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牧高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21:32:29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7-03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通讯的
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运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
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7年5月12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7
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983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现因经营需要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500
万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调整为
111800万元。



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500万,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出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远期结汇履约保障额度。具
体如下:

1、向工行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2、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3、向招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方式
为信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贷款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
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需按照财
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 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
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告》

(五)《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六)《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八)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
项说明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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