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利安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310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1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8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 额人民币 6,709.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60.74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2日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68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在 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以保 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述三家银行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6 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77230155300000900 活期户 42,100.67 小 计 42,100.6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77230155300000918 活期户 9,553,638.62 - 理财户 130,000,000.00 小 计 139,553,638.6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736553216 活期户 6,854,523.78 - 通知存款户 30,000,000.00 小 计 36,854,523.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122903999010103 活期户 11,234,216.80 - 理财户 20,000,000.00 小 计 31,234,216.8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77230154740009761 活期户 22,170,620.56 小 计 22,170,620.56 合 计 229,855,100.43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为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下级支 行。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4月 19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7]01680002号《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637,670.39元人民 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元) 占比(%) 年产6000吨紫外线吸收剂项目(二期工程) 63,908,200.00 37,637,670.39 58.89 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募集资金项目的已投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637,670.39元人民币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637,670.39元人民币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 五、2017年半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2017年半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情况 七、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160.7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15.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 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15.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扩建年产11500吨抗氧化剂生 产装置项目 否 13,927.82 13,927.82 0.00 0.00 0.00% - 0.00 0.00 否 否 年产6000吨紫外线吸收剂项 目(二期工程) 否 6,390.82 6,390.82 4,176.06 4,176.06 65.34% - 0.00 0.00 否 否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否 3,160 3,160 39.52 39.52 1.25% - 0.00 0.00 否 否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3,682.1 3,682.1 0.00 0.00 0.00% - 0.00 0.0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160.74 27,160.74 4,215.58 4,215.58 -- -- 0.00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0.00 0.00 0.00 -- -- -- -- -- -- 合计 -- 27,160.74 27,160.74 4,215.58 4,215.5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扩建年产11500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2、“年产6000吨紫外线吸收剂项目(二期工程)”其中一个装置已经建成投产,另一个装置正在建设中; 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 4、“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6000吨紫外线吸收剂项目(二期工程)” 进行了预先投入,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7,637,670.39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3000万元人民币转为七天通知存款。其余的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保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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