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1:41:36 中财网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

6

30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7

8

28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
”)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8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为
2017

1

1
日起至
2017

6

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5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6,102,555.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中优选具备估值优势或
成长潜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控组合风险的基础上
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最大化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框架,
自上而下灵活配置大类资产,自下而上精选投资标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集中资金进行优质证券的投资管
理,同时进行高效的流动性管理,力争利用主动式组
合管理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
况、宏观政策、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及其他替代资产
市场的相对投资价值,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




动态配置;根据A股、H股溢价率的变化并综合市场行
情,适当调整A股与港股的配置比例。


股票市场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采取价值型选股策略,
综合考虑投资者情绪、认知等决策因素的影响,对股
票进行系统化、程序化筛选、排序,在一级、二级市
场全面遴选优质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国内A股及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港股投资标的股票进
行重点投资。


债券投资和流动性管理方面,本基金动态地确定并调
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和比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
流动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
正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
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跨境证券投资的基
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大陆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除了需要承
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
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香港市场风险等港股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周峰

林葛

联系电话


010-57691941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zhoufeng1@taikangamc.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95599

传真


010-66429136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tk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363,787.85


本期利润

10,269,400.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9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7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088,210.0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64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4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12

29
日,截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3%


0.67%


0.74%


0.50%


-
0.21%


0.17%


过去三个月


3.44%


0.63%


5.25%


0.48%


-
1.81%


0.15%


过去六个月


5.76%


0.51%


12.73%


0.50%


-
6.97%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64%


0.50%


13.78%


0.50%


-
8.14%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12

29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泰康资产




公司
”)
成立于
2006

2
月,前身为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截至
2015
年底,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净资产超

56
亿元。



截至
2016
年底,泰康受托资产管理规模破万亿。除管理母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
托资产外,泰康资产第三方业务规模突破
5000
亿元。其中,截至
2016

6

30
日,泰康资产企
业年金投资管理规模突破
1200
亿元,位居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规模第二名。




泰康资产具有丰富的多领域资产配置经验,投资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
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包括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另类项目投资管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金融同业业务、财富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产品、
养老金产品、境外理财产品、
QD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专户、公募基金产品等。

2015

4
月,
泰康资产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正式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成为首家获得该业务资格的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

2016

12
月,泰康资产入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



截至
201
7

6

30
日,公司管理着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宏泰回
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康安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安
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15
只证券投资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彭一博


本基金
基金经



2016

12

29



-


8


彭一博于
2015

7
月加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公募事业部投资
部股票投资总监。曾在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
2012

1

12
日至
2014

5

29
日担任兴
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4

5
月至
2015

6
月任华夏兴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1

2
日至今任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3

23
日至
今任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6

6
日起至今任





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8

24

至今担
任泰康丰盈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2

21
日至今担
任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12

29

至今担任泰康沪港深价值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

22
日至今任泰康金
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7

6

15
日至
今任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刘伟


本基金
基金经



2017

5

4



-


6


刘伟,理学硕士,于
2011

6
月加入泰康资产,历
任风险控制部风险管理研
究员、高级经理、公募事
业部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
员。曾在中国人民健康保
险公司从事精算工作。具
有丰富的量化研究经验。

2017

5

4
日至今任泰
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康
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
资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
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
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投资管理
活动中,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
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报告期内,没有出现本
基金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走势平稳中有所复苏,一季度和上半年
GDP
均为
6.9%
,较去年有小
幅回升。结构上看,受全球经济复苏的影响,出口改善明显;内需上,零售保持平稳,而投资增
速则有小幅上行。上半年财政政策积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金融监管明显加强。物价方面,
CPI
低位平稳,
PPI
从高位有所回落
,总体通胀压力有所缓和。汇率方面,受到特朗普新政不及预期、
欧央行退出宽松的预期升温等因素的影响,美元震荡走弱,人民币保持相对稳定。



权益市场方面,上半年
A
股市场整体震荡上行,结构化行情显著,其中低估值大盘蓝筹股表
现较好
。港股市场涨幅显著,其中资讯科技、地产建筑、工业、消费品制造业、金融等行业涨幅
居前。



债券市场方面,一季度受到美联储加息的影响,中国两次上调公开市场利率,带动收益率震
荡上行。进入二季度,受到金融监管加强的影响,叠加货币政策边际趋紧,资金面较为紧张,导
致收益率上行;随后监管协调加强,叠加人民币升
值,货币政策转为稳健中性,资金面较为平稳,
利率在震荡中有所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跟随市场节奏,在一季度适当提高了权益仓位水平,在二季度保持了略高
于基准的仓位,重点配置了金融、资讯科技、消费品制造、电信等行业板块。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4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76%
,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增长率为
12.7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在外需改善、内需自身动能较强的背景下,经济增长韧性较强。政策方面,预
计仍将维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将更加协调有序。从外部环境看,资本外流的压力明
显减小,在美元走弱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料将保持稳定,需关注美联储加息和缩表、欧央行退

QE
等因素带来的扰动及其影响。



权益市场方面,在宏观经济韧性较强、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金融监管更加协调的大背景下,
一方面
A
股的估值体系正在进行国际化重塑,蓝筹股仍有空间;另一方面,大幅调整之后,与估
值相匹配的中小市值龙头品种也会有好的投资机会。我们将重点研究低

值的蓝筹龙头、受益于
供给侧改革的有提价能力的周期股、被错杀但估值合理的内生成长股,力争为基金持有者取得较
好的回报。



港股市场,展望下半年,我们预计在企业盈利回升、南向资金继续流入、以及海外资金回流
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市场将继续保持活跃。尽管由于部分行业估值已明显提升、且南向资金流
入在预计
A
股前景向好的背景下或边际上趋弱,从而对
H
股市场的支撑程度可能略有下降,我们
认为下半年港股仍有机会,但同时需密切关注经济数据、海外政策不确定等风险点。我们将紧密
跟踪经济和市场的动态变化,力争把握机会、规避风险,为基金持有
人取
得较好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公司估值
小组设成员若干名,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包括风险控制部、权益投资部、资产管理部、固定
收益投资中心、金融产品投资小组、国际投资部、股权投资部、投后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等。估
值小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
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等。



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



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
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未发现
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23,298.21

11,713,468.23




结算备付金

5,214,141.78

-

存出保证金

21,324.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96,731,939.68

45,572,760.70

其中:股票投资

90,298,546.88

44,193,556.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433,392.80

1,379,204.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

14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0,039,953.54

应收利息

35,917.27

58,432.41

应收股利

814,127.48

-

应收申购款

118,348.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0,059,097.54

267,384,614.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493,667.88

44,470,318.30

应付赎回款

4,074,617.3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2,130.24

18,278.05

应付托管费

20,284.02

2,437.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046.86

17,763.4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8,141.14

8,100.00

负债合计

7,970,887.51

44,516,896.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6,102,555.50

223,112,505.88

未分配利润

5,985,654.53

-244,787.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088,210.03

222,867,718.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059,097.54

267,384,614.8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12

29
日,报告截止日
2017

6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564
元,基金份额总额
106,102,555.5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2,452,017.36

1.利息收入

1,342,138.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304.20

债券利息收入

177,836.1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99,997.8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786,711.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588,244.4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5,86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172,602.4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05,612.28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17,555.06

减:二、费用

2,182,617.23

1.管理人报酬

1,321,979.53

2.托管费

176,263.8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60,442.62

5.利息支出

13,900.8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900.86

6.其他费用

210,030.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269,400.1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269,400.1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12

29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3,112,505.88


-
244,787.85


222,867,718.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0,269,400.13


10,269,400.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117,009,950.38


-
4,038,957.75


-
121,048,908.13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10,632,866.13


311,317.50


10,944,183.63


2.
基金赎回款


-
127,642,816.51


-
4,350,275.25


-
131,993,091.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6,102,555.50


5,985,654.53


112,088,210.0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12

29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段国圣
______
______
魏宇
______
____
李红
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

2304
号《关于准予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
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

223,046,249.46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6)

1673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12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23,112,505.8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6,256.4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农业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行上市的股票
(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
股票
”)
、债券
(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等
)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
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
-
95%
(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
-
95%
,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
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
-
95%
);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
生指数收益率
*7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2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6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
主要为期
货投资
)
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
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
主要为期货投资
)
等按如下原则确定公
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
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
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包括基金
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
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计亏损
)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
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
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
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
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



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
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
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
)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
[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
<
企业会计准则
>
估值业
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
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
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
[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
<
企业会计准则
>
估值
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
)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2016

5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5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
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1
个月
)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

1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
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
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
名册,
H
股公司按照
20%
的税率
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
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
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21,979.5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49,959.5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6,263.8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1

1
日至
2017

6

30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农业银行


2,123,298.21


28,822.1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6

30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期末


估值单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000100


TCL
集团


2017

4

21











3.43


2017

7

26



3.72


28,200


101,957.00


96,726.00


-


002013


中航
机电


2017

5

12











10.33


2017

8

2



11.36


4,350


49,155.00


44,935.50


-


600577


精达
股份


2017

6

26











4.80


2017

7

10



4.50


6,100


27,867.00


29,280.00


-


600795


国电
电力


2017

6

5











3.60


-


-


5,000


17,466.00


18,000.00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6

30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
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6

30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
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2017

6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90,109,605.38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6,622,334.30
元,无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
2016

12

31
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4,193,556.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

1,379,204.7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017

6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6

12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90,298,546.88


75.21





其中:股票


90,298,546.88


75.21


2


固定收益投资


6,433,392.80


5.36





其中:债券


6,433,392.80


5.3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


12.4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337,439.99


6.11


7


其他各项资产


989,717.87


0.82


8


合计


120,059,097.54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84,801,351.84
元,占期末资
产净值比例为
75.66%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31,704.81


0.30


C


制造业


3,441,801.65


3.0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44,650.00


0.04


E


建筑业


740,312.25


0.66


F


批发和零售业


49,022.00


0.0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7,087.00


0.1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329,337.33


0.29


J


金融业


193,542.00


0.17


K


房地产业


103,093.00


0.0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252.00


0.0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550.00


0.0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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