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麦格米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麦格米特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麦 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49号) 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50万股, 并于2017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26.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7年2月28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中汇会验[2017]03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4,156.50 减:发行费用 5,129.55 募集资金净额 49,026.95 减:本期募集资金支出(含募集资金置换) 17,553.6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93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56.36 减:银行手续费 0.05 募集资金余额 31,537.58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31,22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同华林证券分别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公司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同华林证券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开户行 账号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 金余额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606866008 147,606,505.88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蛇口支行 760168564080 101,793,547.12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金色家园支行 755907135310306 8,015,180.21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8110301013200176138 17,953,915.40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金田支行 443066302011702210175 20,002,833.33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73110122000053388 20,003,833.33 合计 315,375,815.27 注:募集资金余额315,375,815.27元,其中3,125,815.27存储于专户,其余312,25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47,606,505.88元,其中 147,5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01,793,547.12元,其中 98,8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8,015,180.21元,其 中8,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7,953,915.40元,其中 17,95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0,002,833.33元,其中 2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0,003,833.33元,其中 2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026.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53.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53.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 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3)= (2)/(1)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麦格米 特株洲 基地二 期建设 项目 否 18,173.82 18,173.82 3,418.48 3,418.48 18.81% -16.73 是 否 营销和 服务平 台建设 否 7,795.00 7,795.00 1,200.00 1,200.00 15.39% 否 补充营 运资金 否 23,058.13 23,058.13 12,935.13 12,935.13 56.10% 否 合计 49,026.95 49,026.95 17,553.61 17,553.61 35.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 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 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4,184,805.92元,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2017年3 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12,250,000.00元,其余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 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 等5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 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公司拟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 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 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 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 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4,184,805.92元, 此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的《关 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17]0784号)鉴证。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4,184,805.92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2017年4月完成。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7年上半年度,麦格米特依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崔永新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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