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芝药业: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20:02:29 中财网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0.00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5,120.2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879.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首次于2009年7月1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1、本公司与保荐人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及
2010年6月1日、2012年10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口南海支行专户,并取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英支行专户,同时本公司与保荐人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存款类型

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11004088765607

3,287,699.48

活期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461602303018800006051

1,148,072.25

活期

461602303018010084350

33,054.39

活期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部

1007098700000238

2,925,051.50

活期

合计



7,393,877.62





2、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2年11月21日,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海通证券及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2015年12月31日,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海通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顺义汽车城支行变更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并在当月内将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账
户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了新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原募集资金户进行了销户处理。截止2017年6月
30日,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存款类型

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110061162018010200512

325,696.98

活期

110061162018010022645

1,336,847.02

活期

合计



1,662,544.00





(2)2013年11月27日,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与公司、海通证券及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3年12月31日,补充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
本拟定,无重大差异。


2015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转移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行专户,并取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盘
支行专户,同时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保荐人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南海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
差异。


截止2017年6月30日,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存款类型

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

461602303018800005955

343,533.25

活期

461602303018800004006

273.08

活期

合计



343,806.33





(3)2015年3月30日,全资子公司广州康大制药有限公司与公司、海通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参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定,无重大差异。截止2017年6月30日,广州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存款类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猎德大道支行

121301511010000563

7,057,321.11

活期

合计



7,057,321.11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户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理财受托人

理财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购买日

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天天利

10,000,000.00

2017-6-28

天天利

20,000,000.00

2017-6-29

招商银行体育通支行

投融通

55,000,000.00

2016-10-17





交行海口南海支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50


50,000,000.00

2017-6-29



蕴通财富.日增利84天

145,000,000.00

2017-4-21

农商行营业部

“海盈”稳健系列2017
年17 号人民币机构理
财产品

100,000,000.00

2017-4-6



“海盈”稳健系列2017
年23 号人民币机构理
财产品

50,000,000.00

2017-4-24



“海盈”稳健系列2017
年23 号人民币机构理
财产品

50,000,000.00

2017-5-24

广州农商行龙口西支行

“赢家稳盈2662 号”

40,000,000.00

2017-6-26



“赢家天天理财1 号”

30,000,000.00

2017-6-29

广发银行广州猎德支行

“薪加薪16号”人民
币理财XJXSLJ6462

70,000,000.00

2017-6-27

合计



620,000,000.00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户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
如下:

理财受托人

理财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购买日

交行北京顺义支行

日增利S款-天天利

5,000,000.00

2015-9-18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10,000,000.00

2016-8-9

通财富·日增利提升80


53,000,000.00

2017-5-27




合计



68,000,000.00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海南康芝药品营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户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理财受托人

理财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购买日

交行海口南海支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集合理财计划

12,000,000.00

2016-2-23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集合理财计划

10,000,000.00

2015-12-31

合计



22,000,000.00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广州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户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理财受托人

理财产品类型

购买金额

购买日

广发广州猎德支行

“盆满砵盈”日日赢

10,000,000.00

2017-6-8

“盆满砵盈”日日赢

10,000,000.00

2017-6-8

“薪加薪16号”理财计划

40,000,000.00

2017-5-17

“薪加薪16号”理财计划

73,000,000.00

2017-5-22

“薪加薪16号”理财计划

30,000,000.00

2017-6-8

合计



163,000,000.00





三、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投资建设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主要为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合计
278,571,200.58元,其中: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43,069,242.17元;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投入资金9,212,725.58元;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6,289,232.83元;使用超募
资金金额合计470,127,500.03元,其中:投资35,260,232.78元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增资;投资2,800.00万元受让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投资1,470.00万元对
其进行增资;投资16,000.00万元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风制药”)
100%股权,同时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向延风制药进行增资;使用超募资金53,910,857.56元
购买及装修位于广州市东山广场26楼整层不动产;使用超募资金8,000,000.00元购买生产1类新
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所需原辅料;投资4,841万元收购广东元宁100%股权;
投资21,846,409.69元收购苏拉明专利;投资8000万元建设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已投资建设项目情
况如下:

1、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245,252,90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实际投入建
设资金合计金额243,069,242.17元,其中截止2016年度实际投入金额242,978,842.17元,2017


年上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合计90,400.00元。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30,250,00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实际投入建设资金合
计金额9,212,725.58元,其中截止2016年度实际投入金额9,212,725.58元,2017年上半年度实
际投入金额合计0元。


3、药品研发建设项目

药品研发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38,387,100.0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实际投入建设资金合
计金额26,289,232.83元,其中截止2016年度实际投入金额26,289,232.83元,2017年上半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合计0元。


项目延期说明: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营销网络项目)暨并购广东憧越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营
销网络项目),同时变更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3年12月31日延期到2016年12月
31日。


4、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1)、201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2,646,432.78元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201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祥云药业项目超募资金增资款使用的议案》,同
意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1,132.08万元用于生产车间、生产设
备等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专户余额为6,966.25万元。


(2)、2011年6月1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购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
限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
万元竞购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及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其资产项目。2011年11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河北天合制药集团100%股权及相关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已使用超募资金付给天合制药的竞得款项人民币2100万元及已为天合制药的对外
债务所偿付的人民币700万元共计人民币2800万元为对价款受让张建民持有的天合制药100%的股
权,并不再向张建民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70万对股权转让后的河北天合
制药进行增资。2011年度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2013年1月底,公司支付超募资金1470万元
对河北康芝进行增资,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曲周德信验字[2013]第062号),3
月28日,河北康芝同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3月28日与海南康芝、平安银行、海通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当日专户余额为150.77万元,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募
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已使用完毕。


(3)、2011年6月28日,经康芝药业董事会谨慎研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以超募资金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
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风制药”)100%
股权,同时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向延风制药进行增资,以用于补充延风制药未来运作所需的
营运资金及对其部分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上述事项合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截止本
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款金额16,000.00万元, 增资款2,000.00万元均已支付完毕,相关工商变更
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已按计划顺利投产,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已使用完毕。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4,941.09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第26层
01-21房、建筑面积为2,477.36平方米的整层写字楼,以解决目前公司办公场所严重不足的问题。

2011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购置固定资产项
目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50万追加投资购置固定资产项目。2016年第三季度前,
该项目合计支出5,391.09万元,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已使用完毕。


(5)、2011年9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独家受让1
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300万元独
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及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产品
的后续生产所需资金投入。2012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改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独家受让1类新药技术项目第一期拟付款的议案》。因此,公司实施上述1
类新药技术项目将变更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7000万元、超募资金300万元共计7300万元独家受让
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及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产品的后续
生产所需资金投入。截止至2016年年末,本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00万元支付技术转让费、500万元
购买后续生产所需原材料,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已使用完毕。


(6)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广东
元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项目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841.00万元收购元宁制药100%股权,在完成股权收购后,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对元
宁制药进行增资。2016年第三季度前,公司共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共计4,841万元,募集资金
承诺使用金额已使用完毕。


(7)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一


项治疗“手足口病”专利技术并继续研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购
买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一项“治疗病毒疾病的成分和方法”专利技术的全球专利申请权、
专利所有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后续研究开发。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本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支付完技术转让费全部款项,使用384.64万元用于购买苏拉明专利申
请费及原料研发合同款。


(8)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
限公司进行注资,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定“以
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
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万元计
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目前公司已按董事会会议决拨付2.2亿募集资金至广东康大
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已按要求注资5000万元,用于土地购买及项目前期建设准备
工作。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0,057,321.11元。


2016年10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康芝广东生产
基地项目投入的议案》及《关于收购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
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其中:土地使用权投资预计3220万元(拟通过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其他工程费用预计4780万元;同意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通
过两个子项目即康大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及中山宏氏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进行统一规
划及建设;追加投入后,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为30677.86万元,同意公司按追加投资
后的建设规模以及各子项目具体建设情况使用项目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
3013.36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完成后继续
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余额4986.64万元人民币
增资中山宏氏,该资金将用于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子项目中山宏氏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意设立该超募
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该
项目建设的各项事宜。2016年度,公司已支付股权收购款共计3000万元,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无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98.55万元,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2,378.14万元。


2、北京顺鑫祥云投资项目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59.5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97.64万元。


3、沈阳康芝制药投资项目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95.7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
民币-96.63万元。


4、河北康芝制药投资项目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1.5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
币-58.23万元。


5、广东元宁制药投资项目2017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20.1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
币-143.63万元。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
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半年度)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879.7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119.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869.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止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止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儿童药生产
基地建设项




24,525.29

24,525.29

9.04

24,306.92

99.11%

2010年9
月30日

2,378.14

22,378.11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3,025.00

3,025.00



921.27

30.46%

2016年
12月31










药品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3,838.71

3,838.71



2,628.92

68.48%

2013年
12月31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31,389.00

31,389.00

9.04

27,857.11





2,378.14

22,378.11





超募资金投




对北京顺鑫
祥云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
进行增资



9,264.64

9,264.64



3,526.02

38.06%

2011年
12月31


-97.64

-1,662.42





对河北康芝
进行投资



8,000.00

4,270.00



4,270.00

100.00%

2012年
12月31


-58.23

-4,728.95





对沈阳康芝
进行投资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1年9
月30日

-96.63

-1,830.52










使用超募资
金购置固定
资产



5,391.09

5,391.09



5,391.09

100%

2012年
12月31










独家受让1
类新药“注
射用头孢他
啶他唑巴坦
钠(3:1)技术



7,800.00

800.00



800.00

100%

2013年3
月31日









收购广东元
宁制药并增




4,841.00

4841.00



4,841.00

100%

2014年8
月16日

-143.63

-1,193.44





购买治疗
“手足口
病”专利技
术及后续研




6,800.00

6,800.00

110.45

2184.64

32.13

2018年1
月1日









康芝广东生
产基地项目



30,000.00

30,000.00



8,000.00

26.67

2018年6
月30日









归还银行贷
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
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90,096.73

79,366.73

110.45

47,012.75





-396.13

-9,415.33





合计



121,485.73

110,755.73

119.49

74,869.86





1,982.01

12,962.78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14年2月18日下发的《关于在定期报告中填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各项目实现的效益,公司以股份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单体报表当期净
利润与募集资金投资获得的持股比例的乘积进行填列。


1、儿童药生产基地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粉针车间已通过新版GMP认证,2010年度固体制剂车间已经
投产,2012年度头孢粉针车间已经投产。2013年年底,二期工程建设的2栋综合厂房及员工配套宿舍均通
过竣工验收,目前还未投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收益目前暂未达预期的主要
原因为:公司上市后,随着公司调整营销战略,推行“品类营销”策略,分散单一主导产品的风险,做大
做强儿童药产品群;但由于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达到良好成效,仍需一定的培育时间,致使已投产的固体制
剂车间、头孢粉针车间尚未达产,生产批量偏小,单位成本偏高。公司将持续通过加大市场推广、引进新
品种等方式提高产能利用率,以达募投项目预期效益。


2、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营销网
络项目)暨并购广东憧越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2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迟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


3、河北康芝在并购后进行了GMP认证改造及经营正常化的恢复工作,2012年11月19日河北康芝获
得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HE20120037)和《药品GMP认证审批件》
(编号:<冀>药认字2012046)。2013年第二季度,河北康芝正式开始生产运营。由于GMP认证通过后,
生产尚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销售渠道及市场开拓尚在进行中,致使本报告期效益未达预期。


4、沈阳康芝项目已按计划正常投产,因摊销生产批件等评估增值摊销、销售渠道整合等原因,致使本
报告期未达到预期效益。







5、2017年北京祥云继续GMP证书收回后的恢复性生产加之对北京祥云销售渠道整合尚未完成导致本
年度北京祥云效益未达预期。


6、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项目是依托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
体-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所以此项目实现的效益反映在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中。


7、2016年11月广东元宁取得新版GMP证书认证,2017年度开始正式生产加之对其产品销售渠道整
合尚未完成导致本年度该公司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44,879.77万元,超募资金为113,490.77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主要投资项目进
展情况:

1、201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2,646,400.00元对北京顺
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祥云药业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2010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此方案。2011年3月1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顺国资复[2011]4号”文件同意上述增资事项。2011年3月8日,公司对北
京祥云药业增资方案已顺利实施。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公司增资款9,264.64万元和另一
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4,021.00万元共计13,285.64万元后,将其中5,405.00万元用于
偿还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牵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11年3月-2012年9月用增资款
支付设备更新改造及房屋改造款共计945.75万元。2012年11月,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
海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剩余募集资金
连同增资款产生的利息收益共计7,411.2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该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的资金。201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祥云药
业项目超募资金增资款使用的议案》,同意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540.58万元用于其专项设备改造、鞣酸蛋白制剂车间GMP认证改造计划及化验室装修和设备购进、公司配
电增容工程。201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祥云药
业项目超募资金增资款使用的议案》,同意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1,132.08万元用于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截止本报告期,公司累计投入的9,264.64
万元已使用3,526.02万元,为了对募集资金账户实行更加严格的内部控制监管,2016年度调整了报告期投
入金额,按实际使用金额披露。本报告期期末,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
账户余额为6,966.25万元,为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及近几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合计。

2、2011年6月1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购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资产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竞购河北天
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及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其资产项目。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河北天合制药集团100%股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已使用超募
资金付给天合制药的竞得款项人民币2100万元及已为天合制药的对外债务所偿付的人民币700万元共计人
民币2800万元为对价款受让张建民持有的天合制药100%的股权,并不再向张建民支付任何费用。同时,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70万对股权转让后的河北天合制药进行增资。2011年度,公司支付超募资金
2,800.00万元,股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及其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70万元对
河北康芝进行增资,并拟使用该增资款偿还康芝药业前期已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1,319.23万元,增资余
款150.77万元将存于河北康芝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2013年1月底,公司支付超募资金1,470万元
对河北康芝进行增资,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曲周德信验字[2013]第062号),3月28日,






河北康芝同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3月28日与海南康芝、平安银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签订当日专户余额为150.77万元。2014年9月,河北康芝募集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
集资金账户已做销户处理。

3、2011年6月28日,经康芝药业董事会谨慎研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以超募资金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
万元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康芝”)100%股权,同时使用超募资金2,000
万元向沈阳康芝进行增资,以用于补充沈阳康芝未来运作所需的营运资金及对其部分生产设备更新改造,
上述事项合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金额
16,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进行增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已按计划顺利投
产。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941.09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第26层01-21房、建筑面积
为2,477.36平方米的整层写字楼,以解决目前公司办公场所严重不足的问题。2011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购置固定资产项目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450万追加投资购置固定资产项目。2012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交易金额4,941.09万元,另支付交
易税费148.24万元,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2016年度已使用超募资金5,391.09万元,承诺超募资
金使用完毕。


5、2011年9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
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300万元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
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及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产品的后续生产所需资金投入。2012
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独家受让1类新药
技术项目第一期拟付款的议案》。因此,公司实施上述1类新药技术项目将变更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7000
万元、超募资金300万元共计7300万元独家受让1类新药“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技术及
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产品的后续生产所需资金投入。获得公司授权后,公司董事长已经与出让方
签订了《新药技术转让合同书》。《新药技术转让合同书》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康瑞欣”(注册号:3134567)、
注册商标“瑞利欣”(注册号:3320975)已转让至公司名下。2013年1月9日,该药品的专利实施被许可
人已变更为公司,并已在专利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之后,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
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3B00620,2013B00621)后获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审查,已同意
将“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巴坦钠(3:1)【含1.2g和2.4g两个规格】由国瑞堂制药转让给公司,并发给公司
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18及国药准字H20130019),同时撤销国瑞堂制药该品种的药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036及国药准字H20100037),本品《新药证书》已按照【新药技术转让】程序
转让给公司。在2016年度本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300万元支付技术转让费、500万元购买后续生产所需原
材料。承诺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6、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广东元宁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项目中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841万元收购元宁制药
100%股权,在完成股权收购后,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对元宁制药进行增资。在2015年度,本
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4,841万元,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


7、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一项治疗“手
足口病”专利技术并继续研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购买中国科学院上海
巴斯德研究所一项“治疗病毒疾病的成分和方法”专利技术的全球专利申请权、专利所有权,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后续研究开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2,184.64万元。


8、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
业园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
实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
募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
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
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目前公司已
按董事会会议决拨付2.2亿募集资金至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已按要求注资5000
万元,用于土地购买及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工作。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17,005.73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投入的议案》及《关
于收购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分别同意如下内容:

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其中:土地使用权投资预计3220万元(拟通
过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其他工程费用预计4780万元;同意康芝
广东生产基地项目通过两个子项目即康大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及中山宏氏建设项目(拟定项目名称)
进行统一规划及建设;追加投入后,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的总投资额为30677.86万元,同意公司按追加
投资后的建设规模以及各子项目具体建设情况使用项目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对广东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3013.36
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在该股权收购完成后继续使用“对广东生
产基地项目进行追加8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投入”中的余额4986.64万元人民币增资中山宏氏,该资金
将用于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子项目中山宏氏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意设立该超募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签署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各项事宜。


2016年度,公司向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共计3000万元,目前中山宏氏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
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
施投资建设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变更康大制药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为“超募
资金出资”。2015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肇庆市变更为广东省中山
市,同意将项目名称由《康芝工业园项目(一期)》改为《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目》,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
募资金2.2亿元对康大制药进行注资(其中5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截止本报告
期末,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注资康大制药,用于康大制药前期土地出让金支付及工商登记等。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本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金额107,906,180.00元,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
审国际 鉴字【2010】第01020106 号鉴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并发布了编号为:
2010-003号公告,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07,906,180.00
元,已全额以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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