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桂林旅游:2016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21:37:40 中财网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

2017-015

2017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罗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丽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朱文晖

独立董事

出差在外

晏小平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
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4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0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桂林旅游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控股股东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桂林航旅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漓江大瀑布饭店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两江四湖公司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丰鱼岩公司



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银子岩公司



桂林荔浦银子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温泉公司



贺州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龙胜温泉公司



桂林龙胜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资江丹霞公司



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公司

丹霞温泉公司



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旅游汽车公司



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井冈山公司



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龙脊公司



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桂圳公司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罗山湖旅游公司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兴进公司



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宋城演艺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地假期公司



桂林天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

漓江千古情公司



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

荣宝斋公司



荣宝斋(桂林)拍卖有限公司

新奥燃气公司



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桂林旅游

股票代码

00097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桂林旅游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ilin Tourism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GT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 涛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翠竹路27—2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41002

办公地址

广西桂林市翠竹路27—2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41002

公司网址

http://www.guilintravel.com

电子信箱

gtcl000978@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锡军

陈薇

联系地址

广西桂林市翠竹路27—2号琴潭汽车客运站
大楼708房

广西桂林市翠竹路27—2号琴潭汽车客运站
大楼704房

电话

(0773)3558976

(0773)3558955

传真

(0773)3558955

(0773)3558955

电子信箱

gllyzqb@163.com

glly000978@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450300708618439A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
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1、2006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经
营范围扩大,增加“仓储;卫星定位产品的销售及监控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分支机构使用(竹
江码头管理、旅游餐饮服务及其他旅游服务,汽车出租、酒店、客运站)”。

2、2009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经
营范围增加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游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
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4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雷超、陈文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6年

2015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年

营业收入(元)

486,241,748.05

499,996,211.06

-2.75%

991,375,74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85,425.94

31,746,849.97

-81.15%

37,236,13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509,270.45

28,457,485.05

-172.07%

48,519,668.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4,628,942.30

258,380,077.82

10.16%

119,118,059.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

0.088

-80.68%

0.1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

0.088

-80.68%

0.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1%

2.17%

-1.76%

2.59%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

2014年末

总资产(元)

2,666,741,208.26

2,850,789,421.61

-6.46%

3,058,634,25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60,479,786.80

1,472,499,223.06

-0.82%

1,456,956,873.09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7,478,709.40

106,126,813.26

153,441,579.18

129,194,64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58,601.09

15,483,343.98

44,562,300.33

-43,201,61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744,965.72

5,808,850.27

43,182,005.28

-57,755,16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10,360.04

101,158,903.94

64,060,492.78

143,019,905.6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2016年金额

2015年金额

2014年金额

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3,272.67

-241,135.56

-6,798,599.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690,137.26

2,605,846.96

905,963.48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1、
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3,534,396.0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162,16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243,424.67

-2,307,279.66

444,969.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342,534.13

-181,166.42

-5,789,060.97

2016年10月12日,本公司子公
司旅游汽车公司与新国线集团
(广西)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将持有新国线集团
(桂林)运输有限公司49%的股
权以980,000.00元转让给新国线
集团(广西)运输有限公司,转
让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的差异为342,534.13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49,478.59

60,822.41

136,476.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799.07

60,474.05

72,492.58



合 计

26,494,696.39

3,289,364.92

-11,283,532.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桂林两江四湖旅
游有限责任公司
公益岗位补贴

27,837.10

根据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财政局下发的市劳社发[2004]59号
《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
用人单位在市政府下达开发任务指标内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的,由市政府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公司
聘用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两江四湖景区保安和保洁工作,2016年度获得桂林
市财政部门给予的岗位补贴为27,837.10元。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
出租车业务等。


公司拥有桂林地区核心旅游资源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丰鱼岩景区、龙胜温泉景区、资江天门山景区、资江丹
霞温泉景区的经营权,并与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建设桂林市区著名景区—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
公司拥有五星级酒店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公司拥有新改造的漓江星级游船24艘,共2772
个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星级游船总数的29.63%;公司拥有出租汽车394辆,约占桂林市出租汽车总量的17.03%;公司拥
有大中型旅游客车258辆,约占桂林市旅游客车总量的9.47%。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期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银子岩景区、两江四湖
景区。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为旅游行业。从内部环境来看,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篇之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转型优化,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带薪休假制度逐步落实,基础设施条件不断
改善,航空、高铁、高速公路等快速发展,旅游消费得到快速释放,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我国旅游业将迎来新
一轮黄金发展期;从外部环境来看,全球旅游业将持续稳定发展,亚太地区旅游业将保持持续增长,增速将继续高于世界
经济增速,我国旅游业发展处于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之中,但全球区域性经济复苏尚不稳定,入境旅游面临一定的不确定
性。今后几年旅游行业整体处于平稳增长的态势。


公司为综合性旅游企业,也是桂林地区最大的旅游集团,公司在桂林地区的龙头地位及市场份额将维持稳定态势。从行
业地位看,公司在行业中具有以下优势:1、所处区域的资源优势;2、政策支持优势 ;3、旅游资源垄断优势;4、一体化
营销优势;5、品牌优势;6、区域优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238,789,911.40元,较本报告期初(151,291,378.00元)增长
57.83%,增长的主要原因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9、长期股权
投资”。


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523,606,616.24元,较本报告期初(597,824,834元)下降12.41%,下降
的主要原因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3、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拥有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环城水系水上游特许专营权40 年(2010年-2050年);

2、公司拥有桂林荔浦银子岩景区66年经营权(2002年-2068年);

3、公司拥有丰鱼岩景区50年经营权(1998年-2048年);

4、公司拥有贺州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2004年-2044年);

5、公司拥有桂林龙胜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自2001年-2041年);

6、公司拥有桂林资源县资江天门山景区经营权;

7、公司拥有桂林资源县丹霞温泉景区经营权;

8、公司拥有桂林漓江景区营运客船指标约7,938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游船客位总数的42%;

根据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漓江“精华游”线路游船提档改造工作的通
知》(漓管【2015】52号),桂林市各游船企业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游船的升级改造,在限期内没完成改造
的游船不具备营运资格。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新改造的漓江星级游船24艘,共2772个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星级
游船总数的29.63%。公司漓江游船的提档改造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原拥有的桂林漓江景区营运客船指标客位数不变。


9、公司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建设桂林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期限40年(2002-2042年)。


10、公司拥有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游船运力数量1,394个客位,约占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运力总量(客位)的58%。


本报告期,公司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出让项目
合同书》,公司以4,500万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游船运力数量为700个客位;经营范围:桂林漓江城市段(虞
山桥至大圩),包含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日游、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夜游(完善象鼻山至
龙船坪航道夜航设施后开通)、龙船坪码头——大圩线路水上游览(完善航道设施达到通航条件后开通);经营权期限:
10年,即从2016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止,当前未具备开通条件线路的经营权期限从完善设施达到开通条件起计算。

漓江城市段水上游原有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其中本公司及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拥有694个客位。在漓江城市段
运力总量控制数2,395个客位中(原有1,695客位与本公司本次取得的700客位之和),本公司共拥有1,394个客位。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6年是公司实施“345”战略的关键一年(公司“345”战略的具体内容见本节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公司发展战
略、机遇和挑战(1)公司中期发展目标)。在以刘涛董事长为首的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以“345”战略为指引,内抓管
理,外树形象,旅游主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迈出了改革发展的新步伐。


(一)面对困难挑战,精心谋篇布局。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挑战比预想的大。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竞争日
趋白热化;内部非经营性项目损失集中体现,风险陡增。面对新环境、新变化,公司董事会保持定力、科学研判、理清思
路、强化措施,着力在经营管理、项目建设、整合盘活等方面用心谋划、主动作为,带领全体员工苦干实干,稳增长、调
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公司发展呈现出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局面。


(二)旅游主业发展态势良好。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24.17万元,同比下降2.75%;实现营业利润-6,288.65万元,同比下降361.83%;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54万元,同比下降81.15%。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
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营业收入减少1,629.91万元,若扣除“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公司可实现营业收入50,254.08万元,
同比增加0.51%(上年同期为49,999.62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对控股
子公司桂圳公司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963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上述对桂圳公司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使得本公司
2016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476万元。若扣除公司对桂圳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公司本报告期
可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5万元,同比增长123%(上年同期为3,175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子岩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7,684万元,同比增长11.19%,实现净利润5,011万元,同比增长17.99%,其收入、利润在保持原有高速增长的
基础上,继续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再次刷新历史记录;公司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亿元,同比增长
7.62%,实现净利润4,135万元,同比增长253.72%,其收入、利润双双再创历史新高。


(三)实施简政放权改革。


修改招投标管理办法,改由各企业自行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项目内容,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
组,公司充分授权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调动各方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四)投资改造全方位发力。


先后投入约2.6亿元,推动“漓江千古情”项目征地,新建和更新改造各类游船50艘,获得漓江城市段700客位经营权,开
展两江四湖景区创5A,对桂林新奥燃气公司增资扩股,购置出租车100辆、旅游汽车20辆,开展龙胜、贺州温泉景区改造
提升前期工作,建设贺州温泉鸟巢度假酒店,新建和改造贺州温泉、丰鱼岩和银子岩景区3A级旅游厕所,推进公司OTO信
息化建设等,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五)两江四湖景区成功晋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两江四湖公司对照国家5A景区标准,对两江四湖景区园林绿化、灯光系统、交通游览等配套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景
区面貌焕然一新。2017年2月27日,两江四湖景区成功晋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


2016年度,两江四湖景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品牌”称号,两江四湖公司荣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称号,成为
全市旅游行业第二家获此殊荣的企业。


(六)“漓江千古情”项目土地成功摘牌。


“漓江千古情”项目成功申报为桂林市2016年重大项目,并于2016年12月21日实现项目土地成功摘牌。


(七)漓江市内游整合稳步推进。



漓江市内游新航线于2016年10月29日正式启航,夜游漓江成为桂林又一精品旅游线路。目前,整合运营工作正在稳步
推进中。


(八)加大整合盘活力度。


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挂牌交易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丰鱼岩公司
51%股权暨债权议案,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罗山湖项目获得425亩土地只征不转手
续,获批100亩建设用地指标。


(九)探索改造提升。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龙胜、贺州温泉景区改造提升的研究和探索。聘请绿维创景和华创智成作为两景区改造提升的策
划机构,前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贺州温泉景区建设鸟巢酒店并于2017年1月15日投入试运营,已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十)强化运营管理。


合并运营管理部和市场推广部设立运营推广部,进一步理顺了管理关系。在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
企业开发扩项收入奖励办法、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奖惩挂钩责任状、评选突出贡献奖等,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对照公司年度总体经营方案,狠抓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实行每月目标完成情况与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绩效奖惩
挂钩,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与中国移动等接洽和探讨,迈出旅游大数据建设第一步。漓江游船公司充分利用四星级
游船和高端游船自组自装政策。漓江大瀑布饭店设立桂林市首家五星级婚礼堂,婚宴收入同比增长7.6%。引入荣宝斋艺术
馆、设立“清湘书屋”、“红酒吧”等,提升饭店文化品位。旅游汽车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100台出租车经营权指标。资江丹霞
公司和丹霞温泉公司狠抓减亏增效,同比减亏39万元。


2016年公司实施“345”战略,旅游业主业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本报告期公司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1%,实现营业收入
48,624万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万元。若扣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桂圳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具
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
告》),公司2016年度可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5万元,同比增长123%。


2014年6月18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乙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市临桂新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丙方)、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丁方)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
议》。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
司18%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旅,持有桂林航旅16.32%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桂林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2016年3月4日,上述甲乙丙丁四方签署了《桂林航空旅
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6%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旅。《补
充协议二》所述的股权变动完成后,桂林航旅持有公司16%的股份,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桂林五洲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7.87%的股份。2016年7月8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桂林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9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人民政府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本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公
告》。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收到桂林市国资委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桂林旅游发
展总公司以所持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出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134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所持本公司57,616,000股股份持有人变更为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不
变,其中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915,000股,占总股本的10.81%;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持有本公司25,435,422股,
占总股本的7.06%。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桂林旅游发
展总公司以所持本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2016年12月8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7,616,000股股份已经过户至桂林航旅证券
账户。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桂林航旅持有本公司16%的股份,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桂林五洲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7.87%的股份。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旅游发
展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股份过户至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4年末本公司将福隆园项目转由兴进公司承继,兴进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
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及2015年8月5日发布的《桂林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依据兴进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制订的还款计划,2016年度兴进公司已
按还款计划支付13,445.44万元福隆园项目款项。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
打造演艺项目的议案,公司与宋城演艺在阳朔县设立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漓江千古情”演艺项目。漓
江千古情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与宋城演艺以现金认缴各自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持股
比例30%;宋城演艺出资额14,000万元,持股比例70%。漓江千古情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0,00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阳朔县阳
朔镇骥马村,项目用地约160亩,主要建设内容:剧场、演艺、文化旅游、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等。漓江千古情公司相关工
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17日完成,本公司于2016年11月以现金方式实缴出资额6,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
漓江千古情项目征地工作已全部完成,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公司(乙方)于2016年3月29日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署了《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
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公司以4,500万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游船运力数量为700个客位;经营范围:桂
林漓江城市段(虞山桥至大圩),包含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日游、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夜
游(完善象鼻山至龙船坪航道夜航设施后开通)、龙船坪码头——大圩线路水上游览(完善航道设施达到通航条件后开通);
经营权期限:10年,即从2016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止,当前未具备开通条件线路的经营权期限从完善设施达到开通
条件起计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原有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其中本公司及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拥有694个客位。

在漓江城市段运力总量控制数2,395个客位中(原有1,695客位与本公司本次取得的700客位之和),本公司共拥有1,394个客
位。根据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对漓江城市段现有游船企业进行整合及漓江城市段游船更新提升工作,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
管理委员会推动和支持配合本公司上述整合及提升工作。公司可采取股份制合作方式或收购兼并方式完成漓江城市段现有
游船企业拥有的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的整合。上述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控制桂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旅游资源,
打造以“三山两洞”(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芦笛岩、七星岩)为中心,“两江四湖”(漓江、桃花江、榕湖、杉湖、桂
湖、木龙湖)为纽带的市区水上游精品,并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2,242万元漓江城市段水
上游览经营权款项,相关整合事宜尚在进行中。本报告期,两江四湖公司与漓江城市段现有游船企业桂林市风光旅游有限
责任公司(风光公司)、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骏达公司)成立了桂林漓江市内游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主要经营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业务,两江四湖公司持有该公司79.43%的股份,风光公司持有该公司17.83%的股份,
骏达公司持有该公司2.74%的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缴纳出资额。为更好的推动漓江城市段资源整合工作,2016年12
月30日,公司与公司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签署了《漓江城市段水上经营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取得的上述漓江城市段
水上游览经营权及游船运力数量700个客位转让给了两江四湖公司。


2015年10月29日,公司(股东1)与桂林市天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东2)、阳朔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3)、桂林市假期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4)注册设立桂林天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该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旅游项目投资、管理,汽车租赁,旅行社业务,机票、车票、景区票务代订,主营“O2O”

电商及地面旅游服务综合体系运营管理业务。本公司持股51%,股东2、股东3、股东4分别持股16.4%、16.3%、16.3%。2016
年3月23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桂林天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其缴纳10%股权
(50万元)的出资额。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股东1)、桂林市天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东2)、阳朔天顺国际旅
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3)、桂林市假期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4)、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5)
分别持股41%、16.4%、16.3%、16.3%、10%。同日,股东1、股东2、股东3、股东4、股东5签署了《股东协议》。按《股
东协议》的约定,各股东首期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50%。截止本报告期末,股东1、股东2、股东3、股东4、股东5以现金
方式实缴的出资额分别为102.5万元、41万元、40.75万元、40.75万元、25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28.35 万
元,净资产102.97万元,2016年度亏损147.03万元。


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桂圳公司65%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
案,相关公告刊载于2013年2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利用自筹资金10,140万元收购桂
圳公司65%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出资额为650万元,占桂圳公司注册资本的65%;文良天出资额为350万元,占桂圳
公司注册资本的35%。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及文良天按持股比例对桂圳公司进行增资,总增资额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
资额为3,250万元,文良天增资额为1,750万元。增资完成后,桂圳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额为3,900万元,
持有其65%的股权;文良天出资额为2,10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桂圳公司主要开发桂林“天之泰”商业物业综合体项目。



由于桂圳公司第二大股东文良天不愿按持股比例投入资金建设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公司正在
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自2015年一季度起,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处于暂时停工状态。鉴于桂圳公司的经营状况截止2016
年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已发生实质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公司在
2016年12月31日对控股子公司桂圳公司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963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的《桂林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司目前正在寻求关于桂圳公司处
置、剥离或对外合作的合适方案。


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筹资金2,590万元收购桂林罗山
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的议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已报深交所备案),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201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现金7,000万元对罗山湖旅游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罗山湖旅游公司注
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10,100万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7,07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0%,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
司的出资额为3,03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相关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罗山湖旅游公司主要开发桂林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及其配套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目前该项目基建工
程暂时处于停工状态,征地工作仍在继续推进,公司也在寻求关于罗山湖旅游公司处置、剥离或对外合作的合适方案。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
出租车业务等。本报告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24.17万元,同比下降2.75%;实现营业利润-6,288.65万元,同比下降361.83%;实
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54万元,同比下降81.15%。


上述指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对控股子公司桂圳公司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963万元(具
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对部分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
告》),上述对桂圳公司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使得本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476万元。若扣除公
司对桂圳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可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5万元,同比增长123%

本报告期公司景区(两江四湖、银子岩、丰鱼岩、龙胜温泉、贺州温泉、资江丹霞景区、丹霞温泉景区)共接待游客
343.61万人次,同比增长5.48%;公司漓江游船客运业务共接待游客57.37万人次,同比下降10.74%;漓江大瀑布饭店共接
待游客32.80万人次,同比增长8.65%;旅游汽车公司共接待游客80.15万人次,同比下降3.04%。


公司本期旅游主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主要原因:银子岩景区、两江四湖景区继续维持良好发展态势,其中银子岩景区接
待游客167.67万人次,同比增14.16%,实现营业收入7,684万元,同比增11.19%,实现净利润5,011万元,同比增17.99%;两
江四湖景区共接待游客120.39万人次,同比增5.82%,实现营业收入11,319万元,同比增7.62%,实现净利润4,135万元,同
比增253.72%。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25,572.62万元,同比下降7.71%。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1,308.47万元,同比增长6.43%。


本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15,428.92 万元,同比增长7.06%。


本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4,860.89万元,同比下降19.18%,主要原因:本报告期末,公司贷款总额比年初减少了1.37亿元,
公司的银行借款平均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62.89万元,同比增长10.16%,主要原因:(1)公司2015年度缴纳了转让
福隆园地产项目的相关税费。(2)本报告期,公司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收到桂林市财政局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公益性
费用补贴1,800万元;公司收到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补助350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
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市财行[2015]59号),公司收到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政府补助300
万元。



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81.33万元,上年同期为-5,983.51万元,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
司2015年收到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前年度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门票分成欠款3,129.31万元,2016
年收到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2015年度门票分成款1,134万元。(2)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了2,242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
览经营权款项。(3)本公司按新奥燃气公司宣告分配的股利中所享有的份额11,593,891.67元转增实收资本,同时以现金
8,406,108.34元向新奥燃气公司增资,增资总额20,000,000.01元。(4)本报告期,公司缴纳了漓江千古情公司出资额6,000
万元。


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34.33万元,上年同期为-27,383.64万元,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
司期末银行借款总额比期初减少,支付的银行利息同比减少。(2)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减少2.95亿元。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486,241,748.05

100%

499,996,211.06

100%

-2.75%

分行业

旅游服务业

473,957,676.59

97.47%

487,149,034.57

97.43%

-2.71%

公路客运站场(琴潭站)

8,120,442.05

1.67%

8,959,604.33

1.79%

-9.37%

车辆检测

4,163,629.41

0.86%

3,887,572.16

0.78%

7.10%

分产品

景区

240,040,753.05

49.37%

234,032,804.77

46.81%

2.57%

漓江大瀑布饭店

95,930,744.22

19.73%

101,692,623.07

20.34%

-5.67%

漓江游船客运

91,855,326.83

18.89%

101,950,682.99

20.39%

-9.90%

公路旅游客运

32,015,793.67

6.58%

36,288,846.14

7.26%

-11.78%

出租汽车营运

13,800,107.36

2.84%

13,159,171.60

2.63%

4.87%

公路客运站场(琴潭站)

8,120,442.05

1.67%

8,959,604.33

1.79%

-9.37%

车辆检测

4,163,629.41

0.86%

3,887,572.16

0.78%

7.10%

其他

314,951.46

0.06%

24,906.00

0.00%

1,164.56%

分地区

广西

486,241,748.05

100.00%

499,996,211.06

100.00%

-2.7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旅游服务业

473,957,676.59

248,771,643.02

47.51%

-2.71%

-7.83%

2.92%

分产品

景区

240,040,753.05

111,478,121.61

53.56%

2.57%

-5.34%

3.88%

漓江游船客运

91,855,326.83

42,597,419.12

53.63%

-9.90%

-16.90%

3.91%

漓江大瀑布饭店

95,930,744.22

56,538,313.44

41.06%

-5.67%

-7.80%

1.36%

分地区

广西

486,241,748.05

255,777,302.67

47.40%

-2.75%

-7.69%

2.8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旅游服务业

人工工资

73,952,504.62

28.91%

82,090,515.85

29.63%

-9.91%

旅游服务业

固定资产折旧

59,073,417.96

23.10%

55,684,617.56

20.10%

6.09%

旅游服务业

燃料

22,497,116.21

8.80%

27,323,399.01

9.86%

-17.66%

旅游服务业

餐饮物耗成本

20,547,580.56

8.03%

25,150,111.45

9.08%

-18.30%

旅游服务业

劳务支出

18,763,548.63

7.34%

23,786,350.99

8.58%

-21.12%

旅游服务业

水电费

5,688,754.42

2.22%

6,128,843.18

2.21%

-7.18%

公路客运站场(琴潭站)

人工工资

2,087,865.00

0.82%

2,324,107.13

0.84%

-10.16%

公路客运站场(琴潭站)

固定资产折旧

1,217,359.74

0.48%

1,270,961.44

0.46%

-4.22%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景区

人工工资

36,989,352.81

14.46%

40,184,425.42

14.50%

-7.95%

景区

固定资产折旧

29,560,419.40

11.56%

28,044,377.49

10.12%

5.41%

景区

燃料

3,548,539.77

1.39%

4,464,140.39

1.61%

-20.51%

景区

餐饮物耗成本

3,185,867.35

1.25%

4,537,276.27

1.64%

-29.78%

景区

劳务支出

15,378,410.57

6.01%

17,020,494.48

6.14%

-9.65%

漓江游船客运

人工工资

18,003,215.02

7.04%

19,370,014.46

6.99%

-7.06%

漓江游船客运

固定资产折旧

4,005,102.80

1.57%

3,838,828.35

1.39%

4.33%

漓江游船客运

燃料

8,492,626.58

3.32%

10,323,236.99

3.73%

-17.73%

漓江游船客运

餐饮物耗成本

2,602,259.78

1.02%

4,835,940.51

1.75%

-46.19%

漓江游船客运

劳务支出

2,658,745.47

1.04%

5,427,948.00

1.96%

-51.02%

漓江大瀑布饭店

人工工资

12,566,850.89

4.91%

15,413,174.00

5.56%

-18.47%

漓江大瀑布饭店

固定资产折旧

10,906,387.81

4.26%

10,566,820.11

3.81%

3.21%

漓江大瀑布饭店

燃料

3,283,132.75

1.28%

3,722,887.60

1.34%

-11.81%

漓江大瀑布饭店

餐饮物耗成本

14,759,453.43

5.77%

15,776,894.67

5.69%

-6.45%

漓江大瀑布饭店

劳务支出

726,392.59

0.28%

1,337,908.51

0.48%

-45.71%

漓江大瀑布饭店

水电费

5,688,754.42

2.22%

6,128,843.18

2.21%

-7.18%

公路旅游客运

人工工资

5,485,117.90

2.14%

6,258,901.97

2.26%

-12.36%

公路旅游客运

固定资产折旧

10,913,191.17

4.27%

9,935,687.29

3.59%

9.84%

公路旅游客运

燃料

7,172,817.11

2.80%

8,813,134.03

3.18%

-18.61%

出租汽车客运

人工工资

907,968.00

0.35%

864,000.00

0.31%

5.09%

出租汽车客运

固定资产折旧

3,688,316.78

1.44%

3,298,904.32

1.19%

11.80%

公路客运站场(琴潭站)

人工工资

2,087,865.00

0.82%

2,324,107.13

0.84%

-10.16%

公路客运站场(琴潭站)

固定资产折旧

1,217,359.74

0.48%

1,270,961.44

0.46%

-4.22%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①本报告期,公司的独资子公司旅游汽车公司独资设立了桂林蓝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
范围:软硬件开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存储;电脑硬件及耗
材、办公设备的租赁、销售,卫星定位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出租车约车服务;国内各类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截
止本报告披露日,旅游汽车公司尚未缴纳出资。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82,819.98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 2,867.79


元。


②本报告期,公司的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与桂林市风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风光公司)、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骏达公司)成立了桂林漓江市内游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经营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业务,两江
四湖公司、风光公司、骏达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79.43%、17.83%、2.74%的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各股东尚未缴纳
出资。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740,171.61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6,288.29元。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26,082,341.2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5.9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

87,727,683.91

18.04%

2

桂林江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12,607,534.00

2.59%

3

阳朔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11,347,853.00

2.33%

4

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7,463,013.38

1.53%

5

桂林市金天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6,936,257.00

1.43%

合计

--

126,082,341.29

25.9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市场拓展处原名称为桂林漓江游览调度结算中心。


(2)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64,396,993.1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4.5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9.8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桂林市财政局

22,420,000.00

12.02%

2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8,267,805.67

9.80%

3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汽车客运总站

9,787,114.10

5.25%

4

桂林旅程景区通营销有限公司

8,581,550.00

4.60%

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供电局

5,340,523.39

2.86%

合计

--

64,396,993.16

34.54%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出让
项目合同书》,公司以4,500万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本报告期公司向桂林市财政局支付了支付了2,242万元漓
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旅游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桂林五洲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其他前
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
他关联方在其他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3、费用

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3,084,672.17

12,293,678.87

6.43%



管理费用

154,289,227.03

144,114,159.77

7.06%



财务费用

48,608,903.85

60,143,328.87

-19.18%

本报告期末,公司贷款总额比年初减少了1.37
亿元,公司的银行借款平均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 目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4,075,277.91

690,594,082.61

-2.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446,335.61

432,214,004.79

-9.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628,942.30

258,380,077.82

10.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303,248.80

35,168,692.46

-47.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116,553.15

95,003,802.26

92.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813,304.35

-59,835,109.80

175.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5,000,137.80

683,000,000.00

-34.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343,421.87

956,836,351.20

-32.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343,284.07

-273,836,351.20

-25.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527,646.12

-75,291,383.18

10.9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462.89万元,同比增长10.16%,主要原因:

(1)公司2015年度缴纳了转让福隆园地产项目的相关税费。


(2)本报告期,公司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收到桂林市财政局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公益性费用补贴1,800万元;公司
收到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补助350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
通知》(市财行[2015]59号),公司收到关于“桂林两江四湖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政府补助300万元。


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81.33万元,上年同期为-5,983.51万元,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

(1)公司2015年收到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前年度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门票分成欠款3,129.31
万元,2016年收到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2015年度门票分成款1,134万元。

(2)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了2,242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3)本公司按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宣告分配的股利中所享有的份额11,593,891.67元转增实收资本,同时以现金
8,406,108.34元向新奥燃气公司增资,增资总额20,000,000.01元。


(4)本报告期,公司缴纳了漓江千古情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


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34.33万元,上年同期为-27,383.64万元,同比变动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期末银行借款总额比期初减少,支付的银行利息同比减少。


(2)本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减少2.9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 额

占利润总

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

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35,279,780.29

-101.07%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0、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0.00







资产减值

97,656,280.76

-279.78%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9、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收入

29,000,631.80

-83.08%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1、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1,019,354.78

-2.92%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2、营业外支出"。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6年末

2015年末

比重增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货币资金

113,894,718.89

4.27%

197,422,365.01

6.93%

-2.66%

①本报告期公司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款;②本报告期公司以现金840.61万元向新奥燃
气公司增资;③本报告期缴纳了漓江千古情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④本报告期,公司支
付了2,242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应收账款

86,330,376.19

3.24%

197,144,258.47

6.92%

-3.68%

①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兴进公司支付的承继福隆园项目转让款1.34亿元;②本报告期公司
收到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公园门票分成款1,134万元。


存货

81,110,809.85

3.04%

79,368,621.80

2.78%

0.26%



投资性房地产

49,611,886.37

1.86%

56,601,176.84

1.99%

-0.13%



长期股权投资

238,789,911.40

8.95%

151,291,378.00

5.31%

3.70%

①本报告期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宣告分配的股利中所享有的份额11,593,891.67元转增实
收资本,同时以现金8,406,108.34元向新奥燃气公司增资,增资总额20,000,000.01元。

②本公司与宋城演艺共同出资设立漓江千古情公司,打造“漓江千古情”演艺项目。截止
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缴纳出资6,000万元,占漓江千古情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327,262,161.22

38.58%

342,212,895.28

35.81%

2.77%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12.27%

307,000,000.00

12.00%

0.27%

本报告期,公司偿还了部分到期银行借款,并调整了公司债务结构,将部分短期借款转
为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789,700,000.00

0.56%

501,800,000.00

10.77%

-10.21%

本报告期,公司调整了债务结构,将部分短期借款转为长期。


长期待摊费用

25,169,814.12

29.61%

2,430,906.44

17.60%

12.01%

罗山湖旅游公司本期将原罗山湖别墅酒店及体育休闲工程项目中入园道路及给排水、公
共停车场和供水及污水处理工程等配套设施资产使用权重分类至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应付账款

67,523,627.22

0.94%

44,038,301.36

0.09%

0.85%

根据《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本报告期末公
司应支付2,258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1日出具了
《民事裁定书》[(2016)桂03财保6号]及[(2016)桂03 财保6号之一],查封被申请人桂圳公司名下的估价为5,000万元的房产。

本公司以座落于桂林市翠竹路27-2号1-2层办公综合楼、座落于桂林市翠竹路27-2号汽车客运主站房、位于琴潭啤酒厂以南、
十二中以北交通运输站场综合用地使用权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发布的《桂林旅
游诉讼公告》。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03,445,000.01

3,700,000.00

2,695.81%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
司名称

主要业务

投资
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

比例

资金来源

合作方

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截至资产负债表
日的进展情况

预计
收益

本期投资盈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引(如有)

桂林漓江
千古情演
艺发展有
限公司

主要打造
“漓江千古
情”项目

新设

60,000,000.00

30.00%

银行贷款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各股东已完成出
资,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已经
完成。




-322,619.20



2015
年09
月17


公告编号:2015-062;
公告名称:桂林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披露的
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


桂林新奥
燃气有限
公司

主要经营燃
气的储存、
充装和销
售。


增资

20,000,000.01

40.00%

按新奥燃气公司宣告分
配的股利中所享有的份
额11,593,891.67元转增
实收资本,同时以现金
8,406,108.34元向新奥燃
气公司增资。








已完成增资,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经完成。




12,006,430.75







桂林天地
假期旅游
有限公司

“O2O”电商
及地面旅游
服务综合体
系运营管理
业务

新设

1,025,000.00

41.00%

自有资金

桂林市天元国际旅
行社有限公司、阳
朔天顺国际旅行社
有限责任公司、桂
林市假期之旅国际
旅行社有限责任公
司、浙江深圳大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





按《股东协议》
的约定,各股东
已完成首期出资
(认缴出资额的
50%)。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已
经完成。




-602,836.40







合 计

--

--

81,025,000.01

--

--

--

--

--

--

0.00

11,080,975.15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
方式

是否为固定
资产投资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