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盾股份: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21:34:44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已于2017年08月14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年08月24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含三名独立董事),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并对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旧章程

新章程

1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的经营范围:风机、风冷、水冷、
空调设备、消声器、组合风阀及其
他风阀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
销售;通风空调工程的安装;机电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的经营范围:风机、风冷、水冷、
空调设备、消声器、组合风阀及其
他风阀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
销售;通风空调工程的安装;机电




设备销售;锅炉、工业炉窑的附属
节能环保成套设备的研究、设计、
销售、安装;风能、生物能、废弃
物再利用的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进
出口贸易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
可经营的项目)。


设备销售;锅炉、工业炉窑的附属
节能环保成套设备的研究、设计、
销售、安装;风能、生物能、废弃
物再利用的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进
出口贸易业务;软件产品的开发、
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
项目)。


2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在公司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
易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05月10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
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拟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相应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以下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明细
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1

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9000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800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10000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5000

5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5000



注:以上事项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申请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一年。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
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7年上半年度各类存
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
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
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


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
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2017年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款
项、其他应收账款,共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3,065,768.44元。其中计提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12,251,537.57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814,230.87 元。本期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13,065,768.44元。本次计提相
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
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7年0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董事会签字确认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八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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