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亚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及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合 计不超过17.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 金只能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一年期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风险投资的相关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21号)核准,采用网下 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元/股。截止2012年7 月25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 【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0 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45,455.43 34,897.48 1.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185.01 18,151.37 1.2 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 专业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25,270.42 8,142.25 1.3 补充流动资金 8,603.86 2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059.61 1,880.78 2.1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380.78 2.2 香港子公司项目 - 1,500.00 合计 48,515.04 36,778.26 3 超募资金 32,068.84 6,321.17 总计 80,583.88 43,099.43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3,099.43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02.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45,886.60万元。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会短期内出现部分闲 置。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进 行投资理财业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拟用于购买短 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7.5亿元人民币(其中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不超过4.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该类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17.5亿元。 3、投资方式:以上资金将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 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 投资。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公 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4、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实施理财事项。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 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项目建设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 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风控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 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前, 需明确该购买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7、决策程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 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 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日常正常 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 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经2017年8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 公司计划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 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上述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事项。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 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额度不超过上述额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对美亚光电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 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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