘东竹

股份增持
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
条件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
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120%时,在10个工
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
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触发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
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五
个交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
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
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
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
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二)稳
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他责任主体将及时
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
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
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
方式。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
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
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三)回
购/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1、
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
排(1)发行人拟采用回购股票
的方式稳定股价的,应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方式,以要约或者集
中竞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购
股票。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
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2015年05月19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及律师事务所就发行人回购股
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
行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之要求外,在每轮股价稳定措
施中,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的资
金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的2%;且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轮稳定股
价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3)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
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
购股份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
成时间等信息)。发行人全体董
事(除独立董事外)承诺,在本
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
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4)
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
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
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
回购,并在稳定股价预案公告之
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5)公
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
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
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通过要约收购或集中竞
价等方式依法增持发行人股票,
实现稳定股价的目的。发行人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增持股票的
要约、禁止交易和公告等法定义
务。(2)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
目的进行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同时符
合以下事项:① 在每轮股价稳
定措施中,公司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
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
总和的50%,且与公司用于回购
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的2%,并在稳定股价预案
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② 在每轮股价稳定措施中,公
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有增
持义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数量,与公司回购股份
数量合计不低于本轮稳定股价
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3)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除独
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前,
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
承诺。(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
止措施: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
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
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
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靳彩红;刘东良

股份减持
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
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
靳彩红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上市
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015年05月19日

2018-05-19

正常
履行


刘东杰;刘东秀;
刘东玉;刘东梅;
刘东果;刘东竹

股份减持
承诺

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东
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承
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除委托刘东良行
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
权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刘
东杰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不减持。


2015年05月19日

2018-05-19

正常
履行


山西永东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
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
条件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
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120%时,在10个工
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
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触发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
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五
个交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
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
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
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
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二)稳

2015年05月19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他责任主体将及时
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
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
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
方式。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
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
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
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三)回
购/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1、
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
排(1)发行人拟采用回购股票
的方式稳定股价的,应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方式,以要约或者集
中竞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购
股票。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
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及律师事务所就发行人回购股
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
行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之要求外,在每轮股价稳定措
施中,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的资
金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的2%;且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轮稳定股
价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3)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回购决议
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
购股份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
成时间等信息)。发行人全体董
事(除独立董事外)承诺,在本
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
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4)
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
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
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
回购,并在稳定股价预案公告之
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5)公
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
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
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通过要约收购或集中竞
价等方式依法增持发行人股票,
实现稳定股价的目的。发行人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增持股票的
要约、禁止交易和公告等法定义
务。(2)发行人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
目的进行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同时符
合以下事项:① 在每轮股价稳
定措施中,公司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的资金不
超过其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
总和的50%,且与公司用于回购
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的2%,并在稳定股价预案
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② 在每轮股价稳定措施中,公
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有增
持义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数量,与公司回购股份
数量合计不低于本轮稳定股价
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3%。(3)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除独
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前,
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
承诺。(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
止措施: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
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
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
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刘东杰;刘东秀;
刘东玉;刘东梅;
刘东果;刘东竹

股东一致
行动承诺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刘东
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
刘东秀、刘东杰与实际控制人刘
东良签订了《关于山西永东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表决权的委
托协议》,承诺:"一、本人承诺,
通过遗嘱继承从刘福太先生处
获得的公司股份,均无条件委托
刘东良先生行使本人所获得的
上述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即对于
公司任何一次股东大会或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将所获得的上述
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刘东良先
生行使,刘东良先生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思对于会议审议事项投
赞成(同意)、否决(不同意)

2015年05月19日

2018-05-19

正常
履行





或弃权票。二、除本承诺提及的
委托行使表决权事项外,本人从
刘福太先生处获得的公司股份
无任何其他利益安排。三、本承
诺事项期限内,本人就所获得的
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
让。四、本承诺事项期限为自本
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公司股
票上市满三年为止。"

靳彩红;刘东良

募集资金
使用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
金将严格用于"12万吨/年炭黑及
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的建
设,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在满
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后的余
额(如有)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
资金。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募集资金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用
于关联方的房地产业务或其他
相关企业的业务。三、如发行人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违反本承诺函的内容,本人同
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


2015年05月19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靳彩红;刘东良;
刘东杰;刘东秀;
刘东玉;刘东梅;
刘东果;刘东竹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1)本人及其本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
商业上对永东化工从事业务构
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接或
间接开展永东化工有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
与永东化工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
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
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
技术人员。(2)本人愿意承担由
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永东化工造
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
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规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1、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2015年05月19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
结构,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相关制度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
决策和执行程序、回避制度以及
信息披露制度。2、公司建立健
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
会成员中有3位独立董事,有利
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
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
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3、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公司控股股东刘东良、实际
控制人刘东良和靳彩红、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东杰及其
他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股
东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
东竹、刘东秀出具了《关于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
① 自承诺书出具日始,本企业/
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
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
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尽量
减少与规范同股份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② 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
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
若有)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
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 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旨在
保障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




股东之合法权益而作出。④ 本
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所载的每
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
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
的有效性。⑤ 本企业/本人愿意
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
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
出。


山西永东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IPO稳定
股价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
件(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
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的120%时,在10个工
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
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触发条件:当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会将在
五个交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
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
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
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
(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2、
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 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他责任主体将及时
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
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方式。


2015年05月19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山西永东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承诺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
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
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
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

2017年05月19日

2019-05-19

正常
履行





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
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
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
报。公司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
规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15%;此外,公司可以采用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
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
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在实施分
红后,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
要用于正常的经营,包括为企业
的发展而进行的科研开发、技术
改造、项目建设及拓展其他业
务,或为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
资金等。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