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久物流: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69 公司简称:长久物流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薄世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红伟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1、下游市场风险 汽车行业宏观上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将刺激或抑制汽车消 费;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因素,汽车行业同样受到国际宏观环境和国际局势影响。目前,中国 汽车行业需求亦因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增长趋缓,据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17年汽车产销量 增速将放缓。 2、行业政策风险 2016年汽车物流行业结束了近十年“双排车”运输的现象,汽车整车物流行业由原先低价竞 争模式逐步向高质量的物流服务转变;2017年是汽车运输车治理关键年,行业政策的执行情况、 调整和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 3、新业务开拓风险 2017年是公司实现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公司目前正在积 极探索和发展新业务,在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将面临市场开拓、团队建设等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2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长久物流 指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长久集团 指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吉林长久 指 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长久 指 芜湖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柳州长久 指 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国长久 指 Changjiu Logistics GmbH,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久国际、国际汽车 指 北京长久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唐山长久 指 唐山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长众 指 佛山长众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济南长久 指 济南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长久 指 江苏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长久 指 青岛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特锐 指 重庆特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长久集运 指 长久集运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长久 指 湖北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久联合 指 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辽宁长久 指 辽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熟长恒 指 常熟长恒物流有限公司,江苏长久全资子公司 中世国际 指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中甫航运 指 中甫(上海)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中世国际之全资子公司 哈欧国际 指 哈欧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明智合信广富 指 明智合信广富(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长汇 指 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薄世久持有 其55.85%股权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长久物流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Changjiu Logist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angjiu Logist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薄世久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代鑫 代鑫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 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 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电话 010-57355999 010-57355999 传真 010-57355800 010-57355800 电子信箱 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300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7 公司网址 www.changjiulogistics.com 电子信箱 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长久物流 603569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265,133,752.05 1,771,162,430.62 2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420,081.41 156,342,014.14 -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30,756,491.06 125,708,780.24 4.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973,698.90 118,412,946.28 -354.1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25,599,471.87 1,843,534,830.03 4.45 总资产 3,663,082,015.28 3,700,596,355.62 -1.0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3 -18.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 0.43 -18.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33 0.35 -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7 16.06 减少8.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6.92 12.91 减少5.9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6年上市后,由于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导致净资产大幅增加,使净资产增幅大于 净利润增幅,因此净资产收益率相关的指标有所下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06,578.0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13,119,666.72 详见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74,666.95 收到的违约金 罚款净收入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63.35 所得税影响额 -2,925,128.62 合计 10,663,590.35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 长久物流是一家为汽车行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长久物流以整车运输业务为 核心,为客户提供整车运输、整车仓储、零部件物流等多方面综合物流服务。 整车运输是指将商品车从汽车生产厂商运至经销商的过程,其中包括乘用车运输和商用车运 输。乘用车运输是公司目前最核心的业务,是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运输收 入金额为185,026.37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81.68%;商用车运输收入金额为20,583.36万元, 在总收入中占比9.09%。 整车仓储是指承接整车运输客户的委托,根据汽车生产厂商的计划需求组织车辆的在库及出 入库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整车仓储收入金额为5,595.50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2.47%。 公司的零部件物流业务主要包括零部件采购物流、零部件进出口物流及售后备品物流。报告 期内,公司零部件物流收入金额为6,878.32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3.04%。 2、经营模式 (1)独立于汽车生产厂商的第三方汽车物流 行业内与公司规模和实力相当的汽车物流企业主要是大型汽车生产厂商控股或参股的物流企 业。上述企业承担着保障所属汽车生产厂商物流任务的责任,物流订单稳定。但由于这些物流企 业依附于汽车生产厂商,对其拓展其他汽车生产厂商业务构成一定的局限性。长久物流作为独立 于汽车生产厂商的第三方汽车物流企业,搭建了更加开放的客户及运力整合平台。 从汽车生产厂商的物流管理方面来看,将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已成为汽车物流行业发 展的必然趋势。长久物流自2003年成立开始从事汽车物流业务,依靠其第三方角色的优势,目前 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独立于汽车制造企业的第三方汽车物流企业。 (2)采用承运商运输模式的轻资产型公司 长久物流已经渡过了传统的运输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车辆运输的发展模式阶段,运力主要采用 外部承运商解决,公司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物流网络建设、物流方案优化及提升车辆调度管理能力 上,形成了“大网络、小车队”的运营特点。公司通过对客户资源、运力网络、信息平台的整合, 实现了物流资源平衡,帮助各汽车生产厂商实现物流资源互通,使得汽车生产厂商相对集中、规 模较大的物流需求能与相对分散、单个规模较小但调度灵活的社会运力有效对接。 长久物流是业内率先探索承运商运力模式的领先者之一,此经营模式有效地促进了长久物流 迅速发展,并促进和巩固了长久物流成为行业整合者的角色。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1、公司所处行业及行业情况: 公司为专业服务型物流企业,服务对象主要为汽车制造企业,归属于汽车物流行业。根据国 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8354),按照业务 类型的不同,物流企业又分为三类: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服务型。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的汽车 物流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商业服务业(L72)。 2、公司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并公布的2015年中国物流企业50强名单中参加评选单位的 主营业务收入排序 ,长久物流位于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之后,位居汽车物流行业第4位。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长久集运、湖北长久、长久联合和辽宁长久,各子公 司情况已分别于2017-001号、2017-027号、2017-033号和2017-034号公告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中置轴轿运车10台,详细情况已通过2017-002号公告予以披露。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无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国际物流优势:公司2015年正式开通东北到欧洲的国际铁路运输线路,为国内外汽车生产厂 商、电子配件OEM商等提供国际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大庆-比利时的沃尔沃汽车整车专 列,这不仅是中国和比利时之间第一个中欧班列项目,同时也是中国和欧洲之间第一个汽车物流 整车专列项目,此班列的开通标志着公司在国际物流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延续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企稳向好态势,汽车行业在宏 观经济、行业政策和消费环境的影响下,汽车产销同比增速比同期有所减缓。其中受购置税优惠 政策退坡的影响,乘用车产销增速同比下降明显;同时,受国际政治环境的影响,韩系品牌销量 也下降明显;而自主品牌销量有所提升,行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52.58万辆和1335.39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64%和3.81%,低于上年同期1.9和4.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 销1148.27万辆和1125.30万辆,同比增长3.16%和1.61%,增速比上年同期减缓4.1和7.62个 百分点;商用车产销204.30万辆和210.09万辆,同比增长13.80%和17.3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 升12.30和15.5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5亿元,同比增长27.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 亿元,同比下降9.54%;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增长4.02%。 主营业务整车运输142.47万台,同比增长6.81%。 报告期内,在国家治超政策的进一步推动下,汽车物流行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在公司多 式联运的战略下,公司水运比例由5.36%上升至18.28%,铁路比例由1.22%上升至9.79%。通过多 式联运的运力保障,公司实现整车运输收入20.56亿元,同比上升22.97%。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物流网点的全国布局和多式联运基地的建设。上半年与沈阳市于洪 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拟投资建设东北多式联运基地,同时,与上市公司皖江物流(600575) 签署投资协议,拟共同投资华东区域商品车物流江海物流项目。东北及华东综合性物流基地的投 资建设,将为公司在业务开拓,资源优化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在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导下,公司继续推动国际业务的发展。其控股子公 司哈欧国际于6月6日与比利时泽布鲁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公司新增的沃尔沃整车出口项目 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收入为9,694.74万元,同比增长1,28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265,133,752.05 1,771,162,430.62 27.89 其他收益 57,262,013.00 0.00 - 营业成本 2,043,837,380.04 1,514,727,755.63 34.93 销售费用 39,316,294.66 34,881,603.79 12.71 管理费用 65,088,151.12 56,001,896.94 16.22 财务费用 990,718.72 1,443,147.88 -3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973,698.90 118,412,946.28 -354.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892,765.14 -12,865,539.49 -901.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708,276.72 1,066,144.04 23,603.01 研发支出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运量同比增加6.81%,上游客户涨价及新增合并范围所致,剔除 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哈欧国际)的因素后,同比口径营业收入增加22.76%;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运量同比增加6.81%、外协承运商涨价及新增合并范围所致,剔 除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哈欧国际)的因素后,同比口径营业成本增加24.97%;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下游承运商预结运费及上游客户延迟付款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理财及运输设备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无; 其他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收益本期发生57,262,013.00元,上年无此项目。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 半年新合并子公司哈欧国际收到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142,432,518.30 31.19 1,318,949,101.55 35.64 -13.38 主要系购买理财及向 投资者支付股利所致 应收票据 117,771,706.42 3.22 56,437,841.57 1.53 108.68 主要系营业额增加, 且票据结算业务量增 加所致 应收账款 1,364,397,547.11 37.25 1,507,190,803.58 40.73 -9.47 主要系921政策及行 业季节性波动所致 预付款项 10,654,096.67 0.29 6,551,228.54 0.18 62.63 主要系子公司预付运 费和设备款项增加所 致 其他应收款 94,899,116.58 2.59 69,411,013.57 1.88 36.72 主要系新增补贴款所 致 其他流动资产 439,471,017.11 12.00 303,467,772.02 8.20 36.81 主要系新增理财产品 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59,103,828.33 4.34 153,078,374.99 4.14 3.94 固定资产 150,037,880.16 4.10 120,399,318.21 3.25 24.62 主要系新增运输设备 所致 无形资产 146,327,525.00 3.99 148,227,165.70 4.01 -1.28 短期借款 419,374,000.00 11.45 128,267,000.00 3.47 226.95 主要系因业务需要, 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 1,051,450,674.11 28.70 1,456,598,236.89 39.36 -27.81 主要系行业季节性波 动及调整采购政策所 致 预收款项 4,551,321.08 0.12 65,331.03 0.00 6,866.55 主要系子公司部分业 务采取预收款政策所 致 应付职工薪酬 4,623,453.38 0.13 15,427,728.00 0.42 -70.03 主要系支付上年末计 提当年的奖金,于本 年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 34,589,154.75 0.94 69,379,429.34 1.87 -50.14 主要系时间性差异及 购买运输设备导致增 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 致 应付利息 657,849.85 0.02 314,928.31 0.01 108.89 主要系短期银行借款 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2,763,747.20 0.08 0.00 0.00 主要系未支付部分非 流通股股东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 114,756,887.99 3.13 103,468,604.83 2.80 10.91 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 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3,190,000.00 0.09 3,828,074.00 0.10 -16.67 系政府补助项目根据 时间进度结转营业外 收入所致 长期借款 30,000,000 0.82 0.00 0.00 主要系新增长期项目 借款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1,000,000.00 内保外贷保证金 货币资金 1,000,000.00 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 121,625.09 事故车辆 无形资产 37,647,014.73 抵押贷款 合计 59,768,639.82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159,103,828.33元。较期初153,078,374.99 元增加6,025,453.34元,增幅1.98%。本期末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金额 0.00元,较年初持 有金额无变化。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 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 例(%) 实收资本(元) 净利润(元) 吉林长久 长春市 长春市 运输仓储 100 10,000,000.00 23,116,847.66 芜湖长久 芜湖市 芜湖市 运输仓储 100 5,000,000.00 6,051,416.38 长久国际 北京市 北京市 运输 100 5,000,000.00 12,358,276.82 柳州长久 柳州市 柳州市 运输仓储 100 5,000,000.00 41,528,073.76 大连汇通 大连市 大连市 国际货运代理 100 2,000,000.00 16,134.12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 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 例(%) 实收资本(元) 净利润(元) 重庆特锐 重庆市 重庆市 运输仓储 55 20,000,000.00 846,213.93 唐山长久 唐山市 唐山市 运输仓储 100 30,000,000.00 16,296,193.15 佛山长众 佛山市 佛山市 运输仓储 100 5,000,000.00 643,254.86 济南长久 济南市 济南市 运输仓储 100 10,000,000.00 12,225,137.88 江苏长久 张家港 张家港 运输仓储 100 30,000,000.00 3,872,239.52 德国长久 德国汉堡 德国汉堡 国际货运代理 100 4,130,066.13 -368,782,54 青岛长久 青岛市 青岛市 运输仓储 100 10,000,000.00 426,263.67 长久集运 北京市 北京市 运输仓储 100 20,000,000.00 -686,144,53 哈欧国际 哈尔滨 黑龙江省 国际货运代理 54 100,000,000.00 -8,133,897.20 辽宁长久 沈阳市 沈阳市 运输仓储 100 0.00 0.00 长久联合 长春市 长春市 运输仓储 100 0.00 0.00 湖北长久 武汉市 武汉市 运输仓储 100 0.00 0.00 中世国际 芜湖市 芜湖市 运输仓储 40 300,000,000.00 7,564,723.5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下游市场风险 汽车行业宏观上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将刺激或抑制汽车消 费;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因素,汽车行业同样受到国际宏观环境和国际局势影响。目前,中国 汽车行业需求亦因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增长趋缓,据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17年汽车产销量 增速将放缓。 2、行业政策风险 2016年汽车物流行业结束了近十年“双排车”运输的现象,汽车整车物流行业由原先低价竞 争模式逐步向高质量的物流服务转变;2017年是汽车运输车治理关键年,行业政策的执行情况、 调整和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 3、新业务开拓风险 2017年是公司实现业务拓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公司目前正在积 极寻求向新业务领域转型,目前面临的最大经营风险就是新业务领域市场开拓经验不足、专业团 队搭建的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05-08 www.sse.com.cn 2017-05-09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薄世 久、李 桂屏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 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 长久物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包含直接或间接持有,下同) 长久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长久物流股份,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长久物流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长久物流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2016-7-28,36个月 是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份 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长久物流的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 人现金分红(如有)中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者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如 有)中扣留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薪酬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股 份 限 售 长久集 团 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 本公司持有的长久物流其余部分的的股份自长久物流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长 久物流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况下,每年减持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公司持有的 长久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长久物流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 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长久物流上市后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 持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包括 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期限等)书面通知发行 人,并由发行人及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 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 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长久 物流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 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 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016-7-28,36个月 是 是 股 份 限 售 新长汇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 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016-7-28,36个月 是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3、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长久物流股份,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长久物流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长久物流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久 物流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 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长久 物流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 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 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股 份 限 售 李万君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回 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 长久物流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长久物流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份 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长久物流的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 人现金分红(如有)中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者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中 扣留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薪酬 归发行人所有。 2016-7-28,36个月 是 是 股 份 限 售 李延春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回 购本人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份 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长久物流的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 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 等的现金分红。 2016-7-28,36个月 是 是 股 份 限 售 明智合 信广富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也不由长久物 流回购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 2、如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份 2016-7-28,12个月 是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 减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长久物 流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6个月。如本 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留应 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 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股 份 限 售 张振 鹏、李 涛、丁 红伟、 陈钢、 王冬梅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间接 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长久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间接持有的长久物流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长久物流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 长久物流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份 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长久物流的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 人现金分红(如有)中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 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中扣 留与本人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薪酬归 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016-7-28,12个月 是 是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薄世 久、李 桂屏、 长久集 团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将尽量减少或者 避免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如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以下方法确定交易价格:首先同类 交易在有政府指导价时,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 价时,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参照价按照成本 加合理利润的方法协商确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 与本公司有关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将严格执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进行表决。 并承认对于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应在其签字 表达对关联交易公允性意见后上述关联交易方能生效。公司控 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本公司违反避免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则本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所获得的全部 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受 到的损失;同时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从当年及其后年 度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 款项归发行人所有,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发行人 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2016-7-28,长期有效 否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薄世久承诺:若本人违反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则本人利用关联交易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发 行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本 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中 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发行人所有,直至本 人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桂屏承诺:若本人违反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则本人利用关联交易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发 行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薄世 久、李 桂屏、 长久集 团 一、本公司(本人)及除长久物流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长久物流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未直接或 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长久物流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 营活动; 二、本公司(本人)及除长久物流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在将来的生产经营中也不从事与长久物流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三、本公司(本人)及除长久物流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来不新设立或收购与长久物流有相同或相似业务范 围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四、如本公司(本人)及除长久物 流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长久物流出现有相同、 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的情况,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在征 得长久物流同意后,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方式消除与 长久物流的同业竞争:(1)长久物流收购本公司(本人)或 相关公司拥有的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业务;(2)本公司 (本人)或相关公司将拥有的该部分相同、或相似、或相竞争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公 司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则本公司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 部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 受到的损失;同时本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从当年及其后 年度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 的款项归发行人所有,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发行 人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薄世久承诺:“若本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则本人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发行 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本人 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薪酬中扣 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发行人所有,直至本人 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桂屏承诺:“若本人违反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则本人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发行 人所有,并赔偿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 2016-7-28,长期有效 否 是 其 他 薄世 久、李 桂屏、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性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2016-7-28,长期有效 否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王昕、 洪洋、 敬云 川、沈 进军、 李冰、 李万 君、王 保平、 代鑫、 高会 恩、张 振鹏、 李涛、 丁红 伟、陈 钢、王 剑锋、 王冬 梅、涂 小岳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1)我们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 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 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在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薄世久和李桂屏承诺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 支付赔偿款项。 (3)若我们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我们不可撤销地授 权发行人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发行人应付我们的薪酬(如有)、 津贴(如有)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如通过上述 方式仍无法足额补偿所承诺事宜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发 行人可以依法通过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处置我们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如有),用于抵偿因所承诺事宜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因实现前述债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 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我们承担。 (4)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其 他 长久集 团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性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1)对于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前,本公司将按照 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 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公司将督促发 行人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 资者进行退款。 (2)对于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后,因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 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 为,则股份数和价格相应调整。同时,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 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本公司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公 司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发行人应付本公 司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公司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亦不得转让, 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如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足额补偿所 2016-7-28,长期有效 否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承诺事宜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发行人可以依法通过一切 必要的法律程序处置我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票,用于抵偿 因所承诺事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因履行前述义务所产 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执行费用、 拍卖费用、差旅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其 他 长久物 流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 该期限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 行退款。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性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 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 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本公 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股份数和 价格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 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现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 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 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 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则:(1)本公司将立 即停止制定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2) 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 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 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 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冻结的货币资金金额=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加算股 2016-7-28,长期有效 否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上 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前述公式中的 股份数和价格相应调整。 其 他 薄世 久、李 桂屏、 王昕、 洪洋、 敬云 川、沈 进军、 李冰、 高会 恩、张 振鹏、 李涛、 丁红 伟、陈 钢、王 剑锋、 王冬 梅、涂 小岳、 代鑫、 陶然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长久物流利益; 2、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消费行为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 等制度及规定等;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中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坚决不动用长久物流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定及/ 或修订薪酬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 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 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 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 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6-7-28,长期有效 否 是 其 他 长久集 团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3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 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且本 公司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规定条件,则触发本 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 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公 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 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 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 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资金增持股份,但发行人股 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则本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 2016-7-28,上市后3 年 是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12个月增持发行人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 (2)本公司在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时,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3)本公司如未按照上述承诺内容向发行人送达增持通知书 或已送达增持通知书但未能实际履行增持通知书中载明的增 持义务,发行人有权将其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本公 司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前述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 有。 其 他 长久物 流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3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 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且在 满足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条件但公司控股股东未于触 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 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计划,则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 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 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 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 发回购义务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 回购公司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的分红款项 中直接扣除。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金额每会计年度不超过上个 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的20%。 (2)发行人在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时,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2016-7-28,上市后3 年 是 是 其 他 薄世 久、李 桂屏、 王昕、 洪洋、 高会 恩、张 振鹏、 李涛、 丁红 伟、陈 钢、王 剑锋、 王冬 梅、涂 小岳、 代鑫、 陶然、 王国柱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3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 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且在 满足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或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而控股股 东未增持公司股份并且公司未回购公司股票情况下,在本人满 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规定条件时,则触发本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本 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个交易日限制本人买卖发行人股票,则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 价义务之日起10+N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送达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 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一年内累计增持资金金 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及发行人对本人现金股利分 配总额之和的50%,但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我们可中止实施增持计 划。 (2)我们在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时,应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3)如我们如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的,则发行人有权将应 2016-7-28,上市后3 年 是 是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