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浪环境: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批复》(证监许可[2014]5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 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3 元。截至 2014年6月23日,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64,710,400.00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9,889,600.00元),由主承销商太 平洋证券于2014 年6月23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 银行无锡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7352810182600005850)264,710,400.00元,扣 除其他发行费用6,605,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105,400.00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CHW 证验字[2014] 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2017年年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5,479,926.95 加: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0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086,126.43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2,855.39 减: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含暂时性补充) 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446,655.91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5,446,655.91元,与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 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4年7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锡雪浪 支行”)及原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4,86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4年7月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无锡城西支行”)及原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59,735,400.00元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7月3日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及原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就存 放该行募集资金163,51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CHW证验字[2014] 0013号《验 资报告》。协议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2016年7月,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为本事项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 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太平洋证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协议终止,太平洋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 海证券完成。公司及国海证券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工商银行无锡雪浪支行、招商银行无锡 城西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工商银行无锡雪浪支行 1103026519200037938 募集资金专户 5,434,360.06 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 510902504110103 募集资金专户 9,045.28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7352810182600005850 募集资金专户 3,250.57 募集资金户余额合计 5,446,655.91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截至 2017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5,621.59万元,其中, 偿还银行借款5,973.54万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4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年产20 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和“研 发中心项目”由原全资子公司江苏康威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变更至雪浪环境实施,实施地 点由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新城工业园安置区飞鸽路与翔鸽路交 叉口西北侧。除上述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外,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原保荐机构 太平洋证券对雪浪环境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内容表示无异议。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56.21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CHW证专 字【2014】0136号《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原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同意雪浪环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为4,256.21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年产20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承诺总投资16,351.00万元,已于2016年9月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6,617.91万元; 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总投资3486.00万元,已于2016年9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7 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3030.14万元;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5,973.54万元。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管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810.54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8.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76.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621.59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 (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20 套烟气净 化与灰渣 处理系统 项目 无 16,351.00 16,351.00 16,351.00 1,255.26 16,617.91 266.91 101.63% 2016年9 月1日 3,162.76 是 否 研发中心 项目 无 3,486.00 3,486.00 3,486.00 753.35 3,030.14 -455.86 86.92% 2016年9 月1日 —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 借款 无 6,000.00 5,973.54 5,973.54 0 5,973.54 0 100.00% —— —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上半年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4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年产20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项 目”实施地点由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新城工业园安置区飞鸽路与翔 鸽路交叉口西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56.21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分别为年产20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 项目3,445.85万元,研发中心项目810.3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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