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联虹普: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30.66元,共计募集资金40,900.4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37,900.4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 年7月29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40.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5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62号)。 (2) 募集资金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 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45.5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929.7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 计净利息收入1,015.21万元)。 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 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7年5月25日注销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2017-032)。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00,961股,发行价格41.60元/股,共计 募集资金75,300.00万元, 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1,743.6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3,556.3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20.80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43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号)。 (2) 募集资金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90.41万元,2017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5.7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90.41万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5.76万元。 截至 2017年 7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960.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 专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 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2014 年8月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 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4月,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续督导工作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 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管理办法》,公司连同新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 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专户存放金额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379,004,400.00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00320410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 项目 103,044,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32201997581052506693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 公司厂房及配套设 备建设项目 111,840,000.00 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 支行 110909327010808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 47,610,000.00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 支行 110909327010102 购置办公用房 109,105,900.00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 厂项目和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752,999,977.60 734,355,478.70 合计 1,105,955,378.70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账户类别 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 20000025658400015413938 752,999,977.60 709,609,020.50 专用存款账户 合计 752,999,977.60 709,609,020.5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1号楼 二层西侧01227-01302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 厂房内的“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 公司新征150亩地块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南侧。 2016年2月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公司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0,304.40万 元调整为4,715.40万元;将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原来的11,184.00万元调整为10,900.00万元;将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原来的4,761.00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将购置办公用房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 10,910.59万元调整为13,531.59万元;将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使用方向变 更为出资设立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594.45万元。募集资 金到位后,经 2014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8月31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合计12,594.4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出具天 衡专字(2014)00699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分别就关于利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核查意见。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 金合计12,594.45万元。 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 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7年5月25日注销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半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0,595.5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11.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621.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835.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6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净利 润)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10,304.40 4,715.40 0 4,721.73 100.13 2016年3月 2,494.11 是 是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 套设备建设项目 是 11,184.00 10,900.00 36.81 10,883.43 99.85 2014年9月 451.54 是 否 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是 4,761.00 13.00 - 13.00 100.00 2016年3月 - 不适用 是 购置办公用房 是 10,910.59 13,531.59 184.34 13,627.34 100.71 2016年12月 - 不适用 否 纺织产业大数据工厂项目 否 71,235.55 71,235.55 390.43 390.43 0.83 2019年12月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8,395.54 100,395.54 611.58 29635.93 2,945.65 出资设立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后项目 - 8,000.00 0 8000 100 2016年3月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 2200.00 2200.00 2200 100 - - - - 合计 110,595.54 110,595.54 2,811.58 39,835.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发生重大变化。鉴于“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基础研发和工程转化的目标均已实现,公 司保留“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关于研发中试的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乐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运营理念亦不再符合公司现状。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购置办公用房”实际推进过程中所需资金超过预期,故需追加资金投入。以智能制造、工业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技术突破及广泛应用正在重构制造业的生态 体系正逐步建成。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公司将原实施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1号楼二层西侧01227-01302的“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长乐华达针纺有限公司厂房内的“长乐 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新征150亩地块建设,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吴淞路南侧。 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2016年2月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本公司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工程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 10,304.40万元调整为4,715.40万元;将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备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1,184.00万元调整为10,900.00万元;将长乐运营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4,761.00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将购置办公用房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10,910.59万元调整为13,531.59万元;将剩余 的部分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使用方向变更为出资设立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 衡专字(2014)00699号)。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594.4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245.5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928.38万元(含扣 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1,013.89万元)。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主要包括:(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坚持节约原则,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完成募投项目,其存放于募投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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