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四创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7-03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全资子公 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 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7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9,014股,价格为61.48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26,000.0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5月16日止,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0.00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6,000.00万元,全部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雷达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截至2017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元) 期末余额(元)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合 肥分行长江 路支行 257,4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600,000.00 679,330.00 募集资金利息 79,330.00 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合 肥分行高新 区支行 0.00 募集资金余额 256,799,779.00 256,799,779.00 募集资金利息 0.00 合计 257,400,000.00 257,479,109.00 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银 行询证费200.00元及银行邮电费21.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799,779.00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博微长安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博微长安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 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借 用资金到期前,博微长安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合规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博 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 同意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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