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民航信息网络:修订四川航空服务协议的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年度上限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編號: 00696) 修訂四川航空服務協議的 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年度上限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四川航空服 務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 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起,本公司一直根據四川航空服務協議向四川 航空提供若干技術服務。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本公司與四川航空訂立 補充協議,再續訂四川航空服務協議,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根據本公司與四川航空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在四川航空服 務協議項下的實際交易金額,預期本公司向四川航空提供服務的交易金額 將可能超逾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各自的現有年度上限。經考慮上述因 素後,本集團已因此修訂上述年度上限。 四川航空為南方航空的聯繫人,故四川航空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關連人 士。由於參照四川航空服務協議項下的經修訂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 率超過0.1%但低於5%,與四川航空之間的持續關連交易及根據四川航空服 務協議修訂年度上限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公告的規定,惟豁免遵守獨 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 1 – I.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四川航空 服務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 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起,本公司一直根據四川航空服務協議向四 川航空提供若干技術服務。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本公司與四川航空 訂立補充協議,再續訂四川航空服務協議,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二 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 II. 修訂四川航空服務協議的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年度上限 下文載列四川航空服務協議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 的原有年度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 四川航空交易人民幣215,600,000元人民幣237,160,000元人民幣260,876,000元 (相當於(相當於(相當於 約247,940,000港元)約272,734,000港元)約300,007,400港元) 根據本公司與四川航空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在四川航空 服務協議項下的實際交易金額,預期本公司向四川航空提供服務的交易 金額將可能超逾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各自的現有年度上限。經考慮 上述因素後,本集團已因此修訂上述年度上限。 下文載列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四川航空服務協議 的經修訂年度上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 四川航空交易人民幣255,000,000元人民幣283,000,000元人民幣310,000,000元 (相當於(相當於(相當於 約293,250,000港元)約325,450,000港元)約356,500,000港元) – 2 – 上述四川航空服務協議項下的經修訂年度上限乃經參考下列因素而釐定: (i)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個月的過往交易金額如下表所示: 截至二零一七年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 四川航空交易人民幣158,966,530元人民幣174,674,750元人民幣186,441,030元人民幣94,751,000元 (相當於(相當於(相當於(相當於 約182,811,509.5港元)約200,875,962.5港元)約214,407,184.5港元)約108,963,650港元) (ii)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實際交易金額超過本公司釐 定現有年度上限時的預計,原因是四川航空的航空客運量增加,因而 對本集團的服務需求增加; (iii) 四川航空透過收購其他航空公司或增設附屬公司或分公司而不時擴 充業務; (iv) 有需要設置緩衝,以配合交易額每年增長的意外波動。 董事會進一步確認,於本公告日期尚未超逾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四川航空服務協議項下的原有年度上限。 III.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南方航空持有四川航空超過 30%的股權。南方航空為南航 集團(本公司的主要股東)的附屬公司。四川航空為南方航空的聯繫人,故 四川航空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關連人士。由於參照四川航空服務協議 項下的經修訂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與四川 航空之間的持續關連交易及根據四川航空服務協議修訂年度上限僅須遵 守上市規則第14A章公告的規定,惟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 3 – 由於袁新安先生為南航集團僱員,彼已放棄就修訂四川航空服務協議截 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投票。除上文披露 者外,概無董事於上述年度上限修訂中擁有重大利益,彼等亦並無就相關 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IV. 一般資料 有關本集團的資料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在中國提供航空信息技術服務及向國內外航空公司 提供會計、結算及清算服務、信息系統開發及支持服務。 有關四川航空的資料 四川航空主要在中國經營航空業務。 V.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聯繫人」 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董事會」 指董事會 「本公司」 指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 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主板 上市,而其美國預託證券在美利堅合眾國場 外證券市場進行買賣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4 – 「港元」指港元,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定貨幣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 不時修訂) 「百分比率」指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述的百分比率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 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年度上限」指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 四川航空服務協議項下交易的經修訂年度最 高金額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四川航空」指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為南 方航空的聯繫人 「四川航空服務協議」指本公司與四川航空就本公司向四川航空提供 技術服務而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訂立 的協議,直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 止(經雙方不時續訂) 「四川航空交易」指四川航空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南方航空」指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 為南航集團的附屬公司 「南航集團」指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為本 公司的主要股東 – 5 –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指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說明外,所使用的人民幣 1元=1.15港元的兌換率(在適 用情況下)僅為闡述之用,並不表示任何款項曾經、可能曾經或可以兌換的聲 明。 承董事會命 中國民航信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崔志雄 中國北京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 執行董事:崔志雄先生(董事長)及肖殷洪先生; 非執行董事:曹建雄先生、李養民先生及袁新安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曹世清先生、魏偉峰博士及劉向群先生。 – 6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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