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天然气:2017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6-06 标识与股份公司全称中英文组合-03 二〇一七年八月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明再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显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天俊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的实现,以及对未来的分析或测算,系需要依托客观条件不发生 重大变化为前提,故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 的风险,敬请查阅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其他披露事项”之“(二)可能面 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新疆鑫泰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乌市公司 指 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米泉公司 指 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压缩天然气公司 指 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五家渠公司 指 五家渠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阜康公司 指 阜康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焉耆公司 指 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博湖公司 指 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和硕公司 指 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库车公司 指 库车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长通运输公司 指 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精工建设公司 指 乌鲁木齐鑫泰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裕荣公司 指 乌鲁木齐鑫泰裕荣燃气有限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鑫泰房地产 指 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乌市公交集团 指 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珍宝巴士 指 乌鲁木齐市公交珍宝巴士有限公司 新业能源 指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17年6月30日 《公司章程》、《章程》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CNG 指 压缩天然气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新天然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Xinjiang Xintai Natural Ga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明再富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彬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电话 15209913939 传真 0991-3328990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阿勒泰路 蜘蛛山巷179号楼兰新城25栋1层商铺2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31400 公司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1400 公司网址 http://www.xjxtrq.com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天然气 603393 无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2-9层 签字会计 师姓名 魏云锋、李晓娜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 荐机构 名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签字的保 荐代表人 姓名 刘力军、周会明 持续督导 的期间 2016-09-01至2018-12-31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57,625,335.59 399,059,371.83 1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507,274.81 79,781,185.86 3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95,164,133.24 79,642,054.96 1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81,772.25 67,301,591.94 -28.1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88,217,186.49 1,788,199,546.47 0.00 总资产 2,034,262,963.72 2,090,523,374.44 -2.6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66 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66 4.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59 0.66 -1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6 12.49 减少6.43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22 12.47 减少7.25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396.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7,227,947.6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 益 12,899,793.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509,966.86 所得税影响额 -4,225,235.95 合计 15,343,141.57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的输配与销售、入户安装业务,目前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 均在新疆境内,包括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及新市区(高新区)一镇两乡、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 县、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等8个市(区、县等)。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种类、用户和用途如下: 产品及服务类别 用户类型 主要用途 天然气销售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 户及CNG汽车用户等 厨用、采暖、CNG汽车等燃料用气及工业 原料用气 天然气入户安装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 户等用气场所固定用户 为各类用户开始使用天然气前的必要步 骤 压缩天然气运输 加气站 CNG汽车燃料用气运输服务 (二)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燃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我国陆上绝大部分天然气开采及主干线管道输送均由中石油与中石化从事,公司绝大部分天 然气均直接采购自中石油及中石化下属单位,少量采购自新业能源的煤制气。 公司各子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 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 购气量,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或者约定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 用气计划,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 实际购气量的计量,通常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 认。 天然气质量,按国家标准GB17820-2012执行,不低于二类气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周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 (2)燃气输配模式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界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通过高压管线进入公司各城市门站, 在各城市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部分直接供给设在门站的CNG汽车加 气站,部分进入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及部分CNG汽车加气站供气。 和硕公司所用天然气均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至和硕县门站,在门站卸载并进行调 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后进行分流,部分供给和硕公司CNG汽车加气站,部分进入和硕县城 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 压缩天然气公司将通过管线进入其CNG母站的天然气压缩后,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 向其加气子站供气。 对于从事经营CNG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输供气。 (3)销售模式 ①管输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及普通工业用户,由双方签订合同后为其通气,合同中对气价、计 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均进行了约定。 对于大型工业用户,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对方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供气量、气 压、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均进行了约定。 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部分地区工业用户 和CNG批发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定价。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 沟通,努力达成上下游价格顺调的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争取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 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开拓,拓展业务区域并增大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气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结算方式包括IC卡及抄表两种方式。IC卡模式为用户先行对IC卡充值后 再用气,如卡内余额不足则需充值后才能继续用气,实际为预收款结算模式。抄表模式为每月定 期对用户燃气计量表进行抄表,根据抄表数确定用户用气量以及用户气款金额,客户采用预缴气 款或按月缴款方式付费。 ②CNG汽车加气站车用天然气 对于CNG汽车加气站汽车加气用户,通常在加气站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气价,现场及时 结算。 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的部分加气站还承担为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进行加气的任务,由 于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主要为公共交通车辆,加气频繁且加气量较大,因此采取每月末 进行汇总结算的方式。 ③车载CNG 对于从事经营CNG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CNG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对 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交付点、结算方式等。通常由公司将CNG用车载方 式运至对方CNG汽车加气站交付,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按月结算。 2、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本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各子公司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 燃气设施入户安装协议(合同),先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 计和设备选型,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 使用。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城市燃气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 修订),所属行业为“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行业发展状况 (1)城市燃气行业发展迅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城市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在城市现代化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提高城市燃气化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随着上游输配管道长度的不断增加和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下游用气需求的持续攀升,我 国城市燃气行业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2,058亿立方米。 (2)城市燃气普及率整体较高,但区域发展不平衡 随着我国城市燃气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城市燃气普及率整体较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 据显示,我国城市燃气普及率从2007年的87.4%上升到2015年的95.3%,但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 水平、气源供应等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整体来看,东部及南部沿海省市燃气普及率高于全国 平均,而大多数中西部省市以及东北地区由于设施建设不完备、气源不足等问题,导致普及率偏 低。 (3)城镇管网发展迅速 “十一五”期末,我国城镇燃气管网总长度由“十五”期末的17.7万公里提高至35.5万公 里。“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建城镇燃气管道约25万公里,到“十二五”期末,城镇燃气管道总 长度将达到60万公里。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城市管网发展迅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 我国城市天然气管道长度为49.8万公里,同比增长14.6%,未来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4)用气结构不断优化,天然气日益成为城市燃气的主导气源 由于天然气的经济性和作为清洁能源的环保优势,以及随着我国天然气气源的多元化和城市 燃气管道设施的完善,天然气日益成为城市燃气的主导气源。据运行快报统计,2016年,天然气 产量137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天然气进口量72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天然气消费 量205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1-6月份,天然气产量740.8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0%,增速比1-5月份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常规天然气增长8.9%,非 常规天然气增长5.7%,分别加快1.5和0.2个百分点。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是新疆燃气协会副理事长、新疆四川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2013年被列为新疆百家重 点培育成长性企业,是新疆主要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及新市区(高新区) 一镇两乡、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县、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等8个市(区、县)从事城市 燃气业务,全力助推新疆地区城镇化、工业化和气化全疆的进程,全面实现了输配体系的健全化 和市场终端的规模化布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为新疆城市天然气行业的领军企业。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最早从2000年开始在新疆从事燃气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及新 市区(高新区)一镇两乡、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县、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等8个市(区、 县)天然气市场的长期经营权。经过17年的专业经营和不懈努力,公司在行业内逐步确立了自身 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区域市场的规模优势 城市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周期长、投资大,且在同一供气区域内一般不允许重复建设。 因此,城市管道燃气运营商在特定供气区域内的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管网覆盖区域越广,规模 越大,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先发优势越明显。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运营管道(包括长输管线和城市主干网管线)长度达962.97 公里,调配站21座、加气站27座。在城市管道燃气的基础网络设施、管理用户等方面具有较为 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2、多气源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区域包括了南北疆的八个市(区、县),上游气源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单位。乌 鲁木齐市米东区及新市区(高新区)一镇两乡、阜康市、五家渠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三线运营方)、新业能源等多家单位供应;库车县处 于西气东输的源头,故库车公司具有中石油塔里木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公司双气源供应的独特 优势;焉耆公司、博湖公司、和硕公司天然气也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和中石化 河南油田公司双气源供应。一方面,公司不依赖单一气源使得公司的气源保障度相对较高,且可 以通过比较综合采购成本来调整各家上游供气单位购气量,以节约经营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靠 近资源地,管道运输成本较低,使得新疆的天然气用气成本较国内大多数城市具有明显的比价优 势,因而有助于提高城市燃气的普及率,为公司未来增加用户户数以及提高户均用气量奠定基础。 经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而且城市燃 气作为关系民生大计的基础能源,一直是天然气资源分配的优先配置对象。因此,公司的现有经 营及未来发展具备充足的气源保障基础。 3、自有高压管道优势 公司所采购天然气均直接引自上游供气单位门站,通过高压管道引入公司城市门站。其中包 括:(1)长达53公里由中石化雅克拉集气站至库车县高压长输管道,简称雅库线;(2)11.4 公里由中石化宝浪油田集气站至博湖、焉耆次高压输配管道,简称宝博线、宝焉线;(3)9.28 公里由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石油吐哈油田的城市门站至乌鲁木齐市米 东区高压、次高压输配管道,简称石米线;(4)8.7公里由中石化西北油田、中石油塔里木油田 的城市门站至库车东站的高压输配管道;(5)7.7公里由中石油新疆油田的准东门站至阜康西站 的高压输配管道;(6)8.7公里由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库和线至焉耆北站的高压输配管道。上述 长输高压管道的建成保障了公司的天然气供应,生产输配能力满足了上述区域目前及未来用户发 展需要。 4、管理优势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均具有多年的城市燃气行业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 的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人才优势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除了每年定期进行管理干部的培训, 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送培训的方式,培养了大量生产、经营、管理的人才外,还通过制定和完善《先 进性标准化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公司更能规范性、标准性、科学性、 高效性地进行法人治理。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特征: (1)高效的集中管理。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均持有100%股权,针对性地实施了人事、资金、 采购和投资的集中管理模式,极大提高了公司资源的利用效率。 (2)标准化决策管理。公司对投资发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安全运行、财务核算和员工 管理都制定了详尽的可操作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决策流程和决策依据明确清晰,管理效能和执 行效力均达到了较高水平。 (3)管理成效突出。2014年-2016年,公司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均维持在较 低水平,期间费用率分别为5.12%、5.69%和6.40%,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5、技术优势 (1)先进的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CNG生产装置。公司生产建设从规划、可行性研究、立项、 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等,严格执行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法规,保 证了建设质量和可靠运行。 (2)新技术采用。公司坚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更新并完善生产装备,不断提升生产装备 技术水平。 ①城市输配管网采用国内具有生产许可资质的,长期从事燃气管材生产的企业提供3PE防腐 无缝钢管、螺旋焊接钢管、防腐特性优良的PE管等优质管材铺设,以确保管网的建设质量和运行 安全。 ②场站建设采用先进的具有完备调压、计量监控功能的撬装式燃气输配装置,输配生产技术 参数由无线远传监控、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组成,提高了检测控制效率,确保了安全平稳供气。 ③CNG生产采用先进的自动、半自动控制技术和前置低压干燥脱水无废气排放、后置深度脱 水、在线露点检测、三级精度过滤等先进工艺,提高了生产装置的安全化程度。 ④采用先进的CNG液压长管拖车和液压加气子站装置,简化了储气设备,提高了安全生产系 数,满足了不具备天然气输配管网条件、相对偏远城镇的客户需求,拓展了市场。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大力弘扬鑫泰创业精神,坚持发 展不动摇,大力开拓天然气市场,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依托区域资源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强 化安全运营管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及目标管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在内的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在新疆维稳安保要求日益严格的情况下,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心、攻艰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稳 中向好的成绩,开辟了公司发展新局面。 1、主要业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7年1-6月 2016年1-6月 增幅% 一、天然气销售(万m3) 其中:CNG加气 3,854.24 4,464.94 -13.68 民用气 12,520.83 10,504.81 19.19 商业用气 1,353.62 1,118.54 21.02 工业用气 8,108.19 4,922.67 64.71 锅炉用气 2,678.39 2,232.46 19.97 公福用气 72.31 103.69 -30.26 合计 28,587.58 23,347.11 22.45 二、入户安装(户) 其中:居民用户 9,656.00 10,570.00 -8.65 非居民用户 293.00 224.00 30.80 合计 9,949.00 10,794.00 -7.83 2、合理使用IPO募集资金,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2,443,124.92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按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截 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进展如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用途 实施进度 1 米东区二期煤改气及工业园气化项目 管线 22.84% 2 米东区煤制气引入工程 管线 0.00% 3 米东区化工园区燃气管网延伸项目 管线 0.00% 4 米东区“两居”燃气气化工程项目 管线 0.00% 5 阜康城市扩能及气化九运街项目 管线 17.85% 6 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工程项目 管线、加气站 19.88% 7 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二期天然气输配 管线 22.26% 项目 8 五家渠工业园区北工业园天然气输配 项目 管线、调压站、加气 站 1.57% 9 天然气总站二期项目 现有加气站扩能 7.2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57,625,335.59 399,059,371.83 14.68 营业成本 326,102,875.62 279,250,211.80 16.78 销售费用 7,788,708.95 6,070,895.54 28.30 管理费用 17,896,291.70 19,181,142.48 -6.70 财务费用 -1,734,330.31 1,590,416.82 -20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81,772.25 67,301,591.94 -28.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0,040,032.43 -14,422,078.9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497,916.67 -123,178,662.50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归还借款,其利息费用同期减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因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形成的现金流 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 金 1,178,378,197.84 57.93 399,454,309.83 19.11 195.00 收回前期 理财产品 本金及利 息 预付账 13,705,317.06 0.67 20,369,178.29 0.97 -32.72 预付天然 款 气采购款 减少 其他应 收款 39,396,962.76 1.94 19,017,784.62 0.91 107.16 支付保证 金增加 存货 33,754,980.63 1.66 12,290,839.26 0.59 174.64 入户安装 项目备料 增加 其他流 动资产 39,474,964.03 1.94 905,613,034.95 43.32 -95.64 理财投资 减少 应付职 工薪酬 4,221,482.46 0.21 10,706,199.09 0.51 -60.57 本期支付 2016年年 终奖 应交税 费 9,915,936.19 0.49 18,272,210.93 0.87 -45.73 本期支付 前期所得 税费用 一年内 到期的 非流动 负债 28,000,000.00 1.34 -100.00 本期归还 银行借款 递延收 益 11,179,436.57 0.55 398,679.03 0.02 2,704.12 本期项目 补贴收款 资金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 公司子公司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管网设备(截止2017年6月30日账面价值 103,726,842.93元)及应收账款(截止2017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7,099,431.19元)为其8,000万元 借款(于2017年6月30日余额0.00万元)提供担保,该“抵押解除”手续于2017年8月10日办 理完毕。用于担保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项目 期末数 受限制的原因 用于担保的资产: 应收账款 7,099,431.19 用于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103,726,842.93 用于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抵押 其中:管网设备 103,726,842.93 合计 110,826,274.12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公司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签订《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天然 气特许经营协议》,并依法取得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公司成立乌鲁木齐鑫泰裕荣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拟做为特许经营协议权利义 务的履行主体。 随着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南控北扩、西延东进”战略的推进,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 行政区划范围将是乌鲁木齐市“北扩”的重点区域。随着该项目的实施,能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 境质量,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同时也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米泉公司 5,266.01 100 30,786.58 17,108.61 4,484.83 乌市公司 3,280.00 100 6,014.51 4,881.52 -16.09 博湖公司 2,411.06 100 3,637.79 3,497.32 126.30 库公司 3,200.00 100 14,246.34 12,179.42 2,717.07 阜康公司 2,415.00 100 7,466.91 4,537.77 803.55 和硕公司 1,000.00 100 2,681.25 1,267.41 -120.82 焉耆公司 2,800.00 100 6,075.71 4,652.62 307.05 压缩天然气公司 2,000.00 100 8,299.11 4,319.67 363.13 五家渠公司 2,700.00 100 17,484.67 6,740.57 1,667.99 长通运输公司 300.00 100 2,854.36 268.82 12.80 精工建设公司 1,000.00 100 113.10 110.82 -59.16 裕荣公司 4,000.00 100 3,504.87 -25.81 -25.81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城市天然气行业涉及到国计民生,对政府部门出台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城市燃气企业在市场 发展时需要考虑政府制定天然气价格、授予特许经营权等诸多政策性因素、条件,燃气企业的市 场发展必然和国家政策要求有紧密关系。由于受到各种资源的限制,竞争的加剧必将导致城市燃 气企业在终端客户发展的议价能力较弱,对政府相关部门支持的依赖性较大。政府为了确保燃气 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公共利益,对燃气企业经营实行许可制和准入制,对经营者资质 加以严格审批,同时也会给予企业一定的扶持。由于政府监管政策和监管力度的变化,会给企业 的经营模式和收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2、行业竞争风险 由于行业特性,城市燃气总体可投资项目的数量、规模相对较固定,同时城市燃气企业的投 资项目本身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而当长距离输气管道建成后,又具有地方专用 性和物质资产专用性等特点,导致城市燃气企业在管线建成后对该部分区域市场的燃气独供。由 此,城市燃气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将进一步导致企业在抢夺市场份额时难度加大。 3、价格管制风险 中国天然气行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上游和中游的定价受国家发改委 监管,下游城市燃气则受各地物价局监管。目前中国天然气终端销售定价受当地政府的监管,当 上游价格变动时终端售价通常不会自动联动,下游天然气公司需提出调价要求,将价格信号传递 给终端消费者。但下游企业实行价格联动通常存在时差,有时联动还因为地方政府的政治考虑而 未能顺利实现,因此近年来各地下游天然气公司纷纷提出建立一个延滞很小或即时生效的价格联 动机制,以改变企业经营不可控的不利局面。 4、管网安全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天然气供不应求,天然气现有产能滞后于消费需求的现象短期内仍无法根本扭 转。而城市天然气气源指标的分配又完全由城市燃气供应链上游气源供应商掌握,特别是中石油、 中石化等上游气源供应商对供应链中下游市场开发的介入,将会导致中下游企业之间竞争加剧, 城市燃气企业面临气源短缺的风险。此外,由于竞争格局的形成,分割的城市燃气市场将不利于 规模经营、统筹规划和建设,特别是在管网的安全、运行和调度等方面无法统一管理,从而使稳 定的供气保障受到影响。 5、市场运行风险 作为一次性能源和化工原料时,天然气与等热值的传统能源如煤炭、石油相比,在价格方面 处于劣势,它的竞争优势主要是其清洁环保的使用特点。但是随着国家对洁净煤、节能性装备等 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同时在政策上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强化,煤炭和石油等可替代 能源对环境污染程度将逐渐降低,这使得天然气的潜在市场需求量将会降低,并导致其市场开发、 拓展变得愈加困难。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在运用天然气发电的领域中,其发电成本远高于水电、 核电和燃煤发电,而天然气价格总体上升的趋势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不会改变。同时,供发电的天 然气供应不稳定,在燃气紧张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必然首先保证居民和重点工业的用气。因此在 二次能源市场的竞争中,天然气与其他替代性能源相比竞争力不足,且发展形势不明朗,必将造 成天然气现有终端客户数量及用气量萎缩,新市场开发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6年度股东大会 2017-04-25 www.sse.com.cn 2017-04-26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远 注1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股东明 再富、 明葹、 明再 凤、谢 生亮 注2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其他股 东、以 及董 事、监 事和高 级管理 人员 注3 2016年 9月12 日起12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售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 理人员 注4 锁定期 满后长 期有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 制人、 注5 2016年 9月12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 东明再 远 日起60 个月或 96个月 其他 股东明 再富、 明葹、 明再 凤、谢 生亮 注6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5%以上 股东 注7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及 控股股 东、董 事和高 级管理 人员 注8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 业竞争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远 注9 2016年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 联交易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远 注10 2016年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远 注11 2016年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12 2016年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注2:公司股东明再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明葹、明再凤、谢生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注3:公司股东无锡恒泰九鼎、昆吾民乐九鼎、烟台富春九鼎、昆吾民安九鼎、烟台元泰九 鼎、苏州荣丰九鼎、嘉兴楚庄九鼎、嘉兴晋文九鼎、嘉兴齐桓九鼎、兵团联创、明上渊、吴金川、 曲露丝、张思凤、成雁翔、黄效全、马祥高、何士林、张迪波、方小华、谢玉玲、袁国明、吴国 庆、曲文革、杜子春、陈建新、刘冬梅、赵黎、黄怀成、魏富明、曾平宣、钟清贵、唐伦英、刘 金蓉、向幼南、张智勇、张映禄、刘天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股东尹显峰、郭志辉、黄敏、段贤琪、王彬、曾先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6个月。 注4: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明再远、明再富、尹显峰、郭志辉、黄敏、 段贤琪、王彬、曾先泽承诺:锁定期满后,在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 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公司的股份。 注5: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 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A股上市发行价(若公 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下同)。 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 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具体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 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注6:公司股东明再富、明葹、明再凤、谢生亮承诺: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A股上市发行价。 注7:公司股东尹显峰承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 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公司股东无锡恒泰九鼎、昆吾民乐九鼎、烟台富春九鼎、昆吾民安九鼎、烟台元泰九鼎、苏 州荣丰九鼎、嘉兴楚庄九鼎、嘉兴晋文九鼎、嘉兴齐桓九鼎承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 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数量的100%;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 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注8: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A股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启动日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明确、具体的增持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于收 到书面通知书之日的次日予以公告。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次日起,控股股东可以开始实施增持计 划。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 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连续12个月内增持 比例累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 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2、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A股股票完成后15个交易日内,若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未出现,则负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明确、具体的增持方案,方案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于收到书面通知 书之日的次日予以公告。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次日起,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 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 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税后)和现金分红(税后)总和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 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 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 求后,方可聘任。 3、公司回购A股股票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票完成 后15个交易日内,若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未出现,则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明确、 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 期限等内容。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应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 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注9: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除公司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均没有以任何形式 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自身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如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有 效措施,并促使本人自身、受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采取有效 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会以任何 形式支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或其下 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凡本人自身、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 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 自身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5、凡本人自身、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过 程中形成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并适用于商业化的,其将优先转 让予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注10: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11: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 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 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注12:公司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 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且不低于回购时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6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协商 确认。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 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本公司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对于本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按照上述新准则调整营业外收入项目 减少7,690,579.25元,与日常经营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7,690,579.25元,与日常经营无关的仍计入 营业外收入。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4,93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明再远 0 57,249,553 35.78 57,249,553 质押 31,015,291 境内 自然 人 尹显峰 0 6,242,965 3.90 6,242,965 无 境内 自然 人 无锡恒泰 九鼎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0 5,778,225 3.61 5,778,225 无 境内 自然 人 明再富 0 4,692,987 2.93 4,692,987 无 境内 自然 人 苏州工业 园区昆吾 民乐九鼎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0 3,077,161 1.92 3,077,161 无 境内 自然 人 烟台富春 九鼎创业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0 2,621,285 1.64 2,621,285 无 境内 自然 人 苏州工业 园区昆吾 民安九鼎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0 2,484,523 1.55 2,484,523 无 境内 自然 人 郭志辉 0 2,370,554 1.48 2,370,554 无 境内 自然 人 烟台昭宣 元泰九鼎 创业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0 2,362,956 1.48 2,362,956 无 境内 自然 人 黄敏 0 2,188,204 1.37 2,188,204 无 境内 自然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曾秀贤 18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85,300 张宇 17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4,900 蔡伟灵 17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200 深圳市前海富尊 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前海富尊多 策略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151,789 人民币普通股 151,789 龚友芬 12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600 王光亚 120,850 人民币普通股 120,850 王大维 106,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200 殷江 1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000 北京国泰群同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满万祥 9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9,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与股东明再富为兄弟关系;股东无锡恒泰九鼎、昆吾民乐 九鼎、烟台富春九鼎、昆吾民安九鼎、烟台元泰九鼎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的基金。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 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 易时间 新增可 上市交 易股份 数量 1 明再远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