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孚信息: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5号)文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40万股,发行价格为 12.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2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47.10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22,566.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3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5月23日对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17]000336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59.8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22,512.7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5,668,950.08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598,373.06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20.00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56,464.76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5,127,021.78 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487.79万元,2017年8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99.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齐鲁银行济南经十东路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各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义 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2017.06.30余额 齐鲁银行济南经十东路支行 86611765101421001619 90,665,301.0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531903690610999 79,655,973.7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8112501013300472074 45,673,044.6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8112501012500472075 9,132,702.28 合计 225,127,021.7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 解决方案 是 9,067 9,067 485.34 1,559.9 17.20% 否 否 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 否 7,965 7,965 362.63 1,218.32 15.30%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 是 4,567 4,567 183.23 553.51 12.12% 否 否 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 否 967.94 967.94 428.67 967.94 10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566.94 22,566.94 1,459.87 4,299.6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合计 -- 22,566.94 22,566.94 1,459.87 4,299.67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鉴于公司位于济南的生产经营场所奥盛大厦15-16层现有可用面积有限,而北京中孚、南京中孚所在地具有便利的资源优势以及丰富的研发人 才优势,因此公司决定由两家全资子公司实施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更好的利用北京、南京两地的区位以 及人才资源。 2017年8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信息安全保密检 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研发中心建设,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孚、南京中孚,实施地点由公司所在地济南市高新区 变更为北京中孚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南京中孚所在地南京市浦口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6月30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4,487.79万元。 201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99.6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7年8月1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02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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