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招商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17-04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17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在广东省深 圳市召开。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7年中期经营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7年中期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招商证券大厦贷款额度展期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招商银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原深圳新洲大厦支行) 申请人民币七亿元的招商证券大厦专项贷款额度展期一年(以实际协议约定日期 为准),担保方式为以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宗地号为B116-0075的商 业性办公用地(房地产证编号为:深房地字第3000529581号)作为抵押。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苏敏、王大雄 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非融资性保函专项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招商银行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原深圳新洲大厦支行) 申请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非融资性保函专项授信额度,专用于招商证券大厦项 目,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实际协议约定日期为准),手续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担保方式为信用。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上述保函具体事宜,有关上述保函具体事宜 以届时签订的协议的约定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苏敏、王大雄 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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