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欧普照明: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15 公司简称: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金鑫 工作原因 邓涛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耀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宜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燕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内容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 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2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欧普照明、本公 司、公司 指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欧普 指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恺明投资 指 南通恺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身为安徽恺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珠峰基石 指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海洋基石 指 青岛海洋基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中欧基石 指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歌斐彩虹 指 上海歌斐彩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歌斐谨弘 指 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歌斐谨承 指 昆山歌斐谨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绍兴世合 指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 德宝投资 指 德宝股权投资(昆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 浙江山蒲 指 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嘉兴山蒲 指 嘉兴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系浙江山蒲全资子公司 金陵光源 指 浙江金陵光源电器有限公司 欧普置业 指 苏州欧普置业有限公司 欧普杰灯 指 上海欧普杰灯照明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欧普 指 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卡莎慕 指 大连卡莎慕玻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欧普照明 公司的外文名称 Opple Light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OPPL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耀海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宜权 刘斯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3栋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3栋 电话 021-38550000(转6720) 021-38550000(转6720) 传真 4008551038(转888888) 4008551038(转888888) 电子信箱 Public@opple.com Public@opple.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幢41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201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3栋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103 公司网址 http://www.opple.com.cn/ 电子信箱 Public@opple.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欧普照明 603515 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009,760,325.60 2,233,624,909.53 3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8,677,852.59 183,079,652.30 4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6,966,051.14 159,472,296.95 3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256,676.41 341,880,613.78 -24.7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12,689,495.96 3,131,561,976.84 2.59 总资产 5,457,700,941.77 5,166,598,654.79 5.63 期末总股本 579,479,104.00 579,479,104.0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35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35 28.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37 0.31 19.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0 9.60 -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6.71 8.36 -1.65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46,308.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16,780.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88,049.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914,710.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3,842.16 所得税影响额 -7,647,588.61 合计 41,711,801.45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欧普照明定位于绿色节能智慧照明企业,主要从事照明光源、灯具、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并逐步转型为照明系统及集成家居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2、 主要产品 现阶段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四大类,包括家居照明灯具、商业照明灯具、光源、照明控制及 其他产品等。 (1)家居照明灯具 欧普家居照明灯具产品风格多样,包含现代简约、新亚洲风尚、西式复古、水晶灯等多种风 格类型。产品品类上包括了客厅系列、餐厅系列、卧室系列、儿童房系列、书房系列、厨卫系列、 阳台系列等不同系列、品种的家用照明产品。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家居灯具的个性化、装饰性需求在增强,顺应此 种形势,公司加强产品开发力度,推出更多装饰性较强的新品满足市场需求。 图表 1 家居照明灯具主要产品示例 (2)商业照明灯具 商业照明产品主要包括筒灯/射灯类产品、灯盘、泛光灯、路灯、天棚灯等系列,涉及的细分 市场涵盖商业连锁、酒店、超市、百货、工业、办公、学校、医院、地铁等领域。 图表 2 商业照明主要领域及产品示例 (3)光源 公司的光源产品主要包括LED节能电光源(球泡、灯杯、蜡烛泡灯)、灯管和支架等。 图表 3 光源主要产品示例 (4)照明控制及其他 公司的照明控制及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集成吊顶、开关、插座、浴霸等。 图表 4 照明控制及其他主要产品示例 3、 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以渠道下沉拓展销售触角,以整体方案体现增值 服务,以多元渠道打通线上线下,以海外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公司基于丰富的产品类型,选择了 “自制+OEM”相结合的方式,紧跟市场动向、严抓生产控制、加强研发投入、满足市场多元化、 高品质的需求。 4、 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全球经济弱复苏,新一轮科技与产业变更正在创造历史性机遇,伴随中国深入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形式,智能化、物联网、共享经济等新科技、新经济、 新业态, 加快了LED照明技术的进步与应用领域的拓展。2017年上半年,随着《半导体照明产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出台、“促进半导体照明市场转化、推广节能环保新光源(绿照四期) (GEF-SSLED)”项目的实施,LED照明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1)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向高端应用升级 《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将鼓励企业从以生产光源替代类LED照明产 品向各类室内外灯具方向发展,鼓励开发和推广适合各类应用场景的智能照明产品;推动系统集 成发展,加强照明产业跨界融合,促进智慧照明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撑智慧城市、智慧社区、 智慧家居建设。 (2) 产业整合速度加快,优势资源逐步向骨干龙头企业集聚 随着LED时代的到来,技术与产品迭代周期加快、光源灯具呈现一体化趋势、产品形态和需 求多样化等因素提升了照明行业的技术、制造和竞争壁垒,进而促进行业格局的洗牌,产业整合 速度加快,集中度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全球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优势资源逐步向骨干龙头企业集 聚,企业并购加速,从业内并购逐渐转向跨界融合。企业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从产品制造商逐步 向产品、服务系统集成商转变,转型升级加速。未来,具备品牌优势、渠道优势、规模优势等核 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受益于行业洗牌,引领产业提升转型,成为照明行业、市场的领跑者和塑造者。 (3) 依托智慧城市,智慧照明间接带动户外照明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国内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智慧城市成为新趋势。根据前瞻产业研 究院提供的《2016-2021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支持报告》显示,在“十 二五”期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市场规模超过了7,000亿元。“十三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市场 规模可快速上涨至4万亿元。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LED智慧照明也迎来了发展热 潮。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的数据显示,未来五年中国各地智慧城市将间接带动LED 户外照明产值约近千亿元。 (4) 绿色高效照明,推进道路照明、节能照明改造项目 《“十三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目标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单位城市照明耗电量下 降20%,道路照明节电率达到10%,建立健全城市绿色照明标准体系。并且,积极推进LED等 绿色照明产品在城市照明中的应用。到2020年底,新、改(扩)建道路照明中LED路灯应用率 不低于50%。同时,《“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也提到,路灯隧道灯节能改造是十大节能重 点项目之一,截止至2020年前,需在200个城市推广LED路灯1,000万盏。在响应国家倡导引 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的大背景下,道路照明PPP或EMC项目将会成为国家节能减排与 产业转型的最佳典范之一,可以有效降低政府财政支出、节省大量能源消耗、改善道路照明质量、 助推城市道路智慧化水平。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货币资金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以及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 值下降所致 应收票据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和劳务所形成的预付款项增加所 致 存货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大连卡莎慕股权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购欧普杰灯剩余50%股权所致,原合营公司 变为全资子公司所致 在建工程 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园区仓库等在建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商誉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欧普杰灯50%股 权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签署《大连卡莎慕玻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由公司 增资2,800万元,认购大连卡莎慕注册资本595.7446万元,持股比例为9.65%。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大对外投资。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欧普照明秉承“用光创造价值”的使命,围绕“打造全球化照明企业,树立照明领袖品牌, 成为中国最受尊敬的企业”的愿景,经过20余年的深耕细作,逐步在品牌、渠道、研发技术、生 产运营、人才及管理等方面建立了核心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作为照明行业率先研发节能产品的企业之一,欧普照明2007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从2008年国家推动节能照明以来,连续中标“绿色高效照明工程”项目。2009年欧普照明成为 2010年上海(中国)世博会民企联合馆参展企业,为世博会民企联合馆提供了整体照明应用解决 方案。此外,欧普照明成为2015年米兰世博会万科馆在照明领域的合作伙伴;2016年3月成功 参展德国法兰克福照明展,成为入驻国际馆的中国照明自主品牌;同时,公司连续获得多项殊荣, 分别于2016年6月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选为“2015年度轻工业百强企业”,2016年12月荣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器委员会颁发的“2016年中国照明行业领军品牌”,2017年6月入围世 界品牌实验室组织评选的2017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 2、渠道优势 凭借强大的营销团队和渠道网络资源,欧普照明布局各地灯饰城、五金店、商超等网点,在 全国省、直辖市、州,地、市、盟市场实现了较高覆盖,在县、旗,乡镇市场公司也实现了一定 程度的网络覆盖。在家居照明分销渠道,在原有的终端门店如装饰灯专区、新亚洲风尚展示店的 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形态如西式复古灯饰店、集成家居店、水晶灯精品馆、千坪大店等。通过 情景化展示,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体验。 公司不仅重视渠道网点数量的扩张,更重视网点运营质量的提升,为此持续优化、升级零售 门店运营以及销售管理行为的标准。首先,公司为培养经销商的运营管理能力,自主设计了经销 商评估体系和数据库,定期对经销商进行评价和考核。同时,公司还积极建设销售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相关方的信息共享,在流程化的管理基础上确保各方责权利的协调一致,对各阶段的销售活 动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其次,在销售终端,随着公司不同风格化产品的持续推出,公司不断 推进零售运营支持体系的建设,建立了“欧普零售运营师/培训认证师”、“金牌店长孵化培训” 等培训体系,提高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的服务水平。 此外,公司不断提升商用、电子商务、海外渠道的渗透力,实现全渠道的立体覆盖。在商用 照明渠道领域,公司持续打造四大能力,即专属ETO (Engineering To Order)定制能力、专业照 明设计能力、领先研发制造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照明解决方案。在 电子商务领域,公司顺应趋势加大电商渠道建设,布局新品类、新行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 更优质、更便捷的产品和服务。 3、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研发中心围绕“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研发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行业领先的智能化制造为 基础”的公司战略,设置了以营销事业部为引导,以预研研究部和平台为支撑的矩阵式研发管理 模式。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与国内外专业的科研院校与研究机构合作进行创新研究。 公司的研发部门设立平台和预研研究部、家居照明研发部、专业照明研发部、照明电子研发 部、光源研发部、项目管理部、标准与实验室中心等,这一集成式研发流程能使市场、研发、制 造、供应链等功能部门紧密衔接,打通与用户的连接,高效可靠的完成大量新产品开发项目。 在多年的打造、积累中,研发中心在光学、电子、材料、机械设计等方面形成了强大的核心 竞争力领域。同时,欧普照明研发建立了先进的技术管理平台,如照明应用平台,可以从客户角 度深入理解照明的根本需求,以此定义更贴近客户的基础照明产品。在产品及研发创新的同时, 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和平台模组化及标准的快速接口,在增加消费者体验的同时,保持行业的成 本优势,为未来定制化产品,制造及转型服务做好准备。 近几年,公司在物联网、传感器、近距离通讯平台、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方面也逐步建立 了核心技术优势,如基于欧普照明云平台的物联网系统,可以对接各类合作伙伴,进一步升级照 明产品,并优化客户对产品的体验度。 4、生产运营优势 随着LED照明时代的到来和行业竞争日渐加剧,公司策略性地走出“规模化批量生产+高端 定制化柔性化生产”的道路,一方面整合资源扩大成本优势,另一方面灵活满足部分客户的高端 定制化需求。从2013年起,在产品模块化设计与开发、零部件标准化及通用化应用的基础上,公 司陆续投产多条自动化生产线,大量引入工业机器人及各种自动与半自动设备,并同时得到自主 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信息化软件系统的有力支持。工厂不仅降低了对人工的依赖,更是大大提 升了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直接降低了产品的单位成本。 基于全球工业4.0趋势及国家2025战略,公司进一步推进自动化的投资建设,在取得降本增 效、合理扩充产能结果的同时,优化了整体的供应链体系,提升了产品交付的稳定性。另外,面 对日益增多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在吴江工业园已经打造出具备快速打样、快速实现定制化生产的 工厂,该工厂在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下,通过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和加工中心,大大缩短了产品的 加工周期(样品打样一般1-3天,小批量订单一般20天即可)。相比以往“先设计产品-投资制 作模具-再生产-测市场”的模式,欧普照明的定制化工厂能够在快速实现产品的同时,大大降低 模具成本的投入。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运营流程与体系,有力地保证了公司运营体系的顺利推行和管理的 精细化发展。公司有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控制体系、生产管理体系和品质控制体系,确保了原材 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并保证了产品品质满足客户的要求。在采购环节, 公司针对不同原材料制定了分类评价制度,并采用与之对应的采购供方评定流程,包括供方选择、 初审、送样检验、综合评审、合格供方建档、确定采购环节;公司还建立了供应商淘汰机制,根 据供应商供应原料在质量、交期、成本等方面的情况综合打分,淘汰末位。在生产环节,公司持 续加大对于产品品质控制的自动化、信息化投入,确保实时监控每个环节,从而保障生产要求得 到有效实施,产品质量得到可靠保障。 5、人才及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认为人才是公司最核心的竞争要素,公司利用上海地区的人才聚集优势,加大团队 建设力度,从飞利浦、欧司朗、华为、海尔等公司引进了多名研发、销售、管理等中高端优秀人 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同时,公司始终重视人才培育与人文关怀,通过建立 欧普大学、提供系统的培训计划,如Mini-MBA培训,建立了从主管到经理、到总监的阶梯式培 训体系,搭建公司人才梯队;并将这套系统逐步延伸到公司的经销商和供应商,实现经验分享、 共同进步。 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国际化标准打造并优化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及流 程等,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秉持“创新、责任、速度”的核心价值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 过持续延展业务板块、深耕业务渠道、积极布局物联网及智慧照明、推进工业自动化进程,各项 业务实现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0亿元,同比增长34.75%;实现利润总额3.14亿元,同比 增长38.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亿元,同比增长41.29%。报告期内主要工 作及经营亮点回顾如下: 1、丰富产品品类、延展业务板块,逐步转型为照明系统及集成家居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立足照明产品,持续拓展品类至电工、集成家居、卫浴等,并不断丰富家居照明类产品 系列,推出西式复古、新亚洲风尚、水晶灯等风格化产品,并基于渠道平台优势,开拓各业务板 块。 融合线上线下的到家服务平台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推出,该平台以公司产品(吸顶灯、装饰 灯、集成吊顶、电工等)为入口,依托线下众多门店、水电工资源及线上APP,直联消费者,旨 在为终端用户提供城市互联网生活服务。 为满足消费者快速装修的需求,新成立集成家居子公司,聚焦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 打造“七天焕新”的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集成家居综合解决方案。 在新开拓的道路照明领域,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上半年进一步发力,自主开发道路照明系 列产品,尤其在多功能灯杆和太阳能路灯方面的研发取得较大进展,为助力智慧城市和美丽乡村 建设奠定基础。同时,公司与施莱德(中国)照明工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作为其在中国大陆地 区(除内蒙/北京/天津及港口区域外)的道路照明产品独家销售合作伙伴,2017年上半年进一步 将道路照明工程拓展至上海、重庆、江苏、广东、陕西、海南、新疆等多个省市。 2、加大各渠道投入,提升全渠道渗透力 在家居照明分销渠道,2017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增长28.44%。首先,公司上半年持续优化 经销商分级体系,精简层级,大幅度提升渠道运营效率。其次,在终端建设方面,公司加速提高 网点覆盖率,进一步丰富终端形态,新增一批千坪大店和水晶灯精品馆。再次,在门店运营方面, 为支持终端门店的升级以及全系列产品的推广,公司优化了零售门店运营标准,制定零售运营管 理手册,以培养经销商的大店运营管理能力,提升门店导购的销售技巧,在助力终端销售的同时, 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购物环境及一站式的购物体验。 在商用照明领域,凭借整体照明的设计能力、产品的定制化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17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增长34.75%,在优势行业继续深耕细作,并将业务拓展至高端酒店、 楼宇亮化等新领域,不断扩大自身优势。 (1)在地产领域,公司坚持“让繁华更璀璨”的理念,依托创新的服务体系从原先精装房领 域,逐步涉足集采地产新业态,持续输出定制化设计方案和更完善的服务体验。公司于上半年先 后荣获“万科A级供应商”、照明类“2017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等荣誉,并 成为“2017中国房地产供应链上市公司成长速度五强”照明类唯一登榜企业。 (2)在连锁品牌领域,公司上半年分别为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的阿迪达斯品 牌店铺,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旗下的VERO MODA / ONLY等服装品牌店铺,百胜餐饮集 团旗下的肯德基餐厅供货照明产品。 (3)在市政交通领域,2017年上半年持续扩大地铁项目订单量,已签约供货上海、北京、 广州等地多条新建地铁线。 在电商渠道,2017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销售额同比增长44.43%。报告 期内“6.18年中大促活动”期间,总体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在主流电商渠道蝉联照明行业 冠军。公司进一步利用自身优势,围绕家装业务板块进行战略性布局,上半年新建 “OPPLE集 成家居官方旗舰店”和“OPPLE厨房卫浴官方旗舰店”,覆盖集成吊顶、厨房卫浴等品类,为消 费者提供更全面、优质、便捷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用户多元化需求。 3、 专注光与健康,重点布局智慧照明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照明应用理念,融合“光与健康”、“光与情感”、“用户体验” 的照明应用研究,以智慧照明为核心,积极开拓智慧家居的相关应用,旨在为用户提供健康、舒 适、便捷的智慧家居体验。2017年上半年公司推出的健康照明产品“智趣智能儿童读写台灯”, 内含智能反馈系统,能够识别儿童坐姿及环境照度,进行坐姿提醒及光照度的自动调节,实现了 物联网感知技术和照明应用技术的系统结合。另外,公司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灯具标准接口平台, 在其基础上开发了娱乐、安防等多功能模块,实现智慧照明产品的新突破;例如新推出的JBL音 响吸顶灯,通过对灯具设计及结构的优化,创新性的在灯具上嵌入音响模组,实现了照明与高品 质音质的完美融合。 4、持续推进工业自动化进程 2017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模块化设计,实现了小批量、多批次的柔性制造, 以快速响应订单需求。另外,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打造了产品的自动化检测能力,能完整 记录产品检测数据,在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的同时,构建了一套产品质量的追溯体系。 同时,公司进一步升级制造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生产信息的可视化和批次化管理,并持续打造 自动化产线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未来扩大产能、建立智能制造能力奠定基础。 5、培育海外市场运营团队,打造全球化照明企业 2017年上半年,国际业务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同比增长44.16%,其中,欧洲区、印尼、印 度、菲律宾、泰国等区域增长抢眼。面对国际重点市场,公司落实本土化运营管理模式,新增了 印尼、泰国的当地运营团队,增强了当地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为配合全球化战略布局,公司加 大培养和储备国际化人才,正式启动“欧普全球鹰人才发展计划”。 海外出口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在内控、财务、守法、安全等方面的优异表现,于2017年3 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颁发的《AEO认证企业证书》,并被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这意 味着公司在中国海关可享受通关便利,也可享受AEO互认国家或地区的通关优惠,为公司的对外 贸易业务带来便捷,也进一步提升了国际竞争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009,760,325.60 2,233,624,909.53 34.75 营业成本 1,775,058,344.87 1,322,243,137.92 34.25 销售费用 742,663,468.65 524,771,311.74 41.52 管理费用 187,324,762.42 154,599,897.33 21.17 财务费用 1,355,266.70 6,450,908.64 -78.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256,676.41 341,880,613.78 -24.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684,291.57 -141,207,456.31 -45.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347,256.81 -147,355,185.43 -52.25 研发支出 93,583,308.45 83,897,596.68 11.5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规模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的投资产品规模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没有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31,861,057.58 2.42 305,335,222.17 5.91 -56.81 主要系本期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以及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 1,899,954.84 0.04 -100.00 主要系本期受人民币汇率波动 影响,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 下降所致 应收票据 5,166,580.00 0.09 2,485,389.70 0.05 107.88 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 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42,296,717.68 0.77 19,187,841.54 0.37 120.43 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和劳务 所形成的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存货 609,887,947.29 11.17 454,907,063.47 8.80 34.07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155,900.00 0.88 20,155,900.00 0.39 138.92 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大连卡莎慕 股权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 - 2,946,832.03 0.06 -100.00 主要系本期收购欧普杰灯剩余 50%股权,原合营公司成为全资 子公司所致 在建工程 6,082,896.42 0.11 10,777,810.38 0.21 -43.56 主要系本期园区仓库等在建工 程项目转固所致 商誉 1,819,845.85 0.03 - - 100.00 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欧普杰灯50%股权 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357,912.76 1.00 33,895,915.30 0.66 60.37 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6,724,107.67 0.12 - - 100.00 主要系本期受人民币汇率波动 影响,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 下降所致 应付票据 15,402,980.15 0.28 97,982,346.05 1.90 -84.28 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 算的采购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 885,092,520.85 16.22 610,171,760.57 11.81 45.06 主要系本期采购规模扩大所致 其他应付款 174,806,486.34 3.20 133,455,038.50 2.58 30.99 主要系本期收取的经销商、专 卖店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84,993.23 0.01 -100.00 主要系本期受人民币汇率波动 影响,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 下降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对外长期股权投资额(万元) 0 本报告期对外长期股权投资额增减变动金额(万元) -294.68 上年同期末对外长期股权投资额(万元) 252.88 对外长期股权投资额增减幅度(%) -100.00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详细情况,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99,954.84 - -1,899,954.84 -1,899,954.84 合计 1,899,954.84 - -1,899,954.84 -1,899,954.84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公司核心业务,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拟出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尚 隆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出让价款预计将不高于3亿元,预计产生的总收益预计将不高于2 亿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内容(编号:2017-014)。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次 交易对方尚未确定。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苏州欧普,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 关及其配件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注册资金为28,000万元,2017年6月30日总资产 为118,949.42万元,净资产为47,049.51万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为73,011.31万元,净利润 为2,553.58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从宏观来看,国内经济预期增速下行,而国外经济增速分化及政治环境的复杂性为市场带来 了不确定性。从行业角度看,一方面照明行业处于成熟阶段,竞争格局明确,行业内竞争较为激 烈;另一方面,外部新技术(如物联网)的变革趋势会对行业产生很多不确定因素,公司面临的 市场竞争压力可能增强,如跨界竞争等。 2、 市场规范风险 目前LED照明行业仍存在行业质量标准不明确、检测体系未完全建立、参与厂商众多但产品 规格不规范、市场无序竞争等一系列问题,很多小型照明企业以低质低价的策略抢占市场,而消 费者又不具备专业能力进行产品鉴别。该等问题如不能解决,将不利于LED产业的健康发展,也 会对欧普照明等大型品牌照明企业构成冲击。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 波动,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因此出现波动。公司品牌溢价能力较强,将通过提高个性化设计能 力、产品制造能力和供应链管理水平等方法提高产品附加值。 4、房地产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家居灯具业务销售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该等产品的需求,一方面来自于住房装修 市场,另一方面来自于已有住房灯具的更换升级,前者受房地产市场景气程度影响较大,2010年 以来,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我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随之出现 了一定的波动。未来如果国内房地产市场交易出现大幅下滑,将对公司家居灯具产品销售产生阶 段性的不利影响。为应对该等风险,公司在优化供应链能力、强化终端销售网络零售能力的同时, 持续加大对家居替换市场以及商用照明领域的开发力度,通过服务能力的升级,保持快速增长态 势。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 2017年5月17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 号:2017-018) 2017年5月18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不适用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不适用 每10股转增数(股) 不适用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股份 限售 控股股东中山欧 普、实际控制人 王耀海、马秀慧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中山欧普、王耀海、马秀慧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本公司股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中山欧普、王耀海、马秀慧持有的本 自公司 股票上 市之日 起三十 六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 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股份 限售 实际控制人王耀 海、马秀慧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股份 限售 公司股东恺明投 资、珠峰基石、 海洋基石、中欧 基石、歌斐彩虹、 歌斐谨弘、歌斐 谨承、德宝投资、 绍兴世合、蒋志 虎、马伟进、马 志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2个 月 是 不适用 股份 限售 公司董事金鑫、 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韩宜权、 监事王国孝、陈 静华、倪国龙、 洪伟英、原董事 会秘书吴一鸣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 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解决 同业 竞争 控股股东中山欧 普、实际控制人 王耀海、马秀慧 本方及本方拥有权益的除公司外的其 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生 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 务;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 范围,其自身及其拥有权益的除公司 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拥 有权益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 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 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 同业竞争。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 中山欧普、实际 控制人王耀海、 马秀慧 如果本次发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 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 产将相应调整),将启动稳定股价的 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30日内实 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 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 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 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 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 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 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 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 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3)在实施过程中,若公司股票连续 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公 司可以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自公司 股票上 市之日 起三十 六个月 内 是 是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制人王耀 海、马秀慧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 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6、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17年5月17日经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17年度 预计金额 2017年1-6月 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结算 方式 浙江山 蒲及其 子公司 其他关联人 购买商 品 采购荧光 灯管及 LED光源 市场价格 3,000.00 573.58 5.50 转账 结算 金陵光 源 其他关联人 购买商 品 采购LED 光源 市场价格 9,000.00 2,934.90 41.79 转账 结算 欧普置 业 关联人(与 公司同一董 事长) 销售商 品 销售照明 灯具 市场价格 500.00 13.61 0.00 转账 结算 合计 12,500.00 3,522.09 / /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与浙江山蒲签署的《原物料采购框架协议》、公司与嘉兴山蒲 签署的《OEM与ODM合作伙伴协议》,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浙江山蒲及其子公司 采购主要原材料总额预计为3,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上半年实际发生总额为573.58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金陵光源签署的《OEM与ODM合作伙伴协议》,2017年度采购主要原材料预计 为9,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上半年实际发生总额为2,934.9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欧普置业签署的《产品采购框架协议》,2017年度销售商品预计为500万元人民 币,2017年上半年实际发生总额为13.61万元人民币。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 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 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1、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692,143.64元; 2、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增加692,143.64元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1,901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 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山市欧普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0 267,857,143 46.22 267,857,143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马秀慧 0 108,571,428 18.74 108,571,428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耀海 0 105,088,457 18.13 105,088,457 无 0 境内自然人 南通恺明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0 15,000,000 2.59 15,0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深圳市珠峰基石 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0 7,220,480 1.25 7,220,480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绍兴世合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0 3,950,599 0.68 3,950,599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昆山歌斐谨弘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0 3,358,010 0.58 3,358,010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上海歌斐彩虹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0 2,409,865 0.42 2,409,865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中国银行-华夏 回报证券投资基 金 0 1,862,004 0.32 0 无 0 其他 青岛海洋基石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0 1,604,551 0.28 1,604,551 无 0 境内非国有 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的数 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1,862,004 人民币普通股 1,862,0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467,774 人民币普通股 1,467,77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1,429,563 人民币普通股 1,429,5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311,909 人民币普通股 1,311,909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199,857 人民币普通股 1,199,857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19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3,60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1,110,544 人民币普通股 1,110,5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优势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06,7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6,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8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6,00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846,600 人民币普通股 846,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1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67,857,143 2019-08-19 0 锁定期36个月 2 马秀慧 108,571,428 2019-08-19 0 锁定期36个月 3 王耀海 105,088,457 2019-08-19 0 锁定期36个月 4 南通恺明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000,000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5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20,480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6 绍兴世合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3,950,599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7 昆山歌斐谨弘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3,358,010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8 上海歌斐彩虹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409,865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9 青岛海洋基石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 1,604,551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10 昆山歌斐谨承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1,343,204 2017-08-21 0 锁定期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中山欧普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 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姜省路 董事 离任 李莹 监事 离任 吴一鸣 董事会秘书 离任 黄钰昌 董事 选举 徐伟 监事 选举 韩宜权 董事会秘书 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吴一鸣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3月16日自公司离职,不再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公司财务总监韩宜权先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被聘任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原董事姜省路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4月12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职务,经公司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钰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原监事李莹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17年5月4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2017年5月 1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徐伟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1,861,057.58 305,335,222.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99,954.84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5,166,580.00 2,485,389.70 应收账款 375,860,172.28 306,115,093.58 预付款项 42,296,717.68 19,187,841.54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31,479,828.56 29,833,006.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09,887,947.29 454,907,063.47 其他流动资产 2,815,145,305.71 2,675,522,305.03 流动资产合计 4,011,697,609.10 3,795,285,876.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155,900.00 20,155,9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2,946,832.03 投资性房地产 48,850,179.87 50,379,682.92 固定资产 1,050,323,391.75 1,005,758,870.10 在建工程 6,082,896.42 10,777,810.38 无形资产 139,882,928.32 142,304,430.49 商誉 1,819,845.85 长期待摊费用 74,145,673.27 82,670,429.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384,604.43 22,422,906.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357,912.76 33,895,915.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46,003,332.67 1,371,312,778.1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