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丰原药业: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22:32:1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0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
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丁斌先生因公出国,未能参加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

00015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军

张群山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电话

0551--64846018

0551--64846153

电子信箱

xlyyzj@163.com

xlyyzj@sohu.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59,820,378.31

891,407,286.27

3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549,863.52

26,304,152.98

6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28,599,575.52

20,167,378.75

4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985,014.01

15,321,054.25

82.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95

0.0843

65.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95

0.0843

65.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1%

2.31%

1.4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72,176,261.92

2,490,374,171.78

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95,213,249.17

1,152,773,755.30

3.6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74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国有法人

11.48%

35,842,137







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

国有法人

8.18%

25,521,900







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

国有法人

5.86%

18,286,55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用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


2.43%

7,600,000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4%

7,000,00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
用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


2.24%

7,000,000







曾纪锋

境内自然人

0.79%

2,466,048



质押

825,700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64%

2,001,34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富锦8号信托计划

其他

0.47%

1,466,206







胡海洋

境内自然人

0.45%

1,4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报告期末,上述公司股东中,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安徽蚌埠涂山
制药厂和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安徽省无为制药厂通过海
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842,137股;安徽
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通过安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18,286,558股;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通过中泰证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200,000股;胡海洋通过国泰君
安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98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1%;实现营业利润4,383.80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35.06%;实现利润总额5,772.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54.9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56%。


2、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药品生产制造

426,034,172.82

239,416,575.36

43.80%

35.19%

30.11%

2.19%

药品零售流通

709,344,776.95

591,541,186.39

16.61%

27.34%

30.33%

-1.91%

分产品

生物药及制剂

58,312,222.71

29,783,971.65

48.92%

114.70%

99.22%

3.97%

化学合成药及制剂

347,226,621.56

192,240,231.41

44.64%

26.86%

22.68%

1.89%

中药及制剂

20,495,328.55

17,392,372.30

15.14%

43.60%

40.76%

1.71%

药品零售

210,525,256.81

148,004,709.21

29.70%

15.27%

19.50%

-2.49%

药品批发

498,819,520.14

443,536,477.18

11.08%

33.23%

34.40%

-0.77%

分地区

安徽省内

749,674,859.29

530,698,343.80

29.21%

18.27%

16.69%

0.96%

安徽省外

385,704,090.48

300,259,417.95

22.15%

61.85%

63.99%

-1.02%



4、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制等医药行业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市场竞争格局的
变化,对医药行业发展产生影响,公司存在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的变化,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产品优势和品牌效应,积极调整营销模式,努力
提升产品销量。


(2)公司连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药的研发,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日益严格,要求的日益提升,以及
新药开发本身起点高、难度大,新药研发存在不确定性以及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新药研发工作,并以科学规范化的药品研发管理机制积极组织实施产品研发,并积极寻求科研合作,
努力降低研发风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 年4 月28 日、2017 年5 月10 日分别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根据上述文件,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
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宏满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