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船舶: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吴永杰 公务原因 孙云飞 董事 南大庆 公务原因 孙云飞 董事 陈琪 公务原因 孙伟 董事 张海森 公务原因 王琦 独立董事 韩方明 公务原因 朱震宇 独立董事 吴志坚 公务原因 朱震宇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董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郎文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3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中国船舶/上市公司 指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中船集团 指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外高桥/外高桥造船 指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沪东重机 指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 指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三井 指 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文冲船坞 指 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原中船澄西船 舶(广州)有限公司 长兴重工 指 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澄西新荣 指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外高桥海工 指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沪临重工 指 上海沪临重工有限公司 圣汇装备/中船圣汇 指 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锅炉公司 指 上海中船船用锅炉有限公司 中船邮轮/邮轮科技 指 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沪东柴油机 指 上海沪东造船柴油机配套有限公司 中船财务 指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船海 指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船舶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CSSC Holdings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SSC Holdin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强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陶健 张东波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 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 电话 021-68860618 021-68860618 传真 021-68860568 021-68860568 电子信箱 stock@csscholdings.com zhangdb@csscholdings.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15A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网址 http://csscholdings.cssc.net.cn 电子信箱 stock@csscholding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船舶 600150 沪东重机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8,537,329,508.52 11,796,918,629.17 -27.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39,476.91 17,085,524.81 -21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8,931,298.10 -82,001,437.75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804,861.06 -2,712,488,541.64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936,969,142.91 14,952,593,255.93 -0.10 总资产 53,720,660,409.22 52,484,695,327.03 2.3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 0.012 -2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 0.012 -2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44 -0.060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3 0.10 减少0.2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33 -0.47 减少0.8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7,483,594.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1,716,994.4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401,406.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0,706,486.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785,713.64 所得税影响额 -10,330,946.73 合计 179,191,821.19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本公司是中船集团核心民品主业上市公司,整合了中船集团旗下大型造船、修船、海洋工程、 动力及机电设备等业务板块,具有完整的船舶行业产业链。作为世界航运业的伙伴,公司秉承“做 大做强主业”的要求,以强大的科研创新实力、先进的管理水平和精湛的制造工艺,不断推出一系 列大型绿色环保船型和船机新产品,持续引领着海洋工程高精尖技术的发展。公司下属外高桥造船、 中船澄西、沪东重机三家子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业务 主体 业务内容 造船业务 外高桥造船(含 江南长兴重工) 三大主力船型(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和大型油轮)主要 产品线包括:10万吨以上散货船、17万吨散货船、20万吨 级好望角型散货、40万载重吨超大型矿砂船(VLOC)等; 14000箱 /18000箱/21000箱系列超大型集装箱船;11.3万 吨阿芙拉型油轮、15.8万吨苏伊士油轮,以及20万吨以上 超大型油轮(VLCC);开发了8.5万立方米大型液化气体运 输船(VLGC)、38米型宽油船、32米型宽VLGC、LNG动力船 舶、极地运输船舶等特种船舶。 中船澄西 主要包括灵便型散货船和特种船,包括:3.5万吨、3.95 万吨、4.5万吨、5.3万吨、6.4万吨等灵便型散货船系列; 开发7.6万吨巴拿马型散货船、1800TEU、2200TEU集装箱船、 MR油轮,以及沥青船和化学品船等特种船舶。 修船业务 中船澄西 船舶改装(自卸船改装、牲畜船改装、大型矿砂船改装转 运平台、集装箱船加长改装、大开口船加长改装等)常规 修理(船体钢质工程、船体机电维修和船体油漆工程)。 动力业务 沪东重机(含中 船三井) 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动力业务等。 海洋工程 外高桥造船 FPSO、半潜式、自升式(JU2000E、CJ46、CJ50)海洋石油 钻井平台、海工辅助船等。 机电设备 外高桥、中船澄 西、沪东重机 风电、地铁盾构、核电设备等。 (二)经营模式介绍 中国船舶为控股型上市公司,公司本部专注于资产经营、投资管理;公司所属企业作为实体企 业独立开展生产经营,从事的业务包括船舶造修、动力业务、海洋工程、机电设备等,通过前期的 产品研发、经营接单,实行个性化的项目订单式生产方式,向客户交付高质量的产品。报告期内, 本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行业情况情况说明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速有所回升,海运贸易需求略有增长,但航运市场震荡加剧,船 队运力过剩的状况没有明显缓解,新船需求依然乏力,国际原油价格低位徘徊,海工项目交付仍然 低迷。部分细分船型市场开始出现复苏,成品油船、中小型化学品船、支线集装箱船、液化气船以 及特种船舶市场需求空间较大,然而手持订单量持续下降,融资难、接船难、盈利难的问题没有得 到根本解决,船舶工业平稳健康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 1、造船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7年上半年,全国造船完工2654万载重吨,同比 增长57.4%;承接新船订单115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9%;6月底,手持船舶订单8284万载重吨, 同比下降30.5%,比2016年底下降16.8%。上半年,全国完工出口船251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60.7%; 承接出口船订单1015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9.1%;6月末,手持出口船订单7671万载重吨,同比 下降32.1%。出口船舶产品中,散货船、油船和集装箱船仍占主导地位,船舶产品出口到150多个 国家和地区,仍以亚洲为主。 2、行业现状仍然低迷 上半年,国际船舶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全球新船订单依然处于低位,新船价格走低,船东 延期交付情况时有发生;船企手持船舶订单量持续下降,部分船企开工船舶严重不足,企业连续生 产面临严峻挑战;国际原油价格低位震荡,海洋工程装备市场生产平台虽有所回升,但海工装备项 目交付仍旧低迷,手持海工平台延期交付,不但占用了船企的大量流动资金,而且产生不少财务费 用和维修保养费用,增加了海工企业的额外成本支出,影响了海工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 3、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上半年,我国船企利用航运市场有所好转的有利时机,积极作为,抓紧完成交船任务,造船完 工量同比增长超过50%。超大型油船(VLCC)、6.4万吨散货船等主流船型实现批量交付,20000 箱集装箱船顺利出坞,一批高端船型和海洋工程装备成功交付船东,在细分市场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规模优势、产品结构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详见《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形势和持续增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公司经理层全面贯彻 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部署。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3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2.23%。 (1)经营工作 上半年,船舶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生产经营压力持续增大,公司聚焦“做稳主业”,咬紧任务 目标,坚持不懈努力,抓住航运市场短暂的反弹时机,公司承接新船订单20艘/203.56万载重吨, 吨位数完成年计划68.89%。修船上,中船澄西经营积极开拓,紧密跟踪市场行情,成功开发新公 司15家,牲畜船改装项目再遇重大突破,承接合同金额5.05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0.50%。动力 业务上,沪东重机上半年承接柴油机80台/161万马力,功率数完成年计划的48.71%。机电设备业 务上,公司承接机电设备合同金额5.15亿元。 至6月底,公司累计手持造船订单84艘/1304.62万载重吨,累计手持修船合同金额1.98亿 元;累计手持柴油机订单199台/488万马力。 (2)生产工作 上半年,公司完工交付船舶35艘/549.19万载重吨,吨位数完成年计划的68.75%;完成修船 137艘/4.91亿元,产值完成年计划的49.11%;柴油机完工76台/159.33万马力,功率数完成年计 划的43.18%;实现机电设备产值3.91亿元。重点产品方面,国内首制最大20000箱集装箱船按期 出坞,首制40万吨VLOC完成下坞,8.5万吨VLGC完成试航,7800吨沥青船按期优质成功交付。 2、下半年工作计划 当前,航运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BDI等海运指数震荡下行,新造船市场仍处 于低位,短期内或难有实质性改善,公司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较为严峻。下半年,公司将按照中船 集团公司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坚决打赢求生存促发展攻坚战。公司将重点 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守底线抢夺订单,打好船海业务持续发展保卫战 订单承接上,公司将综合考虑生产持续稳定和盈利的需求,公司确定经营承接总体原则。在船 型市场开拓方面,一是要加强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气体船等主力船型承接力度,争取一 批在谈项目签约;二是积极跟踪海工市场上出现的FPSO、FSU等需求,争取实现项目签约。 (2)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瘦身健体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重点落实海工产品去库存和去杠杆工作。瘦身健体方面,下半年将根 据手持订单情况和生产计划安排,合理控制用工总量,并进一步推进减员分流安置工作,同时,结 合绩效考核结果加强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加大瘦身健体的力度和强度,力争完成全年人员压减 目标。 (3)深入推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与企业改革工作 下半年,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持续深入推进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与改革工作。要结合控股型上 市公司的特点,积极主动地服务企业一线,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做好规范治理与深化改革各 项工作,为所属企业改革发展、做稳主业、实现效益提供服务与支持。要积极深入一线协调解决所 属企业在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实际问题,要加强服务企业一线的措施和力度,加强对子公 司“三会”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的检查管理。 (4)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党组织政治优 势,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为深化改革砥砺奋进。党建工作要把好方向、建好机制、 管好队伍,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要增强“看齐意识”, 确保公司发展理念和方向与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中船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把加强 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三是要严格落 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教育管理领导人员,强化履 职行权的监督。四是要团结和凝聚基层党组织及全体党员的战斗合力,使党的领导成为公司发展的 灵魂与核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53,733 1,179,692 -27.63 营业成本 738,557 1,053,505 -29.90 销售费用 11,997 9,074 32.21 管理费用 73,053 79,419 -8.02 财务费用 51,683 19,234 16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80 -271,249 76.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04 115,555 -56.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41 306,367 -88.99 研发支出 40,559 37,568 7.9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柴油机销售量减少;新船订单减少,完工当量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船舶、柴油机完成工作量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船舶交付数量增加,计提的产品保修费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计入利息收入的理财收益同比减少;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利息支 出增加;人民币汇率反向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大幅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新承接订单减少,生产物料采购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款额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用于借款质押的银行存款增加。 报告期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船舶造修 569,698 485,070 14.85 -24.03 -27.40 增加3.96个百分点 海洋工程 34,701 34,789 -0.25 -40.57 -38.00 减少4.15个百分点 动力装备 194,816 169,425 13.03 -34.15 -35.09 增加1.26个百分点 机电设备 34,900 32,756 6.14 -29.66 -23.77 减少7.26个百分点 其他 906 904 0.28 -0.74 -4.56 增加4.00个百分点 合计 835,021 722,944 13.42 -27.68 -29.76 增加2.5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 船舶造修:由于航运市场不景气,公司近年来散货船订单明显减少,随着老订单的交付, 散货船开工/完工量明显下降,因此报告期散货船完工当量同比大幅下降,收入成本减少。 报告期美元平均汇率比上年同期增长,且上半年有几艘高价船建造交付,以及公司持续采 取降本增效措施,使得报告期毛利率同比有所增长。 (2) 海洋工程:由于国际油价持续走低,公司海工产品遭受很大影响,前期已建造完工的平台 仍然无法交付,后续平台也被迫放缓建造进度或暂时停建,报告期建造当量同比大幅下降, 导致收入减少。报告期及上年同期在建海工产品均未确认毛利,毛利率变动是以前年度交 付的海工产品清理预提成本所致。 (3) 动力装备:报告期柴油机销售量同比减少导致动力装备收入下降。报告期柴油机平均单位 马力价格同比有所增加,毛利率略有增长。 (4) 机电设备:报告期风塔订单下降幅度较大,导致收入减少;产品结构的变动导致毛利率下 降。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 减 国内 214,754 169,972 20.85 -32.31 -35.57 增加4.00个百分点 亚洲 443,358 394,035 11.12 -12.40 -15.27 增加3.02个百分点 欧洲 108,829 93,574 14.02 -58.17 -60.23 增加4.45个百分点 美洲 7,189 5,944 17.31 -89.68 -90.74 增加9.50个百分点 其他地区 60,891 59,419 2.42 4,009.66 6,962.29 减少40.80个百分点 合计 835,021 722,944 13.42 -27.68 -29.76 增加2.56个百分点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 1,615,513 30.07 1,441,720 27.47 12.05 (1) 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202,638 3.77 188,446 3.59 7.53 (2) 预付款项 235,505 4.38 248,374 4.73 -5.18 存货 1,616,192 30.09 1,563,192 29.78 3.39 其他流动资产 232,079 4.32 270,988 5.16 -14.36 (3) 长期股权投资 50,076 0.93 50,767 0.97 -1.36 固定资产 1,079,860 20.10 1,119,635 21.33 -3.55 在建工程 56,224 1.05 54,987 1.05 2.25 无形资产 159,865 2.98 162,118 3.09 -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66 1.12 58,162 1.11 3.27 银行借款 2,544,434 47.36 2,299,344 43.81 10.66 (4) 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557,705 10.38 586,186 11.17 -4.86 预收款项 138,221 2.57 128,731 2.45 7.37 (5) 其他流动负债 139,004 2.59 208,615 3.97 -33.37 (6) 预计负债 188,742 3.51 208,468 3.97 -9.46 (7) 注: (1) 新增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期末货币资金增加。 (2) 报告期船舶市场持续低迷,柴油机销售收款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增加了中高速机和成 套设备产品的销售,该部分产品的销售对象多为政府及特定机构,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导 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3) 委托理财到期收回。 (4) 新增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5) 收到船舶改装合同预收款。 (6) 新船订单减少,船舶预收款减少。 (7) 建造合同减值准备随项目开工建造转入存货项目。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94,209 银行贷款质押、各类保证金 固定资产 12,747 银行贷款抵押 无形资产 5,153 银行贷款抵押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被套期项目 119 93 -26 10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8.16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中船澄西向中船 集团转让了广西船海18.164%股权,于2017年1月22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股权转让对价 为223,992,238.41元(于2017年1月22日收到了股权转让款112,125,877.80元),确认股权转 让收益23,992,238.41元。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直接拥有控股子公司 3 家,报告期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外高桥造船 船舶、钢结构件设计、制造、海洋 工程 286,000 3,667,881 552,611 -8,365 中船澄西 船舶修造、拆解、海洋工程装备制 造、修理 107,455 718,784 355,230 1,599 沪东重机 船用柴油机及备配件、铸锻件的设 计、制造、销售 284,599 901,102 474,042 3,681 2、报告期内无取得或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3、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的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外高桥造船 470,692 405,010 -16,791 -8,365 中船澄西 157,314 137,369 1,533 1,599 沪东重机 211,465 185,435 4,897 3,681 4、报告期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且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利润总额 净利润 金额 同比增减变动额 金额 同比增减变动额 外高桥造船 -16,791 8,875 -8,365 -4,382 中船澄西 1,533 750 1,599 569 沪东重机 4,897 -2,692 3,681 -1,534 报告期外高桥造船利润总额增加,主要是计提建造合同损失减少,抵减了财务费用增加对利润 的负面影响,以及H1393船转卖,无需归还的原船东预付款增加报告期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同比减少,主要是外高桥造船本部因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利润大幅度减少。 报告期沪东重机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为柴油机销售量减少,主营业务利润减少。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 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低迷态势持续 2017年上半年以来,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运力大幅过剩导致各船型航运费率仍在低位徘 徊,新船需求复苏乏力,低速柴油机市场需求总量不足。很多企业将面临无船可造而停产甚至破产 清算的局面,民船业务接单难、交船难、盈利难问题依然突出。 2、公司内部面临诸多挑战 从公司层面看,公司今年销售大幅下降,修船、海工等产业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产能放空,生产 组织和人员稳定面临较大挑战;此外部分产品成本管控压力巨大,转型产品交付面临较大挑战。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中国船舶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 2017年6月15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刊登、发布的《中 国船舶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编号: 临2017-15)。 2017年6月16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由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 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中国船 舶工业 集团公 司 详见《公司关于控 股 股东承诺事项履 行情 况的公告》(编 号: 临 2012-19,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否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履行内部管控程序,公司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聘任,公司将按规定尽快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 公司下属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于2013年12月与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就新造2艘PX121H型PSV(平台辅 助船)签订了两份造船合同,船号分别为H1350 和 H1351。2014年5月8日,建造合同的船东 方由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变更为新加 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2016 年11月18日,外高桥造船及外高桥海工收到仲 裁通知,船东方新加坡CA OFFSHORE INVESTMENT INC.公司对本项目2艘船(即H1350和H1351) 分别以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在香港提起了仲裁, 涉及该2艘船的预付款合计约555万美元。收到 仲裁通知后,外高桥造船及外高桥海工积极应 对,日前已授权其代理律师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 通知答复和反诉:1、指出船东取消H1350船造 船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要求船东承担 由此导致外高桥海工的相应损失;2、要求船东 支付H1351船造船合同的第三期合同款,并承担 造成外高桥海工的相关损失。目前,双方均已指 定了仲裁员,最终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 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涉及仲 裁的公告》(编号:临2016-38)。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 司于2013年7月承接了新加坡ESSM PTE.LTD 公司已于2017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公司新造1艘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船号为 H1368。2014年9月5日,新加坡ESSM PTE.LTD 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和新加坡ESSM1 LTD公司签订变更协议,将建造合同下新加坡 ESSM PTE.LTD公司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新加 坡ESSM1 LTD公司。 2016年6月28日,新加坡ESSM1 LTD公司 向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发出通知,以H1368 船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建造为由终止合同。 2017年6月9日,新加坡ESSM1 LTD公司 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请求,要求上海外高桥造船 有限公司返还已支付款项及其利息约1936万美 元。具体信息如下: 申请人:新加坡ESSM1 LTD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收到仲裁请求时间:2017年6月9日 仲裁方式:临时仲裁 仲裁所在地:英国伦敦 案件进程:处于仲裁初期阶段,开庭时间尚 未确定。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发布的《中国船 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 的公告》(编号:临2017-17)。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申 请) 方 应 诉 (被 申 请) 方 承担 连带 责任 方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诉讼(仲 裁)是否 形成预 计负债 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情况 诉讼(仲裁)审 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 (仲裁) 判决执 行情况 江苏 金茂 融资 租赁 公司 公 司 子 公 司 — — 中 船 圣 汇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天津 亚力 工业 气体 有限 公司 诉 讼 中船圣汇与天津亚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亚力公司”)2013年、2014年签订《51.6立方LNG槽车购销 框架协议》及《槽车销售合同》;并将槽车出售给天津亚力公 司,之后金茂公司与天津亚力公司签订《车辆购买及融资租赁 (售后回租)合同》;中船圣汇、天津亚力公司及金茂公司三 方签订《回购保证合同》。中船圣汇于2015年被起诉,于2016 年7月22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9月8日公开 开庭审理。经审查核实,金茂公司(车辆出租方)与天津亚力 公司(承租方)签订《车辆购买及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 双方约定确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由出租方购买承租租赁 车辆,并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按合同 约定支付租金。在上述合同中,中船圣汇作为回购保证人签订 回购担保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保证人提供的回购保证是一种连 带责任保证,回购保证期间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融资租赁合 同项下的转让款项起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回购条件成就,1、承租人连续三 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清偿到期租金的,或累计五期未按融资租 赁合同清偿到期租金,租赁物因任何原因灭失、被毁坏或发生 不能回复的损坏。回购条件成立后,公司需履行款项:(1)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欠付的到期应付租金及该等应付款项 的迟延履行金;(2)未到期租金及期末购买价;(3)融资租 2878.61 万元 计提预 计负债 454.92 万元 一审已判决,我方 已依法提起上诉, 尚未生效。 一审判决 我方败诉,我 方已依法提起 上诉,该判决 尚未生效。根 据该一审判 决,预计损失 金额:2015年 预付给金茂公 司保证金200 万元,支付回 购价款 2,451.05万 元,按利率 8.7%,计息时 间2016-3-8至 2017-3-31,测 算利息金额 211.07万元, 诉讼费16.49 万元,另扣除 尚未执 行 赁合同下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因天津亚力公 司未能支付租金,金茂公司提起诉讼,执行债权人权利,法院 判决如下:(1)支付回购价款2,451.0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自2016年3月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的两倍计算)(2)承担诉讼费16.49万元。 以前年度确认 收入金额 2,431.62万 元 ,应确认负 债金额454.92 万元。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中 船澄 西船 舶修 造有 限公 司 辻 产 业 重 机 (江 苏) 有 限 公 司 丰立 集团 有限 公司 诉 讼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与辻产 业重机(江苏)有限公司曾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中船澄西已 交付合同预付款,但辻产业重机未能供货,双方由此产生了 760.5055万元债权债务关系。后因辻产业重机被张家港市人 民法院纳入“丰立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的破产重整范围, 为此中船澄西依法向该案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合同债权 1223.8188万元人民币,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中船 澄西债权金额为760.5055万人民币(普通债权)。2016年6 月24日,丰立集团有限公司(含28家关联公司)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了《丰立集团有限公司(含28家关联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2016年 9月1日,中船澄西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 张商破字第9-7号】,裁定批准了该《重整计划草案》。根据 该《重整计划草案》:中船澄西已于2016年第四季度收到了 丰立集团以电汇方式偿还的50万元债权,剩余710.5055万元 债权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实现债权,即:中船澄西以债转股的 方式,以剩余的710.5055万元债权出资张家港融汇丰商务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成为重整后的丰立集团有限公 司股东,享有股东权益;据测算,中船澄西将持有张家港融汇 丰商务管理企业(有限合伙)7,105,055份财产份额(劣后份 额),占其总财产份额的比例约为0.1%。 710.5055 万元 无 实现债权 2017年5 月张家港融汇 丰商务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 成立,中船澄 西以剩余的 710.5055万元 债权出资,占 比0.10655%。 已执行 挪威 船东 Torvald KLAV 公 司 控 股 子 无 仲 裁 2010年6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 造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作为联合卖方,与挪威船 东Torvald KLAVENESS SHIPPING AS公司签订了一艘71900吨 自卸船(船号:CX9702)船舶建造合同;2010年11月10日, 上述三方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KCL Shipping AS成为买方(现 2475872.63美元 无 目前,仲裁庭 尚未裁决。2017 年,中船澄西与船 东进行多次沟通, 也提出方案进行 无 尚未执 行 ENESS SHIPPING AS 公司 公 司 — — 中 船 澄 西 船 舶 修 造 有 限 公 司 在已并入挪威Torvald Klaveness Shipping AS公司)。 该船已于2013年3月22日交船。2014年3月14日,中船澄 西收到挪威船东Torvald Klaveness Shipping AS提交的 GCR243保单,反映“主机轴向震动检测报警+3.07mm”问题; 就此问题,中船澄西向供应商厂家DOOSAN进行了反馈,DOOSAN 回复称,“报警存在很短的4秒钟,与减震器(TVD)无关”。 此后,自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关于TVD损坏的原因、 检测、及相关分析,中船澄西与船东及DOOSAN一直保持着沟 通。DOOSAN认为,该TVD的故障系船东自身人为使用原因导 致,并拒绝了船东的相关赔偿要求。2016年7月18日,船东 Torvald Klaveness Shipping AS在伦敦启动仲裁程序,主张: 该主机扭振减震器(TVD)存在缺陷(“缺陷”),认为是船 厂(中船澄西)和/或供应商(Doosan) 在“低压警报设置” 存在问题,或者“低压警报”设备本身在材料上存在缺陷,要 求船厂承担质保责任,并赔偿因该缺陷而导致的检验、运输、 更换 TVD 的损失和其他各项损失和费用等,共计约 2475872.63美元。对此, DOOSAN作出了针锋相对的反驳,认 为TVD的故障是船东自身原因(多次断电blackouts)所造成。 调解,但并未达成 共识,目前将继续 进行仲裁程序。 卢森 堡船 东 CLdN BULK II S.A. 公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 — 上 海 外 高 桥 无 仲 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于2015年 9月承接了卢森堡船东CLdN BULK II S.A.公司新造1艘18万 吨散货船建造合同,船号为H1335。2016年3月,卢森堡CLdN BULK II S.A.公司向外高桥造船发出通知,以H1335船航速未 能达标为由宣布终止合同,并在英国伦敦提起仲裁,要求外高 桥造船返还已支付款项及利息约1400万美元。2016年7月, 外高桥造船根据航速符合合同要求的试航结果向仲裁庭提交 了抗辩书,并于2016年7月8日向卢森堡CLdN BULK II S.A. 公司强制交船,但该公司仍拒绝接船;2016年8月1日,外 高桥造船正式向卢森堡CLdN BULK II S.A.公司宣布取消 合同;2016年11月8日,外高桥造船已按照市场公允价将该 船转卖。 约1400万 美元 无 2017年5月,该 仲裁案件在伦敦 进行开庭审理。 2017年6 月28日,仲裁 庭发出最终仲 裁裁决,本公 司的抗辩意见 得到支持。根 据《1996年英 国仲裁法》规 定,双方有权 就仲裁结果在 28日内向法院 提起上诉。目 前不排除对方 上诉的可能 尚未执 行 造 船 有 限 公 司 性,因此本纠 纷的结果尚不 确定。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中 船澄 西船 舶修 造有 限公 司 华 锐 风 电 科 技 (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诉 讼 2014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 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因买卖合同履行纠纷, 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起诉华锐风 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中船 澄西于当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交款通知 书》,即该案已经海淀法院正式受理。2015年3月初,华锐 风电向海淀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中船澄西起诉华锐风电 的5起案件,总标的已超过人民币1亿,不属于海淀法院的管 辖范围,并认为5起案件应作为同一个案件应由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管辖。2015年4月10日,海淀法院做出(2015) 海民(商)初字第06263、06264、06266、06268、06270号《民 事裁定书》,认为本案涉及的5起案件为独立诉讼,依法属于 海淀法院管辖,并驳回了华锐风电的管辖异议,并于2015年 4月底依法向华锐风电进行送达完成。2015年5月初,华锐风 电不服海淀法院的上述《民事裁定书》,就本案管辖问题向一 中院提起上诉。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华锐风 电于2015年9月11日申请撤销上诉。2015年9月21日,中 船澄西接到北京市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15)一中民(商) 终第字第07438号、07439号、07440号、07441号、07442号】 称:经依法审查,准许上诉人华锐风电撤回上诉,至此本案继 续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10月29日和11月19日, 海淀法院先后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但未当庭下达判决,此后 该主审法官离职,案件移交至其他法官,目前尚未判决。经沟 通,本案预计在2017年年初重新开庭审理。 15215.75 万元 无 2015年10月 29日和11月19 日,本案在北京市 海淀区人民法院 进行了两次开庭 审理,该案主审法 官一审未就本案 下达判决,此后该 主审法官离职,案 件移交至其他法 官,在多方努力推 进下,该案于2017 年3月14日在海 淀区人民法院第 三次开庭审理,经 过审理,双方有意 通过法院调解方 式结案,目前已就 该案的债权债务 总额、还款期限、 主要方式达成共 识,正在准备和解 协议文本、办理资 产抵押等相关事 宜。 未结案, 双方有意通过 法院调解方式 达成和解 华锐风 电公司 计提减 值情 况:应 收账款 减值 5196.86万元、 在产品 减值 6673.54万元, 共计: 11870.4万元 子公 司中 船三 井 江 苏 东 方 重 工 有 限 公 司 无 诉 讼 子公司中船三井与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重工”)于2010年8月签署4份柴油机合同,由东方重工 的原因,3份主机合同未履行完毕。2016年2月,法院裁定受 理了东方重工的破产重整申请,中船三井根据法院公告向东方 重工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 无 2017年2月,东 方重工管理人来 函对中船三井所 申报债权不予以 确认,为维护公司 合法权益,中船三 井依法向江苏省 靖江市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法 院判令东方重工 管理人对中船三 井所申报债权进 行确认。目前,该 案件正在审理过 程中。 无 尚未执 行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方 关联 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与 市场参考价 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 中船工业 成套物流 有限公司 集团兄 弟公司 购买商 品 柴油机、 配套件、 其他材料 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 确定 219,384 24.14 银行 结算 合计 / / 219,384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报告期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的、正常的生产 经营业务,在关联交易中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以交易双方效益最大化为基础,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4、 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全年预计及相关事项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7年预计金额 2017年1-6月履行情况 向关联方购买 商品、购建固 定资产等长期 资产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660,000 252,966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25,000 10,285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 10,000 2,185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位 35,000 2,538 小计 730,000 267,974 向关联方销售 商品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限公司 150,000 48,877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40,000 29,22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33,412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60,000 32,468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位 60,000 14,728 小计 500,000 158,710 接受关联方提 供的服务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2,894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13,500 2,00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10,000 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10,000 18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00 461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8,000 1,538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 1,742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 600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4,500 1,124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4,000 1,049 中船集团下属其他成员单位 12,000 1,773 小计 97,000 13,369 向关联方提供 服务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018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 340 中船集团及下属其他成员单位 3,000 2,037 小计 10,000 3,395 合计 1,337,000 443,448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7年预计金额 2017年1-6月履行情况 存款余额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690,933 贷款余额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597,660 远期结售汇合 约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等值于47亿元人民 币的外币 0 注:“2017年预计金额”及“2017年1-6月履行情况”均指与关联人及其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额。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49.6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议 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船澄西分别与中船集团签署《关于转让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相关 股权的协议》,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司向中船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文冲船坞24.03%的股权,中 船澄西向中船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文冲船坞25.63%的股权。 本报告期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2)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转让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8.16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中船澄西 拟与中船集团签署《关于转让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协议》,交易的主要内 容为:中船澄西向中船集团转让所持有的广西船海 18.164%的股权。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发布了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8.16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编号:临 2016-35)。 2017年1月22日,公司子公司中船澄西向中船集团转让了广西船海18.164%股权,完成了股 权转让相关事宜。股权转让对价为223,992,238.41元(于2017年1月22日收到了股权转让款 112,125,877.80元),确认股权转让收益23,992,238.41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为顺利完成中船临港船用大功率柴油机生产基地(中船 三井)二期工程的剩余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日本三井造船株式会社 将对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 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三井造船通过其在中国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三井造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井 造船中国”)出资。本次增资金额24,404万元,增资后中 船三井的注册资本金由70,600万元变为95,004万元。各方 增资金额:中船集团3,660.60万元,沪东重机12,446.04 万元,三井造船中国8,297.36万元;合计24,404万元。根 据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增资后,中船三井由三家股东变更为四家股东,股权比 例分别为:中船集团15%;沪东重机51%;三井造船25.27%, 三井造船中国8.73%(三井造船和三井造船中国合计34%)。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刊登、发布的《中国 船舶关于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 公司对上海中船三井造船柴油机有 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公 告》(编号:临2017-11)。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 保方 担保 金额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签 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 逾期 金额 是否 存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