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大参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7-00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 体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3亿元、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5亿元 (敞口3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最高余额 (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本次银行授信决议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以银行批 复为准。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并授权财务总监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大参林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上市后的《公司 章程》并且办理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