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苏大维格: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21:02:1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7-036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苏大维格

股票代码

30033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姚维品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68号

电话

0512-62868882-881

电子信箱

zqb@svgoptronics.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7,549,294.78

181,279,367.89

13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695,310.46

5,311,503.80

57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27,945,972.24

-4,751,656.97

688.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27,694.10

-24,302,162.61

40.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3

4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3

4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

-0.97%

3.5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1,823,554,452.02

1,823,181,715.35

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49,741,651.15

1,325,348,782.74

1.8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3,795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陈林森

境内自然人

22.22%

50,237,990

37,678,492

质押

10,260,000

虞樟星

境内自然人

9.41%

21,272,004

15,954,003





江苏苏大投资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4.69%

10,605,910

0





东吴证券-招商
银行-东吴苏大
维格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其他

4.42%

9,982,211

9,982,211





常州市建金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7%

7,619,292

7,619,292

质押

7,619,292

江苏沿海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
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4%

7,108,670

7,108,670





深圳市太和东方
华胜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8%

3,792,211

3,792,211





莫凯文

境内自然人

1.63%

3,677,502

0





俞慧芳

境内自然人

1.27%

2,878,800

0





常州华日升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

2,793,407

2,793,407

质押

2,793,4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股东陈林森持有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万元
份额;自然人金伟、陆丽华等华日升管理人员持有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且分别持有股东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华日升投
资有限公司股权,他们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公司股东莫凯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6,000股外,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41,502股,合计持有3,677,502 股;公司股东俞慧芳
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78,800股,合计持有
2,878,8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5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33%,营业利润3,85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1119.97%;
实现利润总额4,14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3.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2.04%。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坚持以创新为核心,依托微纳制造共性基础技术平台,有序推进公共安全防
伪、光学印材、新型显示与照明、中大尺寸高性能电容触控等各项业务。2016年,公司并购了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华日升主营业务为反光材料及反光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新增反光材料产品业务,车牌用反光膜及其他反光材料生产销售情况良好,反光材料产品业
务实现营业收入16,427.60万元。公司运用自身研发创新优势,加快促进微棱镜型反光材料的产品开发,缩短反光材料产品技
术升级周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效提升业务能力。


中大尺寸触控产品领域,公司着眼于中大尺寸高性能电容触控整体解决方案,提供柔性透明导电膜、触控TP、大尺寸
VisionBoard智能终端以及相关的配套软硬件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中大尺寸触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推广,加大产
品招商力度,在部分一二线城市开发经销商渠道,注重客户体验,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销售,通过参展、网络、微信等加强
产品宣传力度,提升VisionBoard自主品牌的影响力。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公司在55吋单屏、110吋双屏的基础上开发出
65吋智能终端并实现量产,为高端商务、教育类客户提供更为丰富的产品类型。


新型显示与照明领域,报告期内发展势头良好,笔记本键盘导光膜业务、显示器背光模组用超薄导光板产品顺利切入部
分知名厂商供应链,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投入建设TV尺寸超薄导光板生产线,至报告期末产线建设基本完成,
初步具备量产能力。加强LED平板灯具导光板新品的市场开发,参与国内外灯具厂商的认证,报告期内已完成中试,拟进入


量产阶段。公司顺应行业发展需求,积极进行PC显示器中大尺寸超薄导光板研发,目前进展顺利。


新型光学印材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改善产品工艺,培育拳头优势产品,加强市场团队建设,强化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对原有客户加强产品渗透率,新客户、新订单进一步增加,市场占有率提高。2017年上半年,酒标业务保持稳定,烟标业务
增长较快。


公共安全防伪法律证卡类产品销售收入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号牌生产序列号激光签注系统”设备批量出货并
已在车牌制备过程中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3D光场打印技术应用于汽车号牌的智能签注系统,实现了每一个号牌上的动态
图形的个性化签注、周期性三维螺旋线图案,具有易被人眼识别和难以复制等特征,支持签注图像在线实时智能识别与校正,
具有较高的安全防伪特性。同时,公司将自主研发的反光膜、烫印膜相关材料以及激光签注系统和工艺配套设计,形成了一
套完整的新能源号牌从材料、工艺到装备的整体解决方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对2017年1月1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日升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日的确定依据为支付对价完成、股票发行
完成。故华日升于2016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林森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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