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美丽生态:2017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贾明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温荣华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所涉及的经营业绩的预计等前瞻性陈述均属于公司计划性事 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第四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章节中, 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进行了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7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98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0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美丽生态/公司/本公司/深华新 指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五岳乾坤 指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 瑞达投资 指 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美辰 指 新疆美辰燃气有限公司 华新润达 指 深圳市华新润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深华新 指 浙江深华新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 指 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达园林 指 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青草地 指 温州青草地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艾特斯 指 宁波艾特斯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美丽生态 股票代码 0000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美丽生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ECOBEAUTY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贾明辉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单军 赵明珍 何婷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 第三座3201室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 第三座3201室 电话 0755-33228575 0755-33228575 传真 0755-33375373 0755-33375373 电子信箱 shenhuaxin000010@163.com shenhuaxin000010@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6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6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3,395,408.20 560,878,292.08 -5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560,268.34 26,322,432.52 -27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44,912,125.21 26,930,764.97 -266.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9,488,208.10 -180,790,495.14 392.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56 0.0321 -273.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56 0.0321 -273.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 1.20% -3.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99,986,165.67 4,865,760,551.42 -19.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70,113,250.18 2,215,536,054.56 -2.0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576.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78,78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00,176.73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830.07 合计 -648,143.1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养护及绿化苗木种植等,报告期内公司在市政 景观建设、河道治理、园林生态景观建设、市政道路、乡村生态旅游等公用工程业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拓展, 并取得相关进展。 (二)经营模式 公司自主承揽业务,并组织项目实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主导地位, 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次要地位。公司从事 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经营模式分为项目投标、采购业务、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及结算等环节。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从国家政策环境来看,随着国家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治理的政策支持以及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政策 扶持,对中国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改善及文化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保护治理和文 化产业将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为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对未来中国的生态环境产业与文化旅游事业充满期待和信心。 2、从宏观经济发展来看,园林绿化行业正处于扩张期,经济持续增长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 保障,经济的高速发展将会持续拉动园林绿化的投资需求。 3、从行业发展的直接需求来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目前我国许 多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还处在较低水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规模将迅速 扩大,新的城市和城市建成区将带动大规模的园林绿化建设并促进生态修复技术的进一步应用。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明显变化,具体体现在产业结构优势;跨区域施工优势;积极拓展 公司业务领域;管理及业务模式的自我改进能力,推动公司不断发展;发挥平台优势,助力公司高效发展; 人才战略优势,人才理念促进持续发展。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市政和地产园林绿化需求持续旺盛,同时,居民消费需求的升级刺激 了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加之国家有利的城市规划政策和各地争相建设“园林城市”、“生态城市”也加速了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目前,国内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企业较多、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各企业的实 力和资质水平参差不齐、相差甚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39.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26%;营业成本20,255.07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49.89% ;实现营业利润-5,134.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1.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556.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3.09%。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养护为一体、 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主导地位,是公司营业 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原因是融资受影响和施工项目较上年同期 减少。未来,公司将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优势,同时进一步进行成本管理、精 简费用等措施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二、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73,395,408.20 560,878,292.08 -51.26% 融资受影响和施工项目较上年同期减 少 营业成本 202,550,728.12 404,178,511.25 -49.89% 收入下降,对应成本降低 销售费用 21,385,772.57 15,067,736.13 41.93% 子公司八达园林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 55,812,104.23 52,319,967.32 6.67% 财务费用 28,834,827.21 58,855,491.01 -51.01% 本公司及子公司偿还贷款及应付债券 所得税费用 -6,129,342.29 15,762,023.61 -138.89% 本期亏损引起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488,208.10 -180,790,495.14 431.59% 子公司浙江深华新温州项目收到工程 款6.5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02,468.99 -31,567,269.59 -9.30% 本公司现金5,000万购买和创股权; 子公司八达园林投资项目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2,877,935.25 -550,859,794.54 -2.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7,803.86 -763,217,559.27 100.28% 子公司浙江深华新温州项目收到工程 款和项目投资收益共计6.65亿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园林建设 232,864,201.12 176,793,118.96 24.08% -55.26% -53.16% -3.41% 景观设计 23,286,356.96 16,276,253.50 30.10% 4.40% 6.64% -1.48% 苗木销售 529,280.00 666,129.08 -25.86% 87.16% 341.73% -72.54% 燃气销售服务 12,845,601.23 7,899,139.75 38.51% 1.91% -12.83% 10.40% 分产品 园林建设 232,864,201.12 176,793,118.96 24.08% -55.26% -53.16% -3.41% 景观设计 23,286,356.96 16,276,253.50 30.10% 4.40% 6.64% -1.48% 苗木销售 529,280.00 666,129.08 -25.86% 87.16% 341.73% -72.54% 燃气销售服务 12,845,601.23 7,899,139.75 38.51% 1.91% -12.83% 10.40% 分地区 华东 77,030,624.69 58,325,993.87 24.28% -65.05% -66.18% 2.53% 西北 27,129,391.31 19,207,098.94 29.20% 78.57% 77.73% 0.33% 华北 60,033,809.82 44,918,956.20 25.18% 84.09% 120.52% -12.36% 西南 101,202,011.40 75,396,513.16 25.50% -60.35% -57.55% -4.92% 东北 5,169,423.02 4,047,505.21 21.70% 121.79% 157.83% -10.95% 华南 1,356,786.42 654,660.74 51.75% -95.47% -96.57% 15.60%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货币资金 421,964,624.14 10.82% 590,266,815.58 12.41% -1.59% 应收账款 313,595,238.36 8.04% 426,688,825.04 8.97% -0.93% 存货 1,704,228,443.75 43.70% 1,539,003,286.68 32.36% 11.34% 子公司八达园林存货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1,015,983.58 0.03% 33,060,655.46 0.70% -0.67% 固定资产 66,645,454.15 1.71% 56,395,712.91 1.19% 0.52% 在建工程 13,824,786.74 0.29% -0.29%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短期借款 862,821,388.88 22.12% 439,500,000.00 9.24% 12.88% 本公司本报告期新增1.6715亿, 及八达园林新增短期借款2.6亿 长期借款 510,000,000.00 10.72% -10.72% 子公司浙江深华新归还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18,448,627.57 4.59% -4.59% 到期归还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85,791,660.46 保证金、共管账户 固定资产 16,570,351.21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6,929,365.92 抵押借款 其他应收款 651,420.00 保函保证金 合 计 309,942,797.59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50,000,000.00 0.00 10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 型 主要业务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 润 净利润 深圳市华新 润达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管 理 房地产管 理 30,000,000 23,888,204.46 22,923,541.99 1,017,486.62 -1,179,061.86 -1,178,731.86 新疆美辰燃 气有限公司 参股公 司 天然气销 售 天然气销 售 19,248,589.18 37,057,938.60 11,675,227.14 14,012,051.48 -1,463,354.36 -1,387,870.76 浙江深华新 生态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市政道路 施工、园 林绿化 园林绿化 75,000,000 282,865,312.60 135,931,138.11 17,809,730.19 -3,106,404.42 -3,200,666.25 宁波市风景 园林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 司 子公司 景观设计 园林绿化 30,090,000 97,984,873.25 36,554,067.13 22,530,652.29 -822,326.93 -842,078.99 江苏八达园 林有限责任 公司 子公司 园林施工 苗木销售 园林绿化 355,000,000 2,572,934,704.18 934,431,494.04 217,997,247.62 -26,913,954.91 -21,608,385.5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7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政策及行业运行风险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PPP模式已经成为政府项目建设的主流合作模式。由于我国PPP模式正处于 起步阶段,很多配套政策仍未出台或尚未成熟,因而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政策风险; PPP项目存在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PPP项目的融资进 展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PPP项目运营期限较长,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法律政策 环境、市场情况等都可能发生的变化,面临着服务质量、服务价格、资本支出或运营成本超支等方面的风 险。PPP项目的签订涉及利益相关方众多,而且一般PPP项目的时间周期长,从达成PPP签约意向到最终落 地需要的审批环节众多,这些可能都将会使得PPP项目落地的速度延缓,运营经济效益低于预期。PPP模式 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获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相关政策密集出 台。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牢牢抓住PPP模式的发展机会,同时审慎考虑项目风险,筛选优质低风险 的项目。 2、业务发展带来的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合同或框架协议逐渐增多,EPC项目的分期收款及PPP模式下的资本金出资, 均会给公司形成较大的资金投入客观需求,使得业务规模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及融 资能力,并可能使公司面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及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政 策变化,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通过更多的参与优质PPP项目及与更多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合作参 与PPP项目的出资等方式,有效缓解公司在这方面的压力和风险。 3、业务发展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PPP及EPC等形式推出的建设项目日趋增多,给以园林绿化、生态环保类业务为主业的公司也带 来发展机遇。公司承接新型大型市政项目,需要具备策划、规划设计、融资方案安排、项目建设等全面的 运作能力,这给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提出了挑战。公司将通过研究拓展、投资合作等形式拓宽生态环 保等方面的业务领域,通过与专业机构的合作,落实加大市政业务拓展及实施力度的目标,通过人才引进 及管理完善进一步推动公司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实现公司业务的发展与综合竞争力同步提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21.53% 2017年03月10 日 2017年03月11 日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24.28% 2017年03月31 日 2017年04月01 日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 年度股东 大会 21.79% 2017年05月12 日 2017年05月13 日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7) 2017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24.26% 2017年05月16 日 2017年05月17 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五岳乾坤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五岳乾坤承诺自 2013 年 7 月 19 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 日起,五岳乾坤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 36 个月。 2013年05 月03日 自2013年7月19日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五岳乾坤 关于与上市公司实 行"五分开"的承诺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 司的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2013年07 月24日 自2013年7月19日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五岳乾坤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 之间未来可能出现 的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投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 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营其他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 其他与上市公司具有利益冲突或竞争性的行为,以保障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的利益。 2013年07 月24日 自2013年7月19日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五岳乾坤 为了将来尽量规范 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的 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将尽可能避免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 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 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给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07 月24日 自2013年7月19日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至 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上市公司 及全体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关于信息披露及申 请文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的承诺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人员 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受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深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投资者赔偿安排。 上市公司 及全体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 关于无违法违规的 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本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上市公司 及全体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 关于不存在依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说明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人保证以 上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五岳乾坤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的承诺 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受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提交深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投资 者赔偿安排。 五岳乾坤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本公司将不会并且将要求、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 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 违反本承诺函,应负责赔偿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因同业竞争行 为而导致的损失,并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从事与深华新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深华新所 有。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五岳乾坤 关于不影响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 1、自成为深华新的控股股东以来,本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 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业 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2、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 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深华新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五岳乾坤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 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2、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包括回避表决等合法程 序,不通过关联关系谋求特殊利益,不会进行任何有损深华新及深华 新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3、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及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本公司的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 五岳乾坤 关于不存在依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说明 作为深华新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 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郑方 实际控制人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将不会并且将要求、督促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 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郑方 实际控制人关于不 影响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 1、自成为深华新的实际控制人以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深华新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不存在混同情况。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保证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深华新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深华新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郑方 实际控制人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与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的 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2、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 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包括回避表决等合法程序, 不通过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任何有损深华新及深华新 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3、本人及本人的 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深华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人及本人的 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郑方 关于不存在依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说明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所有交易 对方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本单位保证及时向深华新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因本人/本单位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深华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 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次交易因申请或者披露的文件涉嫌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单位不转让 在深华新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受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深华新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人/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所有交易 对方 交易对方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于不存在利用本次 重组内幕信息进行 对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八达园 林有限责任公司100%事宜,本企业、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企业保证以上承诺内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内幕交易的承诺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企 业出具)对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人/本单 位承诺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本人/本单位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自然人出具) 所有交易 对方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1、王仁年、王云姗、陈亚平、闵伟平本次认购的深华新股票部分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部分自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2、吴克忠、刘健、李彪、张望龙本次认 购的深华新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 西证渝富、重庆贝信、韶关粤商本次认购的深华新股票自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4、李文龙等29名自然人本次认购 的深华新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5、常州 世通等7名企业本次认购的深华新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述认购人由于深华新送 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王仁年及 其一致行 动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 效措施避免与深华新及八达园林产生同业竞争。2、如本人/本公司可 能获得与深华新及八达园林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 人/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将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深华新或八达园 林。若由本人/本公司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采取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深华新及八达 园林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 即构成本人/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深华新及八达园林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严格履行 王仁年及 其一致行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深华新及八达园林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2015年11 月03日 自2015年10月9日公司 收到证监会核准批复起, 严格履行 动人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 保护深华新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人/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 务规则及深华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深华新及其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本公司不可撤销 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深华新及八达 园林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相关承诺期满为止。 王仁年 关于盈利预测补偿 的承诺 八达园林2016年、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800万元、 24,300万元、30,000万元以及30,000万元。如八达园林2016年至2019 年的每年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王仁年应按照本协议规 定对发行人予以补偿。承诺期内的任一年度,如王仁年无需向甲方提 供业绩承诺补偿或资产减值补偿,则当年可以转出专用账户内的资 金,具体比例为:2016年度,20%;2017年度,20%;2018年度, 30%;2019年度,30%。 2016年01 月20日 2016年未 完成业绩 承诺,王 仁年已按 协议约定 进行补偿 王仁年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 王仁年所持本公司股份(共27,713,874股)锁定期全部为36个月。 2016年01 月23日 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 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林斌、林杰 诉公司侵权 责任纠纷案 10,000 否 已撤诉 公司因本案被冻 结的资产全部解 除冻结 (2015)浙甬商外初字 第104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1、准许 原告林斌、林杰撤回 本诉;2、准许被告 美丽生态撤回反诉。 2016年12 月29日、 2017年03 月07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6-120、 2017-016) 林斌、林杰 诉公司侵权 责任纠纷案 20,072.58 否 审理中尚 未判决 因原告申请财产 保全,公司持有的 浙江深华新股权 被冻结 无 2017年02 月09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7-006) 林斌、林杰 诉公司企业 承包经营合 同纠纷案 0 否 已撤诉 无重大影响 (2017)浙0206民初 2855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准许原告 撤回起诉。 2017年5 月10日、 2017年07 月04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7-052、 2017-064)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 日期 披露 索引 林斌、林杰诉公司合 同纠纷案 488.63 否 审理中 本案目前尚未判决 无 张旭仲诉浙江深华 新合同纠纷案 936.00 否 审理中 本案目前尚未判决 无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美丽生态 其他 北京证监局2011年巡检 被有权机关调查 要求整改 美丽生态 其他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2015年 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检查 被有权机关调查 要求整改 2017年07 月07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7-066) 美丽生态及全 体董监高 其他 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行政处罚 暂无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北京证监局2011年巡检整改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及北京证监局2011年度上市公 司检查工作安排,北京证监局于2011年8月15日开始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2011年11月北京证监局向公 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公司于2012年初制定并公告了整改方案。经过多年的整改,绝大 部分整改事项已经完成。截止2017年6月30日,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如下: 对外担保损失未见追偿措施及效果。2003年公司与南京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南宁亚奥数码技术有 限公司及北京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贷款提供 担保,由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余额1,977万元。2008年公司代偿了本金 及利息共计2,207万元,该担保案件尚未结案。目前,未见公司的追偿措施及效果。上述问题不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问题成因:2003年我公司与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 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因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未及时偿还贷款,2008年深圳市中院执行庭对我司进行 强制执行,我公司的担保责任已经履行完毕。在深圳市中院执行庭对亚奥数码等五家被告执行时,我公司 在同一案件项下,对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等企业进行追偿(我公司未重新立案),于2008年底 向深圳市中院执行庭申请对亚奥数码公司厂房进行查封,但查封处于第四轮后。法院拍卖了亚奥数码公司 的厂房,抵偿给了第一查封人,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已处于无资产状态。 整改措施: 1、2008年我公司遂向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南京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南宁亚奥数码 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亚奥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等追偿,并查封了该三家公司的股权,但对子公司只能查封其 股权,不能查封账户,导致未能收回任何款项。 2、在几年的追偿中追回了部分款项(100万元),为公司减少了一些损失。目前,我公司仍在继续挖 掘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因此,尚未结案。 整改责任人:2012年12月13日前杜小莉、王锐;2012年12月13日后夏鹏、魏竞、王锐;2013年9月后贾 明辉、郑方、王锐、李卉。 整改进展:2015年7月,公司多方挖掘到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已委托广东君言律师事务 所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对深圳亚奥数码有限公司执行追偿,深圳中院已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此案尚 未完结。 二、深圳证监局对我公司2015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说明 2017年7月6日,深圳证监局向公司下发《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认定公司、子公司浙江深华新、宁波映山红、林斌四方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在 履行过程中,债权、债务转移相关程序不完备,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负债产生较大变化,属于影响投 资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在财务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章节披露上述债务转移中存在的程序问题,公司未 予披露,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按照深圳证监局的整改要求,根据有关规 定,对《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新。上述工作已按期完成,整改报告 详见公司2017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告编号:2017-073)。 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情况说明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6月6日收到《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司2017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 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 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温州市青草地投资 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 11日 36,000 2015年02月12日 30,000 连带责任保证 5年 是 是 温州市青草地投资 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 20日 40,000 2015年07月09日 38,400 连带责任保证 3年 是 是 江苏八达园林有限 责任公司 2015年08月 25日 35,000 2015年10月21日 16,000 连带责任保证 4年 否 是 2016年03月16日 6,000 连带责任保证 2年 否 是 2017年03月03日 6,0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否 是 2016年11月29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是 是 2016年12月08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是 是 江苏八达园林有限 责任公司 2016年03月 19日 45,000 2017年04月21日 6,000 连带责任保证 2年 否 是 2016年05月24日 9,900 连带责任保证 2年 否 是 2016年12月02日 7,200 连带责任保证 2年 否 是 2017年03月23日 3,500 连带责任保证 1年 否 是 浙江深华新生态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10日 10,000 浙江深华新生态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 28日 20,000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 计(B1) 20,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15,5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3) 186,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担保余额合计(B4) 54,60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 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20,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15,50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186,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54,60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5.16%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签署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1、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与六盘水钟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中标 金额163,311.35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2017年7月,江苏八达园林、宁波风景园林联合体与贵州钟山扶贫旅游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65)。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39,577.62万元。 2、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签署了3亿元的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 于2017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7)。截至本报告期末,双方尚未有签署具体合作合同。报告期内,该项目尚未开工, 未确认收入和成本。 3、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与四川道之源公司签署了约30亿元的青城幻景生态养生主题度假园区施工总 承包合同,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承包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23)。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开工,未确认收入和成本。 4、子公司八达园林与内蒙古蒙草生态公司签署了《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竣工 结算价下浮分包工程合同》,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 重大分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5,267.53万元。 5、子公司八达园林与中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1.28亿元的《醴泉泥河生态治理PPP工程景观工 程分包合同》,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分包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752.78万元。 (二)股改赠与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0日,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将剩余的股改赠与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013、2017-018)。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 司于2017年3月15日注销了股改赠与资金专项账户。 (三)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6月6日,收到证监 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008、2017-019、2017-027、2017-056、2017-062、2017-063、 2017-067、2017-074)。 (四)报告期内子公司重大诉讼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披露了子公司浙江深华新与林斌、林杰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2017年4月, 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准许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五)报告期内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1、2016年10月31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子公司八达园林提供的8,000万元财务 资助延期的议案,延期至2017年6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16-100、2016-101)。报告期内,该笔财务资助八达园林已于期限内归还我公司。 2、2016年12月22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 对八达园林提供的5,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1年,同时,对八达园林已归还的5,000 万元资金,再次向其 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117、 2016-118)。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财务资助已到位,尚未到归还期。 3、2017年4月27日,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了通过向子公司八达园林提供6,000万元的财务资 助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2017-04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向八达园林提供财务资助6,000万元。 4、2017年5月22日,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了通过向子公司八达园林提供20,000万元的财 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2017-06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向八达园林提供财务资助6,000万元。 (六)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突发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管理层绩效考核制度》。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制度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七)2017年1月,公司以5,000万元现金购买了北京和创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并完成 了工商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03、2017-007)。 (八)因子公司八达园林2016年度未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标的资产八达园林股东权益价值发生减值, 王仁年应现金补偿人民币1.15亿元,公司已于协议约定期内收到该笔补偿款。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承诺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2017年02月09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06) 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2017年02月17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10)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7年03月07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16) 关于子公司与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年03月07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17)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年03月16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21)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7年03月21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23)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7年04月13日 巨潮资讯(公告编号:2017-028) (未完) ![]() |